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史籍 > 三家注史記 | 上頁 下頁
鄭世家(1)


  鄭桓公友者,周厲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集解〕徐廣曰:「年表雲母弟。」
  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鄭。〔索隱〕鄭,縣名,屬京兆。秦武公十一年「初縣杜、鄭」是也。又系本雲「桓公居棫林,徙拾」。宋忠雲「棫林與拾皆舊地名」,是封桓公乃名為鄭耳。至秦之縣鄭,蓋是鄭武公東徙新鄭之後,其舊鄭乃是故都,故秦始縣之。
  封三十三歲,百姓皆便愛之。幽王以為司徒。〔集解〕韋昭曰:「幽王八年為司徒。」〔索隱〕韋昭據國語以幽王八年為司徒也。
  和集周民,周民皆說,河雒之間,人便思之。為司徒一歲,幽王以襃後故,王室治多邪,諸侯或畔之。於是桓公問太史伯〔集解〕虞翻曰:「周太史。」
  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對曰:「獨雒之東土,河濟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對曰:「地近虢、鄶,〔集解〕徐廣曰:「虢在成皋,鄶在密縣。」駰案:虞翻曰「虢,姬姓,東虢也。鄶,妘姓」。〔正義〕括地志雲:「洛州氾水縣,古東虢叔之國,東虢君也。」又雲:「故鄶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二裡。」
  虢、鄶之君貪而好利,〔索隱〕鄭語雲「虢叔恃勢,鄶仲恃險,皆有驕侈,又加之以貪冒」是也。虢叔,文王弟。鄶,妘姓之國也。
  百姓不附。今公為司徒,民皆愛公,公誠請居之,虢、鄶之君見公方用事,輕分公地。公誠居之,虢、鄶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對曰:「昔祝融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於周未有興者,楚其後也。周衰,楚必興。興,非鄭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索隱〕國語曰:「公曰『謝西之九州何如』。」韋昭雲「謝,申伯之國。謝西有九州。二千五百家為州」。其說蓋異此。
  對曰:「其民貪而好利,難久居。」公曰:「周衰,何國興者?」對曰:「齊、秦、晉、楚乎?夫齊,姜姓,伯夷之後也,伯夷佐堯典禮。秦,嬴姓,伯翳之後也,伯翳佐舜懷柔百物。及楚之先,皆嘗有功於天下。而周武王克紂後,成王封叔虞于唐,〔集解〕徐廣曰:「晉世家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於。」〔索隱〕唐者,古國,堯之後,其君曰叔虞。何以知然者?據此系家下文雲「唐人之季代曰唐叔虞。當武王邑姜方動大叔,夢天命而子曰虞,與之唐。及生有文在手曰『虞』,遂以名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太叔,故因以稱唐叔虞」。杜預亦曰「取唐君之名」是也。
  其地阻險,以此有德與周衰並,亦必興矣。」桓公曰:「善。」於是卒言王,東徙其民雒東,而虢、鄶果獻十邑,〔集解〕虞翻曰:「十邑謂虢、鄶、鄢、蔽、補、丹、依、弢、曆、莘也。」〔索隱〕國語雲:「太史伯曰『若克二邑,鄢、蔽、補、丹、依、弢、曆、莘君之土也』。」虞翻注皆依國語為說。
  竟國之。〔集解〕韋昭曰:「後武公竟取十邑地而居之,今河南新鄭也。」

  二歲,犬戎殺幽王於驪山下,並殺桓公。鄭人共立其子掘突,〔正義〕上求勿反,下戶骨反。
  是為武公。〔索隱〕譙周雲「名突滑」,皆非也。蓋古史失其名,太史公循舊失而妄記之耳。何以知其然者?按下文其孫昭公名忽,厲公名突,豈有孫與祖同名乎?當是舊史雜記昭厲忽突之名,遂誤以掘突為武公之字耳。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正義〕括地志雲:「故申城在鄧州南陽縣北三十裡。」左傳雲「鄭武公取於申也。」
  為夫人,曰武薑。生太子寤生,生之難,及生,夫人弗愛。後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愛之。〔集解〕徐廣曰:「年表雲十四年生寤生,十七年生太叔段。」
  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請公,欲立段為太子,公弗聽。是歲,武公卒,寤生立,是為莊公。

