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丹尼爾·凱斯 > 比利戰爭 | 上頁 下頁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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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24個比利 [1] 1977年10月的最後兩周,三名年輕女子於俄亥俄州立大學校區內在槍口威脅下遭綁架,並被強迫載往郊區強暴。在第三宗綁架案發生不到四十小時,警方宣讀了二十二歲男子威廉·密裡根的權利。逮捕「校園之狼」使哥倫布市警局一戰成名。 一位自豪從來沒在強暴案輸過的檢察官宣稱,「這個案子贏定了。物證、指紋、身分證明,我們全拿到了。公設辯護律師他們什麼都沒有!」 然而,兩位年輕的公設辯護律師——史凱瑞以及茱迪,發現他們當事人的言行有多處出現矛盾。史凱瑞頭一天在獄中見到的是個嚇壞了的孩子,還要求找個女律師來處理他的案子,因為他一直對男性感到恐懼。回到辦公室之後,史凱瑞一頭探進茱迪的辦公室道,「猜猜誰要找你打官司。」 在第二次會面中,比利判若兩人。他的說話、動作,都像是滿嘴誑語的騙子。 茱迪後來告訴史凱瑞,那個試圖自殺、用頭去撞牢牆的男孩,與那個畏畏縮縮、恍恍惚惚的青少年,絲毫看不出是同一個人。 公設辯護律師向佛傑法官申請為比利做心理狀態檢查的命令。辯護律師相信,他們的當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不適合接受審判。佛傑法官發出命令,由俄亥俄州哥倫布市的西南小區心理複健中心為被告做檢查。 西南小區心理複健中心指派的心理學者譚如茜很快就發現,她現正處理的是一件多重人格錯亂(mpd)的案子。她認識了戴維(8歲),戴維是負責出來承受痛苦的,他用頭去撞牆壁,藉由敲昏自己好讓痛楚消失。他把秘密告訴譚如茜:第一個「比利」(核心人格)沉睡其中,因為阿瑟(英國人)和雷根(南斯拉夫人)擔心,萬一比利醒著,他會殺死自己,也會殺死其他的人格。 雖然譚如茜讀過關於多重人格錯亂的文章,但她從未親身經歷這種案例,她請求同屬西南小區心理複健中心的匈牙利籍柯絲薇醫生協同診斷。 為避免影響柯絲薇醫生的判斷,譚如茜只告訴她,報告上寫著,這個年輕的囚犯一直有「意識暫時喪失」的情形。根據這一點,再加上幼年高燒的病史,導致柯絲薇醫生一開始就假設比利的意識暫時喪失是突發性的病情。甚至在柯絲薇和密裡根會面之前,她就告訴譚如茜,他的病因可能是大腦受創和突發性錯亂。 當時,譚如茜臉上浮出一絲嘲笑,使柯絲薇如墜五里霧中。 在會客室裡,譚如茜介紹柯絲薇認識了丹尼、湯姆、亞倫和雷根。這些人格一個接著一個出現,柯絲薇發現自己在整個會面過程簡直目瞪口呆,幾乎陷入頭暈目眩的狀態。她對雷根印象最深刻,因為他們交談幾句之後,他用那濃濃的南斯拉夫口音告訴她,他在獄中遇見的所有人之中,只有她和他說話時使用同一腔調。 雖然柯絲薇事後才瞭解,她應該對雷根感到害怕,但她仍然認為自己最喜歡的還是他。那一天,或從此以後,她已確信無疑,密裡根真的具有多重人格。 正如柯絲薇在其私人診所治療其他多重人格分裂(mpd)病患後所解釋的:「你一旦感覺到多重人格者的存在,你就永遠擺脫不掉那種感覺。那種感受非常強烈。你能感覺病人體內人格間的轉換、變化,就像是你自己的反應一樣——一種獨一無二的雙重感受,結合了同感與同情——而且非常強烈。而我在第一次碰見比利的時候,就有這種感覺了。」 在柯絲薇確認譚如茜對於比利是多重人格者的判定之後,譚如茜首先撥電話給茱迪。她告訴茱迪:「我目前還不能和你討論案情,但是如果你還未讀過《自我迷失》這本書的話,我建議你先去買來讀一讀。」 幾天之後,獄中值勤的警員打電話到史凱瑞家。「你不會相信的,」他說,「我看你的當事人一定有問題,他用自己的拳頭打碎牢房裡的馬桶,然後用銳利的碎瓷片割自己的手腕。」 為了防範他再次企圖自殺,郡檢察長下令讓比利穿上緊身衣。過沒多久,一位巡視囚犯的醫師喚來值勤警官以確認他眼前所見。比利已經掙脫緊身衣,還把它拿來當枕頭,很快就入睡了。 心理學者譚如茜帶茱迪認識密裡根部分的人格。阿瑟用一口標準的英國腔向她解釋,他是如何運用想像力來幫助那些年紀小的去理解他們失落的時間。他告訴他們,當他們出現在現實世界時,他們是「站在聚光燈下」,誰站在聚光燈下,誰就擁有意識,其他人則在背景陰影中,或是注視著,或是睡覺。 茱迪見到了脫逃藝術家湯姆;三歲的克麗絲汀(首次出現);十來歲的丹尼,他曾遭繼父米查虐待和強姦;以及說話圓滑的騙子亞倫。