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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


  §Ⅲ 莫琳

  西奧多·布蘭松先生,原名伍德羅·威爾遜·史密斯,又名拉撒路·龍,離開他位於阿莫爾大道的寓所,開著他那輛福特轎車,來到三十一大街的拐角處。他把車停在當鋪後面的一個小棚屋裡——他認為晚上把車停在大街上不是件好事。倒不是拉撒路為這輛車花了很多錢;這是一個來自丹佛的過於樂觀的傢伙在牌桌上輸給他的。丹佛人認為一對A加上另一副對子,准能打敗一對「詹金斯」先生肯定是在虛張聲勢。問題是「詹金斯」先生的底牌裡還有一個J。

  這個冬天掙了不少錢,拉撒路估計春天裡他會掙到更多的錢。在戰爭經濟狀態下,他知道某些股票和商品價格會有什麼走勢,他的預測通常都很準確。他投資的範圍很廣,雖說有一兩次失誤,也不會給他造成多麼大的損失。而他的判斷一般總是很準確——很難出現失誤,因為他知道潛艇戰會逐步升級,也知道是什麼最終使這個國家捲入歐洲戰爭。

  他只需要監測市場的變化就行,於是他有大把的時間來利用別人的樂觀態度掙錢,有時候是在檯球廳,有時候是玩牌。他偏愛打檯球,但發現玩牌掙的錢更多。整個冬天他都在玩這兩種遊戲,他那張尋常而又友好的臉,再加上一副很愚蠢的表情,使他看起來特別像個笨蛋。他進城時總是打扮得像個鄉巴佬,這又強化了這個效果。

  拉撒路並不理會檯球廳裡其他賭球的人,別人玩撲克時耍什麼「技巧」他也不在乎。他只是安靜地玩著,收好他贏的錢,見好就收,在引來殺身之禍以前就退出遊戲。他很喜歡玩這些摻雜了騙術的遊戲;從出老千的人手裡贏錢要比依靠誠實遊戲掙錢更容易,也更有趣。這些事不會佔用他很多睡眠時間;他總是很早就退出這種欺騙遊戲,即使是在他輸錢的時候。但他退出的時候一般都贏了錢。

  他把贏來的錢都投入股市。

  整個冬天,他都自稱「萊德·詹金斯」,住在基督教青年會,幾乎不怎麼花錢。天氣很糟的時候,他待在旅館裡讀書,不去又陡又結冰的街上行走。他已經忘了堪薩斯城嚴酷的冬天是什麼樣的了。有一次,他看到一支馬隊非常努力、非常勇敢地拉著一輛很重的貨車爬向盛大道上第十街的坡頂。右邊一匹馬在冰面上滑倒了,摔斷了腿——拉撒路聽到了腿骨骨折的聲音。這讓他很不愉快,真想抽那個趕車的人一頓——這個傻子為什麼不繞路?

  這樣的時間,最好還是待在房間裡,或者在基督教青年會附近的大公共圖書館裡度過。那裡有成千上萬本真正的書,可以拿在手裡的裝訂書。這些書引誘了他,幾乎讓他忘了要努力掙錢。在那個嚴酷的冬天,他把每一小時的空閑時間都花在那裡,重新熟悉了他的老朋友:丹·比爾德繪製插圖的馬克·吐溫的小說;柯南·道爾醫生;由皇家歷史學家撰寫文字、約翰·R·奈爾繪製的《綠野仙蹤》彩色圖畫書;盧迪亞·吉卜林;赫伯特·喬治·威爾斯;儒勒·凡爾納……

  拉撒路感到,他完全可以在那座美妙的建築裡輕輕鬆松地度過剩下的十年。

  但是,不合時宜的春天來到了。他開始計劃從商業區搬走,並再次改變他的角色。無論是在檯球廳還是在撲克遊戲裡,他都很難再讓大家把他當傻瓜看待了。他的投資計劃也已經完成,在忠誠儲蓄信託銀行裡有了足夠多的存款,不需要再在基督教青年會過簡樸的生活了。他可以找一個更好的住所,向周圍的人展示一張更為成功的臉。這對他待在這個城市所要達到的最終目標是必要的:與他第一個家庭裡的人重新見面。現在,距離他制定的最後期限——七月——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了。

  為了執行自己的計劃,他需要買一輛像樣的汽車。他用了一天的時間,變成了「西奧多·布蘭松」:把他的銀行賬戶轉到與原來銀行只有一街之隔的密蘇裡儲蓄銀行,並取出一大筆錢;去了一家理髮店,把髮型和鬍鬚變了個樣式;到勃朗甯國王公司買了適合一位保守的年輕商人穿著的衣服。這以後,他開車去了城南,在林伍德大道尋找「空房」標誌。他的要求很簡單:一個裝修過的住所,房子的地址和正面都要顯得很體面,有獨立的廚房和浴室,步行可以到達第三十一街上的檯球廳。

