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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紹興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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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紹興十二年 春正月壬寅,詔建國公出外第,可依親賢宅差提點官並都監。 癸卯,上謂大臣曰:「朕于宮中無嗜好,惟好觀書,考古人行事以施於政。凡學必自得乃可用,第與古人點姓名,何所益也?」 史臣曰:稽經以出治,猶按醫以治病也,造之不深,則醫或至於殺人,而治或至於害天下。帝王之學,貴於自得深造之,則默然而識矣。左右逢原,則神明生焉。 戊申,禦史中丞萬俟卨、大理卿週三畏同班入對,以鞠岳飛獄畢故也。尚書省乞以飛獄案令刑部鐫板,遍牒諸路。有進士知浹者好直言,飛以賓客待之。飛初下吏,浹上書訟其冤。秦檜怒,並送大理。獄成,浹坐決杖,送袁州編管雲。先是,提舉洪州玉隆觀薛弼為飛參謀官,與飛厚。秦檜之閒居永嘉也,弼舊遊其門,萬俟卨又善之,繇是無一辭累及。飛之在鄂也,有王輔者嘗知彭山縣,以贓敗,遂依飛軍中,飛亦厚待之。至是,輔遣其子孝忠上書指飛為奸凶,陰合檜意,檜喜,由是脫罪籍,尋擢知普州。 辛亥,增福建鹽鈔錢十萬緡,以鬻鹽增羨故也。 ◇ 二月已巳,上謂大臣曰:「征戰之事,各有地利。北狄騎兵,雖中國所不能及,若要馳騁于江淮,恐未易得志。孫權偏霸一方,而曹魏竭天下之力,終不能渡江。晉室微弱,而苻堅百萬之眾敗于淝水。拓跋魏雄據中原,而曆六朝衰亂,終不能奄有江表。自非大無道如孫皓者,豈能致北兵之得志乎?今但修政事,嚴武備,北兵雖強,不足畏也。」 辛未,上謂大臣曰:「《詩》、《書》所載二帝三王之治,皆有其意而不見其施設之詳。太祖以英武定天下,仁宗以兼愛結天下,此朕家法,其施設之詳,可見於世者也。朕當守家法而求二帝三王之意,則治道成矣。」 丁醜,保慶軍節度使、建國公瑗為檢校少保,進封普安郡王,時年十六。王天性忠孝,自幼育宮闈,起居飲食,未嘗離膝下,上尤所鍾愛。制下,日者尤若訥私謂秘書省正字張闡曰:「普乃並、日二字有合乎?《易》所謂『明兩作,離之象』,殆天授也。」已卯,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賜名存中。 壬午,輔臣進殿中侍御史胡汝明論監司不按吏。上曰:「朝廷分道置使,正欲譏察州縣。可申嚴行下,若州縣贓汙不法而監司不能按,致台諫論列者,當並絀之。」 丙戌,上曰:「學校風化之原,不可緩也。」上又曰:「福建所買牛第二綱可發來臨安,借與人戶。朕聞民間乏牛,皆以人耕田,其勞可憫。朕嘗畫以人耕田之象置於左右,庶不忘稼穡之艱難。漢文帝每下詔,必曰『農者天下之本』。若文帝,可謂知民事之本矣。」 丁亥,言者請自今鞫獄必差經任人。上曰:「文學、政事,在孔門中自是兩科。今士方離科舉,未親民事,遽使之鞫獄,安能盡善也?其從之。」 戊子,金主亶大赦,自來亡命投在江南人見行理索,候到,並行釋罪。其職官、百姓、軍人,並許複故。先是,何鑄、曹勳至金國,見亶于春水開先殿,具陳上意。