學達書庫 > 史書 > 續資治通鑒長編 | 上頁 下頁 |
大中祥符五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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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丙申,上於朝元殿恭謝玉皇,奉天書行事。致齋三日,禁屠宰,備三獻,薦玉帛、面牲。配坐以聖祖,位在東,褥用黃,玉以四圭有邸,幣色蒼。太祖、太宗位在西,陳宮架。百官朝服,率如祀禮畢,賜群臣福酒有差。有神雀及二鶴來集,上作詩記之。 戊戌,右屯衛將軍、贈潁州防禦使允中卒。允中,鄆恭靖王第二子也。先是,有司以冬至,當宴近臣于向敏中第,於是請不張樂,上曰:「樂以侑食,不可廢也。」第命改中旬設會。(允中改名允懷,見康定元年正月,當考。) 庚子,上作聖祖降臨記宣示中外。 辛醜,詔葺南郊齋宮,遣軍士代鄉耆守護,常令完潔。 內侍楊懷恩妄言家婢興讒,父母意規異居。上曰:「中官皆養子,此弊宜深察。」特詔決杖配隸唐州。 癸卯,詔入內內侍省遣親事卒伺察倉廩,因緣乞取財物者,令開封府捕劾痛懲之。 丙午,宰臣王旦加門下侍郎,向敏中中書侍郎,楚王元佐太師,相王元偓太傅,舒王元偁太保,榮王元儼檢校太尉,內外文武官並進階、勳、爵、邑有差。 詔定加文武官月俸有差。上承二聖恭儉,富有多積,承平既久,賦斂至薄,軍國用度之外,未嘗廣費自奉。且以庶官食貧勤事,非厚其廩稍,無以責廉隅。故因行慶,特議增給。 遣西京左藏庫使王應昌使夏州,以加恩官誥賜趙德明。又遣使至交州境上召李公蘊子弟,以官誥賜之。 禁夏州進奉使造軍器歸本道。 殿前、侍衛馬步軍司言:「三司准詔將新收配軍馬請受曆,併入勾當磨勘,動踰旬浹,事頗不便,望且仍舊。」詔許且用舊曆,來月改從新制。 丙午,宣政使、提點內藏庫劉承珪上內藏庫須知五卷,詔褒之。 丁未,詔自今聽商賈以糧斛從便貨鬻,官司勿禁。時京師穀貴,上以斂糴增價侵民,故有是詔。 上謂宰相曰:「汴水歲有流屍,至淮而止。然非理死者必有積惡,以罹斯苦。朕思以善緣濟之。」乃作發願文,遣工部郎中直集賢院李建中、內殿崇班張承素齎詣泗州,依道釋二教設齋醮宣讀,及祭溺者。仍照本州每歲擇日禁屠宰,就寺觀各建道場五晝夜,仍設祭。 宰相請以聖制刻石,就州建觀,乃得汴水東臨淮之地,命內侍趙履信、朱允中董役,總眾舍二百七十四區,賜名延昌。 戊申,詔:「如聞緣汴護堤河清卒賊害行客,取其資財,棄屍水中,頗難彰露。可明揭賞典,募人糾告。」 己酉,詔黃帝故事,自今凡降書詔,非聖母文字外不得引用。時學士院撰承天節教坊宴辭,中有「大電繞樞」之語,上命宰臣諭旨易之,因降是詔。 壬子,改朗州為鼎州,玄武門為拱辰門。 乙卯,詔商旅自京便錢至諸州者,(按太祖開寶三年置便錢務,許民入錢左藏,給以券,于諸州便換。此條當雲「自京齎便錢券至諸州」,原書疑有脫字。)所在即給付,無得稽滯。 知梓州崔端獻白雉一,上以地遠勞人,賜牙吏緡錢遣之。仍令諸州依前詔,勿以珍禽異獸為獻。 丙辰,內出太宗禦集並法帖三百六十卷示輔臣。王旦曰:「以文章化人成俗,實自太宗始也。」上謂向敏中、丁謂曰:「太宗所用筆,卿等獨未見。」因各賜一雙。 戊午,契丹遣使昭德軍節度使耶律甯、副使大理少卿季道紀來賀承天節。 庚申,令河北緣邊官道左右及時植榆柳。 辛酉,西涼廝鐸督遣其子來貢。 是月,初置玉清昭應宮使,命宰臣王旦為之。詔赴上于本宮,百官班賀如儀,既而以使署未備,權罷班賀。 詔車營、致遠務押綱殿侍,自今取累經差使無過犯之人。時上謂近臣曰:「車營務、致遠務,三司自來失於條制,損失增多,即於外郡配置授人。自逐綱立定賞罰,專差殿侍管轄,死損之數十無一二。其殿侍,每考其績效,入等者與三班差使,近日殿侍多乞此差遣,斯亦勸之得宜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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