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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章帝紀(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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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戊辰,司徒桓虞策免,司空袁安為司徒,光祿勳任隗為司空。 自元和已來,鳳皇、麒麟、白虎、黃龍、鸞鳥、嘉禾、朱草、三足鳥、木連理為異者數百,不可勝紀,鹹曰福祥,以為瑞應。何敞辟太尉宋由府,乃言于宋由、袁安曰:「瑞應依政而生,昔海鳥止,魯文仲祀之,君子譏焉①。鴝鵒來巢,奪陽之象②,孔子睹麟而泣曰:『吾道窮矣!』③其後季氏有逐君之變④,孔子有兩楹之殯⑤。今非常鳥獸,品物非一,似鳳翔屋,怪草生庭,不可不察也。」由、安不敢應。 ①《國語》魯語曰:海鳥曰爰居,止于魯東門之外三日,臧文仲使國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孫之為政也。夫祀,國之大節也,而節,政之所成也。故慎制祀以為國典。今無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又曰:「今海鳥至,己不知而祀之,以為國典,難以為仁且智矣。夫仁者講功,而智者處物。無功而祀之,非仁也;不知而不能問,非智也。今茲海其有災乎?夫廣川之鳥獸,恒知避其災也。」是歲也,海多大風,冬暖。文仲聞柳下季之言,曰:「信吾過也。季子之言不可不法也。」 ②見昭公二十五年《春秋》經。「鴝」作「鸜」。楊伯峻曰:「鸜同鴝,音劬。鸜鵒即今之八哥,中國各地多有之,《春秋》記此,以為昭公出走之先兆,蓋古代迷信。」 ③見哀公十四年《公羊傳》。古者以麟為太平之符,聖人之類。時得麟而死,孔子自以為是己將死之征,故涕泣而感歎。 ④昭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公伐季平子,叔孫、孟孫伐公徒以助季氏,昭公哭於墓而去國。 ⑤《禮記》檀弓上曰:「夫子曰:『賜,爾來何遲也?夏後氏殯於東階之上,則猶在阼也。殷人殯於兩楹之間,則與賓主夾之也。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賓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疇昔之夜,夢坐奠於兩楹之間。予殆將死也。』寢疾七日而歿。」集韻曰:「楹,柱也。」 秋七月,齊王晃坐事母不孝,貶為蕪湖侯。 壬戌,令死罪囚減戍邊。 八月,行幸九江。 戊子,行幸湘①,祠沛獻王。 ①「湘」當作「相」,屬沛,乃王國所在,見《續漢《郡國志》》。 九月,行幸彭城及壽春。詔阜陵侯延與車駕會壽春。帝見延及妻子,愴然傷之,乃下詔曰:「蓋周封千八百,而姬姓居半,所以楨幹王室也。朕巡狩望江淮,意在阜陵。與王相見,志意衰落,形體非故,一則以懼。今複阜陵侯為阜陵王,增封四縣,並前為五縣。以阜陵下濕,徙都壽春。加賜錢千萬,安車一乘,夫人及諸子賞賜各有差。」 冬十月,北匈奴為鮮卑所殺,降者十余萬。南單于上言:「宜及北虜分爭,人民離散,出兵破北〔成〕(城)南〔北〕,共為一國,①令漢家長無北顧之憂。臣素愚淺,兵眾單少,不足以防外。內顧與執金吾耿秉、度遼將軍鄧弘②、緣邊諸郡太守並力,冀因天時,乘聖帝威神,一舉平定。」上將許之,尚書宗意上疏曰:「匈奴處北種,介以沙漠③,簡賤禮儀,衣食殊俗,此乃天一種民也。自漢興已來,數發兵攻之,所得輒不足以複所害。呼韓邪單于奉藩,然中國亦疲於送迎之勞矣。光武皇帝躬擐金甲之難,深明天地之界,④故因其來降,寵立以為單于,羈縻畜養,邊民得以休息,迄今四十餘年。今鮮卑奉順威靈⑤,斬獲北單于名王已下萬計,中國坐享其功,而百姓不知其勞,漢興功烈,于斯為盛。今南單于還塞外,所謂虎出於檻也,必興兵要利,內恃於漢,其事得浸滋不息,而設費不得已。無故以萬全之計,而征不可必之功,未見其聖也。」詔問執金吾耿秉,言可聽,師未出,而帝寢疾。 ①黃本此句作「出兵破北城南兵為一國」。按《通鑒考異》引《袁紀》作「求出兵破北成南」,又《袁紀》卷十五袁安等亦言「以終先帝破北成南之策」,則「城」當作「成」,黃本「兵」乃「共」之誤,蔣本誤增「北」字,皆正之。 ②鄧弘,《東觀記》及《範書》均作「鄧鴻」。 ③介,間也,即界。黃本作「分」,古通用。 ④《範書》作「深昭天地之明」。黃本「界」亦作「明」。 ⑤「今」原誤作「令」,徑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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