金主命早來使人上殿所請宜允,仍出回書示之,許還梓宮、太后,且遣鑄等還。 辛卯,給事中、知貢舉程克俊等言博學宏詞右承務郎洪遵、敕賜進士出身沈介、右從政郎洪適並合格。遵,適弟也。秦檜以所試製辭進讀,上曰:「是洪皓子耶?父在遠,能自立,此忠義報也。可與升擢差遣。」上又言:「遵之文于三人中最勝。」既遂以遵為秘書省正字,介、適並為敕令所刪定官。自中興以來,詞科入選即入館,自遵始。是日,鎮江府城外火延入城中,遂及大軍倉,燔米麥四萬斛、芻六萬束,公私室廬被焚者甚眾。守臣劉子明坐貶秩。時太平州、池州蕪湖縣亦皆大火,市井一空。 ◇ 三月壬寅,普安郡王出閣就外第,命行在宗室正任已上悉送之。 辛亥,上謂大臣曰:「朕兼愛南北之民,屈己講和。今通好休兵,其利博矣。士大夫狃于偏見,以講和為弱,以用兵為強,非通論也。」 乙卯,上禦射殿,引南省舉人何溥已下。是舉,兩浙轉運司秋試舉人凡解二百八人,而溫州所得四十有二,宰執子侄皆預焉。溥,永嘉人也。 朱勝非《閒居錄》曰:秦檜居永嘉,引用州人,以為黨助。吳表臣、林待聘號黨魁,召為從官,實操國柄。凡鄉士具耳目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勢炎炎,日遷月擢,無複程度。是年,有司觀望所解鄉士四十二名,檜與參政王次翁子侄與選者數人。前輩詩雲:「惟有糊名公道在,孤寒宜向此中求。」今不然矣。 丙辰,起複川陝宣撫副使胡世將薨于仙人關。 辛酉,秦檜等賀上,以皇太后有來期。先是,洪皓在燕,先報太后歸。上謂檜曰:「皓身陷異區,乃心王室,忠孝之節,久而不渝,誠可嘉尚。皓之二子並中詞科,亦其忠義之報也。士大夫苟能崇尚節義,天必佑之。」 ◇ 夏四月庚午,上禦射殿,引正奏名進士唱名。主管台州崇道觀秦熺對策言:「天子建國,右社稷,左宗廟,是故社稷不可無所依。今神州未歸職方氏,則考蔔相攸,莫如建康。謂宜申飭有司,早立宗社,權為定都之制。」舉人陳誠之策言:「聖人以一身之微,臨天下之大,惟度量廓然,舉天下之大納之胸中,而成敗得喪,不能為之芥蒂,斯綽綽有餘裕矣。成湯不愛犧牲粢盛以事葛伯,文王不愛皮幣犬馬以事昆夷,漢高祖解平城而歸,飭女子以配單于,終其身而無報復之心,故韓安國稱之曰『聖人以天下為度』。光武卑辭厚幣以禮匈奴之使,故馬援稱之曰『恢廓大度,同符高祖』。蓋帝王之度量,兼愛夷夏之民,不忍爭尋常以斃吾之赤子也。」楊邦弼策言:「陛下躬信順以待天下,又得賢相相與圖治。中興之功,日月可冀。」又論吳越之事,以為「使越王與大夫種、范蠡不量力度時,輕死而直犯之,是特匹夫之勇,而非賢君相所宜為也。」有司定熺第一,誠之次之,邦弼又次之。檜引故事,辭而降為第二人,特遷左朝奉郎、通判臨安府,賜五品服。自誠之已下,賜第者二百五十三人,新科明法,得黃子淳一人而已。 辛未,上禦射殿,放合格特奏名進士朝鼎才等二百四十八人、武舉正奏名陳鶚等五人、特奏潘璋等二人。是歲,始依在京舊制,分兩日唱名,自是以為例。 辛巳,江南東路轉運副使王?等獻本司錢十萬緡、銀五萬兩,以助奉迎兩宮之費。詔令戶部樁收,專充迎奉支用。上曰:「若常賦之外不取於民,庶幾副朕愛民之意。朕在宮中,服食器用,惟務節儉,不敢分毫妄費。常戒左右曰:此中視錢物不知艱難,民雖一錢,亦不易出。周公作《無逸》戒成王,惟在知小民之艱難,朕不敢忘也。」自是四方率皆獻助矣。 丙戌,通判湖州秦棣直秘閣。