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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本紀(2)


  十一年,王翦、桓齮、楊端和攻鄴,取九城。王翦攻閼與、橑楊,〔集解〕徐廣曰:「橑音老,在並州。」〔正義〕漢表在清河。十三州志雲:「橑陽,上黨西北百八十裡也。」
  皆並為一軍。翦將十八日,軍歸鬥食以下,〔集解〕漢書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鬥食,佐史之秩。」〔正義〕一曰得鬥粟為料。
  什推二人從軍〔索隱〕言王翦為將,諸軍中皆歸鬥食以下,無功佐史,什中唯推擇二人令從軍耳。
  取鄴安陽,桓齮將。十二年,文信侯不韋死,竊葬。〔索隱〕按:不韋飲鴆死,其賓客數千人竊共葬於洛陽北芒山。
  其舍人臨者,晉人也逐出之;正義臨,力禁反,臨哭也。若是三晉之人,逐出令歸也。
  秦人六百石以上奪爵,遷;〔正義〕上音時掌反。若是秦人哭臨者,奪其官爵,遷移於房陵。
  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正義〕若是秦人不哭臨不韋者,不奪官爵,亦遷移於房陵。
  自今以來,操國事不道如嫪毐、不韋者籍其門,〔集解〕徐廣曰:「一作『文』。」〔索隱〕謂藉沒其一門皆為徒隸,後並視此為常故也。〔正義〕籍錄其子孫,禁不得仕宦。
  視此。秋,複嫪毐舍人遷蜀者。當是之時,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十三年,桓齮攻趙平陽,〔正義〕括地志雲:「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裡。」又雲:「平陽,戰國時屬韓,後屬趙。」
  殺趙將扈輒,〔正義〕扈音戶。輒,張獵反,趙之將軍。
  斬首十萬。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見東方。十月,桓齮攻趙。十四年,攻趙軍於平陽,取宜安,〔正義〕括地志雲:「宜安故城在常山槁城縣西南二十五裡也。」
  破之,殺其將軍。桓齮定平陽、武城。〔正義〕即貝州武城縣外城是也。七國時趙邑。
  韓非使秦,秦用李斯謀,留非,非死雲陽。〔正義〕括地志雲:「雲陽城在雍州雲陽縣西八十裡,秦始皇甘泉宮在焉。」
  韓王請為臣。

  十五年,大興兵,一軍至鄴,一軍至太原,取狼孟。〔集解〕地理志太原有狼孟縣。
  地動。十六年九月,發卒受地韓南陽假守〔正義〕假,格雅反。守音狩。
  騰。初令男子書年。魏獻地於秦。秦置麗邑。〔正義〕麗,力知反。括地志雲:「雍州新豐縣,本周時驪戎邑。左傳雲晉獻公伐驪戎,杜注雲在京兆新豐縣,其後秦滅之以為邑。」
  十七年,內史騰攻韓,得韓王安,盡納其地,〔正義〕韓王安之九年,秦盡滅之。
  以其地為郡,命曰潁川。地動。華陽太后卒。民大饑。

  十八年,〔集解〕徐廣曰:「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六尺。」
  大興兵攻趙,王翦將上地,〔正義〕上郡上縣,今綏州等是也。
  下井陘,〔集解〕服虔曰:「山名,在常山。今為縣。音刑。」
  端和將河內,羌瘣〔正義〕胡罪反。
  伐趙,端和圍邯鄲城。十九年,王翦、羌瘣盡定取趙地東陽,得趙王。〔索隱〕趙王遷也。〔正義〕趙幽繆王遷八年,秦取趙地至平陽。平陽在貝州曆亭縣界。遷王於房陵。
  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鄲,諸嘗與王生趙時母家有仇怨,皆阬之。秦王還,從太原、上郡歸。始皇帝母太后崩。趙公子嘉率其宗數百人之代,自立為代王,東與燕合兵,軍上穀。大饑。

  二十年,燕太子丹患秦兵至國,恐,使荊軻刺秦王。秦王覺之,體解〔正義〕紀買反。
  軻以徇,而使王翦、辛勝攻燕。燕、代發兵擊秦軍,秦軍破燕易水之西。二十一年,王賁〔正義〕音奔。
  攻。乃益發卒詣王翦軍,遂破燕太子軍,取燕薊城,得太子丹之首。燕王東收遼東而王之。〔正義〕王,於放反。
  王翦謝病老歸。新鄭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正義〕雨,於遇反。
  深二尺五寸。

  二十二年,王賁攻魏,引河溝灌大樑,大樑城壞,其王請降,〔索隱〕魏王假也。
  盡取其地。

  二十三年,秦王複召王翦,彊起之,使將擊荊。〔正義〕秦號楚為荊者,以莊襄王名子楚,諱之,故言荊也。
  取陳以南至平輿,〔集解〕地理志汝南有平輿縣。〔正義〕輿音餘。平輿,豫州縣也。
  虜荊王。〔索隱〕荊王負芻也。楚稱荊者,以避莊襄王諱,故易之也。
  秦王游至郢陳。荊將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於淮南。〔集解〕徐廣曰:「淮,一作『江』。」〔正義〕昌平也。楚淮北之地盡入於秦。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二十五年,大興兵,使王賁將,攻燕遼東,得燕王喜。〔正義〕燕王喜之五十三年,燕亡。
  還攻代,虜代王嘉。王翦遂定荊江南地;〔正義〕言王翦遂平定楚及江南地,降越君,置為會稽郡。
  降越君,〔正義〕降,閑江反。楚威王已滅,其餘自稱君長,今降秦。
  置會稽郡。五月,天下大酺。〔正義〕服虔曰:「酺音蒲。」文穎曰:「酺,周禮族師掌春秋祭酺,為人物災害之神。」蘇林曰:「陳留俗,三月上巳水上飲食為酺。」〔正義〕天下歡樂大飲酒也。秦既平韓、趙、魏、燕、楚五國,故天下大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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