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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六年(1)


  慶曆六年遼重熙十五年

  春,正月,乙酉,遼主如混同江。

  禁遼人以奴婢鬻與漢人。

  戊子,王堯臣罷三司使,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堯臣主計凡三年,前使姚仲孫借內藏錢數百萬,久不能償,堯臣悉案籍償之,而軍國之費猶沛然有餘,未嘗加賦於民也。益、梓、夔三路轉運使皆乞增鹽井課,歲可得錢十餘萬,堯臣固不從。帝問其說,對曰:「庸蜀僻遠,恩澤鮮及,而貢入常倍,民力由此困。朝廷既未有以恤之,而又牟利焉,是重困也,雖有小益,將必大損矣。」帝善其對。然權幸因緣多見裁抑,京師數為飛語,及帝之左右往往有讒其短者,帝一切不問,而堯臣為之自若。已而言於帝曰:「臣母老,願解煩劇。」既罷,帝慰勞之,堯臣頓首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耳。」

  禮部尚書、知河南府範雍卒,贈太子太師,諡忠獻。雍好謀而少成,頗知人,喜薦士。狄青初為小校,坐法當斬,雍貸之,卒為名將。

  甲午,命翰林學士孫抃權知貢舉。

  丙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蘇紳知河陽。紳銳於進取,善中傷人,衣冠憚疾之。言者斥其狀,故命出守,紳自揚州複入翰林未三月也。是歲,卒于河陽。紳與梁適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詖,語曰「草頭木腳,陷入倒卓。」

  戊申,徙廣南戍兵善地,以避瘴毒。

  二月,壬子朔,賜太傅致仕張士遜月俸百千。

  乙卯,遼主如長春河。

  癸亥,荊湖南路轉運使周沆言:「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負給公使錢一千貫以犒設將校。」從之。沆又言:「蠻驟勝方驕,未易懷服,宜須秋冬進兵。蠻地險氣毒,其人驍悍,善用鋋盾,北軍不能與之角。請選邕、宜、融三州澄海忠敢,知其山川,習其伎藝者三千,搗巢穴,餘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屈,然後可撫也。」朝廷用其策,卒平蠻寇。

  戊寅,青州地震。

  詔陝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朝廷開納夏國,本欲寬財息民。自其受封進誓,已及一年,而調度猶不減用兵時;其議裁節諸費及所增置官員、指使、使臣今無用者,悉條奏之。」從樞密使龐籍言也。

  權同知禮部貢舉張方平言:「今之禮部程式,定自先朝。由景祐之初,有以變體而擢高等者,後進傳效,皆忘素習。邇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至太學盛建,而講官百介益加崇長,因其好尚,浸以成風,以怪誕詆訕為高,以流蕩猥瑣為贍,逾越繩墨,惑誤後學;朝廷累下詔書戒飭,而學者樂於放逸,罕能自還。今貢院試者,間有學新體賦至八百字以上,每句或有十六字、十八字,而論或千二百字以上,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條陳它事,豈國家取賢斂材以備治具之意邪!其增習新體而澶漫不合程式者,悉已考落。請申前詔,揭而示之。」詔從其情。時禦史王平又請賦毋得過四百字。而禮部複謂才藝所取,一字之多,遂至黜落,殆非人情。自是複以舊數為限。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禦崇政殿。錄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乙酉,遼以太后應聖節,減死罪,釋徒以下。

  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歲震則海底有聲如雷。

  丁酉,遼主詔諸道歲具獄訟以聞。

  高麗貢於遼。

  壬寅,賜進士穰人賈黯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有差。癸卯,賜諸科及第並出身。甲辰,賜特奏名諸科同出身及諸州長史、司馬、文學。

  夏,四月,辛亥朔,遼禁五京吏民擊鞠。

  甲寅,降河東轉運使李昭遘知澤州,坐使遼時其從者嘗盜遼之銀盃也。昭遘從者既杖死,詔以銀盃送還遼。議者謂盜已正法,送杯於體有損。判大名夏竦亦奏乞罷送,不聽。知雄州王仁旭直納軍資庫,人稱其得體。

