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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奎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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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簡肅公奎墓誌銘〔歐陽修〕 明道二年,尚書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河東公以疾告歸其政。天子曰:「吾不可以數煩公。」乃詔優公不朝,而使視事如故。居歲中,數以告,乃得還第。又數以告,然後拜公為資政殿學士、戶部侍郎、判尚書都省,罷其政事。景祐元年八月庚申,公薨於家,年六十有八,贈兵部尚書。 公諱奎,字宿藝,姓薛氏。薛氏之先,出於黃帝之後任姓。任姓之別為十族,薛者,奚仲之始封也。其後奚仲去,遷邳,而仲虺留居薛。春秋之際,以國見《經》,而其子孫後以為氏,此其譜也。隋、唐之間,薛姓居河東者為最盛。公,絳州正平人也。曾王父贈太保諱某,大王父贈太傅諱某,王父殿中丞、贈太師諱某,三世皆不顯,而以公貴。初,太宗皇帝伐並州,太師以策幹行在,不見用,罷。公生十餘歲,已能屬文辭,太師顧曰:「是必大吾門,吾複何為?」乃不復事生業,務施貸以賙鄉閭,曰:「吾有子矣,後何患?」後五十年,公始佐今天子參政事,為世名臣,如其言。 公為人敦篤忠烈,果敢明達。初舉進士,為州第一,讓其裡人王嚴而居其次,於是鄉里皆稱之。 淳化三年,再舉乃中,授秘書省校書郎、隰州軍事推官。始至,取州獄已成書,活冤者四人。徙儀州推官,士爭薦其能。丁太夫人憂,服除,用薦者拜大理寺丞,知興化軍莆田縣,悉除故時王氏無名租,莆田人至今以為德。遷殿中丞、知河南長水縣,徙知興州。州舊鑄鐵錢,用工多,人以為苦。公乃募民有力者,弛其山,使自為利,而取其鐵租以鑄,悉罷役者,人用不勞。遷太常博士。禦史中丞向敏中薦公材中禦史,判三司都磨勘司,賜緋衣銀魚。出為陝西轉運副使,坐舉人免官。居數月,通判陝府。歲餘,召還台,安撫河北,稱旨,改尚書戶部員外郎、淮南轉運使、江淮制置發運使。開楊州河,廢其三堰,以便漕船,歲以八百萬石食京師,其後罕及其多。轉吏部員外郎,丁太師憂,去職,不許。 居二歲,入為三司戶部副使。與三司使李士衡爭事省中,士衡扳時權貴人為助,公拜戶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延州。遷吏部郎中,入為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遷右諫議大夫、禦史中丞。契丹使蕭從順來朝,是時莊憲明肅太后垂簾聽政,從順舉止多不遜,以謂「南使至契丹者皆見太后」,遂請見之。朝議患之,未有以決。公獨以理折之,從順乃止。而嫉公者讒其漏禁中語,由是拜集賢院學士,出知並州,改知秦州。秦州宿重兵,兵嘗歉食。公為勤儉積蓄,教民水種。歲中,遷樞密直學士、知益州。而秦之餘粟積者三百萬,征算之衍者三十萬,核民舊隱田數百頃,所得芻粟又十余萬。秦州之民與其蕃落數千人詣轉運使請留,不果。 公在開封,以嚴為治,肅清京師,京師之民至私以俚語目公,且相戒曰:「是不可犯也。」囹圄為之數空,而至今之人猶或目之。及居蜀,尤有善政。民有得偽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掛之西門,門者以白,蜀人隨之者萬計,皆恟恟出異語,且觀公所為。公顧主吏藏之,略不取視,民乃止。老媼告其子不孝者,子訴貧不能養,公取俸錢與之,曰:「用此為生以養。」母子遂相慈孝。裡富人三女皆孤,民或妄爭其產,公析其貲為三,為嫁其女,於是人皆以公為仁恩。蜀人喜亂而易搖,公既鎮以無事,又能順其風俗,從容宴樂。及其臨事,破奸發伏,逆見隨決,如逢蒙之射而方朔之占,無一不中。蜀人愛且畏之,以比張尚書詠而不苛。開封,天子之畿,益川,蜀大都會,「皆世號尤難理者,而公尤有名。其寬猛之政,前後異施,可謂知其方矣。」入拜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遂拜參知政事。 公入謝,上曰:「先帝嘗言卿可用,吾今用卿矣。」公益感激自勵。而素剛毅,守節不苟合。既與政,尤挺立無所牽隨。然遂欲繩天下,無小大,一入於規矩。往往不可其意,則歸臥於家,歎息憂愧,輒不食。家人笑其何必若此,公曰:「吾慚不及古人,而懼後世譏我也。」公嘗使契丹,與其君臣語,而以議論服其坐中。其後契丹使來,必問公所在,及聞已用,乃皆喜曰:「是得人矣。」邊吏得諜者,言契丹欲棄約舉兵。上亟召大臣議,或欲選將增兵,公曰:「契丹畏誓而貪利,且無隙以開其端,其必不動,不宜失持重之勢,而使其可窺。」已而卒無事。他日,上顧公曰:「果如公言。」於是益重之。 明道二年,莊獻明肅太后欲以天子袞冕見太廟,臣下依違不決,公獨爭之曰:「太后必若王服見祖宗,若何而拜乎?」太后不能奪,為改他服。太后崩,上見群臣,泣曰:「太后疾不能言,而猶數引其衣,若有所屬,何也?」公遽曰:「其在袞冕也,然服之豈可見先帝乎?」上大悟,卒以後服葬。於是益以公為果可用也。 公先娶潘氏,早卒;後娶趙氏,今封金城郡夫人。 子男一人,直孺,大理寺丞。 女五人:長適故職方員外郎張奇;其次適故開封府士曹參軍喬易從,早亡;次適太原王拱辰,早亡;次適盧陵歐陽修;次又適王氏。 公既貴,贈其曾祖而下三室,曰太保、太傅、太師。追封曾祖妣某氏某夫人,祖妣某氏某夫人,妣某氏某夫人。 公性孝慈,雖在大位,家人勤儉,不知為驕奢。諸子幼孤,撫養不異。平生所為文章四十卷,直而有氣,如其為人。五年某月某甲子,其孤直孺奉其柩自京師葬於絳州,以某年某月某甲子即事。先期,狀公之功行上之太常,太常議曰:「《諡法》一德不懈曰簡,執心決斷曰肅。今其狀應法。」乃諡曰「簡肅」。 銘曰: 薛夏之封,以國為姓。其後河東,隋唐最盛。 公世載德,實河東人。必大其門,太師之雲。 公之從事,以難為易。參於大政,不撓不牽。 屢決大議,有言炳然。公不為相,告病還家。 賵賻之榮,尚書是加。公有敏德,焯其行事。 公有令名,有司之諡。事告之史,諡傳子孫。 又刻銘章,納於墓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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