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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卷 礦稅之弊(4)


  三十年二月己卯,上偶不豫,急召輔臣沈一貫入,諭以勉輔太子並及罷礦稅、起廢、釋禁諸事。翌日,上安,諸事遂寢。停稅諭已出,上悔,急令追之。太監田義諫曰:「諭已頒行,不可反汗。」上怒,幾欲手刃義,義不為動。一貫恐,亟繳前諭,義唾之。始,吏部尚書李戴、左都禦史溫純約即日奉行,且頒天下。刑部謂弛獄須再請。亡何,而旨格矣。

  饒州景德鎮民變,稅監潘相舍人激之。相誣劾通判陳奇,逮下獄。

  三月,雲南稅監楊榮肆虐激變,滇人不勝憤,火廠房,殺委官張安民,撫、按以聞。上怒,持其章不下。大學士沈鯉揭言:「定亂宜速,久且生變。」又具列榮罪狀,得毋株及。

  五月戊辰,太監劉成徵稅蘇、松、常、鎮激變。江西稅監潘相掠諸生及輔國將軍謀托,各宗大哄,抉門入,相走免。誣劾上饒知縣李鴻報怨,鴻除名。禮部侍郎馮琦上言:「礦稅之害,滇以張安民故,火廠房矣。粵以李鳳釀禍,欲剸刃其腹矣。陝以委官迫死縣令,民洶洶不安矣。兩淮激變地方,劫毀官舍錢糧矣。遼左以餘東翥故,碎屍抄家矣。土崩瓦解,亂在旦夕,皇上能無動心乎?」不報。應天大風,拔富家樹成穴。魯保誣以盜礦,府尹徐申力白富家冤,而盛言帝京王氣不可鑿。保不能奪。

  九月,楊州富民吳時修獻銀十四萬兩,詔授其子弟各中書舍人。

  三十一年九月,雲南稅監楊榮責麗江土官木增退地聽開採。巡按禦史宋興祖上言:「麗江古荒服也。木氏世知府,守石門以絕西域,守鐵橋以斷土番,不宜自撤其藩,貽誤封疆。」不報。

  三十二年三月,都禦史溫造言礦稅毒虐,乞逮廣東稅使李鳳,撤陝西稅使梁永、雲南稅使楊榮。不報。八月丙午,武驤百戶陳起鳳請采大木。以覬利除名,盡逐其黨。

  時大雨,都城崩壞。戶部尚書趙世卿言:「蒼生糜爛已極,天心示警可畏。礦稅貂璫,掘墳墓,奸子女。皇上嘗曰:『朕心仁愛,自有停止之日。』今將索元元於枯魚之肆矣。」不報。

  九月戊申,翰林檢討蔡毅中上《皇明祖訓節略》,內關礦稅者,為注疏二十二卷。不報。

  三十三年春正月壬辰,廣東撫按戴耀、林秉漢奏稅監李鳳,憾潮州推官姚會嘉,遮辱于廣州。不報。

  二月丙午,巡按廣西楊芳國言:「稅監沈永壽以土產金、銀、鉛、錫派有司包解。永康、思、恩等州原無礦洞,亦派多金,宜免。」不報。八月,禮部侍郎馮琦上言:「礦使出而天下苦,更甚於兵;稅使出而天下苦,更甚於礦。皇上欲通商而彼專欲困商,皇上欲愛民而彼必欲害民,皇上戒以勿信撥置而撥置愈多,皇上責以不報繹騷而繹騷更甚。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疏留中。

  十二月壬寅,詔罷採礦,以稅務歸有司,釋礦稅在獄承天諸生沈機等十二人。

  三十四年春正月癸巳,逮咸陽知縣宋時隆下獄。時命停礦,稅監梁永堅執咸陽、潼關委官不宜罷,益樹黨布虐,巡撫顧其志捕惡黨置之法,永大恨之。永又檄時隆取絨氈千五百,時隆不予,遂誣時隆劫稅。閣臣揭沮,不報。

  二月己未,南京內官監丞徐壽偽造印牒,稱中旨征南工部杉枋三千,部報詳,詐窮,下守備太監劉朝用訊之。

  三月己巳朔,大學士沈鯉、朱賡言:「秦人恨梁永甚,宜撤。」不報。

  乙亥,江西礦務太監潘相以停稅移景德鎮請專陶。從之。

  丁醜,仍以江西湖口稅務歸稅監李道。

  己卯,雲南礦務太監楊榮被殺。榮久於滇,恣行威福,杖斃數千人,榜掠指揮樊高明等,盡捕六衛官,人人自危。指揮賀世勳、韓光大遂倡眾焚其署,徒黨輜重皆燼。事聞,上怒不食,曰:「榮不足惜,何紀綱頓至此!」罪其首事。罷中使不遣,以稅課歸四川稅使丘乘雲。世勳下獄死,光大戍邊。

  五月,巡撫鳳陽李三才言:「恩詔中格,流傳二說:一、新政原非聖意,故旋開旋閉。一、沈一貫恐沈鯉、朱賡妨位,恥事不出已,計傾左右,致善事不終。」上怒,奪俸三月。一貫奏辯,不問。