  他沒想在那家檯球廳賭球;這是他希望能夠遇到他家裡人的兩個地方中的一個。

  拉撒路找到了他需要的房子,不過是在阿莫爾大道,不是林伍德,離檯球廳也比較遠。於是他只好租兩個車庫。這比較困難,堪薩斯城還不習慣給汽車提供車庫。好在每月兩美元就能在離他的住所很近的地方找到一個穀倉,每月三美元就能在閒暇時光檯球廳旁邊的當鋪後面租到一個小棚屋。

  他的生活是這樣的:每天晚上八點到十點待在檯球廳,到他的家人過去(也就是現在)經常去的林伍德大道的教堂做禮拜;有業務需要的時候,他會在早晨進城,坐有軌電車去。拉撒路覺得沒必要市中心開車,再說他喜歡坐電車。他的投資開始給他賺來大把利潤,他把這些錢換成雙鷹徽金幣,存在另一家銀行——大眾銀行——的保險箱裡。按照七月份離開此地的計劃,他預計可以提前完成財產積累,攢下足夠的金幣,使他能夠堅持到1918年11月11日戰爭結束那一天。

  在閒暇時間,他會把自己的車擦得鋥亮,自己保養車子,開著車消遣。他還慢慢地、仔細地、非常秘密地做一件縫紉活:一件縫滿衣兜的麂皮背心,每個衣兜都能放一枚二十美元的金幣。做完以後,他打算把金幣裝進去,再把衣兜縫死。他計劃在外面再穿一件西服背心蓋住它。穿上這身行頭會很熱,但那麼多金子,一根空心腰帶盛不下。他不想存紙幣。叮噹作響的錢、而不是發出沙沙聲音的錢,是戰時唯一能確保可以在這個國家以外的地方使用的貨幣。還有個好處:裝上金幣以後,這個背心幾乎可以當作防彈背心——你永遠不知道下一個角落裡藏著什麼人,那些拉丁美洲國家是很動盪的。

  每個星期六下午,他向一個住在附近的西港高中的老師學習西班牙口語。總而言之,他每天的生活愉快而又忙碌,而且正按計劃進行著。

  那天晚上,拉撒路把福特車鎖在當鋪後面的小棚屋裡。他掃了一眼和當鋪挨在一起的啤酒吧,心想他的外祖父可能會在回家前在那裡喝上一紮慕萊白啤酒。整個冬天,他的腦海裡不時浮起一個問題:怎樣輕鬆自然地與他的家裡人見面?他想作為一個朋友被他們的家庭(他自己的家庭)接納。但他不能走上房前的臺階,按響門鈴,然後宣佈自己是他們長期失散的一個親戚,甚至不能說是一個從帕迪尤卡來的朋友的朋友。他沒有什麼連絡人可以扯上關係撒這種謊,如果撒一個很複雜的謊,准會被他的外公識破。

  所以他決定非常小心地採取兩個方法:去他的家人(除了外公)去的教堂,還有外公想躲避他女兒一家時常去的地方。

  拉撒路知道是哪個教堂。第一個星期日去教堂時,他就確認了自己的記憶沒錯。那一次,他大吃一驚,甚至比知道自己早到了三年還吃驚。

  看到他母親的那一刹那,他把她錯當成了他的雙胞胎妹妹中的一個。

  但幾乎就在那一瞬間,他知道了這是為什麼:從遺傳學上說,莫琳·約翰遜·史密斯是他的雙胞胎妹妹的媽媽,正如她是他的媽媽一樣確定無疑。不過,這依然讓他震驚不已。好在當時正好有幾首讚美詩和一個長長的佈道,他有機會讓自己平靜下來。他不再看她,而是花了點時間找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姐妹。

  那以後,他第二次在教堂看到了自己的母親,這次他可以不再躲躲閃閃地看她了。他甚至發現這個可愛的年輕主婦和自己想像中的模糊的母親形象很相符。但他還是覺得,要不是他對萊比思·拉祖麗和勞瑞蕾·李有著清晰的記憶,他永遠不會認出她來。他曾不合邏輯地預期看到一個老得多的女人,比他離家時的母親還要老很多。

  在教堂,牧師把他介紹給了教區的其他居民。但他沒找到機會接近母親或是他的兄弟姐妹。不過他仍舊繼續開車去教堂,以防哪一天他需要禮貌地送母親和兄弟姐妹們回家。他們住在離他的住所六個街區遠的本頓大道;現在是春季,天氣不會總是這麼乾燥的。

  至於外祖父常去的地方,他不是很確定。他確信這個地方是外祖父在十年或十二年以後經常去的地方,但他在伍迪·史密斯只有五歲的時候也常來這裡嗎?

  他先打量了一下這個德國啤酒吧,發現它的名字很突兀地改成了「瑞士花園」,這才走進檯球廳。所有檯球桌都有人在玩;他走到後面,那裡有一張檯球桌,一張撲克桌,還有一張下象棋或跳棋的桌子。沒有人賭檯球;看來這是個裝模作樣顯示自己水平低劣的好機會。

  〔①當時美國已經快要參戰,與德國關係惡化,所以德國啤酒吧改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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