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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乂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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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乂,字尚真,趙州房子人。少孤。年十二,工屬文,中書令薛元超曰:「是子且有海內名。」第進士、茂才異等,累調萬年尉。長安三年,詔雍州長史薛季昶選部吏才中禦史者,季昶以乂聞,擢監察禦史。劾奏無避。景龍初,葉靜能怙勢,乂條其奸,中宗不納。遷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帝遣使江南,發在所庫貲以贖生,乂上疏以為:「江南魚鱉之利,衣食所資。江湖之生無既,而府庫之財有限,與其拯物,不如憂民。且鬻生之徒惟利所視,錢刀日至,網罟歲廣,施之一朝,營之百倍。若回所贖之貲,減方困之徭,其澤鄉矣。」 韋氏之變,詔令嚴促,多乂草定。進吏部侍郎,仍知制誥。與宋璟等同典選事,請謁不行,時人語曰:「李下無蹊徑。」改黃門侍郎,封中山郡公。制敕不便,輒駁正。貴幸有求官者,睿宗曰:「朕非有靳,顧李乂不可耳!」諫罷金仙、玉真二觀,帝雖不從,優容之。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絕。 開元初,姚崇為紫微令,薦為侍郎,外托引重,實去其糾駁權,畏乂明切也。未幾,除刑部尚書。卒,年六十八,贈黃門監,諡曰貞。遺令薄葬,毋還鄉里。 乂沉正方雅,識治體,時稱有宰相器。葬日,蘇頲、畢構、馬懷素往祖之,哭曰:「非公為慟而誰慟歟!」乂事兄尚一、尚貞孝謹甚,又俱以文章自名,弟兄同為一集,號《李氏花萼集》,乂所著甚多。尚一終清源尉,尚貞博州刺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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