  三十五年七月壬辰,撤陝西稅監梁永還京。初,巡按陝西禦史王基洪,劾稅監梁永陳兵殺傷吏民。巡撫顧其志奏至,平甚,上疑之。梁永遂訐奏咸陽知縣滿朝薦承禦史意,伏兵渭南劫貢。上怒,命逮朝薦。廷臣論救,不聽。時緹騎止灞上,宗室士民毋慮數萬人,圍永署。朝薦間道就檻車。藍田知縣王邦才亦發奸剔蠹,與永相左,並為永誣逮。至是,中旨撤永還。

  十一月,巡撫福建徐學聚、戶科給事中江灝,劾稅監高栄不法。不報。初,寀肆虐閩中,舊撫袁一驥捕其爪牙,置之法。寀造樓船艅艎,治戎器,招集亡命,徵集百貨,將出與諸番市。閩人集其門詬之。寀所殺傷百餘人,焚民居無算。一驥力輯之,乃定。已,又招紅裔入市,殺僇商漁,漸窺內地,故學聚奏之。

  三十六年五月甲寅,遼東稅監高淮激變錦州。淮恃寵恣橫,吏民小拂意,父子老弱系累相屬幹道。徵稅私賦倍之。每開市,奪其善馬,駑者強勒堡軍,以重價購償。自疏調度兵將,詡其功伐。總督蹇達劾奏,內臣不得豫政典兵。不報。至是,索賄錦州軍戶,軍戶殺其使,激眾千人圍之。淮倉皇逃入山海關。吏部左侍郎楊時喬、戎政尚書李化龍力言:「遼東重困,危在旦夕,皆高淮擾民激變,以資禍患。」上命撤淮還京。

  四十一年六月,初,廣東珠池,自萬曆三十二年停采,至是,金吾右衛指揮倪英上章請開。刑科給事中郭尚賓論開採之害。不報。

  四十二年二月,命各省稅課減三分之一。

  四十三年八月,命內官呂貴,暫提督浙江織造。江西稅監潘相,檄催福建、廣東稅課。閣臣言之。不聽。

  九月丁醜,江西湖口稅廨火,大學士吳道南請罷湖口商稅。不報。

  四十四年四月丙午,雷火焚通州稅監張煜樓居。禦史金汝諧以聞,請罷稅使。不報。

  八月,萬壽節,加稅監河南胡江、江西潘相、通灣張煜、天津馬堂、四川邱乘雲、南京劉朝用歲祿,賜呂貴飛魚服。

  四十七年五月,吏部候選儒士蔣定國奏采山西夏縣等礦。疏不由通政司,通政使姚思仁糾之。時遼東三路敗,兵餉告急,歙人曹致廉等奏乞同內監搜江南富家,借餉數百萬。思仁複疏爭之。

  四十八年七月,上崩,遺詔罷一切礦,稅並新增織造、燒造等項。建言廢棄及礦稅詿誤諸臣,酌量起用。奉皇太子令旨,盡行停止,稅監張煜、馬堂、胡江、潘相、丘乘雲等撤還京。

  ***

  谷應泰曰:

  聞之銀鏤金品,列之《禹貢》;廿人璣貝,載在《周禮》。國有常經,非可以無藝征之也。況王者藏富於閭閻,天子不下求金車,良以多欲者仁義難施,黷貨者亂源斯伏,有天下者不可以不致謹也。神宗奕葉升平,邊圉封貢,海內乂安,家給人足。而乃苞桑之憂不系于慮,日中之昃弗虞於懷。遠賢士大夫,親宦官宮妾。女謁苞苴,陰性吝嗇。孳孳所談,利之所萌耳。逮至萬曆二十四年,張位主謀,仲春建策,而礦稅始起。於是命張忠往山西,曹金往兩浙,趙欽往陝西,陳增駐山東,高寀領福建,楊榮辦雲南,丘乘雲駐四川,李敬攝廣東,郝隆、劉朝用采池州,陳奉領湖廣,魯坤開彰德、衛輝,大璫雜出,諸道紛然。而民生其間,富者編為礦頭,貧者驅之墾采,繹騷凋敝,若草菅然。又不特此也,礦務之外,天津有店租,廣州有珠榷,兩淮有餘鹽,京口有供用,浙江有市舶,成都有鹽茶,重慶有名木,湖口長江有船稅,荊州有店稅。又有門攤、商稅,油、布雜稅,莫不設璫分職,橫肆誅求。有司得罪,立系檻車;百姓奉行,若驅駝馬。雖漢室牢盆,桑、孔乘傳,熙、豐手實,雞豚悉空,曾未若斯之酷也。

  至乃國法恣睢,人懷痛憤,反爾之誡,覆舟之禍,亦間有之。以故高淮激變遼東,梁永激變陝西,陳奉激變江夏,李鳳激變新會,孫隆激變蘇州,楊榮激變雲南,劉成激變常鎮,潘相激變江西。當斯時也,瓦解土崩,民流政散,其不亡者幸耳!而深宮不省,疏入留中。其始因礦稅而設璫者,繼則璫熒然托命言礦稅。其始因璫媚而迎合在礦稅者,繼則璫肥而交結在宮闈。植根深固,未易卒拔故也。善乎!侍郎馮琦之疏曰:「皇上之心,但欲裕國,不欲病民。群小之心,必自瘠民,方能肥己。」逮至三十三年,而稅歸有司,礦使停罷,輪台之悔,不亦晚乎!然且兩載以還,稅監不革,七年之後,為池複開,比之衛武飲酒之悔,秦穆臨河之誓,抑何習與性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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