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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椿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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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安公椿墓誌銘〔陳良祐〕 淳熙四年冬十有二月,故資政殿學士、贈銀青光祿大夫楊文安公既葬彭山之十稔,其子光旦以潼川路轉運副使馬騏《狀》為書,使人自蜀走婺,請銘於良祐曰:楊氏本出唐叔,自漢臨晉,世篤儒學,紱冕相繼,居於華陰,其別占籍蜀之郫縣。七世祖始家於眉。曾祖諱鴻震,贈太子太保;妣侯氏,武陵郡夫人;宋氏,同安郡夫人。祖諱亮,鳳州團練推官,贈太子太傅;妣程氏,太甯郡夫人。考諱灝,贈少傅;妣宋氏,婺國夫人。 公諱椿,字元老。幼凝重如成人,七歲能屬文。甫冠,與少傅俱貢京師。為文根於理致,不習王氏之學。 宣和六年,以太學上舍生較藝南宮。徽宗留意學校,作成人才,多士雲集,試于有司者萬七千人,而公為第一。文奏,禦稱善,諭知舉曰:「可謂得人矣。」特命遷秩以賞之。初調嚴道尉,改邠州教授,辟潼川府節度推官,曆隨軍轉運司主管文字、成都府路常平司幹辦公事。 紹興八年,用宰相趙公鼎薦,召赴行在。虜勢方張,公勸上行仁義,建學校,收人才,擇將帥,去贓吏,恤民力,凡二十餘事。除校書郎。 逾年,趙公去位,秦公檜當國,或語公盍往歸之,公不為屈。遷屯田員外郎,以母老請外,除潼川路轉運判官。諸路多獻羨餘以取寵,公歎曰:「今瘡痍未瘳,顧未能裕民力,又忍掊克以資進身耶?」於是一路無橫斂之擾。 十四年,除潼川府路提點刑獄公事。吏有擅科民財,或抑配官鹽,盜用其贏貲者,按治之。秩滿,除夔州路提點刑獄,主四川類試。為文以諭進士,悉除去常所用禁令,內外肅然。揭榜得名士趙逵、張震。丁婺國憂,服除,為荊湖北路提點刑獄。元州太守李景山、通判丁濤交惡,判官鞏漴間之,有司追逮數百人,連及溪洞。時方盛暑,有繋死者,公曰:「吾職在平反,其可使無罪之人淹繋至死哉!」言於朝,止罷三人,釋其眾。秦公喜曰:「部使者不當如是邪?」會秦公薨,朝廷搜舉賢俊,凡戹于秦氏者,率以次收召。上問大臣曰:「揚椿今安在?其以為秘書少監。」 二十六年,入對,言:「祖宗創業守文皆以仁,願陛下以祖宗之心為心。」又論湖北雕弊,田野不辟,由賦煩役重,及州縣吏任情沒入民財產非是。 明年,除權兵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兼侍講。初,朝廷以蜀士艱於赴省,俾就制置司類試,行之三十年矣。有為挾貴私情之說者,欲並歸南省,事下國子監。公曰:「蜀士多貧,而使之經三峽,涉重湖,狼狽萬里,可乎?欲去此弊,一監試得人足矣。」遂止,令監司守倅子弟力可行者赴省,餘不在遣中,蜀士賴之。是時上總攬權綱,留神政事,公奏疏曰:「聖人之心與眾人異。雞鳴而起,孳孳於學問者,士之心;雞鳴而起,孳孳於職業者,卿大夫之心。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此則聖人之心矣。天德而出寧,日月照而四時行,堯之用心也。垂拱而坐,視天民之阜,舜之用心也。惟克厥宅心,乃克立茲常事,文王之用心也。聖賢相授,在正其心,如漢顯宗之察慧,唐德宗之猜忌,漢元帝之優遊不斷,唐武宗之好惡不同,此其心初非不正也。汨於喜怒愛惡之私,則昔之所謂正者倐然而亡矣。」遷給事中兼直學士院。 上念故將循王張俊之功,御筆除其三子職名。公封還曰:「爵秩,天下公器,陛下縱私之,奈清議何?」又面諭公,欲以虛名獎用勳臣子孫。公奏曰:「名器不可以假人,恐幸門一開,扳援者眾。」醫官王繼先以技術至承宣使,幸覬節鉞,使其徒校正《本草》,為書以獻。