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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


  我花了一整天,這才安置好我的老朋友,中間只吃了一次午飯,短暫地休息了幾次,喝口水,在騾車下面的陰涼地裡喘口氣。我和麥克女士一起休息,我爬上坑來以後就讓它躺下。整個過程中間還被打擾過一次——

  下午的時候,我挖的坑幾乎快完工了,這時麥克女士大聲叫起來。我很快爬出那個大坑,手裡拿著爆破筒,以為會看到羅普。

  但只是一隻地龍——

  我沒有特別驚訝,密涅娃;這裡的草地像經過修剪,平平整整,簡直就是人工草坪。這種地方看來更容易出現地龍,而不是草原山羊。地龍不是很危險,除非有一條碰巧掉到你身上。它們的行動很緩慢,也很愚蠢,而且從來只吃素食。哦,它們長得很醜陋,挺嚇人的,模樣就像六條腿的三角恐龍。但僅此而已。羅普不會攻擊它們,拿地龍堅硬的甲殼沒有辦法。

  我爬上騾車,和多拉待在一起。「你看到了嗎,親愛的?」

  「離得很遠。天哪,它的塊頭那麼大。」

  「是挺大的。但它可能會自己走開。只要有可能,我不想在它身上浪費彈藥。」

  可那該死的東西沒有離開。密涅娃,我想它愚蠢地錯把騾車當作一隻母地龍了。或者公地龍。地龍很難分清公母,但它們肯定是雌雄異體的;兩隻地龍性交的場面壯觀極了。

  它距離我們不到一百米的時候,我跳出籬笆,帶著麥克女士。它激動得有些發抖。我懷疑它是否見過地龍;在它出生前很久,地龍在托普多拉就已經被消滅乾淨了。它向地龍飛跑過去,機警地沖它高聲吠叫。

  我希望我的狗能讓它掉頭離開,但這只奇形怪狀、長得像犀牛的地龍根本沒有在意;它慢慢地徑直朝騾車方向走去。所以我用針槍朝著它應該是嘴的部位射了一槍,想引起它的注意。它停了下來,我想它可能感到有些奇怪,所以張大了嘴巴。這正是我需要的,我不想浪費過多的能量來穿透那層甲殼,於是把能量槍的開關調到「最小」,朝它嘴裡開了一槍,就這樣結果了這只地龍。

  它在那裡站了一會兒,這才慢慢地轟然倒下。我把狗喚回來,走回籬色前面。多拉在那兒等著我。「我可以去看看嗎?」

  我掃了一眼日頭。「小甜心,我要趕在天黑前把巴克安置好,再把騾子帶回來,繼續向前走。除非你想在這裡露營?一邊是巴克的墓地,另一邊是一隻死地龍?」

  她沒有堅持,於是我回去繼續幹活。我又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把坑挖得足夠深、足夠大。我取出滑輪和起重裝置,把它固定在騾車後軸上,再綁住巴克的兩隻後腿,用繩子上的鉤子鉤住它,然後拽住繩子另一端。

  多拉走到我身邊。「等一等,親愛的。」她走過去,拍了拍巴克的脖頸,倚過去親了親它的前額,「好了,伍德羅。開始吧。」

  我用力拉著繩子。雖然騾車的閘鎖住了,但有那麼一刻,我認為騾車都要被拉動了。巴克開始在地面上滑動,慢慢掉入它的墓穴。我晃了晃滑輪的鉤子,讓它脫落下來,然後開始很快地往坑裡填土。我幾乎花了一天時間挖的坑,只用了二十分鐘就填完了。多拉在一旁等著。

  我填完了。「坐到騾車上去,小可愛;就這樣了。」

  「拉撒路,我真希望我這時能說點什麼。你能嗎?」

  我想了想。我聽過上千次葬禮致辭,其中很多我都不喜歡。所以我自己發明了一段話。「上帝,無論您在哪裡,請照顧這個好人。無論做什麼事,他總是盡最大的努力。阿門。」

  (省略部分內容)

  ——即使是剛到那裡的前幾年,生活也不是特別艱苦,因為幸福穀可以種任何莊稼,每年兩到三季。但是我們應該把它命名為「地龍穀」。

  羅普已經夠讓人頭疼的了,尤其是我們在蘭帕特山脈另一邊發現的、一群群出沒的小羅普。但這些該死的地龍!它們幾乎讓我發瘋了。同一塊馬鈴薯地接連四次被糟蹋以後,這個問題到了不得不解決的地步。

  我可以給羅普下毒,也這樣做了。只要能經常改變手法,我也可以設陷阱抓它們。我還可以在晚上放上誘餌,然後安靜地等著,用一隻針槍靜悄悄地解決掉羅普群裡的絕大多數成員。我能採取很多方法,我也這麼做了。騾子也學會了如何對付它們。到了晚上,騾子緊緊地挨在一起睡覺,但總有一頭放哨,就像鵪鶉或狒狒一樣。要我聽到意思是「羅普!」的騾子叫喊,我總是立即醒來,儘量加入它們的娛樂活動——但騾子很少會給我留下幾隻羅普;它們能踩死羅普,又比羅普跑得快,能把一些或者一整群極力逃跑的羅普全幹掉。在和羅普的戰鬥中,我們損失了三頭騾子和六隻山羊,但羅普那邊也得到了信息,對我們敬而遠之。

