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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第九章

  我們這支部隊裡沒有失敗者的位置,不管他們的心腸是多麼善良。我們需要的是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男子漢。

  ——喬納斯·因格拉姆海軍上將,1926

  在平原地區完成所有新兵訓練項目之後,我們搬到崎嶇的山區,進行更加艱苦的訓練,地點在位於古福和瓦丁頓之間的加拿大洛磯山脈中。除了地勢險峻之外,史密斯魔鬼中士營和考利營很像,但它的規模要小得多。第三團現在也小多了,從剛開始的兩千人縮減到現在的不足四百人。H連現在已經成了一個排的建制,全營列隊時也變成了連隊形。但是我們仍舊被稱為「H連」,茲穆仍然是「連長」,而不是排長。

  現在的訓練更多的是針對個人因材施教,教官的數量比我們的班數還多,而且茲穆中士現在手下只有五十個人,而不是剛開始的兩百六十個,所以他能無時無刻盯著我們,即使有時他並不在現場。只要你幹了什麼蠢事,他准站在你背後。

  不過,現在你得到的訓斥幾乎有點友善,是那種嚴厲得嚇人的友善。當然,我們也和當初不一樣了,全團都跟過去不同。五個裡頭只留下了一個,那一個幾乎已經算得上是個戰士了。茲穆現在的努力方向是盡力將他變成一個真正的戰士,而不是把他趕下山去。

  我們也能經常看到弗蘭克上尉了;他現在把大部分時間花在教導我們上,而不是待在辦公桌後。他記住了我們每個人的名字和長相,腦子裡似乎還裝著一大堆卡片,記載著我們每個人掌握每件武器、每種裝備的進展程度,當然,不用說,還有你的額外勤務、醫療紀錄、最近是否收到過家信等等。

  以前他對我們不像茲穆那樣狠,說起話來總是輕言細語,只有當你幹出一件愚蠢到家的事之後,才會逼得他收起臉上的微笑。

  不過,你最好別被他迷惑住。微笑之下埋著火藥。我從來沒有弄清楚到底誰是更好的軍人,茲穆還是弗蘭克上尉?我是指拿掉他們的徽章,把他們看成普通士兵。毫無疑問,比起其他教官,他們倆是更合格的士兵,但哪個更出色?茲穆幹任何事都很精確,有板有眼,仿佛正在大操場接受檢閱;弗蘭克上尉幹起這些事來則更有銳氣,有幹勁,好像在打比賽。兩種做法,結果差不多——也絕不像弗蘭克上尉臉上顯示的那麼輕鬆。

  我們需要大量的教官。我以前說過,穿著裝甲動力服跳躍在平地上很容易。在山裡,動力服也跳得同樣輕巧,同樣高,但如果要從兩棵靠得很近的杉樹中間越過一堵花崗岩石壁,你必須在最後一刻手動操縱噴射管。這種時候,事情就大不一樣了。在地形險惡的野外進行動力服訓練時,我們發生了三次事故,兩個死了,還有一個病退。

  但是如果不穿動力服,那堵石壁更加難以翻越。石壁上佈滿鐵絲和釘樁。我一直搞不明白機動步兵進行高山訓練有什麼用處,但是我已經學會了閉上嘴巴,無論他們教什麼,只管學就是了。我學會了,也不算太難。如果一年前有人說我可以爬過一堵高高的、和牆壁一樣陡直的峭壁,所能依靠的工具僅僅是一把錘子,一些小得可憐的鋼釘和一大捆繩子,我非笑話死他不可。我這個人是海平面型。更正一下,我以前是海平面型。現在已經有了很大變化。

  我開始意識到自己發生了多大的變化。在史密斯魔鬼中士營,我們有了自由。我指的是可以去城裡。到了考利營一個月之後我們也有過「自由」,也就是說,星期天下午,如果你沒被編進勤務排,登記之後便可離開營地,想走多遠就走多遠,只要記得及時趕回參加晚點名就行。問題是如果不把野兔算在內的話,徒步可達的範圍內什麼都沒有——沒有女孩子,沒有電影院,沒有舞廳。

