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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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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的天氣很寒冷,大地為初雪覆蓋。利瑪市的亞倫地方法院坐落在一棟古老的建築裡。雖然寬闊的第三法庭可以容納50人,但大多數座位都空著。這次聽證會不對公眾和媒體開放,電視臺記者只好在法庭外等候。

  「老師」戴著手銬坐在兩位律師中間。除律師之外,只有多蘿西、摩爾和作家被允許旁聽。出席聽證會的還有富蘭克林郡的格拉迪助理檢察官、俄亥俄州假釋局的代表簡·漢斯,以及哥倫布市西南心理康復中心的律師亨凱納。

  金沃希法官的臉刮得乾乾淨淨,他是個相貌堂堂、五官分明的年輕人。他查看過1978年12月4日聽證會的記錄,知道當時比利是因患有精神病而被判無罪。他還查看了一年多來舉行的其他幾次聽證會的記錄。金沃希法官說:「這些聽證會的舉行符合俄亥俄州相關地方修正法案的規定。」

  畢林基檢察總長請求隔離證人,得到獲准。湯普森律師指出比利被轉移到利瑪醫院的程序存在問題,因而請求將他再轉回阿森斯醫院,但被駁回。

  上述申請審理完畢,聽證會正式開始。

  州政府的第一位證人是65歲的精神病醫生米基。他身材矮胖、穿著肥大的毛衣和褲子。米基醫生理了一下深色的頭髮,搖搖晃晃地從畢林基身旁走到證人席上(他也是州政府的技術顧問)。米基醫生作證說,他曾見過威廉·米利根兩次,第一次時間很短,是在1979年10月24日,當時病人已轉至利瑪醫院由他負責治療;第二次是在10月30日,是為了審查他的治療計劃。今天早晨在聽證會之前,他被允許觀察威廉·米利根半個小時,以確認患者在過去的一個月裡病情是否發生變化。根據醫院記錄,他認為威廉·米利根的問題是人格障礙,也就是說他具有反社會傾向,同時,神經官能症導致患者情緒沮喪和精神分裂,令他痛苦不堪。

  畢林基長著一張孩子般的臉和一頭卷髮,他開口問證人道:「他今天的狀況是否與一個月之前完全相同?」

  「是的,」米基說道,「他精神不正常。」

  「他的症狀是什麼?」

  「他的行為令人無法理解,」米基盯著比利說,「他被控犯有強姦罪和搶劫罪,對社會不滿,但懲罰對這類罪犯起不了什麼作用。」

  米基還表示,他也曾考慮過比利是否具有多重人格的問題,但並未發現任何症狀;他認為比利有高度的自殺傾向,是個危險人物。

  「對這個病人的治療沒有效果,」米基說,「他態度傲慢、拒不合作,而且自我意識相當強,拒絕接受周圍環境。」當畢林基問及他是如何治療該患者時,米基答道:「巧妙地回避。」

  米基說他讓比利服用了5毫克三氟拉嗪安定片(Stelazine),但既未出現不良反應,也沒有什麼效果,因此不再讓他服用抗精神病藥物。他認為需要對比利實施最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而這方面利瑪醫院在俄亥俄州是最強的。

  在湯普森和戈爾茲伯裡的交叉詢問下,米基說他之所以不認為比利具有多重人格,是因為他沒有發現相關症狀。他本人並不認可第二版《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2nd Edition, DSMII)中對多重人格的定義,「我不認為他是多重人格症患者,正如同我不認為他患有梅毒一樣,因為他的血液化驗報告表明梅毒並不存在」 。

  「他有什麼表現?」湯普森問。

  「憤怒、恐懼,凡事若不如意,就會發怒,行為非常衝動。」

  湯普森皺著眉頭說:「你的意思是,一個人憤怒或情緒低落就有精神病?」「是的。」

  「每個人不是都有憤怒和情緒低落的時候嗎?」

  米基環顧了一下法庭,聳聳肩說道:「每個人的精神都存在問題。」

  湯普森盯著證人,然後在筆記本做了記錄。「比利是否信任你?」

  「不信任。」

  「由他信任的人來為他治療,治療效果是否比較好?」

  「是的。」

  「法官,我沒有其他問題再問這位證人。」

  在休會之前,戈爾茲伯裡提交了3天前由考爾提供的證詞。戈爾茲伯裡希望法庭在傳喚其他證人——哈丁、卡洛琳醫生以及特納——之前,將考爾醫生的證詞列入記錄。

  考爾醫生的證詞記錄了湯普森詢問他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最佳方法的內容。湯普森問:「醫生,你能否告訴我,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的最有效方法是什麼?」

  對這個問題,考爾醫生在11月19日寫給戈爾茲伯裡律師的信中做了詳盡的回答:

  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的主治醫生必須是心理健康方面的專家,而且最好是符合下述條件的精神病醫生:

  一,他(或她)必須相信該患者確實患有這種疾病,絕不能由不相信的人負責治療。

  二,如果精神病醫生本人沒有治療經驗,可在有治療經驗的醫生協助下進行治療。

  三,他(或她)應會運用催眠術,這是一種輔助治療方法,儘管並非必不可少,但最好能夠具備。 四,他(或她)必須大量閱讀過有關此類疾病的文獻資料,並且不斷進行深入研究。 五,他(或她)必須極具耐心、堅強並且執著,因為治療此類患者需要花費很長時間、耗費大量體力而且難度極高。 目前有經驗的醫生主要根據下述原則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 一,必須發現並認定所有人格。 二,必須確認這些人格存在的原因。 三,完成上述兩項後,醫生應針對各種人格進行治療,以期改善患者的狀況。 四,必須確認已經發現的正面人格並給予特別關注,然後再嘗試解決其他變化中的人格存在的問題,特別是那些可能對其他人格構成威脅的人格,這一點非常重要。 五,患者應明瞭自身問題的性質和影響,通過治療積極地解決問題。換言之,患者應瞭解整個治療過程,而不是被動地接受治療。 六,必須避免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因為這種藥物會刺激患者的人格發生分裂;此外,藥物的副作用也會對治療產生不良影響。 以上只涉及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的部分問題,並非對全部治療過程的完整描述。

  考爾的證詞還深入探討了相關的治療標準。

  畢林基在進行交叉質詢時,質疑這些是否就是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的最理想條件。考爾尖銳地回應道:「先生,我並未說過這些基本條件是最理想的。我甚至認為,這些只是最低的要求。但對於首次治療多重人格症患者的醫生而言,這些就是全部。不具備這些條件,寧可不治療,也不要隨便應付患者。」

  午飯後,比利再次被帶回法庭時換了一件襯衣。作家懷疑「老師」已經消失了。

  戈爾茲伯裡和湯普森要求傳喚哈丁醫生作證。哈丁簡要介紹自己參與治療比利的過程後,表示自己仍然認為阿森斯醫院是最適合比利的治療場所。

  「哈丁醫生,」在交叉詢問時,畢林基問道,「多重人格症的病例是否很罕見?」

  「是的。」

  「我們每個人的內心是不是都存在著其他人格?」

  「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記憶喪失。」哈丁答道。

  「那麼如何證明喪失了記憶?可能做假嗎?」

  「我們一直都在進行認真的研究,」哈丁說,「而且是抱著懷疑的態度去研究,我們發現他確實存在記憶喪失的現象,並不是裝出來的。」

  「哈丁醫生,」戈爾茲伯裡此時問道,「你是否參考過其他患者或其他醫院的病例?」

  「是的,能找到的所有資料我都會參考。」

  「你是否認為有必要參考過去的案例以及其他醫生的經驗?」

  「我認為這是絕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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