  但那些可惡的地龍!它們太大,沒有辦法設置陷阱,而且也不吃下了毒的食物。地龍只吃素菜,但它們在一個晚上對一片玉米地所做的惡行,甚至在所多瑪城和哥摩拉城嘴都看不到。弓箭對它們不起作用,針槍也只能給它們撓撓癢癢。用能量槍可以幹掉地龍,能量開到最大,可以穿透它的甲殼。如果我能讓我的目標張開嘴巴,能量調到「小」也能解決戰鬥,像我第一次射殺地龍那樣。地龍還有一點和羅普不一樣,它們太愚蠢了,不知道在遭受損失後要對我們敬而遠之。

  〔①所多瑪城,古代巴勒斯坦的一座城市。據《聖經·舊約》,因其邪惡和墮落,與哥摩拉一起被毀掉;哥摩拉城,所多瑪城旁邊的巴勒斯坦古代城市。據《聖經·舊約》,這座城市因其居民罪惡深重而毀於一場大火。〕

  在我能開荒種地的第一個夏天,為了保護莊稼,我殺了有一百多隻地龍。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失敗,對地龍來講卻是勝利。不僅因為地龍屍體發出的臭味能把人熏倒,(體積那麼龐大的屍體,你能拿它怎麼辦?)更糟糕的是,能量槍的能量儲備越來越少,而地龍看起來一點兒也沒少。

  沒有動力。我們想在選定的居住區域建一座水車。我可以拆掉一輛騾車,用拆下來的材料造一架水車巴克河無法提供足夠的落差。我帶來的風車其實只是一些齒輪和五金零件;從翼板到塔座都必須由我自己做。在有動力之前,我無法補充能量槍的儲備。

  多拉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這時仍住在第一次建成的那圈圍牆裡,只是一圈高高的土坯牆,剛剛能把騾車圍起來。到了晚上,山羊也會圈進院子。我們和小紮克睡在第一輛騾車上,用一個粗陶荷蘭鍋做飯。周圍到處是煙塵,隨地大小便的山羊、雞,還有小嬰兒發出的酸臭味兒。那個時候,連污水坑都不得不設在圍牆內。在這種環境裡,死地龍的臭味都不是那麼明顯了。

  我們剛剛吃完晚餐。和平常吃晚餐時一樣,多拉戴著她的紅寶石。我們仰頭看著月亮和星星逐漸顯露出來。這是一天中最美的時刻,在這個本該欣賞我和多拉的第一個孩子吃奶的樣子以及夜空美景的時候,我卻在抱怨沒有動力,還有我到底該怎麼對付那些可惡的地龍。

  我已經排除了幾種產生動力的方式。如果在一個發達的行星,哪怕是像新匹茲堡那樣有煤礦和原始冶金工業的地方,這些方法都是簡單易行的。這時,我碰巧用了一個非常古老的術語。我沒有用千瓦或者是百萬達因釐米每秒等術語,而是說無論用什麼辦法,只要能得到十匹馬力,我就滿足了。

  多拉從來沒見過馬,但她知道馬是什麼。她說:「親愛的,能不能用十頭騾子來代替馬呢?」

  (省略部分內容)

  第一輛騾車出現的時候,我們已經在山谷裡生活了七年。小紮克快七歲了,而且開始給我當幫手了——至少他以為自個兒是在給我幫忙。我總是鼓勵他這麼做。安迪五歲,海倫還不到四歲。我們失去了珀爾塞福涅,現在多拉又懷孕了——她堅持要立刻再懷上一個寶寶,一天也不等,一個小時也不等。她是對的。得知她又懷孕了以後,我們的精氣神又回來了。我們想念珀爾塞福涅,她是個可愛的寶寶。但我們不再悲傷,我們要向前看。我想再要一個女兒,但無論生男還是生女我都很滿足。在那個年代,身處那麼一個地方,你是無法控制嬰兒的性別的。

  總而言之,我們的狀況很好,有一個繁茂的農場,健康、幸福的家庭,很多牲畜,很大的場院,挨著場院的後牆有一幢房子。我們還有一架風車,可以用來鋸木、磨粉,或者給能量槍提供能量。

  看到那輛騾車的時候,我首先想到有鄰居真好。第二個想法是我要驕傲地、非常驕傲地向新來的人展示我的幸福家庭和農場。

  多拉爬上屋頂,和我一起看那輛騾車;它還在十五公里以外,天黑之前到不了。我用手臂摟住她,「興奮嗎,親愛的?」

  「是的。儘管我從來沒有感到孤獨;你沒有讓我孤獨。你覺得晚餐時會有幾個人?」

  「嗯——只有一輛騾車。一個家庭。我估計只有一對夫婦,沒有孩子,或是帶上一個到兩個孩子。如果比這個多,我會很驚訝的。」

  「我也是,親愛的,反正我們有足夠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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