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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九


  「當然會喜歡!我會寫信告訴他的。反正七月四日之前很久他就回家了。你知道布萊恩總是說,『越多越好』!我們期待著你的到來,布蘭松先生。」

  「史密斯太太,你真是太客氣了。不過我計劃七月一日要出趟遠門,生意上的事。」

  「我想你是被父親嚇住了。是不是害怕和八個鬧哄哄的孩子一起吃飯?別介意,我丈夫會親自邀請你的,到時候再看你怎麼說吧。」

  「莫琳,別逼他了;你已經讓他很狼狽了。有件事我想瞧瞧。你們兩個站在一起,肩並肩。去啊,特德;她不會咬你的。」

  「史密斯太太?」

  她聳了聳肩膀,露出酒窩,握住他伸過去的手,從她的搖椅上站了起來。「父親總是『有件事想瞧瞧』。」

  拉撒路站在她身邊,面對自己的外公,努力不理會她身上發出的香氣——其中只有一點點香水味,主要是一個可愛、健康的女人身上那種溫暖、芬芳的氣息。拉撒路不敢再想下去了,同時非常小心地不讓自己的感受顯露在臉上。但這種氣息仍舊讓他胸中劇震。

  「嗯。你們兩個都走到壁爐架那裡去照照鏡子。特德,1882年,那裡沒有傷寒。1883年也沒有。」

  「真的嗎,先生?當然,那時的事我已經不記得了。」(真不應該說這樣的事!對不起,外公。你會相信事實真相嗎?你可能會……所有我認識的人裡,只有你有這種可能。還是別冒險,小夥子,算了吧!)

  「沒有傷寒。那兩年死的人中,很多只是因為太懶,蓋廁所時不肯離水井太遠。為這個送命的人每年都有。但我相信你的父母不是這種人。猜不出你母親是什麼樣的人,但我相信你父親准是個能負責任的,死的時候還雙手把著方向盤。莫琳?」

  史密斯太太盯著鏡子裡的自己和客人,慢慢地說:「父親……布蘭松和我看起來真像一對親兄妹。」

  「不。是最近的堂兄妹。奈德死了,沒有辦法證明這件事,但我想——」

  約翰遜的話被前面樓梯平臺上的一聲叫喊打斷了:「媽媽!外公!來給我扣扣子!」

  艾拉·約翰遜回答道:「伍迪,你這個小混蛋,回樓上去!」那個孩子沒有聽他外公的話,反而走了下來。他個子很小,是個男孩,臉上長滿雀斑,薑黃色的頭髮,穿著嬰兒服,褲子的後簾沒扣上,在屁股後面吊著。他瞪著又圓又亮、充滿懷疑的眼睛盯著拉撒路。拉撒路感到後背一陣寒顫,努力不去看這個小孩。

  「他是誰?」

  史密斯夫人趕緊說:「請原諒,布蘭松先生。」然後平靜地接著道,「到這裡來伍德羅。」

  她的父親說道:「別麻煩了,莫琳。我會把他帶到樓上,把他的屁股打個稀巴爛——然後再幫他扣上扣子。」

  「憑你一個人,辦得到嗎?」男孩挑釁地問。

  「就我自己,還有一根棒球棍。」

  史密斯太太一聲不吭,很快滿足了孩子的要求,然後把他帶出客廳,領他上樓。過了一會兒,她又回來坐下。她的父親說:「莫琳,那只是他的一個藉口。伍迪可以自己扣扣子。還有,他已經太太了,不適合再穿嬰兒服裝。給他穿長睡衣吧。」

  「父親,我們能不能以後再討論這個問題?」

  約翰遜先生聳了聳肩膀。「我又多管閒事了。特德,那就是我說的下象棋的小傢伙。他絕頂聰明。是以威爾遜總統的名字命名的,可他才不會說『我們有自尊,不會去打仗』。調皮搗蛋的小鬼頭。」

  「父親。」

  「好吧,好吧——但這是事實。這也是為什麼我喜歡伍迪的原因。他會有出息的。」

  史密斯太太說道:「請原諒我們,布蘭松先生。我的父親和我有時候會在怎麼撫養男孩子的問題上有一點點意見分歧。但我們不應該讓你捲入這個沉重的話題。」

  「莫琳,我只是不想讓你把伍迪變成一個媽媽的寶貝。」

  「變成那樣也沒什麼壞處,父親;他跟你很像。我父親參加過1898年的戰爭,布蘭松先生,還有起義——」

  「還有拳擊手反叛。」

  「——他老是忘不了這些事——」

  「當然忘不了。我女婿不在的時候,我總是把我那把點三八式手槍壓在枕頭底下。」

  「我也不希望他忘記;我為我父親感到自豪,布蘭松先生,也希望我所有的兒子長大後都有他那種精神。但是我也想讓他們學會禮貌地說話。」

  「莫琳,我寧願伍迪和我頂嘴,也不願意他對我唯唯諾諾。他很快就能學會禮貌地講話了;大些的孩子會教他的。臉上的黑眼圈是最深刻的禮儀教育。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門鈴的叮噹聲打斷了他們的談話。「是南希。」約翰遜先生說著起身開門。拉撒路聽到南希對什麼人說晚安,然後他站起來,等著被介紹。看到南希並沒有讓他吃驚,他在教堂時已經認出了他的大姐,也知道她看起來像年輕的拉祖和勞瑞。她禮貌地問候了他,打完招呼後立刻上了樓梯。

  「請坐吧,布蘭松先生。」

  「謝謝你,史密斯夫人,但你沒有睡覺就是為了等女兒回來。現在她回來了,所以我得走了。」

  「哦,不著急,父親和我都是夜貓子。」

  「非常感謝你們。咖啡和蛋糕我很喜歡,更喜歡和你們聊天。不過真是到了我說晚安的時候了。你們太客氣了。」

  「如果你一定要走的話,先生。周日我們能在教堂見到你嗎?」

  「我想我會去的,夫人。」

  拉撒路開車回了家。他的腦袋有些發暈,雖然身體仍舊很警覺,但思想卻跑到不知道什麼地方去了。他到了自己的住所,進屋閂上門,機械地檢查了窗戶和百葉窗,然後脫下衣服,開始給浴盆放水。「你這個愚蠢的傢伙,」他咬著牙,惡狠狠地慢慢說,「你這個混蛋。你就不能做一丁點正確的事嗎?」

  不,顯然不能,連再次結識自己的母親這種簡單的事,他都無法做好。外公不是問題;那個老狐狸沒有讓他感到驚訝,只是比拉撒路記憶中的個子矮一些、塊頭小一些。除此之外,他正是拉撒路記憶中的那個外祖父:脾氣暴躁、疑心重、憤世嫉俗、有禮貌又好鬥嘴——讓人覺得很愉快的人。

  有那麼幾次,當他「靜聽法庭裁決」的時候,事態的發展讓人有些提心吊膽。但那一招的結果比拉撒路預期的結果還要好——外貌的相似沒有引起懷疑。拉撒路從來沒見過外公的哥哥(他在伍迪·史密斯出生以前就去世了),甚至忘了曾經存在過一個愛德華·約翰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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