棣,檜弟,以其侄?、遜所得職名為之請也。 ◇ 五月甲午,川陝宣諭使鄭剛中為川陝宣撫副使。 甲辰,詔諸州軍無教官處,令尚書省選差。既而禮部立到試教官法,上謂宰相曰:「士大夫不可不學,惟學,故能考前世興衰治亂,以為高抬貴手,則事無過舉,而政皆適當矣。朕在宮中,未嘗一日廢也。」 乙巳,軍器監主簿沈該知盱眙軍,措置榷場。凡榷場之法,商人貲百千以下者,十人為保,留其貨之半在場,以其半赴泗州榷場博易,俟得北貨,複易其半以往,大商悉拘之,以待北賈之來。兩邊商人各處一廊,以貨呈主管官,牙人往來評議,毋得相見。每交易千錢,各收五厘息錢入官。其後又置場於光州、棗陽、安豐軍花黶鎮,而金人亦于諸州置場。 辛亥,潢州布衣陳靖特補右迪功郎。靖獻《中興統論》於朝,給事中程克俊等五人共薦之,乃有是命。 乙卯,詔禮部依舊制,試教官仍先納所業經義、詩賦各三首會刑部,無過,下國子監看詳,禮部覆考,然後許試。附省試院分兩場。非取士之歲,附吏部銓。試院不限人數,以文理優長為合格。 ◇ 六月乙丑,上謂大臣曰:「近日雨澤沾足,歲事有望,誠可喜者。」秦檜曰:「此乃聖德感召和氣所致。」上曰:「天人相因。朕於人事雖不敢怠,至歲事,則當歸功於天也。」鎮西軍節度使吳璘來朝,召之也。既對,命坐賜茶。上問璘前此所以勝敵之方,璘曰:「先令弱者出戰,強者繼之。」他日,上以語輔臣,且曰:「璘善用兵,此正孫臏三駟之說,一敗而二勝者也。」 己巳,提舉亳州明道宮鄭億年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時朝廷答金人書,許以所索陝西、河南人次第而遣,惟億年得留焉。 辛未,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王庶責授高德軍節度副使、道州安置。 乙亥,言者乞禁止父母在別籍異財之事。上曰:「此固當禁,然恐行法有弊。州縣之吏科率不均,民畏戶口大而科率重,不得已而為,誠可憐者。宜並申嚴科率之條乃善。」 己卯,尚書省言:金人使明威將軍高居安扈從皇太后一行前來。詔知閣門事曹勳充接伴使。 壬午,言者乞稍寬私鹽之律,以謂州縣之間,慘酷冤濫,不知幾何,欲望少加裁損。輔臣進呈,上曰:「古今異事,今國用仰給,煮鹽者十之八九,其可捐以與人散利?雖王者之政,然使人專利,亦非政之善也。吳王濞之亂,漢實使之。使濞不專煮海之利,雖欲為亂,得乎?」 癸未,有舉子上書,乞用王安石三經新義,為言者所論。上曰:「六經所以經世務者,以其言皆天下之公也。若以私意妄說,豈能經世乎?王安石學雖博,而多穿鑿以私意,不可用。」 ◇ 秋七月癸醜,右諫議大夫羅汝楫言:「簽書威武軍節度判官廳公事胡銓文過飾非,益唱狂妄之說,橫議紛紛,流布遐邇。若不懲艾,殆有甚焉者矣。伏望陛下重行竄逐,以伸邦憲。」詔銓除名,新州編管。 戊午,詔忠訓郎吳援令川陝宣撫司召試,策一道保明取旨,與換文資。援,璘子也。璘以初除團練承宣使恩例為之請,上許之。起居郎、權中書舍人張廣持不可。上覽奏,謂大臣曰:「武臣換文資,恐將帥之才,後難得矣。」樞密使張俊曰:「試而後換可也。」上大以為然。 戊午,新潼川府路提點刑獄公事宇文剛言湖外米平,乞行收糴。上諭大臣曰:「水旱,堯、湯所不能免,惟有以備之,則民免流亡之患。其即行之。」 ◇ 八月辛酉朔,金國都元帥宗弼以書來,求商州及和尚、方山原地。於是川陝宣撫副使鄭剛中亦言:和尚原自紹興四年後便系劉豫管守,不系吳玠地分,合割還大金。