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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長孫後臨終箴主闕 武媚娘奉召沐皇恩(2)


  太宗道:「便是魏征,他屢來絮聒,且嘗廷辱朕躬,所以必殺死了他,才得洩恨。」【觀此言,可知太宗納諫,非出真誠。】

  後聞言退出,添著朝服,複入內拜賀道:「妾聞主明臣直,今朝有直臣魏征,就是陛下的聖明呢。」

  太宗乃轉怒為喜,待遇魏征,優禮如初。後生平最喜觀書,雖容櫛不少輟,嘗采古婦女得失事,為《女則》三十卷,及崩後,始由宮司奏聞,太宗隨閱隨泣,覽畢舉示近臣道:「皇后此書,實足垂範百世,朕非不知天命,為無益的悲慟,但入宮不聞規誡,失一良佐,是以可哀。」

  乃追諡為文德皇后,就葬昭陵,太宗自著表序,刊鐫陵左。又在苑中作一層觀,屢望昭陵。一日,引魏征同登,語征道:「卿見陵墓否?」

  征熟視良久,方道:「臣昏眊不能見。」

  太宗乃指陵示征,征答道:「臣以為陛下望獻陵,若昭陵原是早見哩。」【是謂譎諫。】

  太宗為之泣下,乃令毀去層觀。惟房玄齡已早令複位,總算依後所托,不負遺言。

  後生三子,一是太子承乾,一是魏王泰,一是晉王治,就是後來的高宗皇帝,太宗懷念故後,因遂鍾愛三子。魏王泰折節下士,又善屬文,太宗寵之,【為後文易儲張本。】即令就府中置文學館,使自引學士。諫臣等稍有異言,乃令王珪為魏王泰師,且諭泰道:「汝事珪,當如事我。」

  泰承上旨。每見珪必先拜。珪亦以師道自居,不稍貶損。泰嘗問珪以忠孝二義,珪語道:「王以皇上為君,事思盡忠,王以皇上為父,事思盡孝。忠孝可以立身,可以成名。」

  泰複道:「忠孝二字,既已受教,敢問從何處學起?」

  珪又道:「漢東平王蒼,嘗稱為善最樂,願王謹記勿忘!」

  泰乃不復言。

  太宗聞珪教泰,很是喜慰,語侍臣道:「吾兒可從此無過了。」【卻也難必。】

  珪子敬直,尚南平公主,太宗第三女。珪以帝女下嫁,素多挾貴,蔑視舅姑,至此獨喟然道:「主上每事循法,我當受公主謁見,為國家成一美名。」

  於是與夫人並坐堂上,令公主執笄盥饋,然後退入。此禮一行,凡公主下降,始行婦禮。特志之以示婦道。珪於貞觀十三年病歿,年六十九,贈吏部尚書,追諡為懿。【帶過王珪。】

  太宗又令諸子吳王恪、齊王祐、蜀王愔、蔣王惲、越王貞、紀王慎等,分任各州都督,或為刺史。恪督安州,屢出遊獵,侵擾居民,侍御史柳范,上書彈劾,恪乃免官。後來諫議大夫褚遂良,奏稱:「皇子稚年,未知從政,不應令掌州事,現不若留居京師,待教養有成,乃可遣往治民。」

  太宗雖以為然,但不過召還一二人罷了。貞觀十一年七月,大雨兼旬,谷洛水溢,流入洛陽宮,毀壞官寺民居,溺死約六千餘人。有詔令所毀宮室,略加修繕,不得過費;撤廢明德宮內的玄圃院,把院中材料,賜給受災備民家;且命內外百官,各上封事,極言過失。大臣等應詔陳言,多切時弊。魏征上十思疏,尤為剴切。略雲:

  人君善始者實繁,克終者蓋寡,豈取之易守之難乎?蓋在殷憂,必竭誠以待下,既得志,則縱情以傲物。竭誠則胡越為一體,傲物則骨肉為行路。雖董之以嚴刑,振之以威怒,終苟免而不懷仁,貌恭而不心服。怨不在大,所畏惟人。載舟覆舟,所宜審慎。誠能見可欲,則思知足以自戒;將有作,則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則思謙沖而自牧;懼滿盈,則思江海下百川;樂盤遊,則思三驅以為度,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懼讒邪,則思正身以黜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罰所及,則思無以怒而濫刑。總此十思,宏茲九得,簡能而任之,擇善而從之,則文武並用,可垂拱而治矣。

  越年又複大旱,魏征更上十漸疏雲:

  臣奉侍幃幄十餘年,陛下許臣以仁義之道,守而不失,儉約樸素,終始弗渝,德音在耳,不敢忘也。頃年以來,浸不克終,謹用條陳,聊裨萬一。

  陛下在貞觀初,清潔寡欲,化被荒外,今萬里遣使,市索駿馬,並訪怪珍,昔漢文帝卻千里馬,晉武帝焚雉頭裘,陛下居常論議,遠希堯舜,今所為反欲處漢文晉武下乎?此不克終一漸也。

  陛下在貞觀初,護民之勞,煦之如子,不輕營為,頃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無事則易驕,勞役則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樂而致傾敗者,何有逆畏其驕而為勞役哉?此不克終二漸也。

  陛下在貞觀初,役已以利物,出來縱欲以勞人,雖憂人之言,不絕於口,而樂人之事,實切於心,四語最中太宗病源。此不克終三漸也。

  陛下在貞觀初,親君子,斥小人,比來輕褻小人,禮重君子,重君子也,恭而遠之,輕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莫見其非,遠之莫見其是。莫見其是,則不待間而疏,莫見其非,則有時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所聞也。此不克終四漸也。

  陛下在貞觀初,不作無益,而令難得之貨,雜然並進,玩好之作,無時而息。上奢靡而望下樸素,力役廣而冀農業興,不可得已,此不克終五漸也。

  陛下在貞觀初,求士若渴,賢者所舉,即信而任之,取其所長,常恐不及,比來由心好惡,以眾賢舉而用,以一人毀而棄,雖積年任而信,或一朝疑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跡,一人之毀,未必可信,積年之行,不應頓虧,陛下不察其原以為臧否,使讒佞得行,守道疏間,此不克終六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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