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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句踐世家(3)


  範蠡〔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論曰:「蠡本南陽人。」列仙傳雲:「蠡,徐人。」〔正義〕吳越春秋雲:「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戶人也。」越絕雲:「在越為範蠡,在齊為鴟夷子皮,在陶為朱公。」又雲:「居楚曰范伯。謂大夫種曰:『三王則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天運曆紀,千歲一至,黃帝之元,執辰破巳,霸王之氣,見於地戶。伍子胥以是挾弓矢幹吳王。』於是要大夫種入吳。此時馮同相與共戒之:『伍子胥在,自餘不能關其詞。』蠡曰:『吳越之邦同風共俗,地戶之位非吳則越。彼為彼,我為我。』乃入越,越王常與言,盡日方去。」
  事越王句踐,既苦身戮力,與句踐深謀二十餘年,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號令中國,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範蠡稱上將軍。還反國,範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句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句踐曰:「孤將與子分國而有之。不然,將加誅於子。」範蠡曰:「君行令,臣行意。」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範蠡奉邑。〔索隱〕國語雲「乃環會稽三百里以為範蠡之地」。奉音扶用反。

  范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索隱〕範蠡自謂也。蓋以吳王殺子胥而盛以鴟夷,今蠡自以有罪,故為號也。韋昭曰「鴟夷,革囊也」。或曰生牛皮也。
  耕於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產。居無幾何,致產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以為相。範蠡喟然歎曰:「居家則致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乃歸相印,盡散其財,以分與知友鄉党,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止于陶,〔集解〕徐廣曰:「今之濟陰定陶。」〔正義〕括地志雲:「陶山在濟州平陰縣東三十五裡。」止此山之陽也,今山南五裡猶有朱公塚。
  以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矣。於是自謂陶朱公。複約要父子耕畜,廢居,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居無何,則致貲累巨萬。〔集解〕徐廣曰:「萬萬也。」
  天下稱陶朱公。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壯,而朱公中男殺人,囚於楚。朱公曰:「殺人而死,職也。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視之。乃裝黃金千溢,置褐器中,載以一牛車。且遣其少子,朱公長男固請欲行,朱公不聽。長男曰:「家有長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遺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殺。其母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長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長子,為一封書遺故所善莊生。〔索隱〕據其時代,非莊周也。然驗其行事,非子休而誰能信任於楚王乎?〔正義〕年表雲周元王四年越滅吳範蠡遂去齊,歸定陶,後遺莊生金。莊周與魏惠王、齊宣王同時,從周元王四年至齊宣王元年一百三十年,此莊生非莊子。
  曰:「至則進千金于莊生所,聽其所為,慎無與爭事。」長男既行,亦自私齎數百金。

  至楚,莊生家負郭,披藜藋到門,居甚貧。然長男發書進千金,如其父言。莊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問所以然。」長男既去,不過莊生而私留,以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

  莊生雖居窮閻,然以廉直聞於國,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朱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複歸之以為信耳。故金至,謂其婦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誡,後複歸,勿動。」而朱公長男不知其意,以為殊無短長也。

  莊生間時入見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則害於楚」。楚王素信莊生,曰:「今為柰何?」莊生曰:「獨以德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集解〕國語曰:「周景王時將鑄大錢。」賈逵說雲:「虞、夏、商、周金幣三等,或赤,或白,或黃。黃為上幣,銅鐵為下幣。」韋昭曰:「錢者,金幣之名,所以貿買物,通財用也。」單穆公雲:「古者有母權子,子權母而行,然則三品之來,古而然矣。」駰謂楚之三錢,賈韋之說近之。
  楚貴人驚告朱公長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集解〕或曰:「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者,錢幣至重,慮人或逆知有赦,盜竊之,所以封錢府,備盜竊也。漢靈帝時,河內張成能候風角,知將有赦,教子殺人,捕得七日赦出,此其類也。
  朱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莊生,無所為也,乃複見莊生。莊生驚曰:「若不去邪?」長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莊生知其意欲複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

  莊生羞為兒子所賣,乃入見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殺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論殺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長男竟持其弟喪歸。

  至,其母及邑人盡哀之,唯朱公獨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集解〕徐廣曰:「狡,一作『郊』。」
  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故範蠡三徙,成名於天下,非苟去而已,所止必成名。卒老死于陶,故世傳曰陶朱公。〔集解〕張華曰:「陶朱公塚在南郡華容縣西,樹碑雲是越之範蠡也。」〔正義〕盛弘之荊州記雲:「荊州華容縣西有陶朱公塚,樹碑雲是越範蠡。范蠡本宛三戶人,與文種俱入越,吳亡後,自適齊而終。陶朱公登仙,未聞葬此所由。」括地志雲陶朱公塚也。又雲:「濟州平陰縣東三十裡陶山南五裡有陶公塚。並止於陶山之陽。」按:葬處有二,未詳其處。

  太史公曰:禹之功大矣,漸九川,〔集解〕徐廣曰:「漸者亦引進通導之意也,字或宜然。」
  定九州,至於今諸夏艾安。及苗裔句踐,苦身焦思,終滅彊吳,北觀兵中國,以尊周室,號稱霸王。〔集解〕徐廣曰:「一作『主』。」
  句踐可不謂賢哉!蓋有禹之遺烈焉。范蠡三遷皆有榮名,名垂後世。臣主若此,欲毋顯得乎!

  〔索隱述贊〕越祖少康,至於允常。其子始霸,與吳爭彊。槜李之役,闔閭見傷。會稽之恥,句踐欲當。種誘以利,蠡悉其良。折節下士,致膽思嘗。卒複讎寇,遂殄大邦。後不量力,滅於無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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