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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八回 鬧京畿兩路喪師 投使館九人避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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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而張作霖出為調停,與曹、吳商定條件: (一)為解散安福部。 (二)為懲辦罪魁十四人。 (三)為取消邊防軍與西北軍及其他屬該兩軍之一切機關。 (四)為京畿保衛歸直、奉軍,永遠駐紮,京城以內,由京畿衛戍總司令擔負全責。 (五)撤銷安福包辦之和議機關,驅逐王揖唐,另與西南直接辦理和議。 (六)解散新舊兩國會,另辦新選舉。 這六項為主要條件,尚有先決事件兩項: (一)為政府速將三年以來,所借外債及用途,分佈全國。 (二)為褫免京師警察廳總監吳炳湘。 議定以後,即由張作霖轉呈徐總統。徐總統非不贊成,但尚欲稍示通融,顧全段氏面目,因複使靳、張二人電複張作霖,托他再為轉圜。作霖乃複與曹、吳磋商,大致仍照前議,惟略改細目罷了。於是中央命令,蟬聯而下,由小子匯錄如下: 〖七月二十四日大總統令〗 准財政總長李思浩,司法總長朱深,交通總長曾毓雋免職,令財政次長潘複,司法次長張一鵬,代理部務。 特任田文烈兼署交通總長。 准京畿衛戍總司令段芝貴免職,特派王懷慶兼署京畿衛戍總司令。 〖二十六日大總統令〗 據兼代國務總理薩鎮冰呈稱:「師長吳佩孚等,所部軍隊,前次在豫暫駐,未能即時回直,證以曹經略使來電,始則因住兵房舍,一時難騰,繼則因鐵路車輛,未能即時應付,並非有意逗留,其情事既有不符,擬請將處分令撤銷」等語。應準將本年七月九日,關於曹錕、吳佩孚處分命令,即行撤銷,交陸軍部查照。 准京師警察廳總監,兼督辦京都市政事宜吳炳湘免職,令田文烈兼督辦京都市政事宜,殷鴻壽為京師警察廳總監,並會辦京都市政事宜。 准交通次長姚國楨免職,任命權量兼署交通次長。 〖二十八日大總統令〗 准督辦邊防事務,兼管理將軍府事務段祺瑞免職。 前以沿邊一帶,地方不靖,當經令設督辦邊防事務處,以資控馭,現在屯駐邊外軍隊,業已陸續撤退,該處事務較簡,所有督辦邊防事務處,應即裁撤,其所轄之邊防軍,著陸軍部即日接收,分別遣散,以一軍制而節冗費。此令。 前有令將西北邊防總司令一缺裁撤,其所轄軍隊,由陸軍部即日接收辦理,所有西北軍名義,應即撤銷,著責成該部迅速收束,妥為遣散,仍將辦理情形,克日呈複。此令。 准大理院院長姚震免職,特任董康為大理院院長。 〖二十九日大總統令〗 國家大法,所以範圍庶類,偭規干紀,邦有常刑。此次徐樹錚等稱兵畿輔,貽害閭閻,推原禍始,特因所屬西北邊防軍隊,有令交陸軍部接收辦理,始而蓄意把持,抗不交出,繼乃煽動軍隊,遽啟兵端。甚至迫脅建威上將軍段祺瑞,別立定國軍名義,擅調隊伍,佔用軍地軍械,逾越法軌,恣逞私圖。曾毓雋、段芝貴等,互結黨援,同惡相濟,或參預密謀,躬親兵事,或多方勾結,圖擾公安,並有濫用職權,侵挪國帑情事,自非從嚴懲辦,何伸國法而昭炯戒?徐樹錚、曾毓雋、段芝貴、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李思浩、姚國楨等,著分別褫奪官職勳位勳章,由步軍統領、京師警察廳一體嚴緝,務獲依法訊辦。