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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五年(2)


  秋,七月,辛醜,貶知潞州尹洙為崇信節度副使,坐前在渭州貸公使錢用也。

  壬寅,翰林學士王堯臣等言:「禮官議改上章獻皇后、章惠皇后諡,揆諸禮意,竊所未安。蓋諡告於廟,冊藏於陵,無容異時更有輕改。矧升祔廟祐,本極孝思之報,若裁損尊名,恐非嚴奉之儀。而又博詢典故,參質人情,有增崇之文,無追減之例,其章獻明肅之號,伏請如舊。章惠皇太后,擁佑聖躬,義專系子,禮須別祠,請仍稱章惠皇太后,仍舊享於奉慈廟。」乃詔中書門下覆議,請如禮官及學士等所議,奉章獻、章懿升配真宗廟室,其尊諡如故;章惠仍享奉慈別廟,皆得禮之變,順祀無違。乙巳,詔恭依禮官所議,奉章獻明肅皇太后、章懿皇太后序于章穆皇后之次。

  戊申,詔:「自今罪殊死,若祖父母年八十以上及篤疾無期親者,以其所犯聞。」

  廣州地震。

  遼主駐中會川。

  八月,知秦州田況遭父喪,辛酉,起複,況固辭。又遣內侍持手詔敦諭,況不得已乞歸葬陽翟,托邊事求見,泣請終喪,帝惻然許之。帥臣得終喪自況始。

  自真宗封禪之後,不復校獵,廢五坊之職。直集賢院李東之上言:「祖宗校獵之制,所以順時令而訓戎事也。陛下臨禦以來,未嘗講修此禮。願詔有司草儀,撰日命殿前、馬步軍司出兵馬以從獵於近郊。」壬戌,詔樞密院討詳先朝校獵制度以聞。

  甲子,以監察禦史包拯為賀正使,使於遼。館伴者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納北人以刺候疆事乎?」拯曰:「欲刺知北事,自有正門,何必便門!本朝豈嘗問涿州開門邪!」議遂斬。及拯使還,具奏:「臣奉命出境,彼中情偽,頗甚諳悉,自創雲州、作西京以來,添置營寨,招集軍馬,兵甲糧食,積聚不少,但以西討為名,其意殊不可測。緣雲州至並、代州甚近,從代州至應州,城壁相望,只數十裡,地絕平坦,此中外所共出入之路也。自失山後五鎮,此路尤難控扼,萬一侵軼,則河東深為可憂。不可信其虛聲,馳其實備。兼聞代州以北,累年來蕃戶深入南界,侵佔地土,居止耕佃甚多,蓋邊臣畏儒,不能畫時禁止。今若不令固守疆界,必恐日加滋蔓,窺伺邊隙,浸成大害。欲乞今後沿邊要衝之處,專委執政大臣,精選素習邊事之人以為守將。其代州尤不可輕授,如得其人,責以實效,雖有微累,不令非次移替,則軍民安其政令,緩急不致敗事矣。」

  庚午,荊南府、嶽州地震。

  癸酉,詔:「夏國比進誓表,惟延州、保安軍別定封界,自餘皆如舊境。其令陝西、河東嚴戒邊吏,務守疆土,無得輒有生事。」

  甲戌,河北都轉運案察使歐陽修和滁州,權發遣戶部判官蘇安世監泰州鹽稅,出內供奉官王昭明監壽春縣酒稅。初,修有妹適張龜正,卒而無子,有女實前妻所生,甫四歲,無所歸,其母攜養於外氏,及笄,修以嫁族兄之子晟。會張氏在晟所與奴奸,事下開封府。權知府事楊日嚴前守益州,修嘗論其貪恣,因使獄吏附致其言以及修。諫官錢明逸遂劾修私于張氏,且欺其財。詔安世及昭明雜治,卒無狀;乃坐用張氏奩中物買田立歐陽氏券,安世等直牒三司取錄問吏人而不先以聞,故皆及於責。安世,開封人也。獄事起,諸怨修者必欲傾修,而安世獨明其誣,雖忤執政意,與昭明俱得罪,然君子多之。

  鄜延經略司言夏國未肯明立封界,詔保安軍移文宥州,令遵守誓約指揮。

  壬午,監察禦史李京言:「去年保州軍亂之後,緣邊兵驕,小不如意則嘩言動眾。近又永甯軍士潛謀竊發,邊氓遠近不安。嘗觀唐自至德以後,河朔兵驕,鎮、魏尤甚,濟以奸臣跋扈,朝廷威令不行,斯蓋不早制之失。今沿邊主兵之臣,既不遴擇,及軍士作過,一概被罪,遂使驕兵增氣,動要姑息,守臣避禍,但務因循,不早制之,將複有至德之弊。宜下兩府案邊吏罷懦不任事及綺紈子弟,一切罷之。其有軍士作過,本非長吏生事者,只坐召禍之人。所貴驕卒畏威而革心,守臣竭節以專事,非特張紀律之本,亦所以制機事之先也。」

  九月,庚寅,詔:「文武官已致仕而所舉官犯罪當連坐者,除之。」從翰林學士張方平請也。方平言:「坐繆舉而許首免,蓋責其當察所舉者之不法也。致仕官既謝事,不當與在職者向責。」遂著為令。

