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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回 春申江激動諸團體 日本國毆辱留學生(1)


  卻說徐總統迭接呈文,也知輿情憤激,罪有攸歸,但曹宅被毀,章氏受傷,似覺學生所為,未免過甚,一時不便為左右袒,獨想出一條絕妙的通令來,便即頒發出去。令雲:

  北京大學等校學生,糾眾集會,縱火傷人一事,方事之始,曾傳令京師警察廳調派警隊,妥為防護,乃未能即時制止,以致釀成縱火傷人情事。迨經警察總監吳炳湘,親往指揮,始行逮捕解散。該總監事前調度失宜,殊屬疏誤,所派出之警察人員,防範無方,有負職守,著即由該總監查取職名,呈候懲戒。首都重地,中外具瞻,秩序安寧,至關重要。該總監職責所在,務當督率所屬,切實防弭,以保公安。倘再有借名糾眾,擾亂秩序,不服彈壓者,著即依法逮捕懲辦,勿稍疏弛!此令。

  這道命令,既不為曹、章伸冤,又不向學生加責,反把那警察總監吳炳湘,訓斥數語,更要懲戒幾個警察人員。徐總統實是使乖,故意下此命令,諉過到警察身上,免得雙方更增惡感。哪知吳炳湘不肯任咎,又將學生如何滋擾,不服警察攔阻,明明是咎在學生,不在警察,申請內務部轉達總統,嚴辦學生云云。再經曹、章等一班好友,也替曹、章瀝陳冤情,請政府依法懲辦學生,逼得徐總統無乖可使,只得再下一令道:

  據內務總長錢能訓,轉據京師警察廳總監吳炳湘呈稱:「本月四日,有北京大學等十三校學生,約三千餘名,手持白旗,陸續到天安門前齊集,議定列隊遊行,先至東交民巷西口,經使館巡捕攔阻,遂至交通總長曹汝霖住宅,持磚擲瓦,執木毆人。兵警攔阻,均置不理。嗣將臨街後窗擊破,蜂擁而入,砸毀什物,燃燒房屋,駐日公使章宗祥,被其攢毆,傷勢甚重;並毆擊保安隊兵,亦受有重傷。經當場拿獲滋事學生多名,由廳豫審,送交法庭訊辦」等語。學校之設,所以培養人材,為國家異日之用。在校各生,方在青年,質性未定,自當專心學業,豈宜干涉政治,擾及公安?所有當場逮捕滋事之學生,即由該廳送交法庭,依法辦理。至京師為首善之區,各校學風,亟應力求整飭,著該部查明此次滋事確情,呈候核辦。並隨時認真督察,切實牖導,務使各率訓誡,勉為成材,毋負國家作育英髦之意!此令。

  為這一令,又惹起學界風潮,不肯就此罷休。先是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自往警察廳中,保釋學生。總監吳炳湘出見,卻是婉言相告:「決不虐待學生,俟章公使病有起色,便當釋出,盡請放心」云云。蔡校長因即辭歸,慰諭學生,寬心待著。及炳湘受責,情有未甘,乃不得不加罪學生,為自己卸責地步。既而通令頒下,著將逮捕學生,送交法庭懲辦。北京大學諸學生,當然要求蔡校長,再向警察廳交涉。蔡校長又親赴警察廳,往復數次,俱由吳總監擋駕。於是蔡校長亦發起憤來,即提出辭職書,離校出京。教育總長傅增湘,亦因職任關係,呈請辭職。

  曹汝霖得知消息,還道是傅、蔡兩人袒護學生,也憤然提出辭呈,自願去職。匯業銀行經理陸宗輿,時正受任幣制局總裁,與曹、章等通同一氣,學生概目為賣國賊,所以彼亦連帶辭職。各呈文俱遞入總統府,徐總統不得不著人慰留。曹汝霖尚一再做作,欲提出二次辭呈,就是章宗祥傷勢略痊,也願辭歸。甚至錢內閣俱被動搖,相繼提出總辭職呈文。徐總統倒也失驚,盡把呈文卻還,教他勉持大局。國務員始全體留住,姑作緩圖。且住且住,莫使權位失去。

  當時交通次長曾毓雋等,本屬段派範圍,與曹、章共同攜手,一聞學生鬧事,即與陸宗輿聯名,電邀徐樹錚入京,商量嚴懲的方法。小徐應召入都,察看政府及各方面形勢,多半主張緩辦,並親見章氏傷勢,已經漸痊,所以不願出頭,免拂輿情。內閣總理錢能訓,恐得罪段氏,獨去拜訪段祺瑞,請他出來組閣,段亦當面謝絕。他見徐東海主張和平,樂得讓他去演做一台,看他能否達到目的,再作計較,因此置身局外,做一個冷眼旁觀罷了。【卻是聰明。】