從之。 丙寅,皇太后渡淮。時上遣後弟韋淵往迓,遂扈從以歸。簽書樞密院事何鑄提舉江州太平觀。禦史中丞萬俟卨、右諫議大夫羅汝楫交章論鑄之罪,故有是命。 丁卯,上謂宰執論經術,因曰:「朕每讀書未嘗苟,必思聖人所以立言之意。」秦檜曰:「孟子雲:『文王,我師也。』周公豈欺我哉?」上曰:「聖人以所自得者垂法後世,又焉用欺?」秦檜曰:「陛下以通經,得五帝三王心傳之妙,人臣何幸!自古不遇治世之主,則為人臣,誠有難處。今陛下以經術出治,人臣因以托日月之光,傳諸不朽,豈非幸會!」上曰:「讀書不適用,則不若愚人,愚人猶無過,讀書不適用,為患更甚。」檜曰:「陛下持此心揆天下之事,無不灼見底蘊矣。」 庚午,責授向德軍節度副使王庶卒於道州,許歸葬。其子之荀、之奇撫柩而哭曰:「秦檜,秦檜!此讎必報!」親舊皆掩其口曰:「禍未已也!」 甲戌,禦史中丞萬俟卨為參知政事,充大金報謝使。上顧卨曰:「勉為朕行。」高頓首謝。上諭大臣曰:「和議既定,內治可興。」秦檜對曰:「以陛下聖德,漢文帝之治不難致。」上曰:「朕素有此志,但寡昧不敢望前王。」檜曰:「漢文帝文不勝質,唐太宗質不勝文,陛下兼有之。」上曰:「唐太宗不敢望文帝,其從諫多出矯偽。」檜曰:「文帝能容申屠嘉,而太宗終恨魏徵,其為真偽可見。」上曰:「朕謂專以至誠為上。太宗英明有餘,誠有所未至也。」檜曰:「太宗之用智誠,不及文帝之性仁也。」上曰:「然。」 丙子,上諭大臣曰:「聞大金內侍有用事者。今內侍中,寄資有犯雖降官,然俸物不減,何以勸懲?今小者有犯,可恕即恕,不可恕即撻之,庶使知懼。」且雲:「唐末內侍如田令孜輩群唱為亂者,良由天子縱之所致。朕今在宮中,都知、押班、禦藥,素號最親密者,非時未嘗見,見未嘗不正色。」 己卯,上謂大臣曰:「比聞大金中宮頗恣,權不歸其主。今所須者,無非買珠靸鞻之類,此朕所不顧而彼皆欲之,則侈靡之意可見矣。宜令有司悉與,以廣其欲。彼侈心一開,則吾事濟矣。」時金人又須白麵猢孫及鸚鵡、孔雀、獅子、貓兒,上亦令搜訪與之。上曰:「敵使萬里遠來,其所須如此,朕何憂哉!」 辛巳,上奉迎皇太后于臨平鎮,初,後既渡淮,上命奉魯國大長公主、吳國長公主逆于道。至是,自至臨平奉迎,用黃麾、半仗二千四百八十三人,普安郡王從。上初見後,喜極而泣,軍衛歡呼,聲振天地。 壬午,皇太后還慈甯宮。後聰明有遠慮,上因夜侍慈寧,語久,冀以順後意。後令上臥,且曰:「聽朝宜早起,不然恐妨萬幾。」上不欲遽離左右,後遂示以倦意,上不得已,恭揖而退。太后複坐,凝然不語,雖解衣登榻,交足而坐,至三四鼓而後就枕。嘗謂上給使者不必分,宜通用之,蓋分則自為彼我,其間佞人希旨,必肆間言。自古兩宮失歡,未有不由此者。 《高抬貴手》曰:「太后之未歸也,則諭以至誠;太后之將歸也,則示以喜色。臨平奉迎,瞻慈容而感泣;慈甯居養,侍乙夜而忘疲。壽慶啟燕,稱觴舉儀,雍雍乎其和也。意有所向,竭力供應,肅肅乎其敬也。當時父老童稚且歎曰:不圖今日聖神,母子重歡如此。是其孝於事親何如也。 庚子,上服黃袍,乘輦詣臨平奉迎梓宮登舟,易緦服,百官皆如之。 辛醜,徽宗皇帝、顯肅皇后及烈節皇后梓宮皆至行在。是月,朝廷答金國都元帥宗弼書,許以陝西地界。金人遣知彰化軍節度使事賀景仁來分畫,乃割商、秦之半,存上津、豐陽、天水三邑及隴西成紀餘地,棄和尚、方山原,以大散為界,於關內得興趙原為控扼之所。 