  辛卯,以重陽曲宴近臣、宗室于太清樓,遂射苑中。

  癸巳,詔近臣考先朝正史,實錄為《景德禦戎圖》。

  庚子,置南京留守司禦史台。

  甲辰,徙江南東路轉運案察使楊紘知衡州。紘嘗言:「不法之人不可貸,如使肆貪殘於一郡一邑,害良民萬家,不若去之,不利一家耳。」聞者望風解去。然竟坐苛刻下遷。紘,億從子,為億後,其為江東轉運案察使,富弼所薦也。

  冬,十月,乙卯,遼遣使來致元龍車及所獲夏國羊馬。

  辛酉,祔章獻明肅皇后、章懿皇后神主于太廟,大赦天下。

  「諸路轉運使昨帶案察之名,比聞過為煩苛,吏不安職,至有曉諭州縣,俾互相告論;有傷風化,無益事體,其並罷之。」時執政沮改范仲淹、富弼所行事,因肆赦,遂有此命。初,議者請覃恩百官,且優賜軍士。參知政事吳育曰:「無事而啟僥倖,誰為陛下建此議者?請治之。」已而帝語輔臣曰:「外人怨執政,宜防喧嘩。」育曰:「此必建議者欲以動搖上聽,願毋慮。臣既以身許國,何憚此邪?」帝遣中使察視山東盜賊,還奏:「盜不足慮,而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尤尊愛之,此為可憂。」帝欲徙二人淮南。育曰:「盜賊無足慮。然小人乘時以傾大臣,非國家之福。」議遂格。

  甲子,遼主望祀木葉山。

  己巳,詔送伴遼使劉湜:「北界近築寨於銀坊城,侵漢界十裡,其以誓約諭使人,令毀去之。」

  庚午,帝禦內東門,賜從官酒三行,奏鈞容樂。幸瓊林苑門,賜從官食。遂獵于楊邨,宴幄殿,奏教坊樂,遣使以所獲獐兔馳薦太廟。既而召父老臨問,賜以飲食茶絹,及賜五坊軍士銀絹有差。

  辛未,始班曆于夏國。

  庚辰,罷宰臣兼樞密使。時賈昌朝、陳執中言:「國初以兩司對持大柄,向以關陝未寧,兵議須一,複茲兼領。今西夏來庭,邊防有序,當還使印,庶協邦規,臣等願罷兼樞密使。」既降詔許之,又詔樞密院:「凡軍國機要,依舊同商議施行。」

  十一月,壬午朔,回鶻遣使貢於遼。

  樞密院請自今進退管軍臣僚、極邊長吏、路分兵馬鈐轄以上,並與宰臣同議,從之。

  丁亥,冬至,宴宗室於崇政殿。

  辛卯,詔提點京東路刑獄司體量石介存亡以聞。先是介受命通判濮州,歸家待次。是歲七月,病卒。夏竦銜介甚,且欲傾富弼,會徐州孔直溫謀叛,搜其家,得介書,竦因言:「介實不死,弼陰使入契丹謀起兵,弼為內應。」執政入其言,故有是命,仍羈管介妻子于它州。

  初,徐州人告直溫等挾妖法誘軍士為變,而轉運使不受,亟詣提點刑獄呂居簡。居簡令無言有不受者,複與轉運使合謀捕直溫等。既就誅,濮州複有謀叛者,民相搖驚潰。居簡馳往,得其首惡,誅之,閱兵享士,奸不得發。居簡,蒙正之子也。時亦有詔下兗州核介死虛實,知州杜衍會官屬語之,眾莫敢對。泰甯節度掌書記高苑龔鼎臣獨曰:「介平生直諒,寧有是邪!願以合族保其必死。」衍悚然,探懷中奏稿示之,曰:「老夫既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必為,安可量哉!」

  國子監直講孫複責監虔州稅。孔直溫敗,索其家,得遺複詩故也。

  詔以邊事甯息,盜賊漸衰,知鄆州富弼、知青州張存,並罷安撫使,知邠州范仲淹,罷陝西四路安撫使,其實讒者謂石介謀亂,弼將舉一路兵應之故也。仲淹先引疾求解邊任,是日,改知鄧州。

  初,翰林學士葉清臣居父喪,言者嘗請起複為邊帥,既而不行。至是免喪,宰相陳執中與清臣有隙,不欲清臣居內,乃申用其言。庚子,改除翰林侍讀學士、知邠州。

  壬寅,以殿中侍御史劉湜為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議者謂湜探宰相意深致尹洙罪,故得優擢。

  甲辰,遼以同知北院宣徽事蕭阿刺為北府宰相。

  十二月,癸醜,以知潞州郭承佑為並代副部署,兼知代州。始,杜衍奏罷承佑軍職,至是複之。及包拯還自契丹,言:「河北邊帥宜精選,而代州尤不可輕授。今朝廷委任郭承佑,恐必敗事。乞早令召還,別用能者。沿邊守將畏懦不勝任者,亦乞速賜移易。」

  遼主觀漢軍習炮射擊刺。癸亥,遼主決滯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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