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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天禧三年


  己未天禧三年

  春正月丁卯,翰林學士錢惟演等四人權同知貢舉。

  乙亥,舉人郭縝冒緦喪赴舉,為同輩所訟,付禦史台劾問。殿三舉同保人並殿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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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上作《學書歌》賜皇太子。

  丙辰,又作《歎學吟》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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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上親試禮部奏名貢舉人,得進士王整以下六十三人,賜及第,八十六人同出身。又賜學究出身者一十三人,諸科及第者百二人,同出身者四十七人,試將作監主簿者五人。寇准鎮永興軍,朱能為巡檢。是月,准奏天書降乾佑山中,蓋能所為也,中外鹹識其詐,上獨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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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辛卯,迎導天書入內。魯宗道上疏曰:「天道福善禍淫,不言示化,又何有書哉?臣恐奸臣肆其誕妄,以惑聖聽也。」知河陽孫奭上疏:「天且無言,安得有書?天下皆知朱能所為,獨陛下一人不知爾。乞斬朱能。以謝天下。」上雖不聽,然亦不罪奭也。

  己亥,召判永興軍府寇准赴闕。

  《講義》曰:寇忠湣之入相凡三,忘身徇國,守道嫉邪,見於同列之稱薦者然也。官居鼎鼐,宅無樓臺,播於處士之歌詠者然也。堂吏之進例簿則叱之,門生之獻三策則謝之,甚至澶淵之役,不沮不屈,親扶日轂,屹然如山,百萬貔貅,折簽笞之,使三十餘年邊無牧馬,公之勳烈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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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寇准自永興來朝。將發,其門生有勸准者曰:「公若至河陽,稱疾堅求外補,此為上策。儻入見,即發乾祐天書詐妄之事,斯為次也。最下則再入中書為宰相爾。」准不懌,揖而起。君子謂准之卒及于禍,蓋自取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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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甲午,王欽若罷。時欽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會商州捕得道士譙文易蓄禁書,自言嘗出入欽若家,遂罷相,尋命判杭州。

  丁酉,以李允則知鎮州。允則在雄州十四年,治城壘不輟。詔詰之,允則奏曰:「初通好不即修治,它日頹圯,複安敢動?因此廢守備,臣恐敵性不可測也。」帝以為然。嘗燕軍中,而甲仗庫火,允則作樂行酒不輟。副使請救,不答。少頃火息,命悉瘞所焚物,密遣使持檄瀛州,以茗籠運器甲,不浹旬,兵數已完,人無知者。樞密院請劾不救火,上曰:「允則必有謂,姑詰之。」對曰:「兵械所藏,儆火甚嚴。方燕而燔,必奸人所為。舍燕救燔,事或不測。」一日,民有訴為被人毆傷而遁者,允則不治,與傷者錢二千。眾以為怯。逾月,幽州以其事來詰,答以無有。蓋他諜欲以毆人為質驗,比得報,以為妄,乃殺諜。

  戊戌,以寇准為中書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保信軍節度使丁謂為吏部尚書、參知政事。謂在中書事准謹甚,嘗會食,羹汙准須,謂起,徐拂之。准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邪?」謂甚愧之,由是傾誣始萌矣。

  《大事記》曰:王欽若罷則寇准用,此君子小人不可兩立也。以寇准為相而丁謂參政,此又君子小人不可共政也。然准當是時不可出矣。方其始召也,門生有勸准者曰:「若至河陽,堅求補外,此為上策。儻入見,即發乾祐天書之詐,次也。最下則再入中書。」其為准謀則善,而准不悟,何邪?

  《高抬貴手》曰:且朋黨之禍,其萌于丁、寇並命之時乎?薰荻不可同器,鸞隼不可並棲,從古然也,何當時之不察?及此會食,卻堂拂須有責,初無他意,丁謂不堪而銜之,結釁其兆於此矣。澶淵之還,大勖未報,欽若念釁鼓之隙而忍肆投瓊之譖,利用懷議事之憤而公為下石之謀。錢惟演、馮拯之徒翕于前,劉承珪、陳彭年之流推於後。披潛人者,投畀豺虎可也。營營青蠅,止于樊。豈弟君子,何為一信讒言哉?一出而守北門之鑰,再出而陟雷陽之坡,公之跡危矣。噫,公之忠節義概能折百萬之兵,而不能折眾口之讒;能起敵人之問。而不能起邪人之敬;能感公安之竹,而不能感當時流俗之心,然于真宗則何憾焉?嘗因是而窺帝之本心。史述澶淵歸,上所待准者甚厚。曰甚厚雲者,蓋未嘗以薄待准也。史謂上既從惟演言,擢丁謂、利用平章事,而所以待准者如故。曰如故者,是待准之心無以異於前日也。有以深責寇准為言者,上則曰:「自太傅以上更加優禮。」有以且令准出外為請者,上則曰:「有何名目?」至於末年,國史直筆以書之曰:「寇准罷相,繼以三絀,皆非上本意。歲餘,上忽問之曰:『吾目中久不見寇准,何也?』」籲,真宗之心於是乎白矣。巧言如簧,熒惑聖聽謂之罪,其可勝誅?壯哉李迪,奮身而憤曰:「迪起布衣而主宰相,有以報國,死且不恨,安能附權臣為自安計?」直對上前,歷數謂奸,謂於是罷知河南矣。有言自裡,厥應如響,不逾月而複相焉。他時流落至死,王曾聞之,曰:「此人智數不可測,若不死,未必不復用。天下之不幸,可勝道哉!」死一謂則為天下福,生一謂則為天下禍。奸人可畏如是,可不謹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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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七月,群臣表上尊號曰體元禦極感天尊道應真寶運文德武功上聖欽明。仁孝不允,凡五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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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丁亥,以天書再降於乾祐縣,大赦天下。彰德軍留後馬知節卒。知節習兵事,以方略自任。頗涉文藝,所與遊接,必一時名士。性剛直,敢言無避,未嘗少自卑屈,求之武人,蓋鮮儷雲。

  己亥,大會道釋于天安殿,凡萬三千八十六人。先是,建道場,是日,上親臨視,以藥銀鑄大錢而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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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賜皇太子《元良述》、《六藝箴》、《承華要略》十卷,《授時要略》十二卷,又以國史、兩朝實錄、太宗文集並禦集、御覽群書賜皇太子,遂宴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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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十月,知審刑院盛度言:「在京及諸路止有斷案三道,值降聖節,不奏,自余絕無刑牘。請宣付史館。」寇准曰:「聖朝刑訟清靜過古昔,此陛下以德化民,精意欽恤所致。」

  十一月,享太廟。

  辛末,合祭天地於南郊。

  十二月,知樞密院事曹利用,參知政事丁謂並為樞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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