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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符三年(2)


  秋,七月,丙寅朔,奉皇太后詔,罷同聽政。

  庚午,遼主如沙嶺。

  八月,乙未朔,以秘書少監鄧洵武為國史院編修官,從蔡京之薦也。給事中龔原、葉濤駁奏洵武不宜濫廁史等,乃令中書舍人徐勣書讀行下。

  庚子,作景靈西宮,奉安神宗神禦;建哲宗神禦殿於其西。

  辛醜,出內庫金帛二百萬糴陝西軍儲。

  壬寅,葬哲宗欽文睿武昭孝皇帝于永泰陵。

  庚戌,詔以仁宗、神宗廟永世不祧。

  癸亥,祔哲宗神主於太廟。

  左正言陳瓘言:「山陵使章惇,奉使無狀,以致哲宗靈轝陷濘不前,露宿於野。願速罷惇職事,免其朝見,別與差遣,然後降出臣僚前後章疏,別議典刑。」

  遼西北諸部寇邊,招討使額特勒以兵擊敗之,是月,使來獻捷。

  九月,甲子朔,詔修《哲宗實錄》。

  尚書左僕射章惇五上表乞罷政事,詔答不允,惇徑出居僧舍。帝謂輔臣曰:「朕待惇如此,體貌不為不至矣。惇乞越州,當與之。」

  初,台諫豐稷、陳師錫、陳瓘屢劾惇,有以定策時異議為言者。至是帝將罷惇,謂輔臣曰:「朕不用定策事貶惇,但以扈從靈駕不職罷之,餘事候有人論及,別議行遣。」

  丙寅,遼遣使來賀即位。

  丁卯,減兩京、河陽、鄭州囚罪一等,民緣山陵役者蠲其賦。

  己巳,幸龍德宮。

  辛未,章惇罷為特進、知越州,仍放辭謝。

  丁醜,詔修《神宗正史》。

  己卯,右司諫陳瓘言:「向宗良兄弟,依倚國恩,憑藉慈蔭,誇有目前之榮盛,不念倚伏之可畏,所與游者,連及侍從,希寵之士,願出其門。裴彥臣無甚幹才,但能交通內外,漏泄機密,遂使物議籍籍。或者以為萬幾之事,黜陟差除,皇太后至今猶與也。」庚辰,御批:「瓘言虛誕不根,可送吏部與合入差遣。」三省請以瓘為郡,帝不可,乃添差監揚州糧料院。

  瓘初不知被責,複求翼日見上,閤門不許。瓘即具以劄子繳進,其一論景靈西宮,其二論章惇罷相制所稱國是,其三、其四皆指陳蔡京罪惡。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

  先是禦史中丞豐稷、殿中侍御史陳師錫言:「翰林學士承旨蔡京,資政殿學士、知江甯府蔡卞,兄弟同惡,迷國誤朝。卞雖去位,尚竊峻職,玷名邦。京偃然在職,日夜交納內侍、戚裡,以覬大用。京好大喜功,銳於改作,若果大用,必變亂舊政,天下治亂自此分,祖宗基業自此墮矣。」辛巳,稷登對,又言:「陛下持萬乘威權,何憚一蔡京不能去,無乃為聖母主張乎?當紹聖、元符間,章惇、蔡卞,竊弄威權,陷哲宗於有過之地,廢元祐皇后于瑤華宮,京皆與有力焉。惇、卞之惡,賴陛下神斷,投之外服;而京猶泰然在朝,有自得之色。忠臣寒心,良士痛骨,非自愛而憂之,蓋為陛下憂,為宗廟憂,為天下賢人君子憂也。」

  癸未,遼主望祀木葉山。

  甲申,詔:「蔡卞落職,提舉洞霄宮,太平州居住;知成都路昌衡,知鄆州呂嘉問,並分司南京、光州居住。」坐尹京時附會惇、卞、殺戮無辜也。河北都轉運使張商英,知瀛州範鏜,並落職,商英知隨州,鏜知滁州,亦坐惇、卞黨、故責。

  是日翰林學士曾肇上書皇帝及皇太后曰:「夫以皇太后定策之明,還政之速,著人耳目,可謂盛矣。今陳瓘以一言上及,遂至貶斥,雖非皇太后聖意,然四方萬里之遠,豈能家喻戶曉!萬有一人或謂皇太后有所不容,則盛德不為無累。臣愚計謂皇帝以瓘之所言狂率而逐之,皇太后以天地之量隱忍包容而留之,則天下之人,必曰皇帝恭事母儀,不容小臣妄議,其孝如彼;皇太后能含宏光大,雖有狂言,不以為罪,其仁如此。兩誼俱得,豈不美哉!」丁亥,詔瓘改知無為軍。

  時瓘已出國門,即於門外露章辭免曰:「臣昨所進劄子,請正蔡京之罪,陛下若以臣言為是,則當如臣所請;若以臣言為非,則重加貶竄,乃得允當。所有知無為軍敕,不敢祗受。」詔不許辭免。

