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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天禧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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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天禧五年 春正月,翰林學士劉筠見上久疾,丁謂浸擅權,歎曰:「奸人用事,安可一日居此?」表求外任,乃授右諫議大夫、知廬州。 ◇ 二月庚午,以孔聖佑襲封文宣公、知仙源縣事。 ◇ 三月戊戌,天章閣成,群臣稱賀。 庚子,奉安禦集、禦書于天章閣。 ◇ 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先是,司天測儀天曆當食之既,前九日,上避正殿,分命中使詣宮觀、寺院祈禱。是日,食四分而止。 冬十一月丁醜,以謂為譯經使兼潤文。 甲申,判河南府王欽若有疾,累表請就醫京師。 丁謂使人紿欽若曰:「上甚思一見君。」欽若信之,即輿疾而歸。謂因言欽若擅去官守,無人臣禮。 戊子,責授司農卿、分司南京。 ◇ 十二月乙巳,以內殿崇班皇甫繼明同勾管三館秘閣公事。咸平中,初命劉崇超監三館秘閣圖籍,丁謂更號曰勾當公事。自是,內臣遂與大學士同職,時論愈非之。 壬戌乾興元年春二月戊午,上崩于延慶殿。仁宗即皇帝位。遺詔尊皇后為皇太后,淑妃楊氏為皇太妃,軍國事兼權取皇太后處分。 丁謂欲去「權」字,王曾曰:「政出房闥,斯已國家否運。稱『權』尚足示後。且言猶在耳,何可改也?」謂乃止。曾又言:「尊禮淑妃太遽,須他日議之,不必載遺制中。」謂怫然曰:「參政欲擅改制書耶?」曾複與辯,而同列無助曾者,曾亦止。時中外洶洶,曾正色獨立,朝廷賴以為重。 己未,大赦,除常赦所不原者。 庚申,命丁謂為山陵使。先是,輔臣請皇太后所禦殿。王曾援東漢故事,請五日一禦承明殿,太後坐左,皇帝坐右,垂簾聽政。既得旨,而丁謂獨欲皇帝朔望見群臣,大事則太后與帝召對輔臣決之,非大事,悉令雷允恭傳奏畫可。曾曰:「兩宮異處而柄歸宦者,禍端兆矣。」謂不聽。蓋謂不欲令同列預聞機密,故潛結允恭使白太后,卒行其意。 丙寅,丁謂加司徒,馮拯加司空,曹利用加左僕射,並兼侍中;任中正加兵部尚書,王曾加禮部尚書,錢惟演加兵部尚書,張士遜加戶部侍郎。王曾謂丁謂曰:「自中書令至諫大夫、平章事,其任一也。樞密珥貂可耳。今以數十年曠位之官一旦除授,得無違公議乎?」謂不聽。 戊辰,貶寇准為雷州司戶,李迪為衛州團練。始議竄逐,王曾疑責太重。 丁謂熟視曾曰:「居停主人恐亦未免爾。」蓋指曾嘗以第舍假准。曾蹴然懼,遂不復爭。謂惡准、迪,必欲致之死地,遣中使齎敕就賜以錦囊貯劍,揭于馬前。至道州,准方與客宴,起逆中使,中使避不見。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眾惶恐不知所為,准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准死,願見敕書。」中使不得已,乃授以敕。准即從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拜敕於庭,升階複宴,至暮乃罷。及赴貶所,吏獻以圖經,首載州東南門至海岸十裡。准恍然曰:「吾少時嘗為詩曰:『到海只十裡,過山應萬重。』人生得喪,豈偶然耶?」中使至鄆州,迪聞其異於他日,即自裁不殊。其子東之救之,乃免。或饋之食,棄而不與。迪客鄧餘怒曰:「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衛州,不離左右,迪由是得全。或語謂曰:「迪若貶死,公如士論何?」謂曰:「異日好事書生弄筆墨,不過曰『天下惜之』而已。」曹瑋責知萊州。瑋得詔,即日上道,弱卒十人,不以弓韔失腋自隨,謂卒不能加害。 ◇ 三月壬申,以給事中李及知杭州。及性清介,所治簡嚴。一日冒雪出郊,眾謂當置酒召客,乃獨造林逋,清談至暮而歸。居官數年,未嘗市吳物。比去,惟市《白樂天集》。龍圖閣直學士魯宗道權判流內銓。宗道在選調,久患銓格煩密,及知吏所以為奸狀,於是多厘改之,又悉書條科揭於廡下,以便選人。 戊寅,中書請自禫祭後只日於崇政殿或承明殿視事,雙日如先帝故事,前後殿皆不坐。詔:「雙日雖不視事,亦當宣召近臣人侍講讀。』乙酉,作受命寶,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寶」,命王曾書之。 ◇ 夏四月。真宗時,選人充身言書判者第推恩。上即位,亦用前法,於是前懷安軍判官宋若谷等十五人鹹遷官,改京秩者六人,最下者猶注近地成資闕,後率以為常。 ◇ 六月己亥朔,翰林學士承旨李維上大行皇帝諡曰文明章聖元孝,廟號真宗。入內押班雷允恭與張景宗同管勾山陵一行事。判司天監邢中和謂允恭言:「今山陵上百步法宜子孫,恐下有石若水耳。」允恭曰:「第移就上穴,我入見太后言之。」允恭方貴橫,眾莫敢違,即改穿上穴。既而上穴果有石,石盡水出,允恭坐擅移皇堂,並盜庫金銀錦帛珠玉杖死於鞏縣。初,丁謂與雷允恭協比專恣,內挾太后,同列無如之何。允恭既下獄,王曾欲因山陵事並去謂,一日,語同列曰:「曾無子,將以弟之子為後。