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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武帝紀(34)


  建武六年[30年]

  春正月丙辰,改舂陵為章陵,複比豐、沛。

  劉隆等破舒城,斬李憲。

  二月,吳漢拔朐城,董憲、龐萌逃出,漢執其妻子。憲流涕謝吏士曰:「妻子皆已得矣。久苦諸公。」將十餘騎欲從間道詣上降,追兵至,皆斬之。於是天下麤定,唯隴蜀未平。

  上乃休諸將於洛陽,分軍士于河內,數置酒,會諸將,輒加賞賜。每幸郡國,見父老掾吏,問數十年事,吏民皆驚喜令自以見識,各盡力命焉。初,軍旅間賊檄日以百數,上猶以餘暇講誦經書,自河圖洛書,讖記之文,無不畢覽。

  王元說隗囂曰:「天下成敗未可知,天水完富,士馬最強。宜北取西河,東收關中,按秦舊跡,表裡河山。元請以一丸泥,為大王東封函谷關,此萬世之一時也。既不能為此,且畜養士馬,據隘自守,曠日持久,以待四方之變,圖王不成,其弊猶足以霸。要之,魚不可以脫於泉,一失權柄,神龍還與螾同。前更始都長安,四方向應,以為真定也。一朝壞敗,大王幾無所據。今南有公孫,北有文伯,江湖海濱,王公十數,而欲信儒生之語,棄千乘之基,羈旅危國,以求安全,是由覆車之軌,計之不可者也。」囂心然之。

  ①見老子三十六章。「泉」作「淵」,《袁紀》作「泉」乃唐人避諱所改。
  ②語出慎子。螾,蚯蚓也。
  ③按儒生指班彪、鄭興。班彪作王命論以諷囂;鄭興諫囂止稱王,又阻囂廣置職位以自尊高。詳見後文。

  是時公孫述遣兵出江關,敗南郡。上因欲從天水伐蜀,從褒、斜,江關路遠而多阻,莫若從西州,因便以舉,則兵強財富。囂雖遣子入侍,而心懷兩端,常思王元之言,欲據一方,不欲早定。乃複上書,盛言:「蜀道危險,棧閣敗絕,丈尺之地,側不得通。述性嚴酷,上下相患,須其罪惡孰著,大呼向應之勢也。」

  ①《范書》公孫述傳曰:「六年,述遣戎與將軍任滿出江關,下臨沮、夷陵間,招其故眾,因欲取荊州諸郡,竟不能克。」戎者,田戎也。南郡即屬荊州。據此則《袁紀》「敗」下恐脫「於」字。
  ②李賢曰:「棧閣者,山路懸險,棧木為閣道。」

  來歙素剛,聞囂有異議,遂發憤責囂曰:「國家以君為知臧否,曉興廢,故為手書,以暢聖意。既遣伯春,複用邪惑之言,族滅之計,叛主負子,背忠信,傷仁義。吉凶之決,在於今日。」欲前刺囂,而左右兵多,囂欲害歙,歙持節就車。囂逾怒,欲殺歙,王遵諫曰:「愚聞為國者慎名與器,為家者畏怨重禍。各器俱慎則下伏其令,怨禍不輕即家受其福。今將軍遣子質漢,而外懷他心,名器逆矣。既違其命,又殺其使,輕怨禍矣。古者列國兵交,不絕其使,所以重兵貴和而不任戰也。《春秋傳》曰:交兵,使通可也。何況持王命質而犯之哉?上不合于正義,內不周於長利,苟行盜賊之短策,又何是非之能識!加以伯春委身,已在闕庭,而屠漢使,此踐機試劍,授刃於頸也。君叔雖單居,陛下之外兄也。屠之未損於漢,而隨以族敗。昔宋執楚使,遂有易子之禍。小國猶不可辱,況萬乘之主乎?」歙知黨多在西州,救助非一,遂得免。王遵亦豪傑士也,既而降漢,封上雒侯。

  ①伯春,隗囂長子恂之字,時在洛陽為人質。
  ②「怨禍不輕」,《範書》來歙傳作「輕用怨禍」。不輕,重視之意。怨禍不輕即謹慎對待,不加重怨禍,故能家受其福。聯繫下文,《袁紀》是。
  ③成公九年《左傳》曰:「兵交,使在其間可也。」
  ④《範書》來歙傳作「單車遠使」。
  ⑤李賢曰:「光武之姑子,故曰外兄也。」
  ⑥宣公十四年《左傳》曰:楚子使申舟聘于齊,曰「無假道于宋」。及宋,華元曰:「過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殺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殺申舟。又宣公十五年《左傳》曰:楚師欲久圍宋,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楚帥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裡,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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