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丹尼爾·凱斯 > 24個比利 | 上頁 下頁 |
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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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瑟原本對阿普裡爾的印象不錯。她身材瘦小、黑頭發、棕色眼睛,比平淡無奇的阿達拉娜漂亮,而且也比較聰明。她的智力可與湯姆或亞倫相比,有時候甚至比自己還聰明。起初,阿瑟對她的波士頓口音頗有好感,但是在得知她的計劃後,便對她失去了興趣。 阿普裡爾一直在謀劃如何折磨、殺死卡爾莫。她想把卡爾莫騙到公寓,把他綁在椅子上,然後用焊槍一寸一寸地燒他。她還想給他吃安非他命,讓他保持清醒。焊槍足可切斷他的手指和腳趾,慢慢地燒,不會流出血來。她希望他在下地獄之前嘗盡苦頭。 阿普裡爾開始與裡根討論這個計劃。 她對他耳語道:「你必須殺死卡爾莫,只需要一把槍,你就可以幹掉他!」 「我不是殺手。」 「這不是殺人,這是他罪有應得!」 「我不是法律,判決是法院的事。我只有在保護婦女和兒童時才能使用暴力。」 「我是個女人。」 「你是個瘋女人。」 「你只要帶上槍,藏在他們家對面的山丘上就可以幹掉他。不會有人知道是誰幹的。」 「距離太遠了。卡賓槍上沒有狙擊鏡,我們沒錢買。」 「裡根,你又不笨,」她輕聲說,「我們有望遠鏡,你可以將望遠鏡架在槍上,再用兩根頭髮交叉成十字當準星用。」 裡根想躲開她。 但阿普裡爾仍不死心,她提醒裡根,卡爾莫曾經折磨過孩子們。她知道裡根很關心克麗絲汀,因此特別提到卡爾莫是如何虐待克麗絲汀的。 「我去幹掉他!」裡根說道。 他從頭上拔下兩根頭髮,用水小心地將兩根頭髮粘在望遠鏡上,然後爬上屋頂,用自己的望遠鏡瞄準前方。他試射後覺得有幾分把握,便用膠水將頭髮粘好,把望遠鏡架在卡賓槍上,到樹林裡去測試。他應當可以從卡爾莫新居對面的山丘上擊中他。 第二天早上,在卡爾莫上班前1個小時,裡根把車開到卡爾莫家附近。停好車後,他溜到屋子對面的樹林裡,躲在樹後等待卡爾莫出現。他瞄準了卡爾莫家的大門,他知道卡爾莫會從那裡出來取車。 「不能這麼幹!」阿瑟大聲叫道。 「他必須死!」裡根回答。 「這違反了我們的規定!」 「但符合保護婦女和兒童的規定。他傷害了孩子們,就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阿瑟知道難以說服裡根,於是把克麗絲汀叫到「聚光燈」旁,讓克麗絲汀看看裡根要幹什麼。克麗絲汀一面放聲大哭,一面跺著雙腳求裡根別做傻事。 裡根緊咬牙關。卡爾莫就要走出大門了。裡根伸手卸下裝有9發子彈的彈匣,退空槍膛,將槍舉起,用望遠鏡瞄準卡爾莫,輕輕地扣動了扳機。然後,他將卡賓槍扛在肩上走回停車處,開車打道回府。 當天,阿瑟以「阿普裡爾精神錯亂,對大家構成威脅」為由,將她列為「不受歡迎的人」。 3 凱文正獨自一人待在公寓裡,突然響起了門鈴。他打開門,看見一位漂亮的小姐正對著自己微笑。 「我給哈伯瑞打了電話,」瑪琳娜說,「他說你自己租了房子。那天晚上我們談得很愉快,所以我想來看看你。」 凱文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什麼,但還是請她進了屋。「剛才我情緒不好,」他說,「直到打開這扇門為止。」 那天晚上,瑪琳娜觀賞了他們的畫作,還和凱文談起了幾個熟人。她很高興自己主動過來看他,拉近了彼此的距離。 她起身離去時,凱文問她什麼時候還會再來。她表示只要他願意,她一定會再來。 1973年11月16日,是比利正式離開少年感化院的日子。凱文坐在附近的一家酒吧裡,想起戈迪在感化院時說過的話:「如果想要毒品,」戈迪說,「可以來找我。」 對!就這麼做! 當天傍晚,他開車前往哥倫布市東面的雷諾斯堡郊區。戈迪的家是遠處一棟看起來造價不菲的農舍。 戈迪和他的母親茱莉亞見到他非常高興。茱莉亞還用性感的聲音說隨時歡迎他光臨。 茱莉亞忙著倒茶時,凱文問戈迪能否借給他一些錢買藥做生意。他現在沒錢,但日後一定會還給他。 戈迪把他帶到附近的一棟房子,在那裡向一個朋友買了價值350美元的大麻。 「這些大麻能賣1000多美元,」戈迪說,「賣掉之後再還我錢吧。」 凱文雙手發抖,神情茫然。 「你賣什麼?」凱文問。 「嗎啡,如果能搞到的話。」 不到一個星期,凱文就將大麻賣給了瑪琳娜在蘭開斯特的朋友,淨賺了700美元。凱文回到公寓後,吸了口大麻,然後打電話給瑪琳娜。 過了一會兒,瑪琳娜來到凱文的住處。她從哈伯瑞那得知凱文賣大麻的事,告訴凱文她很擔心他。 「我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凱文邊說邊吻她。他關上燈,把她帶到床上。可是,他們剛剛抱在一起,阿達拉娜就讓凱文退下去了,因為她渴望擁抱和溫存。 阿達拉娜知道阿瑟的有關規定,也聽見阿瑟告訴男孩子們,如果違反規定,就會被列為「不受歡迎的人」。但是,頗具英國紳士風度的阿瑟從來沒有和阿達拉娜談及過性。她不贊同這個荒謬的規定,阿瑟也從未對她起過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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