明日朝退,當留白此。」謂不疑曾有異志也。曾獨對,具言謂包藏禍心,故令允恭擅移皇堂於絕地。太后始大驚。謂徐聞之,力自辯於簾前,未退,內侍忽捲簾曰:「相公誰與語?駕起久矣。」謂皇恐,以笏叩頭而出。太后怒甚,欲誅謂,馮拯進曰:「謂固有罪,然帝新即位,亟誅大臣,駭天下耳目。」太后少解,乃責謂為太子少保、分司西京。故事,宰相罷免皆降制。時亟欲行,止召當直舍人草詞,仍榜朝堂。謂所坐,但私庇允恭,不忍破其妄作,未必真有禍心也。然天資險狡,多陰謀,得專政久,要不可測。雖曾以計傾之,而公論不以為過也。 呂中曰:遠小人之法不可以不嚴,而去小人之幾不可以不密,故來鄭朋、楊興之奸者,陳蕃失於不密,遂激為朋黨之變。唐甘露白馬之禍,李訓、鄭注皆蹈幾事不密之戒也。 丁謂之奸,真宗晚年欲去之矣。寇准被酒漏言,失於不密,反有崖州之行,坐是謂之烽焰愈熾,內倚宦者雷允恭、貴戚錢惟演為奸,外與曾利用、林特等為黨,若拔山矣。而曾一旦去之易,其幾密也。故雖以計傾之,而當時公論亦不以為過焉。 ◇ 秋七月辛未,王曾加中書侍郎、平章事。呂夷簡為給事中,魯宗道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宗道為人剛正,嫉惡少容,遇事敢言,不為小謹。嘗微行就飲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宗道自酒肆來。使者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對,」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以宗道所言對。帝詰之,宗道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酌,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嘗以語太后。太后識之,於是並夷簡皆首蒙擢任。 丙子,錢惟演為樞密使。惟演舊佐王曾,王曾既入相,亦正惟演使名。故事,樞密使必加檢校官,惟演但以兵部尚書充使,有司失之也。 戊寅,詔真宗陵名曰永定。始,丁謂請名陵曰鎮,及謂貶,馮拯謂三陵皆有「永」字,故易曰永定。然永定乃縣名也。宣祖陵止名安陵,又不知翼祖已名定陵,於是複追改翼祖陵為靖陵。議者譏拯不學,當時無正之者。先是,女道士劉德妙常以巫師出入丁謂家,謂嘗教言:「乃所為不過巫事,不若托老君言禍福,足以動人。」 辛卯,再貶謂崖州司戶參軍。諸子並勒停。又坐與劉德妙奸,除名配隸複州,仍以謂罪狀佈告中外。始,謂命宋綬草寇准責詞,綬請其故,謂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皆證事也。」綬雖從謂指,然卒改易謂本語不純用。及謂貶,綬猶當制,即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赦。」朝論快焉。謂初逐准,京師為之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釘。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不半歲,謂亦貶,人皆謂報復之速,天道安可誣也。謂竄崖州,道出雷州,准遣人以一蒸羊逆之境上。謂欲見准,准拒絕之。聞家僮謀欲報仇,亟杜門使縱博,俟謂行遠,乃罷。 壬辰,詔中外臣寮有曾與丁謂往來者,一切不問。 ◇ 八月乙巳,上與皇太后禦承明殿垂簾決事,始用王曾議也。宰相率百官稱賀,太后哀慟久之,令內侍富論曰:「候上春秋長,即當還政。」馮拯繼丁謂為首相,頗欲躡謂故跡,王曾獨曉以禍福,且逆折之,拯不敢肆,自是事一決于兩宮。初,謂定太后稱「予」,謂敗,中書與禮儀院參議,每下制令稱「予」,而便殿處分事稱「吾太后」,詔旨稱「吾」。 ◇ 九月,詔伎術官自今不得如京朝官用考課遷陟。 冬十一月朔,樞密使錢惟演罷為保大節度使、知河陽。以李沆、王旦、李繼隆配享真宗廟庭。翰林學士劉筠為禦史中丞。先是,三院禦史言事皆先白中丞。筠舉舊儀,令臺屬各舉糾彈之職。 癸酉,命李維、晏殊修真宗實錄,尋覆命孫奭、宋綬、陳堯佐同修,仍令內侍諭以「一朝大典,當謹筆削」之意。 庚辰,判國子監孫奭言:「知兗州日,于文宣王廟建立學舍,以延生徒。自後養學者不減數百人。臣雖以俸錢贍之,然常不給。自臣去郡,恐漸廢散。伏見楊光輔素有經行,望恃遷一官,令於兗州講書,仍給田十頃,以為學糧。」從之。諸州給學田蓋始此。 辛巳,始禦院政殿西閣,召侍講孫奭、馮元講《論語》,侍讀李維、晏殊與焉。初詔雙日禦經筵,自是,雖只日亦召侍臣講讀。王曾以上新即位,宜近師儒,故令奭等入侍。上在經筵,或左右瞻矚,或足敲踏床,則奭拱立不講,每講,體貌必莊,上亦為竦然改聽。 壬午,以翰林侍讀學士、尚書右丞張知白為樞密副使。國子監舊制皆用近臣及宿儒典領,近歲頗任貴游子弟之初仕者,與管庫資任略均。 壬辰,始命馮元同判國子監,仍詔自今毋得差補蔭京朝官。 ◇ 十二月甲辰,詔輔臣崇政殿西廡觀孫奭講《論語》,既而上親書唐賢詩以分賜焉。京城穀價翔貴,戊申,出常平倉米,分十四場賤糶,以濟貧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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