  五月七日,為民國四年日本強索二十一款的紀念日,國民或稱五九紀念,便是此事。五七系日使遞交最後通牒之日,五九乃袁政府簽字之期。海內志士,吞聲飲恨,此次青島問題,又將被日人佔據過去,再經北京學界風潮,相激相蕩,傳達各省,各省國民,越加動憤,或開大會,或布傳單,口講筆書,無非說是外交失敗情形,應該由國民一致奮興,爭回青島。就中要算上海灘上,尤為熱鬧,各團體各學校各商幫,借上海縣西門外公共體育場,作為會址,特開國民大會。下午一時,但見赴會諸人,奔集如螘,會場可容萬人,還是不夠站立。場外南至斜橋,北至西門肇周路民國路,統皆摩肩擊轂,擁擠不堪。

  當場人數,約有二萬以上,學生最多,次為各團體,次為各商幫。會中幹事員,各手執白布旗一面,上書大字,字跡不同,意皆痛切。大約以「爭還青島」、「挽回國權」、「國民自決」、「討賣國賊」、「誓死力爭」諸語為最多。江蘇省立第二師範學校本科學生錢翰柱,年甫十九,也仿北京學生謝紹敏成例,截破右手兩指,瀝血成書,就布旗上寫明「還我青島」四字,揭示會場。又有某校學生近百人,自成一隊,人各一旗,旗上寫著,統用成語,如:「時日曷喪」及「國人皆曰可殺」等類。又有一人,胸前懸一白布,自頸至踵,大書「我是中國人」五字,手中高持國恥一冊,種種形色,不能盡舉。可惜中國人專務外觀。開會時,眾推江蘇教育會副會長黃炎培為主席,登臺演說,最緊要的數語,乃是:

  今日何日,非吾國之國恥日乎?凡我國民,應盡吾雪恥之天職,並望勿為五分鐘之熱度,時過境遷,又複忘懷,則吾國真不救矣。望吾國民堅忍勿懈,為國努力!

  說畢下臺,再由留日學生救國團幹事長王宏實,報告開會宗旨,次由葉剛久、汪憲章、朱隱青、光明甫等相繼演說,均極激昂。光明甫更謂:「目前要旨,在懲辦賣國賊。」

  這語提出,台下拍掌聲,響徹屋瓦。時報名演說,共有二十七人,有幾人尚未及演說,主席因時間不早,報告演說中止,特宣示辦法四條:

  (一)電達歐洲和會我國專使,對於青島問題,無論如何,必須力爭,萬不獲已,則決不簽字。
  (二)電告英、美、法、意四國代表,陳述青島不能為日有之理由,以我國對德宣戰,本為剗除武力主義,若以青島付之日本,無異又在東方樹一德國,非獨中國受其禍,即世界各國之後患,亦正未有已。
  (三)電致各省會,教育會,商會,請其一致電京,力爭外交問題,營救被捕學生。
  (四)由本日國民大會推代表赴南北和會,要求兩總代表電京,請從速嚴懲賣國賊,釋放學生。

  預會諸人,聽這四條辦法,無不鼓掌贊成,且多願全體整隊,前往和會。主席乃對眾宣告,全體出發,路過英、法租界,洋巡捕出來干涉,援照租界章程,謂:「人數過多,必先通知捕房,領給牌照,方許通行,否則不能違章」云云。全體會員,被他一阻,不得不改推代表,赴和會請求兩代表。惟有數校學生,必欲前往,與洋巡捕辯論再三,洋巡捕乃令收去旗幟,聽他過去。直至和會門首,全數尚有四百餘人,即由代表光明甫、彭介石、黃界民、鄭浩然等入見,可巧南北兩代表,尚未散歸,因即問明來意,隨口與語道:「我等已有急電,傳達中央了。」

  說著,即各取出電稿一頁,遞示光明甫等,但見唐總代表電文雲:

  北京徐菊人先生鑒:頃得京耗,學生為山東問題,對於曹、陸、章諸人,示威運動,章仲和受傷特重,政府將擬學生死刑,解散大學。果爾,恐中國大亂,從此始矣。竊意學生純本愛國熱誠,胸無黨見,手無寸鐵,即有過舉,亦可原情。況今茲所爭問題,當局能否嚴懲學生,了無愧怍?年來國事敗壞,無論對內對外,純為三五人之所把持,此天下之所積怨蘊怒,譬之堤水,必有大決之一日。自古刑賞失當,則遊俠之風起,故欲罪人民之以武犯禁,必懲官吏之以文賣國,執事若不能以天下之心為心,分別涇渭,嚴行黜陟,更于學生示威之舉,措置有所失當,星星之火,必且燎原,竊為此懼,不敢不告,幸熟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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