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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奉密旨權閹出都 驚耗問慈闈肇釁(2)


  小安子益怒道:「什麼撫憲不撫憲,就是當今皇上也不好得罪咱們。你去回報你混帳的撫憲,要老子去,除非奉皇太后的特旨!」

  王正廷正色道:「正是奉旨到此!」

  小安子道:「放屁,咱們奉懿旨南下,與你撫憲何涉?」

  王正廷道:「你到了撫憲處,自能分曉。」

  小安子道:「咱們不去,你敢如何?」

  王正廷道:「你不去,休怪得罪。」

  便命兵弁將安監侍從拿下。小安子道:「你拿咱們船內人一個,將來拿你們一百個!」

  兵弁聽他大言,一時恰不敢動手。惱得王正廷雙眉倒豎,怒目圓睜,厲聲道:「撫憲奉有密旨,你等畏懼何為!」

  兵弁見總兵動惱,方仗著膽,將安監侍從反剪起來。舟中人雖不少,究竟文不敵武,除若干歌女外,統被捆縛停當。大約這位王總兵亦好女色耳,不然何以另眼相待耶!

  隨喝令水手們,向濟南進發。水手仰著軍威,自然不敢違拗。倏硬倏軟,便見炎涼世態。

  不到幾日,便至濟南。小安子在途中還是亂吵亂罵,王正廷絕不理他。等到舟已泊岸,令兵弁牽率男女人等,一齊登陸。然後向小安子道:「安大人安欽差,你也鬧得夠了,我與你同見撫憲去。」

  說時遲,那時快,已一手將小安子扯出艙外,登了岸,踉踉蹌蹌的走到撫轅。即令兵弁管著,飛步而入。小安子被他扯得頭腦發昏,才定了一回神,見王正廷又出來,帶他上堂。小安子身不由主,只得隨他進去。一入儀門便見兩旁列著許多官吏,又有堆赳赳的一班兵隊,上面坐著一位冠冕堂皇、鐵面無私的山東撫台丁寶楨。出丁撫台名,格外鄭重。

  小安子毫不在意,慢騰騰的走至案前,朗聲道:「丁撫台你何故勞動咱們?」

  丁寶楨喝道:「你是太監安得海,為什麼擅自出都?」

  小安子聽到擅字,便冷笑道:「你說咱們擅自出都,你為何擅做撫台,你莫非做夢不成!」

  丁寶楨說:「胡說!太監不准出都,乃本朝列祖列宗的成制,你敢違背麼?」

  小安子嗤鼻道:「你去問皇太后來。」

  丁寶楨道:「我早已奏聞朝廷了,朝旨令將你就地正法!」

  小安子聞言,也不覺股栗起來,便道:「你敢是弄錯了?」

  丁寶楨道:「我不與你多爭,你且跪聽聖旨!」

  言罷隨即離座,令巡捕官向北設案,自己踱至案旁,飭小安子跪聽聖旨。小安子不得已跪下,然後由丁撫宣詔道:

  安太監擅自遠出,並有種種不法情事,若不從嚴懲辦,何以肅宮禁而儆效尤!著東南各省督撫,迅速派委幹員,於所屬地方,將六品藍翎安姓太監嚴密查拿,令隨從人等指證確實,不准任其狡飾。毋庸審訊,即行就地正法。倘有疏縱,惟該督撫等是問!其隨從人等,有跡近匪類者,並著嚴拿,分別懲辦,毋庸再行請旨。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

  *

  讀畢,便囑王命司及巡捕官捆縛欽犯,推出正法。這時候的小安子,方才著急,淚下兩行,籲求丁撫道:「這是皇上旨意,並不是皇太后旨意。皇上與安某原是死對頭,現請你老人家飛奏太后,太后如不赦,安某願受死罪。」

  丁寶楨道:「朝命毋庸審訊,即行就地正法,還要複奏何為?」

  小安子還是丁撫台、丁大人的哀求,遲了。

  怎奈丁寶楨毫不徇情,立命綁出。轅門號炮一聲,小安子的吃飯傢伙已應刃而落。其餘一干人犯,暫羈獄中,候再奏請定奪。

  看官,這小安子是受西太后差遣南下辦公,所以有這般烜赫,為何山東巡撫丁寶楨敢令王總兵拿捕,一到撫轅即請出王命,把他梟首呢?說來話長,小子不得不略敘原委。原來小安子南下,東太后及同治帝並未與聞。首先奏報的,就是東撫丁寶楨。巧值西太后小疾,只東太后一人臨朝,覽了奏,便遞與恭親王奕訢。奕訢瞧罷,即奏道:「安姓太監是那一個?莫非就是安得海?」

  此時同治帝正在寶座,就隨口答道:「想總是安得海,朕有好幾日不見他了。」

  奕訢道:「安得海何故南下?」

  東太后答稱未知。同治帝也這般說。奕訢遲疑一會,想亦有些瞧科。

  隨奏道:「安得海擅自出都,顯系違背祖制,應該嚴懲。」又要與西太后反對。

  同治帝道:「嚴懲還是不夠,可飭東撫就地正法。」也是借公濟私。

  奕訢當即贊成。東太后道:「此事還須通知慈禧太后。」

  同治帝道:「母后違和,不必稟報。安監違背祖制,咎有應得,立殺無赦。皇叔就飭軍機擬旨吧!」

  言畢退朝,奕訢遵旨而出,就命軍機處擬定上諭,火速頒發。丁寶楨果斷有為,即照旨施行。到了安監伏法,複旨到京,西太后尚睡在夢裡。又由東太后及同治帝作主,令將隨從太監陳玉麟、李平安等,一併絞決,餘犯分別懲辦。丁撫複如命定罪,除陳、李等處絞外,男犯多半充戍,女犯多半釋放。又是女子有幸。

  這案已了,又下一道嚴飭宮監的諭旨,其文雲:

  本月初三日,丁寶楨奏,據德州知州趙新稟稱:有安姓太監乘坐大船,捏稱欽差,織辦龍衣。船旁插有龍鳳旗幟,攜帶男女多人,沿途招搖煽惑,居民驚駭等情。當經諭令直隸、山東、江蘇各督撫派員查拿,即行正法。茲據丁寶楨奏,已於泰安縣地方將該犯安得海拿獲,遵旨正法,其隨從人等,亦已諭令丁寶楨,分別嚴行懲辦。我朝家法相承,整飭宦寺,有犯必懲,綱紀至嚴。每遇有在外招搖生事者,無不立治其罪。乃該太監安得海,竟敢如此膽大妄為,種種不法,實屬罪有應得。

  經此次嚴懲後,各太監自當益知儆懼。仍著總管內務府大臣,嚴飭總管太監等,嗣後務將所管太監,嚴加約束,俾各勤慎當差。如有不安本分,出外滋事者,除將本犯照例治罪外,定將該管太監一併懲辦。並通飭直省各督撫,嚴飭所屬,遇有太監冒稱奉差等事,無論已未犯法,立即鎖拿,奏明懲治,毋稍寬縱。欽此!

  *

  為這一詔又惹出一個小安子第二來。看官道是誰人?就是後來赫赫有名的李蓮英。死了一個,又出一個,清宮可謂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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