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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靖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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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體神合道駿烈遜功聖文仁德憲慈顯孝皇帝 諱信,神宗第十一子,母曰欽慈皇后陳氏,元豐五年十月丁巳,生於宮中;明年正月,賜名;十月,授鎮甯軍節度使,封甯國公。哲宗即位,封遂甯郡王;紹聖三年,以平江、鎮江軍節度使,封端王;五年,加司空,改昭德、彰信軍節度使。 建中靖國元年遼壽昌七年,二月,改乾統元年 春,正月,壬戌朔,有赤氣起東北,亙西南,中函白氣;將散,複有黑祲在旁。右正言任伯雨言:「正歲之始,而赤氣起於暮夜。日為陽,夜為陰;東南為陽,西北為陰;朝廷為陽,宮禁為陰;中國為陽,夷狄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此宮禁陰謀、下幹上之證。漸沖西,正西散為白,而白主兵,此夷狄竊發之證也。天心仁愛,以災異為警戒。願陛下進忠良,黜邪佞,正名分,擊奸惡,使小人無得生犯上之心,則災異可變為休祥矣。」 癸亥,有星自西南入尾,其光燭地。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範純仁卒,年七十五。 純仁疾革,呼諸子,口占遺表,命門生李之儀次第之。大略勸帝清心寡欲,約己便民,絕朋黨之論,察邪正之歸,毋輕議邊事,易逐言官。又辯明宣仁誣謗曰:』本權臣務快其私忿,非泰陵實謂之當然。」又雲:「蓋嘗先天下而憂,期不負聖人之學,此先臣所以教子,而微臣所以事君者也。」詔贈開府儀同三司,諡忠宣,書碑額曰「世濟忠直之碑」。 純仁性寬簡,不以聲色加人,義之所在,則挺不少屈。自為布衣至宰相,廉儉如一,所得奉賜,皆以廣義莊,前後任子恩,多先疏族。嘗言:「吾平生所學,得之忠恕二字,一生用不盡,以至立朝事君,接待僚友,親睦宗族,未嘗須臾離此也。」每戒子弟曰:「人雖至愚,責人則明;雖有聰明,恕己則昏。苟能以責人之心責己,恕己之心恕人,不患不到聖賢地位也。」親族有請教者,純仁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其人書之坐隅。 遼主自去臘有疾,正旦,力疾禦殿受賀。是日,如混同江。 甲戌,皇太后向氏崩于慈寧殿,遺詔尊皇太妃陳氏為皇太后。 是日,遼主殂於行宮,年七十,廟號道宗。遺詔燕國王延禧嗣位,北面樞密使耶律阿蘇、知樞密院事耶律儼同受顧命。 道宗即位,求直言,訪治道,勸農桑,興學校,救災恤患,粲然可觀。及謗訕之令既行,告訐之賞日重,群邪並進,賊及骨肉,諸部浸叛,用兵無寧歲。唯一歲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發者三千人,崇尚佛教,罔知國恤,遼亡征見矣。 延禧即位柩前,遼群臣上尊號曰天祚皇帝。 丁醜,易大行皇太后園為山陵,命曾布為山陵使。 己卯,令河、陝幕人入粟,免試注官。 