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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捏的蘭花(1)


  在白鹿酒吧,幾乎沒人相信哈利·珀維斯的故事全是真的,但大家都承認,其中有一些比另外一些顯得更真實。然而,就真實度來說,「扭捏的蘭花」明顯屬￿很難叫人相信的那一類。

  我不記得哈利在講這個故事時用了什麼驚人的開場白,或許是某個蘭花愛好者把最近鼓搗來的醜八怪搬進了酒吧,結果打開了他記憶的閘門。不管我記得多少,畢竟故事才是關鍵。

  這一次神奇冒險的主角並非哈利的眾多親屬之一,但他拒絕解釋為什麼會知曉這麼多烏七八糟的細節。這是發生在溫室裡的傳奇故事,我們的「大英雄」——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是個人畜無害的小職員,名叫赫拉克勒斯·基庭。如果你認為這是故事當中最不可信的部分,那麼,還請少安毋躁。

  赫拉克勒斯絕不是隨隨便便聽過就忘的名字。可如果你叫這個名字,身高卻只有四英尺九英寸,體形瘦小枯乾,就算勤於健身,體重也僅有九十七磅,那也未免太尷尬了。或許這倒可以解釋為什麼赫拉克勒斯很少與人接觸,他所有真正的朋友都長在花園內側潮濕溫室的花盆裡。他的日常需求很簡單,在自己身上很少花錢,但種植的蘭花和仙人掌卻是非同一般。實際上,他在花卉養殖這個圈子裡可謂聲名遠播,還經常收到來自全球各個偏遠角落的包裹,裡面散發著腐殖土和熱帶叢林的鮮活氣息。

  亨麗艾塔姑媽是赫拉克勒斯唯一還在世的親人,兩人若站在一起,你恐怕很難找到更為強烈的對比了。她身材壯碩,足有六英尺高,經常穿一身色彩豔麗的哈裡斯粗花呢條紋外衣,開起捷豹車來天不怕地不怕,還一支接一支地抽雪茄。她的父母把這位心肝寶貝當成男孩子養,不知道這算不算達成了他們的心願。亨麗艾塔姑媽一個人住,日子過得相當滋潤。她養了好多狗,各類品種、各式大小都有。她身邊總會陪著一對兒新寵,那可不是其他女士們經常放在手提包裡的小型袖珍犬。基庭女士的犬舍裡只有大型丹麥犬、德國黑背牧羊犬、聖伯納犬等等。

  亨麗艾塔奉行男卑女尊,她瞧不起男人,所以至今未婚。然而出於某種原因,她卻很喜歡赫拉克勒斯,兩人叔侄情深(沒錯,就是這個詞),幾乎每個週末她都會來看他。這是一種很微妙的關係——或許在亨麗艾塔眼裡,赫拉克勒斯會讓她產生一種優越感。如果他是男性中的典型,那麼,男性實在是急需關愛的一群人。不過,就算亨麗艾塔動機如此,她本人也沒意識到這一點,她似乎由衷地愛著自己的侄子。她有些居高臨下,但絕非冷酷無情。

  可以想見,她的「關愛」對赫拉克勒斯嚴重的自卑情結沒起到多少幫助。起初,他還很遷就自己的姑媽;後來,他開始害怕她的定期來訪、她的粗聲大氣,還有她那足以捏碎掌骨的大力握手;久而久之,他恨死了她。實際上到最後,他的恨成了生命中的全部,甚至超過了對蘭花的愛。但他很小心,沒把這種情緒表現出來,他知道,如果亨麗艾塔姑媽發現他的心思,恐怕會把自己撕成兩半,喂給她那群大狼狗。

  可是,漸漸地,赫拉克勒斯再也沒辦法壓抑被禁錮的情感。即便他想謀殺亨麗艾塔姑媽,依然表現得很有禮貌。他經常處於謀殺的邊緣,儘管他知道自己下不了手。直到有一天……

  根據花卉經銷商的說法,這種蘭花來自「亞馬孫流域的某地」——一個非常含糊的郵政地址。儘管沒有人會比赫拉克勒斯更喜歡蘭花,可當他第一眼見到它時,依然沒什麼好印象:一塊亂蓬蓬不定型的根,大概有人的拳頭大小——僅此而已。它有股腐爛的味道,那是一種淡淡的、腐肉一般的氣息。赫拉克勒斯甚至不相信能把它養活,他對經銷商也是這麼說的。或許正因為如此,他沒花多少錢便買下了它,隨後漫不經心地帶它回家。

