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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天禧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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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天禧四年 春正月,以華州觀察使曹瑋為宣徽北院使、鎮國軍留後、簽署樞密院事,簽署兼領藩鎮,自瑋始也。 ◇ 二月,滑州言河塞,詔獎之。是役用兵夫九萬人,上親是文刻碑,以紀其成功。 ◇ 三月,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向敏中卒。敏中端厚愷悌,多智,善處煩劇,識大體密,靜遠權門無私謁。諸子不令厘務。雖當大事,若己不預焉。謹於采拔,不妄推薦,時以重德目之。 ◇ 夏四月,命工部侍郎楊億為翰林學士。億自汝州代還,久之不遷。或問王旦曰:「楊大年何不且與舊職?」旦曰:「大年頃以輕去,上左右人言可畏,賴上終始保全之。今此職欲出自清衷,以全君臣之契也。」逾六年,乃複入禁署。 ◇ 六月,以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寇准為太子太傅、萊國公。先是,准為樞密使,曹利用副之。准素輕利用,議事有不合者,准輒曰:「君武夫耳,豈解此國家大體邪?」利用、丁謂遂合謀欲排准。翰林學士錢惟演見謂權盛,附離之。時上不豫,政事多中宮所決。謂等交通詭秘,其黨日固。劉氏宗人橫於蜀,上以皇后故欲舍其罪,准必請行法。重失皇后意,謂等因媒孽之。准嘗獨請,問曰:「皇太子人望所屬,願陛下傳以神器。 丁謂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上然之。准乃屬楊億草表請太子監國。億夜屏左右為之辭,至自起剪燭跋,中外無知者。既而准被酒漏所謀,謂等益懼,力譖准,請罷政事。上不記與准初有成言,諾其請。 ◇ 秋七月丁巳,太白晝見。 甲子,大雨,流潦泛溢公私廬舍大半,有壓死者。 丙寅,以李迪為吏部侍郎,馮拯為樞密使、吏部尚書、同平章事。上欲加拯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召學士楊億使草制。億曰:「此舍人職也。若除樞密使、同平章事,則制書乃學士所當草也。」上曰:「即以此命拯。」拯既受命,樞密領使者凡三人,前此未有。上徐覺其誤,遂召錢惟演。惟演入,對曰:「馮拯故參知政事,今拜樞密使,當矣。但中書不應止用李迪一人,盍遷曹利用或丁謂過中書?』庚午,以丁謂平章事,曹利用加同平章事。上既從惟演之言擢丁謂首相、曹利用同平章事,然所以待寇准者猶如故。謂等懼,謀益深,楊崇勳等遂告變,周懷政伏誅,准乃遠貶。上始得疾浸劇,嘗臥枕懷政股與謀,欲命太子監國。懷政出,告寇准,准遂請間建議。已而事泄,准罷相,丁謂等因疏斥懷政,懷政謀殺謂等,複相准,奉帝為太上皇,傳位太子而廢皇后。召楊崇勳等議其事。崇勳詣謂第告變,謂過曹利用計之。及明。利用人奏。詔曹瑋與崇勳鞫訊,具引伏。斬之。謂等併發朱能所獻天書妖妄事。亟遣盧守明、鄧文慶馳驛詣永興軍捕能。懷政既誅,有欲並責太子者,上意惑之。李迪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為此計!」上大寤,由是東宮得不動搖。 丁醜,寇准降授太常卿、知相州。朝士與准親厚者,丁謂必斥之。楊億尤善准,而請太子監國奏又億所草也。及准敗,丁謂召億至中書,億懼,面無人色。謂素重億,徐曰:「謂當改官,煩公為一好詞耳。」億乃稍安。 ◇ 八月,徙知相州、太常卿寇准知安州。於是謂等不欲准居內郡。白上,欲遠徙之。上命與小州。謂退而署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迪曰:「向者聖旨無遠字。」二人忿爭。蓋自此始。朱能自度不免。殺盧守明,挈家叛逸。既而眾潰勢窮,蹙人桑林,自縊死。 乙酉,以樞密副使任中正、禮部侍郎王曾並參知政事,翰林學士錢惟演為樞密副使。 