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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本紀(3)


  二十六年,齊王建與其相後勝〔正義〕音升,齊相姓名。
  發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將軍王賁從燕南攻齊,得齊王建。〔索隱〕六國皆滅也。十七年得韓王安,十九年得趙王遷,,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虜荊王負芻,二十五年得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齊王建。〔正義〕齊王建之三十四年,齊國亡。

  秦初並天下,令丞相、禦史曰:〔正義〕令,力政反。乃今之赦令、赦書。
  「異日韓王納地效璽,〔正義〕效猶至見。
  請為籓臣,已而倍約,與趙、魏合從畔秦,故興兵誅之,虜其王。寡人以為善,庶幾息兵革。趙王使其相李牧來約盟,故歸其質子。〔正義〕質音致。
  已而倍盟,反我太原,故興兵誅之,得其王。趙公子嘉乃自立為代王,故舉兵擊滅之。魏王始約服入秦,已而與韓、趙謀襲秦,秦兵吏誅,遂破之。荊王獻青陽以西,〔集解〕漢書鄒陽傳曰:「越水長沙,還舟青陽。」張晏曰:「青陽,地名。」蘇林曰:「青陽,長沙縣是也。」
  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其荊地。燕王昏亂,其太子丹乃陰令荊軻為賊,兵吏誅,滅其國。齊王用後勝計,絕秦使,欲為亂,兵吏誅,虜其王,平齊地。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丞相綰、御史大夫劫、〔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御史大夫,秦官。」應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稱大夫也。」〔索隱〕綰姓王。劫姓馮。
  廷尉斯等〔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廷尉,秦官。」應劭曰:「聽獄必質諸朝廷,與眾共之,兵獄同制,故稱廷尉。」
  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集解〕蔡邕曰:「陛,階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立於陛側,以戒不虞。謂之『陛下』者,群臣與天子言,不敢指斥,故呼在陛下者與之言,因卑達尊之意也。上書亦如之。」
  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正義〕郡,人所群聚也。
  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博士,秦官,掌通古今。」
  『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索隱〕按:天皇、地皇之下即雲泰皇,當人皇也。而封禪書雲「昔者太帝使素女鼓瑟而悲」,蓋三皇已前稱泰皇。一雲泰皇,太昊也。
  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詔』,〔集解〕蔡邕曰:「制書,帝者制度之命也,其文曰『制』。詔,詔書。詔,告也。」〔正義〕令音力政反。制詔三代無文,秦始有之。
  天子自稱曰『朕』。」〔集解〕蔡邕曰:「朕,我也。古者上下共稱之,貴賤不嫌,則可以同號之義也。皋陶與舜言『朕言惠,可底行』。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然後天子獨以為稱。漢因而不改。」
  王曰:「去『泰』,〔正義〕去音丘呂反。
  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制曰:「可。」〔集解〕蔡邕曰:「群臣有所奏,請尚書令奏之,下有司曰『制』,天子答之曰『可』。」
  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集解〕漢高祖尊父曰太上皇,亦放此也。
  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謐。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集解〕諡法,周公所作。
  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正義〕色主反。
  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集解〕鄭玄曰:「音亭傳。」〔索隱〕音張戀反。傳,次也。謂五行之德始終相次也。漢書郊祀志曰:「齊人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始皇採用。」
  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正義〕勝,申證反。秦以周為火德。能滅火者水也,故稱從其所不勝於秦。
  方今水德之始,〔索隱〕封禪書曰秦文公獲黑龍,以為水瑞,秦始皇帝因自謂為水德也。
  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正義〕周以建子之月為正,秦以建亥之月為正,故其年始用十月而朝賀。