其財政交通等部款項,應責成該部切實徹查,呈候核奪。國家雖政存寬大,而似此情罪顯著,法律具在,斷不能為之曲宥也。此令。 統觀以上命令,除為曹、吳洗刷外,所有免職各條都是對著段派的關係。惟免職二字,不過去官而止,與身家無甚礙處。至若上文嚴緝禍魁一令,乃是詿犯刑章,將加體罰,這是小徐等人特別畏忌的條件,不得不設法趨避。況直、奉各軍,滿布京畿,一被緝獲,尚有何幸?當下統避匿東交民巷,作為京城裡面的逋逃藪。東交民巷,是各國使館所在地,政府不得過問。就是六國飯店,亦在東交民巷,故小徐、小段先就該飯店藏身。徐總統下此命令,主動力全在曹、吳,他雖然陰忌段派,但教段氏下臺、段派失勢,已算是如願以償,不欲再為已甚,所以命令中尚為段氏洗愆,惟罪及小徐等十人。所雲緝獲訊辦,無非虛揚威名。 看官試回溯民國以來,中央所頒懲辦大員的命令,能有幾人到案,如法辦理麼?這就是致亂原因。獨此次曹、吳主見,本思乘著勝仗罰及老段。上文敘及罪魁十四人,必兼老段在內。旋因徐總統曲為調停,方將老段除出,且把小徐等盡法懲治,聊泄宿忿。 及聞小徐等避匿使館界內,不能直接往拿,只得浼人疏通各國公使請他驅逐罪魁。各國公使團乃會議辦法,磋商多時,英、美、法三國公使暗中幫助曹、吳,並在會場中發表政見,謂:「此次小徐諸人擾亂京畿,貽害中外人民,不應照國事犯例保護。」 國事犯即政治犯,各國公法,有容留國事犯通例。惟日本及意大利國公使,力持異議,所以東交民巷中只有英、美、法三國公使文告,通飭本國僑民不准容留中國男子,如有容留,限令即日遷出。徐樹錚等瞧著告示,禁不住慌張起來。自思六國飯店,乃是各國公共寓所,勢難久居,尚幸日、意兩國無此禁令,留出一條活路,可以投奔,於是徐樹錚、段芝貴、曾毓雋、丁士源、朱深、王郅隆、梁鴻志、姚震、姚國楨等九人,相偕計議,擬往日、意兩公使館乞請保護。轉想日本感情,比意國為厚,不如同去懇求日使,較為妥洽。 當下聯袂偕行,共至日使館中,拜會日使。可巧日使未曾外出,得蒙邀入,遂由徐樹錚等當面哀求,仗著幾寸廣長舌,說得日使怦然心動,不由的大發慈悲,力任保護,便令九人居留護衛隊營內,安心避難。好在九人各有私財,預儲日本銀行,一經挪移,依然衣食有著,不致凍餒。獨李思浩生平,常在金融界中,主持辦理,與日人往來更密,他聞懲辦令下,早已營就兔窟,藏身有所,看官不必細猜,想總是借著日本銀行,做了安樂窩呢。小子有詩歎道: 好兵不戢自焚身,欲丐餘生借外人。 早識窮途有此苦,何如安命樂天真。 小徐等既得避匿,眼見中國政府,無從緝獲,只好付作後圖。此外尚有各種命令,容至下回續敘。 *==*==* 兵志有言:「驕兵必敗」,小段小徐之一再敗衂,正坐此弊。彼吳佩孚方脫穎而出,挾其久練之士卒,與小段小徐相持,小段小徐,徒恃彼西北邊防等軍,即欲以眾淩寡,以強制弱,而不知驕盈之態,已犯兵忌,曹操且熸師赤壁,苻堅尚覆軍淝水,于小段小徐何怪焉?及戰敗以後,遁匿六國飯店中,坐視段合肥之丟除面子,一無善策。放火有餘,收火不足,若輩伎倆,可見一斑。段合肥名為老成,奈何輕為寵信也。英、美、法三國公使,不願容留小徐等人,而日使獨出而保護之,其平日之利用段派,更可知矣。合肥合肥,安能不授人口實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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