  戊子,遼主駐藕絲澱。

  己醜,複均給職田。

  冬,十月,丙申,以蔡京為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

  初,章惇既罷知越州,陳瓘等以為責輕,複論「惇在紹聖中置看詳元祐訴理局,凡於先朝言語不順者,加以釘足、剝皮、斬頸、拔舌之刑,其慘刻如此。看詳官如安惇、蹇序辰,受大臣風諭,傅致語言,指為謗訕。考之公論,宜正典刑。」於是二人並除名,放歸田裡,而貶章惇武昌軍節度副使,潭州安置。

  丁酉,以尚書右僕射韓忠彥為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壬寅,以知樞密院事曾布為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癸卯,五國諸部長貢于遼。

  辛亥,詔知荊南府楊畏提舉洞霄宮。

  甲寅,遼以平州饑,複其租賦一年。

  乙卯,升端州為興慶軍節度。

  詔:「資政殿學士、知大名府林希,降端明殿學士,知楊州;龍圖閣待制、知洪州葉祖洽,落職,依舊知洪州;龍圖閣待制、知青州徐鐸,落職,知湖州。」從中丞豐稷言也。

  戊午,改知南康軍龔原知壽州。

  己未,詔禁曲學偏見、妄意改作以害國事者。

  辛酉,罷平准務。

  十一月,癸亥朔,改知永興軍蔡京知江寧府。

  左正言陳祐言:「林希為中書舍人,草呂大防責詞,以司馬光變法之初,指名老奸,略無忌憚。蘇轍試賢良,而希言轍對策之時已有異志。至於文及甫造為劉摯甘心快意之事,亦希有以啟之。而罪大責輕,人望不厭。伏望重行降黜,投之閒散,以申公憲。」乙丑,詔:「希落端明殿學士,依舊大中大夫、知揚州。」

  丙寅,遼以天德軍民田世榮三世同居,詔言之,令一子三班院祗候。

  丁卯,詔修《六朝寶訓》。

  時議以元祐、紹聖均有所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帝納其言。庚午,詔改明年元曰建中靖國。

  初,曾布密陳紹述之說,帝不能決,以問給事徐勣。勣曰:「聖意得非欲兩存乎?天下之事,有是與非,朝廷之人,有邪與正,若不考其實,姑務兩存,未見其可也。」

  詔:「知江甯府蔡京落職,提舉杭州洞霄宮。」從侍御史陳次升言也。

  京既貶,輔臣謂蔡卞責輕,於是並責卞為少府少監分司南京,依舊太平府居住。次升又言:「卞之為害,不在章惇下。惇既以散官安置潭州,而卞則止於近地分司,何名為謫!」壬申,詔:「卞降一官,依前分司,移池州居住。」

  丙子,遼主召醫巫閭山僧志達,設壇於內殿。

  戊寅,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知樞密院事。

  庚辰,尚書右丞黃履,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中太一宮。

  己醜,置《春秋》博士。

  辛卯,以禮部尚書范純禮為尚書右丞。

  侍御史陳次升言:「右僕射曾布,頃居樞府,阿順宰臣,進用匪人,大開邊釁。近登宰輔,獨擅國權,輕視同僚,威福由己。進拔親故,羅列京局,以為耳目;任用門人,置之台諫,以為腹心;子弟招權,交通賓客,其門如市。伏望特正典刑,以謝天下。」

  十二月,甲午,以皇太后不豫,禱于宮觀、祠廟、嶽瀆。

  戊戌,蔡京複龍圖閣直學士,知定州。

  山廩粟,減價以濟民。

  己亥,遼以知右伊勒希巴事薩嘉努為北面林牙。

  辛醜,慮囚。

  甲辰,詔修《國朝會要》。

  戊申,降德音于諸路,減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辛亥,遼主命燕國王延禧擬注大將軍以下官。

  是歲,遼封高麗王顒為三韓國公。放進士康秉儉等八十七人。

  穆都哩降於女真。

  時阿蘇猶在遼,遼使使來罷兵,未到。英格使烏淩阿實嚕往佐和卓,戒之曰:「遼使來,但換我軍衣服旗幟,與阿蘇城中無辨,勿使遼使知之。遼使可以計卻,勿聽其言遽罷兵也。」遼使果來罷兵,英格使呼嚕、穆沁二人與俱至阿蘇城。和卓見遼使,詭謂此二人曰;「我部族自相攻擊,幹汝等何事?」乃援槍刺殺呼嚕、穆沁之馬。遼使驚駭,遽走,不敢回顧,徑歸。

  居數日,破其城,執迪舒保殺之。阿蘇複訴於遼,遼遣奚節度使伊哩來,英格至拉林水見之,伊哩問阿蘇城事,命英格曰:「凡攻城所獲,存者複與之,不存者備償。」且征馬數百匹。英格與其下謀曰:「若償阿蘇,則諸部不復可號令任用也。」乃令和納、圖塔兩水之民,陽為阻絕鷹路,複使鱉故德部節度使言于遼曰:「欲開鷹路,非生女直節度使不可。」遼不知其為英格謀也,信之,命英格討絕鷹路者,而阿蘇城事遂止。英格聲言平鷹路,畋于圖袞水。遼使使賞其功,英格令富嘉努以遼賜物給和納、圖塔之民,且修鷹路而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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