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茱迪瞭解到,在安全時期,由阿瑟控制誰站到聚光燈下。但在危險的環境下,好比現在他身處牢房時,則由雷根掌管聚光燈,並決定由誰出現。打破馬桶的就是雷根,他是憎恨的管理者,也是內在人格的守護者。 當茱迪帶史凱瑞去和比利的人格會面時,史凱瑞仍有所懷疑。但是,他離開監所那一刻,他已深信不疑。他表示唯一的選擇,就是要求法官做完整的精神評估,來決定比利在犯罪當時的精神狀態,以及他現在接受審判的能力。 [2] 史凱瑞和茱迪在替比利辯護時有兩大障礙:俄亥俄假釋局以及收容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利瑪醫院。 比利為判刑十五年的搶劫案服了兩年刑役之後,最近才剛獲得假釋;由於比利違反了假釋規定,所以假釋局的局長蘇約翰下令立刻將他送回牢房。但史凱瑞卻深知,在當事人精神狀態不穩定的情況下,想要遠距離辯護這麼複雜的案子實非易事;他使佛傑法官相信,只要比利還在富蘭克林郡法院(於哥倫布市)的審判權內,以及俄亥俄州心理健康局的監護下,就不允許假釋局再次逮捕被告。 第二個難題則是,要確保比利是在哥倫布市附近的精神病醫院接受評估以及治療。在俄亥俄州,被告在審判前的精神評估、觀察期,以及可能讓被告受審的治療,習慣上都是送到州立利瑪醫院(地方上稱利瑪)。而許多檢察官和心理健康機構都認為利瑪醫院是俄亥俄州最糟糕的精神病院。 史凱瑞和茱迪告訴佛傑法官,他們強烈認為比利無法在利瑪醫院生存下去,而比利人格分裂時的獨特性顯然需要專家的診斷與特別的治療。基於他們的要求,佛傑法官裁定密裡根到哈丁醫院接受精神評估。哈丁醫院是哥倫布市的一家私人機構,喬哈丁醫師是一位受人尊敬、沉穩持重的精神科醫生——他對多重人格分裂的爭議持中立開放的態度,他同意讓密裡根轉到他的機構中,並將鑒定報告呈報法院。 在接下來為期七個月的綜合評估,喬哈丁醫師向國內研究多重人格分裂的專家們諮詢——特別是吳可妮博士(曾治療《自我迷失》書中人格分裂患者)。有了她的協助,喬哈丁發掘出比利廣為人知的十個人格,包括原始的「核心」比利。喬哈丁將他們介紹給彼此認識,以鼓勵他們達成一種稱做意識融合的精神狀態。 1978年9月12日,比利進行了七個月的觀察與治療之後,喬哈丁醫師整理出一份長達九頁的報告給佛傑法官,說明比利的醫療記錄、社會經歷及精神治療史: 「病患提到,在他的家庭中,母親和小孩們均遭到肉體上的虐待,他自己就曾遭遇過殘暴的虐待,其中還包括肛交在內的性虐待。依照病患的說法,這是在他八、九歲時發生的事,一共持續了大約一年的時間,通常是他與繼父在農場裡獨處時發生的。他說他很擔心繼父會殺他,他繼父曾威脅道:『我要把你埋在穀倉裡,然後告訴你母親說你逃跑了。』」 喬哈丁醫師依據其他精神病學家的精神醫學文獻得知,幾乎所有的多重人格分裂病例都有童年受虐的記錄——尤其是性虐待——當他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 在分析本案時,喬哈丁指出,比利親生父親的自殺讓他失去了父愛與關懷,這令他處在不理性的權力壓迫之下,而極度的罪惡感導致他趨於緊張、衝突,同時造成一些幻想。繼而「受到繼父為滿足本身的不平衡,強加在他身上的性行為與虐待。」 由於幼時的比利看見母親也遭繼父無情鞭打,喬哈丁寫道,此種經驗造成小比利「有如身受母親的恐懼和痛苦一般」,同時也導致他「陷入焦慮、不安的精神分裂狀態,處於一種極不穩定的迷幻世界中,而且他隨時都會發生不可預測並且由不同人格出現在夢境裡,這些事情再加上繼父的輕視、肉體上的虐待和性虐待等行為,終於造成人格不斷分歧的現象。」 喬哈丁醫師的結論明確直接:「我的結論是,病患已有能力接受審判,他的多重人格業已完成融合。同時我仍認為在此之前,病患的心智有障礙,因此他無法為1977年10月下旬所犯的罪行負責。」 由於富蘭克林郡檢察官蔡伯納接受了喬哈丁的精神評估報告,佛傑法官宣佈被告無罪開釋。因此,威廉·密裡根因為具有多重人格,使他成為法律史上第一個犯下重罪卻「因精神異常而獲判無罪」的人。 佛傑法官建議特殊法庭不應將比利送至利瑪醫院,而應將他送到一個能照料這種所知未多、引人爭議的精神分裂症的機構。在檢閱過報告和證據後,特殊法庭的法官同意初審法官的建議,下令將比利送至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由多重人格分裂的專家郭戴維醫師診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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