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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〇


  家族族譜上列了「奈德」叔叔嗎?問問賈斯廷。沒關係,這不重要。母親的話說到點子上了:拉撒路其實是像他的外祖父。也像他的母親,正如外公所說。但這只是讓大家猜想這與親愛的老奈德叔叔和他那「荒唐的生活方式」有關。母親得知她的客人並沒有感到尷尬的時候,她並不介意聽外祖父說下去。

  尷尬?這把他的身份從一個陌生人變成了「表親」。拉撒路真想親吻奈德叔叔,感謝他那種「荒唐的生活方式」讓他們之間的親屬關係解釋得通。外祖父相信了這個說法——當然,這是他自己的猜測——他的女兒看上去也很願意把這個說法當成一個可能是事實的假設。拉撒路,這樣一來,你就處在了一個對你十分有利、你又十分需要的位置上——只要你不是這麼一個滿嘴跑火車的傻瓜的話!

  他試了試水溫——涼的。他關上水龍頭,拔出水塞。拉撒路租下這個散發著黴味的小屋時,人家向他承諾全天提供熱水。現在看來,這個承諾只是個誘餌。看門入睡覺之前關掉了熱水器。九點以後還想用熱水的准是傻瓜。是的,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傻瓜。以他現在這個糊裡糊塗的腦子,也許冷水比熱水更合適。問題是,他原本打算泡個長長的熱水澡,讓緊張的神經放鬆下來,讓他可以好好思考。

  他愛上了他的母親。

  正視這個現實吧,拉撒路。這種事簡直匪夷所思,你不知道應該怎麼應付。兩千年來,你做過無數傻事,但眼下這一樁是你陷入的最為荒謬的困境。

  哦,當然,兒子都是愛母親的。身為「伍迪·史密斯」時,拉撒路從來沒有懷疑過這一點。他總會親吻母親,向她道晚安(通常情況下),看到她的時候擁抱她(時間不急的話),記得她的生日(幾乎是這樣),感謝她為晚歸的他留出的餅乾和蛋糕(除非他忘記了)。有時,他還會告訴她他愛她。

  她是個好母親。她從來不對他大聲叫喊(對其他孩子也是這樣);需要的時候,她會立刻用樹枝懲罰他們,問題也就解決了。她從來不會採取「等你們的父親來,看他怎麼收拾你們」的態度。直到現在,拉撒路還能感覺到桃樹枝打在小腿肚上的感覺。很小的時候,抽打讓他懂得了很多道理。

  他還記得,當他長大一些以後,他開始為母親的樣子感到自豪。母親總是穿得很整潔,身姿挺拔,對他的朋友總是和藹親切,和其他男孩的媽媽不一樣。

  哦,當然,男孩愛他的母親,而伍迪有幸得到了一個最好的母親。

  但這不是拉撒路對莫琳·約翰遜·史密斯——這個可愛的、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年輕主婦——的感情。這一晚的拜訪既甜蜜又痛苦。

  省省吧,省省吧!他不會給外公或父親任何朝他開槍的理由,甚至不會讓他們不高興——還有你,你也省省吧,你這條瞎眼蛇!拉撒路想知道父親什麼時候回家,努力回憶他的模樣。他發現自己的記憶模糊了。拉撒路一直跟外公更親。父親總是出差在外,外公白天的時候總在家裡,而且願意和伍迪待在一起。

  他的祖父母呢?在俄亥俄州的什麼地方。辛辛那提?沒關係,他對他們的記憶非常淡漠,沒有必要去看他們。

  他已經完成了在堪薩斯城想做的所有的事。只要他還有上帝賜予的哪怕一丁點理智,他就應該馬上離開。周日不去教堂了,遠離那個檯球廳,週一就走。賣掉剩餘的財產,離開!開著那輛福特車——不,還是賣了它,坐火車去舊金山;在那裡坐上第一艘輪船向南。在丹佛或舊金山給外公和莫琳寄一封禮貌的信,說自己很抱歉,但公務緊急,等等。一定要離開這裡!

  對,現在就離開這座城市,永遠不再回來!

  既然你不會再跟你的家人見面,那就沒有必要躲到南美的某個地方等著戰爭結束了。關於這個註定滅亡的時代,你見識的已經夠多了。讓那兩個姑娘回來,帶你離開。就現在。

  親愛的拉祖和勞瑞:

  我的小可愛們,我改變計劃了。我已經拜訪了我的第一個家庭,在這個時代我沒有其他要做的事情了。沒有什麼值得讓我在某個窮鄉僻壤再忍上差不多兩年的時間,等待這場血腥的戰爭走向一個無用的結局。所以我想讓你們現在就來接我,在那個隕石坑。忘了埃及吧;我現在去不了那裡。

  〔①美國于1917年向德國宣戰,但拉撒路記錯了開戰時間,以為還要過兩年。(見後文)。〕

  我說「現在來接我」是指公元1917年3月3日。再重複一遍,公元一九一七年三月的第三天,在亞利桑那州的那個隕石坑。

  見到你們以後,我有很多話要和你們說。同時獻上——

  我永恆的愛,

  拉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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