壬寅,知安州寇准坐朱能,再貶道州司馬。准過零陵,溪洞蠻夷乘間抄掠,其酋長聞而責之曰:「奈何奪賢宰相行李邪!」趣遣人還所掠。其在道州,晨具朝服如常時。起樓,置經史、道釋書,暇則誦讀。賓至,笑語若初,無廊廟之貴者。自准罷相,繼以三絀,皆非上本意。歲餘,上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准,何也?」左右亦莫敢對。上崩,乃貶雷州。 呂中曰:至是,李文靖之言驗矣。當君子用事之時,則常有不盡絕小人之心;至小人得志之時,則其去君子必盡其力而後止,此准之所以重得貶也。然准雖可貶,而准之心則不為之少貶。 劉煜為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初,河決滑州,大興力役。道殍相望。煜請策免宰相,以答天變。時寇准、丁謂實在中書。及王曙坐准貶官,在朝無敢往見者,煜敬曰:「友朋之義,獨不行於今日歟?」往餞之,經夕而還,謂亦不罪也。 ◇ 九月,以知制誥呂夷簡為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夷簡治開封,嚴辦有聲,上識其姓名于屏風,意將大用之也。 ◇ 冬十月,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仍令日赴資善堂,侍皇太子講讀。 ◇ 十一月,自寇准貶斥,丁謂浸擅權,至除吏不以聞。李迪語同列曰:「迪起布衣十餘年,位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乎!」 丙寅晨朝待漏,謂又欲以林特為樞密副使,迪因詬謂,引手板欲擊謂,謂走得免,遂入對於長春殿。迪因斥謂奸邪弄權,「臣願與同下憲司置對。」又曰:「寇准無罪罷斥,朱能不當顯戮。」又:「錢惟演亦謂之姻家,臣願與謂、惟演俱罷政柄。」又曰:「曹利用、馮拯亦相朋黨。」上怒甚,初欲付禦史台,利用、拯曰:「大臣下獄,不惟深駭物聽,況丁謂本無紛競之意,而與李迪置對,亦未合事宜。」乃命各降秩罷相,謂知河南府,迪知鄆州。制書猶未出,已巳,謂入對,願複留,遂賜坐。左右欲設墩,謂顧曰:「有旨複平章事。」乃更以杌進。詔送謂中書,令依舊視事,仍詔迪出知鄆州,即時赴任。時謂始傳詔召劉筠草複相制,筠不奉詔,乃更召晏殊。筠既自院出遇殊,殊側面而過不敢揖,蓋內有所愧也。先是,上久不豫,語言或錯亂。嘗甚怒,語輔臣曰:「昨夜皇后以下皆去,劉氏獨留朕于宮中。」迪進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上寤。曰:「無是事也。」後適在屏間聞之,由是惡迪。迪所以不得留,非但謂等媒孽,亦中宮意爾。 庚午,詔:「自今該取旨公事仍舊進呈外,其常程事務,委皇太子與宰臣樞密使已下就資善堂會議施行訖奏。」初議欲令太子總軍國事,丁謂以為不可,曰:「即日上體平,朝廷何以處此?」李迪曰:「太子監國,非古制耶?」力爭不已。迪既罷出,故有是詔。 ◇ 十二月丁醜朔,起複翰林學士楊億卒。億重交遊,耿介坦懷,敦尚名節,然評品人物,善惡太明。留心釋氏禪觀之學,自屬疾,即屏葷茹,臨終,日為空門偈頌,識者稱其達觀雲。 丁酉,以王欽若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上久不豫,乙亥,力疾禦承明殿,召輔臣,諭以盡心輔導儲貳之意,出手書一幅付之。 丁謂等進曰:「元儲已親庶政,克固海內之心。宮門內助,事皆平允,特寬聖慮,以寧祉福。」自是聖體漸平,凡浹旬,乃複常焉。時太子雖聽事資善堂,然事皆決於後。錢惟演,後戚也。王曾說惟演曰:「太子幼,非中宮不能立。中宮非倚皇儲之重,則人心亦不附。後厚于太子則太子安,太子安,乃所以安劉氏也。」惟演因以白後,兩宮由是益親,人遂無間。 《講義》曰:當時亦危疑之沖,錢惟演用事于中,丁謂擅權於外,而馮拯、曾利用亦相與為黨。所幸君子之朋,黨植猶多也。寇准、李迪之徒雖爭之不勝,而所恃以砥柱其中者,猶有人焉。卒之竄丁謂而相仁祖太平之治者,王曾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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