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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傳(2)


  張湯者,杜人也。〔集解〕徐廣曰:「爾時未為陵。」
  其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而鼠盜肉,其父怒,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集解〕蘇林曰:「謂傳囚也。爰,易也。以此書易其辭處。鞫,窮也。」張晏曰:「傳,考證驗也。爰書,自證不如此言,反受其罪,訊考三日複問之,知與前辭同不也。鞫,一吏為讀狀,論其報行也。」〔索隱〕韋昭雲:「爰,換也。古者重刑,嫌有愛惡,故移換獄書,使他官考實之,故曰『傳爰書』也。」
  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集解〕鄧展曰:「罪備具。」
  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集解〕如淳曰:「決獄之書,謂律令也。」
  父死後,湯為長安吏,久之。

  周陽侯始為諸卿時,〔集解〕徐廣曰:「田勝也。武帝母王太后之同母弟也。武帝始立而封為周陽侯。」
  嘗系長安,湯傾身為之。〔集解〕韋昭曰:「為之先後。」
  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湯貴人。湯給事內史,為甯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為茂陵尉,治方中。〔集解〕漢書音義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湯主治之。」蘇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諱之,故言『方中』。」如淳曰:「大府,幕府也。茂陵尉,主作陵之尉也。」韋昭曰:「太府,公府。」

  武安侯為丞相,徵湯為史,時薦言之天子,補禦史,使案事。治陳皇后蠱獄,深竟黨與。於是上以為能,稍遷至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集解〕蘇林曰:「拘刻於守職之吏。」
  已而趙禹遷為中尉,徙為少府,而張湯為廷尉,兩人交驩,而兄事禹。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禹終不報謝,務在絕知友賓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湯為人多詐,舞智以禦人。〔集解〕韋昭曰:「制禦人。」
  始為小吏,乾沒,〔集解〕徐廣日:「隨勢沈浮也。」駰案:服虔曰「射成敗也」。如淳曰「得利為乾,失利為沒」。〔索隱〕如淳曰:「得利為乾,失利為沒。」〔正義〕此二說非也。按:乾沒謂無潤及之而取他人也。又雲陽浮慕為乾,心內不合為沒也。
  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集解〕徐廣曰:「姓魚也。」
  及列九卿,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

  是時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索隱〕傅音附。
  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亭疑法。〔集解〕李奇曰:「亭,平也,均也。」〔索隱〕廷史,廷尉之吏也。亭,平也。使之平疑事也。
  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令〔集解〕韋昭曰:「在板絜。」〔正義〕按:謂律令也。古以板書之。言上所是,著之為正獄,以廷尉法令決平之,揚主之明監也。
  揚主之明。奏事即譴,湯應謝,〔集解〕徐廣曰:「應,一作『權』。」
  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正義〕百官表雲:「廷尉,秦官。有正、左、右監,皆秩千石也。」按:上即責,湯應對謝之如上意,必引正、監等賢者本為臣建議如上意,臣不用,愚昧不從至此也。
  曰:「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於此。」〔集解〕蘇林曰:「主坐不用諸掾語,故至於此。」
  罪常釋。〔集解〕徐廣曰:「詔,答聞也,如今制曰『聞』矣。」駰案:瓚曰「謂常見原」。
  即奏事,上善之,曰:「臣非知為此奏,乃正、監、掾史某為之。」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財察。〔集解〕李奇曰:「先見上,口言之,欲與輕平也。」
  於是往往釋湯所言。集解李奇曰:「湯口所先言皆見原釋。」
  湯至於大吏,內行脩也。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刻深吏多為爪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及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畫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爪牙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於是上可論之。其治獄所排大臣自為功,多此類。於是湯益尊任,遷為御史大夫。〔集解〕徐廣曰:「元狩二年。」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縣官空虛。於是丞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正義緡音岷,錢貫也。武帝伐四夷,國用不足,故稅民田宅船乘畜產奴婢等,皆平作錢數,每千錢一算,出一等,賈人倍之;若隱不稅,有告之,半與告人,餘半入官,謂緡。出此令,用鋤築豪強兼併富商大賈之家也。一算,百二十文也。
  鉏豪彊並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相取充位,〔集解〕徐廣曰:「時李蔡、莊青翟為丞相。」
  天下事皆決於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奸吏並侵漁,於是痛繩以罪。則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咸指湯。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貴如此。

  匈奴來請和親,群臣議上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上問其便,山曰:「兵者兇器,未易數動。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結和親。孝惠、高後時,天下安樂。及孝文帝欲事匈奴,北邊蕭然苦兵矣。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來兩宮間,寒心者數月。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實。今自陛下舉兵擊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由此觀之,不如和親。」上問湯,湯曰:「此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若湯之治淮南、江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為詐忠。」於是上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曰:「不能。」曰:「居一縣?」對曰:「不能。」複曰:「居一障間?」〔正義〕障謂塞上要險之處別築城,置吏士守之,以扞寇盜也。
  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於是上遣山乘鄣。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自是以後,群臣震慴。

  湯之客田甲,雖賈人,有賢操。始湯為小吏時,與錢通,〔集解〕徐廣曰:「以利交。」
  及湯為大吏,甲所以責湯行義過失,亦有烈士風。

  湯為御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卻,已而為禦史中丞,恚,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不能為地。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不平,使人上蜚變告文奸事,事下湯,湯治論殺文,而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曰:「言變事縱跡安起?」湯詳驚曰:「此殆文故人怨之。」謁居病臥閭裡主人,湯自往視疾,為謁居摩足。趙國以冶鑄為業,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謁居嘗案趙王,趙王怨之,並上書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奸。」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系導官。〔集解〕如淳曰:「太官之別也,主酒。」
  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詳不省。謁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卻,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集解〕如淳曰:「瘞埋錢於園陵以送死。」
  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丞相謝,上使禦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集解〕張晏曰:「見知故縱,以其罪罪之。」
  丞相患之。三長史皆害湯,欲陷之。

  始長史朱買臣,會稽人也。〔正義〕朱買臣,吳人也,此時蘇州為會稽郡也。
  讀春秋。莊助使人言買臣,買臣以楚辭與助俱幸,侍中,為太中大夫,用事;而湯乃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已而湯為廷尉,治淮南獄,排擠莊助,買臣固心望。及湯為御史大夫,買臣以會稽守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數年,坐法廢,守長史,見湯,湯坐床上,丞史遇買臣弗為禮。買臣楚士,〔正義〕週末越王句踐滅吳,楚威王滅越,吳之地總屬楚,故謂朱買臣為楚士。
  深怨,常欲死之。王朝,齊人也。以術至右內史。邊通,學長短,〔集解〕漢書音義曰:「長短術興於六國時。行長入短,其語隱謬,用相激怒。」
  剛暴彊人也,官再至濟南相。故皆居湯右,已而失官,守長史,詘體於湯。湯數行丞相事,知此三長史素貴,常淩折之。以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集解〕漢書音義曰:「左,證左也。」〔正義〕言湯與田信為左道之交,故言「左田信等」。
  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及他奸事。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湯又詳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等事。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責湯。〔集解〕蘇林曰:「簿音『主簿』之『簿』,悉責也。」
  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為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汙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天子聞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乃盡案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出田信。上惜湯。稍遷其子安世。

  趙禹中廢,已而為廷尉。始條侯以為禹賊深,弗任。及禹為少府,比九卿。禹酷急,至晚節,事益多,吏務為嚴峻,而禹治加緩,而名為平。王溫舒等後起,治酷於禹。禹以老,徙為燕相。數歲,亂悖有罪,免歸。後湯十餘年,以壽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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