二月,壬辰朔,遼改元乾統,大赦。詔:「為耶律伊遜所誣陷者,複其官爵,籍沒者出之,流放者還之。」 丙申,雨雹。 己亥,汰秦、鳳二路兵。 甲辰,始聽政。 乙巳,出內庫及諸路常平錢各百萬,備河北邊儲。 遼主之為燕國王也,道宗以蕭烏納有保護功,命其輔導。烏納數以直言忤旨,遼主初即位,即出烏納為遼興軍節度使,加守太傅。 甲寅,詔貶知揚州林希和舒州,降知隨州張商英為朝奉大夫,右司諫陳祐論其責輕,請重行降黜故也。 丁巳,詔:「潭州安置章惇,責授雷州司戶參軍,員外置。」 先是左正言任伯雨疏曰:「章惇久竊朝柄,迷國罔上,毒流搢紳,乘先帝變故倉卒,輒逞異志。向使其計得行,將置陛下與皇太后於何地!若貸而不誅,則天下大義不明,大法不立矣。臣聞北使言:『去年遼主方食,聞中國黜惇,放箸而起,稱善者再,謂南朝錯用此人。』北使又問:『何為只若是行遣?』以此觀之,不獨國人皆曰可殺,雖敵國莫不以為可殺也。』章八上,未報。會台諫陳瓘、陳次升等複極論之,乃有是貶。 初,蘇轍謫雷州,不許占官舍,遂僦民屋。惇又以為強奪民居,下州追民究治,以僦券甚明,乃止。至是惇問舍於民,民曰:「前蘇公來,為章丞相幾破我家,今不可也。」 初,惇之入相也,妻張氏病且死,屬之曰:「君作相,幸無報怨。」既祥,惇語陳瓘曰:「悼亡不堪,奈何?」瓘曰:「與其悲傷無益,曷若念其臨絕之語也!」惇無以對。 任伯雨又言蔡卞惡甚于章惇,遂陳其大罪有六曰:「誣罔宣仁保佑之功,欲行追廢,一也;凡紹聖以來竄逐臣僚,皆卞啟而後行,二也;宮中厭勝事作,卞乞掖庭置獄,只遣內臣推治,皇后以是得罪,三也;編排元祐章疏,被罪者數千人,議自卞出,四也;激怒哲宗,致鄒浩遠謫,又請治其親故送行之罪,五也;蹇序辰建看詳訴理之義,惇遲疑未應,卞以二心之言脅之,惇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六也。卞陰狡險賊,惡機滔天,門生故吏,遍滿中外,今雖薄責,猶如在朝,人人惴恐,不敢回心向善。朝廷邪正是非不得分別,馴致不已,奸人複進,天下安危,殆未可保也。」奏入,不省。 三月,癸亥,以知杭州呂惠卿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甲子,始禦紫宸殿。 乙丑,遼使來告哀,遣謝文瓘、上官均往弔祭,黃寔賀即位。 丁卯,遼主命有司以張孝傑家屬分賜群臣。 甲戌,遼主召僧法頤放戒於內庭。 戊寅,以知無以軍陳瓘為著作佐郎、實錄院檢討官。 壬午,以日當食,避殿,減膳,減天下囚罪一等,流以下釋之。 遼殿直達爾旺哈,知遼主惡直言,心嗛蕭烏納,乃誣告烏納私借內府犀角。遼主命鞫之,烏納奏曰:「臣在先期,詔許日取帑錢十萬為私費,臣未嘗妄取一錢,肯借犀角乎?」遼主愈怒,奪其太傅官,降甯邊州刺史。自是遼廷諸臣益務為柔佞矣。 夏,四月,辛卯朔,日食不見。 甲午,上大行皇太后諡曰欽聖憲肅。乙未,追上欽聖皇太后曰欽慈。 丁酉,禦殿,複膳。 壬寅,詔:「諸路疑獄當奏而不奏者科罪,不當奏而輒奏者勿坐。著為令。」 任伯雨初為右正言,半歲之間,凡上一百八疏。大臣畏其多言,俾權給事中,密諭以少默即為真,伯雨抗論愈力。時曾布欲和調元祐、紹聖之人,伯雨言:「人才固不當分黨與,然自古未有君子小人雜然並進,可以致治者。蓋君子易退,小人難退,二者並用,終於君子自去,小人猶留。唐德宗坐此致播遷之禍,建中乃其紀號,不可以不戒。」既而欲劾布,布覺之,徙為度支員外郎。 