  衣服旄旌節旗〔正義〕旌音精。旄音毛。旗音其。周禮雲:「析羽為旌,熊虎為旗。」旌節者,編毛為之,以象竹節,漢書雲「蘇武執節在匈奴牧羊,節毛盡落」是也。韋昭雲:「節者,山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以旌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用竹為之。」
  皆上黑。〔正義〕以水德屬北方,故上黑。
  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集解〕張晏曰:「水,北方,黑,終數六,故以六寸為符,六尺為步。」瓚曰:「水數六,故以六為名。」譙周曰:「步以人足為數,非獨秦制然。」〔索隱〕管子司馬法皆雲六尺為步。譙周以為步以人足,非獨秦制。又按:禮記王制曰「古者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步之尺數亦不同。
  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索隱水主陰,陰刑殺,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數。
  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正義〕於偽反。
  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正義〕易音以職反。
  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江、鄣郡、會稽、潁川、碭郡、泗水、薛郡、東郡、琅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代郡、钜鹿、邯鄲、上黨、太原、雲中、九原、雁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凡三十五,與內史為三十六郡。〔正義〕風俗通雲:「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左傳雲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也。」
  郡置守、尉、監。〔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秦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監禦史掌監郡。」
  更名民曰「黔首」。〔集解〕應劭曰:「黔亦黎,黑也。」
  大酺。收天下兵,〔集解〕應劭曰:「古者以銅為兵。」
  聚之咸陽,銷以為鐘鐻,〔集解〕徐廣曰:「音巨。」
  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索隱〕按:二十六年,有長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謝承後漢書「銅人,翁仲,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銅人十二,各重三十四萬斤。漢代在長樂宮門前」。董卓壞其十為錢,餘二猶在。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長安而銷之也。〔正義〕漢書五行志雲:「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臨洮,故銷兵器,鑄而象之。」謝承後漢書雲:「銅人,翁仲其名也。」三輔舊事雲:「聚天下兵器,鑄銅人十二,各重二十四萬斤。漢世在長樂宮門。」魏志董卓傳雲:「椎破銅人十及鐘鐻,以鑄小錢。」關中記雲:「董卓壞銅人,餘二枚,徙清門裡。魏明帝欲將詣洛,載到霸城,重不可致。後石季龍徙之鄴,苻堅又徙入長安而銷之。」英雄記雲:「昔大人見臨洮而銅人鑄,至董卓而銅人毀也。」
  置廷宮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書同文字。地東至海暨朝鮮,〔正義〕暨,其記反。朝音潮。鮮音仙。海謂渤海南至揚、蘇、台等州之東海也。暨,及也。東北朝鮮國。括地志雲:「高驪治平壤城,本漢樂浪郡王險城,即古朝鮮也。」
  西至臨洮、羌中,正義洮,吐高反。括地志雲:「臨洮郡即今洮州,亦古西羌之地,在京西千五百五十一裡羌中。從臨洮西南芳州扶松府以西,並古諸羌地也。」
  南至北鄉戶,〔集解〕吳都賦曰:「開北戶以向日。」劉逵曰:「日南之北戶,猶日北之南戶也。」
  北據河為塞,並陰山至遼東。〔集解〕地理志西河有陰山縣。〔正義〕塞,先代反。並,白浪反。謂靈、夏、勝等州之北黃河。陰山在朔州北塞外。從河傍陰山,東至遼東,築長城為北界。
  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戶。諸廟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秦每破諸侯,寫放其宮室,作之咸陽北阪上,〔集解〕徐廣曰:「在長安西北,漢武時別名渭城。」〔正義〕今咸陽縣北阪上。
  南臨渭,自雍門〔集解〕徐廣曰:「在高陵縣。」〔正義〕今岐州雍縣東。
  以東至涇、渭,殿屋複道周閣相屬。〔正義〕複音福。屬,之欲反。廟記雲:「北至九顒、甘泉,南至長楊、五柞,東至河,西至汧渭之交,東西八百里,離宮別館相望屬也。木衣綈繡,土被朱紫,宮人不徙。窮年忘歸,猶不能遍也。」
  所得諸侯美人鐘鼓,以充入之。〔正義〕三輔舊事雲:「始皇表河以為秦東門,表汧以為秦西門,表中外殿觀百四十五,後宮列女萬餘人,氣上沖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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