  不管怎麼說,哪怕在考利營,自由也是不可或缺的權利。有的時候,這種權利的確很重要,走得遠遠的,看不到一頂帳篷,看不到一個中士,甚至看不到新兵中內你最好的朋友的那張醜臉……不用幹什麼事都得動作迅速,可以有時間拿出你的靈魂審視一番。喪失權利的程度有好幾級:受到限制,只能在營地內活動……或者只能在你連隊的那條街上活動,也就是說,去不了圖書館,也不能去那個讓人產生誤解的「活動中心」(大多數都是身體對抗之類的野蠻比賽)……或者被高度限制,在沒有接到去其他地方的命令之前,只能待在自己的帳篷裡。

  最後一種限制本身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通常情況下,與之相伴的還有額外勤務,你會忙得除了睡覺以外,根本沒有時間待在自己的帳篷裡。這種限制只是個裝飾品,像一盤冰激淩上面的櫻桃,向你本人和周圍世界表明:你犯的不是個每天都有的小過錯,而是一種與機動步兵身份不符的大錯誤,在洗刷掉身上的污點之前,你不適合和其他機動步兵待在一起。

  但是在魔鬼營,我們可以去城裡,執行任務,履行公務等等。

  每星期天早晨都有去溫哥華的班車,就在做完禮拜之後(禮拜本身提前到早餐後三十分鐘)。你可以坐晚餐前或熄燈前的兩班車趕回來。教官們甚至可以在城裡度過星期六晚上,或是拿一張為期三天的任務許可通行證。

  第一次拿到通行證時,我剛踏出班車,便意識到自己已經變了一個人。喬尼不再適應平民生活了。這種生活看上去如此複雜,淩亂得難以置信。

  我沒有在溫哥華四處遊蕩。城市很漂亮,所處的位置也很好。

  這兒的人很有魅力,已經習慣了機動步兵出現在城市。他們讓我們覺得自己很受歡迎。市中心有個社交中心,他們每個星期都為我們舉辦舞會,安排了年輕姑娘陪我們跳舞,還有年長的女士為害羞的小夥子介紹舞伴,保證他能踩到女孩子的腳。讓我吃驚的是,我也成了害羞的小夥子中的一個。但你試試看,在一個除了母兔子就沒有其他雌性的地方待上幾個月。

  第一次進城時我沒去那個社交中心。大多數時間,我就站在那兒呆呆地看著:看漂亮的建築,看那些用沒有必要的小東西裝飾起來的櫥窗(裡面沒有武器),看著身邊行色匆匆的人群(還有些人甚至漫步逍遙),他們各自幹著自己喜歡的事,每個人的穿著打扮都不一樣。還有,看女孩子。

  特別是看女孩子。我從來沒意識到她們是多麼美妙。聽著,我第一次知道女孩子和我們之間的區別絕不僅僅在於衣著不同時,我就接受了她們。在我的記憶裡,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男孩應該經歷的那個階段,即知道了女孩的不同並因此討厭她們。我一直喜歡女孩子。

  但是,就在那一天,我意識到自己一直忽視了她們。

  女孩就是美妙。站在一個角落,觀察她們走過就是一件樂事。

  她們不是在「走」。至少不是我們平常說的那種形式。我不知道怎麼形容,比走複雜得多,而且好看得多。她們不僅僅移動她們的腳,身體所有部分都在移動,而且朝著不同的方向……所有的一切都是那麼高雅。

  如果不是有個警察走過來的話,我可能會一直在那兒站下去。

  他向我們走來,道:「你們好,小夥子們。玩得高興嗎?」

  我飛快地瞥了一眼他胸前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勳標,「是的,長官!」

  「不用稱我『長官』。在這兒用不著這一套。你們幹嗎不去勞軍中心玩玩?」他給了我們地址,指了指方向,我們向那兒走去——帕特·裡維,「小貓」史密斯和我自己。他在我們身後喊道:「玩得愉快,小夥子們……別惹麻煩。」和茲穆中士在我們爬上班車前對我們所說的一樣。

  但我們沒去那兒。帕特·裡維小時候在西雅圖住過,他想看看他的老家。他身上有錢,提出如果我們和他一塊兒去的話,他願意替我們付車費。我不介意去一趟。車很多,每二十分鐘就發一班,我們的通行證並沒有限制我們必須待在溫哥華。史密斯也決定一起去。『西雅圖和溫哥華的區別不大,那兒的女孩子也一樣多。我享受著這一切。但是西雅圖並不習慣見到一群群的機動步兵,我們又挑了個很糟糕的地方吃晚飯,一個靠近碼頭的酒吧餐廳。在那兒我們不是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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