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三家注史記 | 上頁 下頁 |
酷吏列傳(1) |
|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集解〕孔安國曰:「免,苟免也。」 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集解〕何晏曰:「格,正也。」 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昔天下之網嘗密矣,〔索隱〕昔天下之罔嘗密矣。案:鹽鐵論雲「秦法密於凝脂」。 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索隱〕言本弊不除,則其末難止。 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漢興,破觚而為圜,〔集解〕漢書音義曰:「觚,方。」〔索隱〕應劭雲:「觚,八棱有隅者。高祖反秦之政,破觚為圜,謂除其嚴法,約三章耳。」 斫雕而為樸,〔索隱〕應劭雲:「削琱為璞也。」晉灼雲:「凋,弊也。斫理凋弊之俗,使反質樸。」 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集解〕韋昭曰:「在道德,不在嚴酷。」 高後時,酷吏獨有侯封,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呂氏已敗,遂侯封之家。孝景時,晁錯以刻深頗用術輔其資,而七國之亂,發怒於錯,錯卒以被戮。其後有郅都、甯成之屬。 郅都者,〔索隱〕郅音質。 楊人也。〔集解〕徐廣曰:「屬河東。」〔索隱〕漢書雲「河東大陽人」。〔正義〕括地志雲:「故楊城本秦時楊國,漢楊縣城也,今晉州洪洞縣也。至隋為楊,唐初改為洪洞,以故洪洞鎮為名也。秦及漢皆屬河東郡。郅都墓在洪洞縣東南二十裡。」漢書雲「郅都,河東大陽人」,班固失之甚也。大陽,今陝州河北縣是,亦屬河東郡也。 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時,都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於朝。嘗從入上林,賈姬〔索隱〕案:姬生趙王彭祖也。 如廁,野彘卒入廁。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賈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複一姬進,天下所少甯賈姬等乎?陛下縱自輕,柰宗廟太后何!」上還,彘亦去。太后聞之,賜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濟南瞷氏〔集解〕漢書音義曰:「瞷音間,小兒癇病也。」〔索隱〕荀悅音閑,鄒氏劉氏音並同也。 宗人三百餘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於是景帝乃拜都為濟南太守。至則族滅瞷氏首惡,餘皆股栗。〔集解〕徐廣曰:「髀腳戰搖也。」 居歲餘,郡中不拾遺。旁十餘郡守畏都如大府。 都為人勇,有氣力,公廉,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常自稱曰:「已倍親而仕,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矣。」 郅都遷為中尉。丞相條侯至貴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時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獨先嚴酷,致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臨江王徵詣中尉府對簿,臨江王欲得刀筆為書謝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間與臨江王。臨江王既為書謝上,因自殺。竇太后聞之,怒,以危法中都,〔索隱〕案:中,如字。謂以法中傷之。 都免歸家。孝景帝乃使使持節拜都為雁門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從事。匈奴素聞郅都節,居邊,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雁門。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索隱〕漢書作「寓人象」。案:寓即偶也,謂刻木偶類人形也。一雲寄人形於木也。 令騎馳射莫能中,見憚如此。匈奴患之。竇太后乃竟中都以漢法。景帝曰:「都忠臣。」欲釋之。竇太后曰:「臨江王獨非忠臣邪?」於是遂斬郅都。 甯成者,〔集解〕徐廣曰:「寧,一作『甯』。」 穰人也。〔集解〕徐廣曰:「屬南陽。」 以郎謁者事景帝。好氣,為人小吏,必陵其長吏;為人上,操下〔索隱〕操音七刀反。操,執也。 如束濕薪。〔集解〕徐廣曰:「一無此字。」駰案:韋昭曰「言急也」。 滑賊任威。稍遷至濟南都尉,〔正義〕百官表雲:「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若周之司馬。 而郅都為守。始前數都尉〔索隱〕數音所注反。 皆步入府,因吏謁守如縣令,其畏郅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聞其聲,於是善遇,與結驩。久之,郅都死,後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甯成為中尉。〔正義〕百官表雲:「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顏雲:「金吾,鳥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職主先道,以禦非常,故執此鳥之象,因以名官。」 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武帝即位,徙為內史。外戚多毀成之短,抵罪髡鉗。是時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極刑,自以為不復收,於是解脫,〔索隱〕上音紀買反,下音他活反。謂脫鉗钅犬。 詐刻傳出關歸家。稱曰:「仕不至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索隱〕上音食夜反。貰,賒也,又音勢。下音天得反。 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家。數年,會赦。致產數千金,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周陽由者,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故因姓周陽氏。〔集解〕徐廣曰:「侯五年,孝文六年國除。」〔正義〕周陽故城在絳州聞縣東二十九裡。 由以宗家任為郎,〔索隱〕案:與國家有外戚姻屬,比於宗室,故曰「宗家」也。 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時,由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謹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為暴酷驕恣。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所居郡,必夷其豪。為守,視都尉如令。為都尉,必陵太守,奪之治。與汲黯俱為忮,〔集解〕漢書音義曰:「堅忮也。」 司馬安之文惡,〔集解〕漢書音義曰:「以文法傷害人。」 俱在二千石列,同車未嘗敢均茵伏。〔集解〕徐廣曰:「漢書作『馮』。伏者,軾。」〔索隱〕案:均,等也。茵,車蓐也。伏,車軾也。言二人與由同載一車,尚不敢與之均茵軾也,謂下之也。漢書「伏」作「憑」也。 由後為河東都尉,時與其守勝屠公〔索隱〕風俗通雲:「勝屠即申屠。」 爭權,相告言罪。勝屠公當抵罪,義不受刑,自殺,而由棄市。 自甯成、周陽由之後,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類多成、由等矣。 趙禹者,斄人。〔集解〕徐廣曰:「屬扶風,音台。 」〔索隱〕音胎。斄縣屬扶風。〔正義〕音胎。故斄城在雍武功縣西南二十二裡。古邰國,後稷所封,漢斄縣也。 以佐史補中都官,〔索隱〕案:謂京師諸官府吏。〔正義〕若京都府史。 用廉為令史,事太尉亞夫。亞夫為丞相,禹為丞相史,府中皆稱其廉平。然亞夫弗任,曰:「極知禹無害,〔索隱〕蘇林雲:「言若無比也,蓋雲其公平也。」 然文深,〔集解〕漢書音義曰:「禹持文法深刻。」 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時,禹以刀筆吏積勞,稍遷為禦史。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與張湯論定諸律令,集解徐廣曰:「論,一作『編』。」 作見知,吏傳得相監司。用法益刻,蓋自此始。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