  莊公元年,封弟段於京,〔集解〕賈逵曰:「京,鄭都邑。」杜預曰:「今滎陽京縣。」
  號太叔。祭仲曰:「京大於國,非所以封庶也。」莊公曰:「武薑欲之,我弗敢奪也。」段至京,繕治甲兵,與其母武姜謀襲鄭。二十二年,段果襲鄭,武薑為內應。莊公發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正義〕鄔音烏古反。今新鄭縣南鄔頭有村,多萬家。舊作「鄢」,音偃。杜預雲:「鄢,今鄢陵也。」
  鄢潰,段出奔共。〔集解〕賈逵曰:「共,國名也。」杜預曰:「今汲郡共縣也。」〔正義〕按:今衛州共城縣是也。
  於是莊公遷其母武薑於城潁,〔集解〕賈逵曰:「鄭地。」〔正義〕疑許州臨潁縣是也。
  誓言曰:「不至黃泉,〔集解〕服虔曰:「天玄地黃,泉在地中,故言黃泉。」
  毋相見也。」居歲餘,已悔思母。潁谷之考叔〔集解〕賈逵曰:「潁谷,鄭地。」〔正義〕括地志雲:「潁水源出洛州嵩高縣東南三十裡陽乾山,今俗名潁山泉。源出山之東穀。其側有古人居處,俗名為潁墟,故老雲是潁考叔故居,即酈元注水經所謂潁穀也。」
  有獻於公,公賜食。考叔曰:「臣有母,請君食賜臣母。」莊公曰:「我甚思母,惡負盟,柰何?」考叔曰:「穿地至黃泉,則相見矣。」於是遂從之,見母。

  二十四年,宋繆公卒,公子馮奔鄭。鄭侵周地,取禾。〔索隱〕隱二年左傳「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及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夏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是。
  二十五年,衛州籲弑其君桓公自立,與宋伐鄭,以馮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禮也。〔索隱〕杜預曰:「桓王即位,周鄭交惡,至是始朝,故言始也。」左傳又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二十九年,莊公怒周弗禮,與魯易祊、許田。〔索隱〕許田,近許之田,魯朝宿之邑。祊者,鄭所受助祭太山之湯沐邑。鄭以天子不能巡守,故以祊易許田,各從其近。
  三十三年,宋殺孔父。三十七年,莊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陳、蔡、虢、衛伐鄭。莊公與祭仲、〔索隱〕左傳祭仲足,蓋祭是邑,其人名仲字仲足,故傳雲祭封人仲足是也。此繻葛之戰在魯桓公五年。
  高渠彌〔索隱〕一作「彌」,一作「眯」,並名卑反。
  發兵自救,王師大敗。祝聸〔索隱〕左傳作「祝聃」。
  射中王臂。祝聸請從之,鄭伯止之,曰:「犯長且難之,況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問王疾。

  三十八年,北戎伐齊,齊使求救,鄭遣太子忽將兵救齊。齊釐公欲妻之,忽謝曰:「我小國,非齊敵也。」時祭仲與俱,勸使取之,曰:「君多內寵,〔集解〕服虔曰:「言庶子有寵者多。」
  太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謂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索隱〕此文則數太子忽及突、子亹為三,而杜預雲不數太子,以子突、子亹、子儀為三,蓋得之。

  四十三年,鄭莊公卒。初,祭仲甚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公使娶鄧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為昭公。

  莊公又娶宋雍氏女,〔集解〕賈逵曰:「雍氏,黃帝之孫,姞姓之後,為宋大夫。」
  生厲公突。雍氏有寵於宋。〔集解〕服虔曰:「為宋正卿,故曰有寵。」
  宋莊公聞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誘召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突以求賂焉。祭仲許宋,與宋盟。以突歸,立之。昭公忽聞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衛。己亥,突至鄭,立,是為厲公。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集解〕賈逵曰:「雍糾,鄭大夫。」
  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集解〕杜預曰:「婦人在室則天父,出則天夫。女以為疑,故母以所生為本解之。」
  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夏,厲公出居邊邑櫟。〔集解〕宋忠曰:「今潁川陽翟縣。」〔索隱〕按:櫟音曆,即鄭初得十邑之曆也。
  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複入鄭,即位。

  秋,鄭厲公突因櫟人殺其大夫單伯,〔集解〕杜預曰:「鄭守櫟大夫也。」〔索隱〕依左傳作「檀伯」。檀伯,鄭守櫟大夫,事在桓十五年。此文誤為「單伯」者,蓋亦有所因也。按魯莊公十四年,厲公自櫟侵鄭,事與周單伯會齊師伐宋相連,故誤耳。
  遂居之。諸侯聞厲公出奔,伐鄭,弗克而去。宋頗予厲公兵,自守於櫟,鄭以故亦不伐櫟。

  昭公二年,自昭公為太子時,父莊公欲以高渠彌為卿,太子忽惡之,莊公弗聽,卒用渠彌為卿。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冬十月辛卯,渠彌與昭公出獵,射殺昭公於野。祭仲與渠彌不敢入厲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為君,是為子亹也,無諡號。

  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集解〕服虔曰:「首止,近鄭之地。」杜預曰:「首止,衛地。陳留襄邑縣東南有首鄉。」
  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鬥,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彊,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於是祭仲恐齊並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索隱〕左氏雲轘高渠彌。
  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於陳而立之,是為鄭子。〔索隱〕左傳以鄭子名子儀,此雲嬰,蓋別有所見。
  是歲,齊襄公使彭生醉拉殺魯桓公。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