公曰:「其書但取古注圖經合而錄之,其勞甚微而賞太重。」右僕射沈公該辭兄調招軍進秩,有旨降詔不允。公奏曰:「招軍之勞薄,上宰之兄有嫌。此賞一行,將有強刺良民以希進者。」從之。蜀大旱,無敢以聞。公侍經筵,乞下四川總領司檢察賑濟,督發常平錢米,安集流移,蜀以不饑。遷兵部侍郎。太史奏妖星見太陽,當食而伏。 公請對曰:「治亂之數,天也,而常屬乎人。堯、湯之水旱,中宗之桑谷,成王之雷風,宣王之旱魃,皆災也,而反致其福。叔世之君,稔于富貴,安於無事,恣於淫侈,視世故若無足備者,而尋致禍亂。願陛下修德以答天,躬行以率下,塞其弊端,杜其幸門,以召太平之應。」時和議既久,沿邊諸將坐享厚祿,而所部士伍衣食不給,恬不為意。公奏曰:「今將帥十年一遷官,馴致使相,官爵高矣,富貴極矣,肯複被堅執銳,親履行陣,為國効死耶?諸路營屯仰給縣官者無慮數十萬,而困於掊克,勞役不休,嗟怨盈路,不可不為深慮。」 上為降詔禁止之。又論朝廷法令多所更張,曰:「有事則有法,有法則有弊。法一定而不易,弊百出而無窮。為其法之弊也,從其弊而救之可也;患其弊之生也,並與其法而改之則不可。祖宗法令明具,聖子神孫將千萬世守之,而議者不原弊端之所起,亟進其說,取而紛更之,如是而不止,則祖宗之法令其存者無幾矣。然又未必可行,從而複之,則不如勿改。」除兵部尚書兼翰林學士。 一日,鎖學士院嚴甚,外廷無知者。及召公對,上諭以封今皇帝建王指意,公再拜賀,退草制曰:「昭令德以示子孫,朕無志於斯義;蕃王室以和兄弟,爾思配於前人。」明日詔出,中外歡傳。又批答《辭免詔》曰:「朕志先定,其已久矣。既非眤親屬之私,又匪由中外之請,授受之際,誰曰不宜?」大合聖意。先是,禮部侍郎孫公道夫使北,北主詰以關陝買馬非約,將求釁於我。上遣同知樞密院事王公綸諗之,果得其情。公亟條對預備數事,焚槁而上,家人無知者。上益向意用之。 三十一年,拜中大夫、參知政事。未幾,朝廷再遣樞臣葉公義問報聘,歸言敵已聚兵境上。公語左僕射陳公康伯曰:「跡敵敗盟,其兆已見。今不先事為備,悔將何及?」因與陳公策所以防敵之術:其一令兩淮諸將各畫界分,使自為守;其二,措置民社,密為寓兵之計;其三,淮東劉寶將驕卒少,不可專用;其四,沿江州郡增壁積糧,以為歸宿之地。奏行之。 冬,虜使高景山來賀天申,輒出嫚言,索淮漢地,指取將相大臣。朝論洶洶,或者妄傳有幸閩蜀之議,人情惶惑。上意雅欲視師,公與陳公奏曰:「敵國敗盟,天人共憤。今日之事,有進無退,如臣所料,成功可必。若聖意堅決,則將士之氣自倍。願分一司禁旅助襄漢兵力,待其先發,然後應之。」上深以為然,即命侍衛馬軍司成閔出戍荊、鄂。 公又論敵必出秦隴,而蜀兵權未一,乞以吳璘為宣撫使,統一三軍,以扞全蜀。上乃命璘。已而虜入兩淮,王權渡江,劉錡退保京口,都人大駭。公與陳公鎮以閒暇,物情少安。敵兵犯大散關,吳璘敗之。捷書至,上諭執政曰:「朕與金國講好二十年,未嘗有纎毫之隙。不意敵使口陳,邀我將相大臣,又欲得漢東、淮南之地,一時臣僚誰不勸朕用兵?朕謂和好未解,則兵釁不可開,姑發信使以審其事。至淮既不納,暨歸又求遣,反復詭詐,多為釁端,意在敗盟。重兵壓境,託名打圍,謀為深入。朕不免屯兵嚴備,戒敕諸將,務為持重,以觀其變。而犯蜀無名,果為戎首,事之曲直,寧不判然?散關小捷,豈非信順之助?今三道出師,置帥招討,審彼已,量虛實,撫定我城邑,招集我人民,收復我寢廟,毋焚燒,毋虜掠,毋殺傷,以圖萬全之舉。卿等受朕成算,副以廟謀,庶幾恢復神州,以雪兩朝之恥。」 明日,御筆付公草詔,以戒諸將。公擬進曰:「金人敗好,率先興戎,朝廷應兵,誠非得已。惟諸大將皆吾爪牙,忠憤慨然,誰不思奮?所幾上為社稷,下為生靈,聲援相聞,如手足之捍頭目,緩急必救,如子弟之衛父兄。追廉、藺之遺風,思寇、賈之高誼,葉成掎角之勢,用濟同舟之安。」諸將讀之,無不感勵。 北主盛兵欲度採石,會虞公允文以中書舍人參軍事適至,趣舟師扼其沖。北主怒,移屯揚州,將謀瓜步,而我師蔽江不可渡。又李寶入膠西,盡焚燒其戰艦,敵計窮,遂弑其君主而還。驛至入賀,上曰:「皆卿等輔佐之力也。」