是月,遼地旱。 五月,辛酉朔,大雨雹,詔三省減吏號,節冗費。 丙寅,葬欽聖憲肅皇后及欽慈皇后于永裕陵。 庚辰,太子太保、趙郡公蘇頌卒,年八十二。詔贈司空。頌器局閎遠,禮法自持,雖貴,奉養如塞士。明於典故,朝廷有製作,必就而正焉。 丙戌,祔二後神主於太廟。 朝請郎梁寬言:「紹聖之初,奸臣特進,是時不唯朝士革面迎合,雖田舍書生,亦懷觀望捭闔之術。舉人畢漸,廷試對策,欲附會時流以規上第,其言語不顧輕重,有傷事體,傳播四夷,所損不細。又如方天若對策,以不誅南竄大臣家屬為恨,以不沒元祐公相家資為惜。天若,閩中匹夫,于元祐大臣有何宿憾!特以蔡卞用事,欲複其平日私仇。天若者,卞之門人也,鷹犬效力,僕妾事人,其言何所不至!伏見將來科詔不遠,欲乞下禮部司,每遇廷試,戒應舉人立為法,無得狂妄,不答所問。有違此者,罪在考官,然後罷黜此流,所貴少厚風俗。」 遼主初立,即罷圍場之禁。宋魏國王和囉噶請曰:「天子巡幸為大事,雖在諒闇,不可廢也。」遼主以為然,覆命有司從備巡幸。六月,庚寅朔,遼主如慶州。 戊戌,遼以南府審相額特勒兼南院樞密使。 庚子,遼上道宗尊諡曰仁聖大孝文皇帝,追諡懿德皇后為宣懿皇后。 壬寅,遼以宋魏國王和囉噶為天下兵馬大元帥。 甲辰,責右司諫陳祐通判滁州。祐累章劾曾布自山陵還不乞出外,且言:「山陵使從來號為凶相,治平中韓琦、元豐中王珪不去,其後有臣子不忍言者。」又言:「布有當去者三:一,自山陵還;二,虞主不在,腰輿而行;三,不當先與屬官推恩。」章皆留中,祐遂繳申三省。布乃不赴朝參,而有是命。 後兩日,左諫議大夫陳次升對,有劄子救祐,帝不省。而右司諫江公望複言之,帝曰:「祐欲逐曾布,引李清臣為相,如此何可容?」公望遽曰:「陛下臨禦以來,易三言官,逐七諫臣。今祐言宰相過失,自其職也,豈可便謂有它意哉!」 先是布甚惡清臣不附己,數使人謂公望,能一言清臣,即以諫議大夫相處,而公望所言乃如此,其後彭汝霖以論罷清臣得諫議大夫雲。 乙巳,遼以北平郡王淳進封鄭王。 丁未,北院樞密使阿蘇加裕悅。 戊申,封向宗回為永陽郡王,向宗良為永嘉郡王。 遼以特裡袞阿嚕薩古、宰相耶律儼總山陵事。辛亥,葬仁聖大孝文皇帝、宣懿皇后于慶陵。 戊午,尚書右丞范純禮,罷知潁昌府。 純禮濃毅剛正,曾布憚之,激駙馬都尉王詵曰:「上欲除君承旨,範右丞不可。」詵怒。會詵館遼使,純禮主宴,詵誣其輒斥禦名,遂黜之。 己未,班《鬥殺情理輕重格》。 左司諫江公望上疏言:「自先帝有紹述之意,輔政非人,以媚於己為同,忠於君為異,借威以快私隙,使天下騷然,泰陵不得盡繼述之美。元祐人才,皆出於熙、豐培養之餘,遭紹聖竄逐之後,存者無幾矣。神考與元祐之臣,其先非有射鉤斬袂之隙也,先帝信仇人而黜之。陛下若立元祐為名,必有元豐、紹聖為之對,有對而爭興,爭則黨複立矣。陛下改元詔旨,亦稱思建皇極,端好惡以示人,本中和而立政,皇天后土,實聞斯言,今若渝之,奈皇天后土何!」 時內苑稍畜珍禽奇獸,公望力言非初政所宜,帝曰:「已縱遣之矣。」唯一白鷳,畜之久,帝以拄杖逐之,終不肯去,乃刻公望姓名於杖頭以識其諫。會蔡王似府史相告,有不遜語,連及于王,公望乞勿以無根之言加諸至親,遂罷知淮陽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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