  戊午,遼罷遙輦帳戍軍。

  壬戌,遼以北女真詳兗蕭杲陸為奚六部大王。

  甲子,遼主清暑永安山。

  甲戌,蒲盧毛朵曷懶河百八十戶附於遼。

  遼主以左中丞蕭惟信為燕趙國王傅。遼主諭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諛,不聞忠言,浸以成性。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父之義;有不可使居王邸者,具以名聞。」惟信性好學,長於辯論,及為王傅,能輔導以禮。

  丙子,徙知定州王德基知雄州兼沿邊安撫使。初,守臣畏生事,未嘗出獵,德基至,乃縱騎獵境上。關城居民甚眾,而故堞墮壞,久莫敢修,德基豫調兵夫築完之。遼歲遣使貽果餌,前皆改服以見,德基接以常禮;及每移文至者,例以郡官主勞,至是以指使代焉。

  己卯,權禦史中丞張方平言:「中書、樞密院比歲除授,多預批聖旨,俟半年或一二年後與轉官或改職。夫遷除之體,率有常規,若因勞應賞而擢之不次,孰曰不然!如其事出僥倖,縱賒日月,曷厭群議!譬之賈人交易于市,作為契卷,立期待償。非唯滋長濫恩,實亦有虧治體。請自今文武官輒援前比而希遷改者,並明行責降。」從之。

  五月,甲申,雨雹,地震。

  戊子,減邛州鹽井歲額緡錢一百萬。川、峽四路鹽課,縣官之所仰給,然井原或發或微,而責課如舊,任事者多務增課以為功,往往貽患後人。朝廷切於除民疾苦,尤以遠人為意,有司上言,輒為蠲減,前後不可悉數。

  丙申,詔陝西市蕃部馬。

  丁酉,京東人劉巹、劉沔、胡信謀反,伏誅。

  六月,庚戌朔,降御前劄子下夏安期等:「比令與陝西諸路經略安撫司議減節邊費,其務悉心經畫,以成朝廷悠久之利。」

  詔夏竦與河北監司察帥臣、長吏之不職者。

  初,吳育在翰林,薦唐詢為禦史;未至,母喪。服除,育方參政事,而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育數為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禦史,昌朝不得已以詢知廬州。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許入見。中丞張方平因奏:「詢材質美茂,宜留備言職。」詔許之,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

  癸醜,遼以西京留守耶律瑪陸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參知政事楊佶出為武定軍節度使。時武定亢旱,苗稼將槁,佶視事之夕,雨澤沾足,百姓歌頌之。

  丁巳,流星出營室南,大如杯,其光燭地,隱然有聲,北行至王良沒。

  辛酉,詔河東經略使鄭戩裁減本道邊費。

  癸亥,帝謂輔臣曰:「比有上言星變者,國家雖無妖異,亦當修警,況因謫見乎!夫天之譴告人君,使俱而修德,亦猶人君知臣下之過,先示戒飭,使得自新,則不陷於咎惡也。」賈昌朝等皆引咎再拜。

  戊辰,遼主禦清涼殿,放進士王棠等六十八人。棠,涿州新城人,博古善屬文,時稱得人。

  辛未,知益州文彥博言:「益、彭、邛、蜀、漢五州,非用馬之地,而逐州共屯軍馬凡二千餘人,請皆易以步軍。」詔易三之一。

  參知政事吳育與宰相賈昌朝不相能,監察禦史唐詢既怨育,遂希昌朝意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材異等料,由漢涉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則詔在位薦之。本朝稽用舊文,訖真宗世,三建此科。陛下即位,增科為六,初應詔才數人,後乃至十餘人,今殆至三十餘人。一中此科,曾未累歲,悉至顯官。請自今,不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罷秘閣之試。」疏上,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之。帝是育言,即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舉,其著為今;仍須近臣論薦,毋得自舉。」帝因謂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內批,以今乃知其欺妄也。」育又奏:「陰邪沮事,正當明辯,願出姓名案劾,以明國法。」育本由制策進,帝數稱其賢,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育弟娶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改嫁,欲用此附李氏自進。」大抵希昌朝意,且欲報怨;帝訖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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