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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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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大中祥符八年 春正月王午朔,備鑾駕詣玉清昭應宮,奏告尊上玉皇大天帝聖號。還,禦崇德殿受賀,大赦天下。 己醜,樞密院言:「准詔定承天節南郊奏蔭子弟恩例。」命兵部侍郎、修國史趙安仁知禮部貢舉,翰林學士李維、知制誥盛度、劉筠同知。是歲,始置謄錄院,令封彌印官封所試卷付之,命京官校對,用兩京奉使印訖,複送封印院,始送如舉官考校。以楚王元佐為天策上將軍、興元牧。府牧自此始。 丙子,詔禮部貢院進士六舉、諸科九舉雖不合格,並許奏名。 ◇ 三月癸卯,上禦崇政殿覆試,得進士蔡齊以下百九十七人,特奏名進士七十八人,諸科三百六十三人。故事,當賜第,必召其高第數人並見,又參擇其材質可者。然後賜第一。時新喻人蕭貫與齊並見,齊儀狀秀偉,舉止端重,上意已屬之。寇准又言:「南方下國人不宜冠多士。」齊遂居第一。上喜,特詔金吾給七騶,出兩節傳呼,因以為例。准性自矜,尤惡南人輕巧,既出,謂同列曰:「又與中原奪得一狀元。」齊,膠水人也。上之親試進士也,召崇文院檢討馮元講《周易·泰卦》,元因推言君道至尊,臣道至卑,必以誠相感,乃能輔相財成。上說,特賜五品服。 ◇ 夏四月,召宰相觀書玉宸殿,閱禦制《皇王》、《帝霸》,《五臣》等論。 辛酉,賜宰相禦制《良臣正臣忠臣奸臣權臣論》。以樞密使、同平章事寇准為武勝軍節度、同平章事。先是,准惡三司使林特之奸邪,數與忿爭,特方有寵,上不悅,謂王旦等曰:「准年高屢更事,朕意其必能改前非。今觀所為,似更甚於疇昔。」旦等曰:「准好人懷惠,又欲人畏威,皆大臣所當避,而准乃以為己任,此其所短也。非至仁之主,孰能全容之?」准之未為樞密使也,旦嘗得疾,上命肩輿入禁中,因曰:「卿今疾亟,萬一有不諱,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誰乎?」再三問,不對。上曰:「張詠何如?」不對。又問:「馬亮何如?」不對。上曰:「試以意言之。」旦強起曰:「以臣之愚,莫若寇准。」上憮然有間,曰:「准性剛褊。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及准為樞密使,中書有事關送樞密院,礙詔格,准即以聞。旦拜謝曰:「此實臣等過也。」既而樞密院有事送中書,亦礙詔格,旦令卻送與樞密院。准大慚。旦每見上,必稱准之才,而准數短之。上謂旦曰:「卿雖談其美,彼專道卿惡。」旦謝曰:「理固當然。臣在相位久,政事缺失必多。准對陛下無所隱,此臣所以重准也。」及准自知當罷,使人私於旦求為使相,旦大驚曰:「使相豈可求邪?且吾不受私請。」准深恨之。及制出,准入見,泣涕曰:「非陛下知臣,何以至是?」上具道旦所以薦准者,准始愧歎。出,語人曰:「王同年器識,非准所能測也。」以吏部尚書王欽若、戶部尚書陳堯叟並為樞密使、同平章事。榮王元儼宮火,延燒內藏左藏庫、乾元門、崇文院、秘閣。下詔罪己,令文武百官上封論事,無或隱蔽。五月朔,王隨言:「准詔劾榮王元儼宮遺火事,當死者甚眾。」王旦獨請對,言曰:「始失火時,陛下以罪己詔天下,而臣等皆上章待罪。今乃過為殺戮,恐失前詔意也。且火雖有跡,寧知非天譴耶?」上欣然納之,由是減死者幾百輩。 甲申,命寇准知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詔自宮禁迨臣庶之家,一切服玩,皆不得以金為飾,嚴其例禁。自是遂絕。 庚子,放宮人一百八十四人。 ◇ 閏六月,王欽若上准詔編修後妃事蹟七十卷,賜名《彤管懿範》。 ◇ 秋七月,徙知並州薛映知揚州,馬亮知升州,李迪知永興軍。上謂輔臣曰:「大藩長吏,尤難其人,要在洞達物情,遵守條詔,愛民抑暴而已。吏或廉而肆虐,或察而滋章。或急掊斂以為公,或曠職務以為恕。如此,則何由致治耶?」上作《讀十九代史》詩賜近臣和。宮苑使、昭州團練使郭崇仁為解州團練使。崇仁,守文子,章穆皇后弟也。時崇仁母梁氏亡,詔起複,乃有是命。崇仁雖外戚,朝廷未嘗過推恩澤,自是凡十年不遷。 ◇ 八月,陳州言知州張詠卒。詠臨終奏疏言:「不當造宮觀,竭天下之財,傷生民之命。此皆賊臣丁謂誑惑陛下。乞斬謂頭置國門,以謝天下,然後斬詠頭,置丁氏之門以謝謂。」上亦不為忤雲。 呂夷簡釋曰: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故古之人雖有雷霆之威,萬鈞之勢,及聞直言切諫,則假顏色以接之,厚金帛以酬之,加爵賞以貴之。面折其短,廷指其過,加誠愈納,不敢輒怒,蓋將以開言路而來諫臣也。我太祖、太宗、真宗皆有堯舜之資,禹湯之智,文武之德,而自建隆以來,未嘗怒一諫官,逐一禦史,故直言聚于朝,忠言屬耳。宗社有萬世之安,無一日之危,由此道也。 庚寅,知汝州、秘書監楊億言:「部內秋稼甚盛,粟一本至四十穗,麻一本至九百角。」上覽其章,謂輔臣曰:「億之詞筆冠映當世,後學皆慕之。」王旦曰:「如劉筠、宋綬、晏殊輩相繼屬文。有貞元、元和風格者,自億始也。」 ◇ 九月,注輦國王遣使來貢。先是,有舶商抵其國。告以天子東封西祀。其王曰:「十年來海無風濤。古老傳雲:如此則中國有聖人。」故遣使入朝。 ◇ 冬十月,以慎從吉為給事中、權知開封府。上召戒從吉曰:「京府浩攘,凡事大速則誤,緩則滯,惟須酌中耳。有請屬,一切拒之。」 ◇ 十一月,河南府言工部侍郎種放卒,上甚嗟悼。先是,有譏放循默者,上聞之,謂輔臣曰:「放為朕言事甚眾,但外廷不知耳。」因出所上時議十三篇,其目曰議道、議德、議用、議器,議文武、議制度、議教化、議賞罰、議官司、議軍國、議獄訟、議征賦、議邪正。 ◇ 十二月戊寅,皇子加冠禮。 辛卯,以皇子慶國公受益為壽春郡王。 己亥,以禦制《陳書》詩並注賜輔臣,因曰:「隋煬帝初平陳,斬五佞人以謝三吳,當時天下稱賢。及其無道,乃過後主,深可歎也。」王旦等曰:「陛下博觀載籍,非惟多聞廣記,皆取其規鑒,談經典必稽其道,語史籍必究其事,論為君必究其治亂,言為民必志其邪正。加以秉筆立言,皆化人垂世之作。今之文章典雅,縉紳稽古,皆聖訓所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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