  頭一個月裡,蘭花沒有任何生命跡象,赫拉克勒斯也不以為意。然後,有一天,一株小小的綠芽露出頭,開始向著陽光伸展。從那以後,它長得飛快,沒多久便長出一株成人手臂粗細的枝幹,綠油油的,充滿生機,枝幹頂部還生出一圈奇怪的突起——除此以外便毫無特色了。赫拉克勒斯卻十分興奮,他敢肯定自己發現了一個全新的品種。

  現在,蘭花的長勢確實令人稱奇——很快它就比赫拉克勒斯還高了,當然,這也不是特別高。就連那一圈突起物也在生長,好像隨時隨地都會開花似的。赫拉克勒斯焦急地等待著,他知道有些花非常短命,一開即謝,所以盡可能長時間待在溫室裡。儘管他悉心等候,一天晚上,蘭花還是挑在他睡覺的時候開了。

  第二天早上,蘭花展開八條搖晃的蔓藤,幾乎垂到地上。它們一定是在植株內部生長,然後以一種——對於植物世界而言——爆炸般的速度伸出來的。赫拉克勒斯驚訝地瞪著這一切,更加細心地照顧它。

  到了晚上,他正給蘭花澆水、鬆土,突然注意到一個更奇特的現象。蔓藤正在變粗,而且並非完全靜止不動。它們會抽動,動作雖然輕微,但明顯錯不了,仿佛它們本身擁有生命一樣。就算赫拉克勒斯對植物充滿了興趣和熱情,見到這一幕仍然感到陣陣不安。

  幾天以後,這一現象更加明顯。每當他接近蘭花,蔓藤便會搖搖晃晃地伸向他,那樣子實在叫人不安。蘭花顯出強烈的饑餓感,令赫拉克勒斯很不自在,心裡總好像有個聲音在嘀嘀咕咕。過了好久,他終於想起來了。他對自己說:「對啊!我怎麼這麼笨啊!」隨即跑到當地圖書館,花了半個小時重讀一段很有意思的小說——《奇蘭花開》,作者是個叫H.G.威爾斯的傢伙。

  「我的天哪!」讀完整個故事,赫拉克勒斯心中暗暗叫苦。書中的蘭花會散發出令人昏厥的氣味,迷暈它的獵物,他養的這一株還不會這一招,但其他特徵簡直一模一樣。赫拉克勒斯回到家,心中依然忐忑不安。

  他打開溫室大門,站在門口,目光沿著綠色植物排成的「林蔭大道」一路遊移,最後落到那株珍稀品種身上。他估算著蔓藤的長度——他發現自己已經改口叫它「觸手」了——小心翼翼地走到安全距離以外。蘭花確實給人一種印象:它很警覺,很危險,更像是動物,而非植物王國中的一員。赫拉克勒斯想起弗蘭肯斯坦博士的不幸遭遇,心中更不開心了。

  可是,也太荒唐了!現實生活中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好吧,只要做個試驗不就清楚了……

  赫拉克勒斯走進屋子,幾分鐘後返回,手裡拿著一根掃帚柄,頂端戳著一塊生肉。他感覺自己非常傻,對方明明只是一株蘭花,他卻表現得像在開飯時間一步一步靠近一頭獅子的馴獅人。

  一開始,什麼事都沒發生。隨後,兩條觸手不安地鼓噪起來。它們開始前後擺動,蘭花似乎下定了決心。突然,觸手迅速揚起,速度之快,令赫拉克勒斯眼前一花。它們纏住生肉,赫拉克勒斯只覺木棍頂端傳來一股巨大的拉力。接著,肉塊不見了——蘭花緊緊地抱著它,如果硬要打個比方,就像餓鬼把肉護在胸前。

  「哎喲我的天呀!」赫拉克勒斯嚇得大叫,他還從沒用過這麼強烈的語氣詞。

  接下來二十四小時裡,蘭花沒有顯出進一步的生命跡象,它在等待肉塊變質腐爛,同時生長出自己的消化系統。第二天,一套形似鬚根的網狀莖蔓已然包裹住隱約可見的腐肉。到了晚上,肉塊不見了。

  蘭花第一次嘗到了血腥味。

  赫拉克勒斯在觀察自己的傑作時,心情很複雜,他已經做了好幾次噩夢,還預見到一系列可怕的後果。蘭花現已長得十分粗壯,如果被它抓住,他就完蛋了。不過,當然了,他不會讓自己陷入一丁點兒危險當中。他設計了一套澆灌系統,這樣就可以站在安全距離之外為它澆水了。喂它那些不同尋常的食物時,他也只是把東西扔到它觸手可及的範圍之內。現在它每天能吃一磅肉,令人不安的是,他感覺只要有機會,它肯定吃得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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