《大事記》曰:紹興十年,金人渝盟,軍民皆歸咎于秦檜,而檜傲然不動。順昌既捷之後,先竄趙鼎,而人無敢言矣。柘皋既捷之後,盡罷諸將,而兵隸御前矣。向者戰敗而求和,今則戰勝而求和矣。向者戰敗而棄地,今則戰勝而棄地矣。向者使命之費猶有限,今歲幣銀帛各三十五萬匹兩,而賀禮又有金器千兩、銀器萬兩、錦綺千匹矣。岳飛複唐、鄧,張俊、吳璘複商、秦、吳玠複方山、和尚原,皆間關百戰而後得,今吾不能有其地,反盡割入于金,聽其分畫矣。世忠田金陵,岳飛田鄂土,之奇田兩淮,吳玠田梁洋,樊賓宗綱田荊州,皆累田經理而後成,今吾不能屯田,反使金創屯田軍于河南矣。吾國之民不肯入金,殺之猶不從,而朝廷必以與金,使遺黎飲泣內恨,而中原之人心失矣。李世輔不顧其親來歸,烏珠畏避其忠勇,乃置之謫籍,而中原豪傑之心失矣。士大夫陷沒金中,家屬有在中國者,洵金人之情而悉還之,方其去時,如赴並所,而吾國衣冠之氣沮矣。張俊深忌劉錡、嶽飛,每言飛赴援遲而錡戰不力,遂與檜謀,斥錡而殺飛,而天下忠憤之氣皆沮矣。 ◇ 九月乙未,信安郡王孟忠厚為樞密使。 壬寅,大赦天下。 乙巳,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秦檜為太師,封魏國公。是日檜入朝,至殿門外,上遣幹辦禦藥院江諮賜以玉帶,使服之而入。檜辭,上曰:「梓宮歸葬,慈寧就養,皆卿之功也。此未報百分之一,不必辭。」 ◇ 冬十月乙亥,翰林學士兼侍講、翊善程克俊僉書樞密院事。秦檜之除太師也,克俊草其制詞,有曰:「廟算無遺,固眾人之所不識。征車遠狩,惟君子以為必歸。」檜大喜之。 丁醜,太師、尚書左僕射、魏國公秦檜進封秦、魏國公,用蔡京故事也。檜辭不拜。太傅、樞密使、廣國公張俊進封益國公。 壬午,太傅、醴泉觀使、福國公韓世忠進封潭國公,太保、萬壽觀使、雍國公劉光世改封揚國公。 丁亥,詔福建專置提舉茶事官一員,置司建州。先是,建州歲貢片茶二十余萬斤,葉濃之亂,園丁亡散,遂罷之,以市舶官兼茶事。上祀明堂于臨安。始命市五萬斤為大禮賞,已而都督府請如舊額發赴建康,召商人持往淮北。既而官給長引,許商販渡淮及興榷場,遂取臘茶為榷茶本。尋禁私販,官盡榷之。上京之余,許通商,官收息三倍。及是,將鬻建茶于臨安,始別置提舉官專一發賣。 ◇ 十一月壬辰,左朝散郎黃達如言:「太后回鑾,梓宮還闕,茲為盛事。望宣付史館,然後褒功罰罪。大明黜陟,將前日異論沮謀者明正典刑,其力主和議者重加旌賞,庶上慰徽宗、二後在天之靈,少紓太母留滯抑鬱不平之氣。」詔禮部侍郎兼實錄修撰王賞編修付史館。達如,建陽人,嘗知南雍州,以贓罪,為提點坑冶官韓球所按,代還奏事,乃上此奏焉。 癸巳,樞密使張俊為鎮洮、甯武、奉甯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奉朝請,封清河郡王。初,太師秦檜與俊同主和議,約盡罷諸將,獨以兵權歸俊,故俊力助其謀。及諸將已罷,而俊居位歲餘,無請去之意,檜乃令殿中侍御史江邈論其罪。邈言:俊據清河坊以應讖兆,占承天寺以為宅基;大男楊存中握兵於行在,小男田師中擁兵於上流。他日變生,禍不可測。上曰:「俊有復辟功,無謀反之事,皆不可言。」會樞密使孟忠厚竣事還朝,而邈又言俊之過,俊乃求去位,遂有是命。左司員外郎李椿年言經界不正十害:一侵耕失稅,二推割不行,三衙前及坊場戶虛供抵當,四鄉司走弄稅名,五詭名寄產,六兵火後稅籍不信爭訟日起,七倚閣不實,八州縣隱賦多公私俱困,九豪猾戶自陳稅籍不實,十逃田稅偏重故稅不行。