車駕勞師,公扈從至建康,與陳左相協心同力,酬酢軍務,雖機事填委,日不暇給,處之晏然。自敵之欲入寇也,薦張和公浚老成知兵可用,至是留守金陵,眷禮如初。 三十二年,駕還臨安,公慨然曰:「吾起書生,致位兩地,複何求乎?」即日抗章乞解機務,諭留不從,除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言者乃摭他事論公,改端明殿學士。行至鄂渚,今上即位,除知潼川府,以清淨化民,民安其政。明年,得請洞霄,解印還裡,複上章納祿,踰年不報。忽嬰微恙,泊然而薨,實乾道三年正月十一日,享年七十有三。 上聞之震悼,加資政殿學士,太常諡曰「文安」,累贈銀青光祿大夫,封彭山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戶,食實封二百戶。 娶孫氏,贈安定郡夫人。 子男五人:光訓,右承事郎;漢老,未命,皆先公卒。光甫,右承務郎;仲舒,迪功郎、成都府廣都縣尉,皆出繼。承公後者,獨光旦一人,今為承議郎、潼川府路轉運司主管文字。 三女:適右宣教郎史概、成忠郎孫仲閎、登仕郎杜必達,季女早卒。 孫男六人:瑑、璐、瑾,皆以遺澤授承務郎,瓘、珙、玠,後公生。孫女二人:道秀,適進士史直友;道永,未行。 以十二月三日葬于彭山縣孝廉鄉。 公性端愨,儀狀甚偉,平居接物,粹然盡人之情,至遇事有守,確乎其不可奪。蓋其資根于孝友,故發為事業者,皆可紀述。初中魁選,賀者蒲門,公方戚然曰:「先君韲鹽三十年,兩與計偕,七走京輦,卒無所成。小子竊緒余以遊場屋,敢當大名耶?」迨登禁從,論事上前,有所獎諭,則曰:「皆先臣之教也。」奉太夫人孝敬尤篤,求所以悅親者,無所不用其至。雖老,侍膝下若童稚然。居喪哀毀骨立,不忍墨衰,廬墓三年,人罕見其面。 事二兄謹甚,食不足,則斥夫人奩買田以賙之。郊薦恩先侄後子,推其先業以與諸孤。複置義莊,以給宗族之貧者。方其立朝,當權臣用事之時,退然自處,持使節者幾二十年,略無留滯不滿之歎。及受知太上,議論謇謇,未嘗有所顧忌。參與大政,適丁多事,不動聲氣,坐折遐沖,而知足不辱,全節而歸,進退之間,無毫髮可議。蜀去朝廷遠,人才多不能自達,公既貴,以人物為己任。君相知其誠實,每訪蜀士,必惟其言是聽,以故冤滯獲伸,英才彚進,一時所舉,布列台閣。如唐文若、張震、馬騏,卓然有聲,為天子侍從之臣,而避遠權勢,不肯言自我出。 平生故人,久要不忘,賙其急難,及其子孫,意不少衰。至其自處清約,殆與布衣無異。獨居三十年,不畜姬侍。晚歲奉祠,蕭然一室,左右圖史,幅巾藜杖,與鄉人相往來,賦詩飲酒,道舊為樂,見者忘其爵齒之尊。篤于力行,不自表襮。 有文集五十卷,藏於家。 良祐頃歲召為學官,始從公遊。及為禦史,同朝六年,知公為詳。此其言皆可考不誣。則喟然而歎曰:「《書》曰:『其惟吉士,用勱相我國家』。又曰:『其惟克用常人』。若公者,可謂吉士有常德者非耶?使公至今存,雍容廟堂,忠實事上,不為虛言,其有益於國家豈少哉!惜乎用不極其所至而死矣。」 銘曰: 天佑我宋,岷峨降靈。是生文安,人中之英。 文安之德,柔惠且直。允文允武,以定王國。 公來自荊,王立在庭。不畏強禦,有猷必陳。 凡大典冊,公載其筆。黼黻王度,討論潤色。 羯彼狂敵,蓄謀敗盟。公畫奇策,敵無遁情。 遂與國政,同寅曾公。夙夜不懈,足兵震戎。 足兵震戎,整我師旅。公贊徂征,以立于武。 乃遣戍役,鎮彼荊鄂。乃建大將,盡護全蜀。 狂敵孔熾,我師震驚。公授成算,上心載寧。 飛檄馳詔,張吾三軍。折棰欲渡,弗戢自焚。 帝巡金陵,公左右之。召彼元老,自公啟之。 我瞻中原,淮濱既同。公拜稽首,天子之功。 人亦有言,名遂身退。天道尚爾,矧敢弗畏。 惟公懋德,亶其有常。輔導于帝,為國維綱。 公方在朝,上皇所毗。公既還蜀,天子之思。 彭山之阿,有墳峩峩。勒碑於隧,德音不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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