且言:「臣聞平江歲入昔七十萬斛有奇,今按其籍,雖三十九萬餘,然實人才二十萬耳。詢之士人,其餘皆欺隱也。望考按核實,自平江始,然後之天下,則經界正而仁政行矣。」上謂宰執曰:「椿年之論頗有條理。」乃詔專委椿年措置。椿年請先往平江諸縣,俟其就緒,即往諸州,要在均平,為民除害,更不增稅額。從之。 乙未,檢校少保兼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為少保。國朝故事,未有以保、傅為管軍者,論者惜之。 己亥,詔太學養士,權于臨安府學措置增展。先是,言者屢請複太學以養人才。上以戎事未暇,至是,謂宰執曰:「太學教化之原,宜複祖宗舊法。」程克俊曰:「東晉設學於鼎沸之中。今兵息矣,興學正其時也。」秦檜曰:「久有此議,今當舉行之。」乃命禮部討論取旨。 辛醜,言者論:「陛下斥遠奸邪,與腹心之臣一德,以定大計。大功巍巍,超冠古昔。臣愚慮前日不得志之徒未即丕變,作為不靖,有害治功。伏望屏置遠方,終身不齒。」詔榜朝堂。知鎮江府劉子羽提舉江州太平觀,以右諫議大夫羅汝楫論其專任私意,變亂是非也。先是,子羽言和好本非久遠計,宜及閒暇時修城壘,厲器械,備舟楫,以俟時變。秦檜始以複職非已出,已不悅,至是益怒,諷汝楫論其罪,遂罷歸。和眾輔國功臣、太保、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楊國公劉光世薨於行在,年五十四。詔贈太師。光世蚤貴,其為大將,禦軍姑息,無克復志,論者以此咎之。 丙午,詔責授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責授向德軍節度副使王庶今赦更不檢舉。寶文閣待制曾開、徽猷閣直學士李彌遜並落職,權中書舍人程敦厚草制曰:「方同惡而相濟,肯信君子以為必歸?逮寧親而解憂,是宜國人皆曰可殺。」時庶已死而秦檜未知也。徽猷閣待制致仕尹熺卒於紹興府,年七十二。上知其貧,特賜錢三百緡。 庚戌,樞密使、信安郡王孟忠厚罷判福州。左承事郎張戒特勒停。 ◇ 十二月辛酉,童子張岩叟九歲,其弟岩卿七歲,能誦書。詔並免文解一次,仍以束帛賜之。 庚午,禮部乞太學養士,權以三百人為額。上曰:「太學師儒之官,雖選經術,當先德行。要使士子化之以厚風俗。」又曰:「朕以天下財賦養天下士大夫,以天下公器處天下士大夫。要使人人盡心職業,朕何愛爵祿哉?」 丙子,主管台州崇道觀熊彥詩知永州。彥詩坐趙鼎客,閑廢累年。及是,秦檜除太師,彥詩以啟賀之,有曰:「大風動地,不移存趙之心;白刃在前,獨奮安劉之略。」檜喜,繇是稍複錄用。 庚辰,高閌守國子司業,關注為太學正。始除學官也。上覽除目,曰:「朕無一所好,惟閱書作字,自然無倦。《尚書》、《史記》、《孟子》俱寫畢,《尚書》寫兩過,《左傳》亦節一本。」 癸未,以太師秦檜生辰,錫宴於其第,自是歲為例。初,陝西連歲不雨。至是,涇、渭、灞、滬皆竭,五穀焦槁。秦民無以食,爭西入蜀。川陝宣撫使鄭剛中以誓書所禁不敢納,皆散去餓死,其壯者北人多買為奴婢,郡邑蕩然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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