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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雅》曰:律謂之分。

  《尚書》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內五言,汝聽。

  又曰: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周官》曰:太師,掌六律六呂,文以五聲,播以八音,教六詩,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

  《禮記》曰:正月律中太蔟,二月律中夾鐘,三月律中沽洗,四月律中仲呂,五月律中蕤賓,六月律中林鐘,七月律中夷則,八月律中南呂,九月律中無射,十月律中應鐘,十一月律中黃鐘,十二月律中大呂。

  《周禮注》曰:律呂相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減一,黃鐘律長九寸,下生林鐘,六月律也。

  《左氏傳》曰: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遲速,高下出入,周流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

  《孟子》曰: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呂氏春秋》曰:昔黃帝命伶倫作為律,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取竹之谿穀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長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別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故曰黃鐘之宮,律之本也。

  《淮南子》曰:夔合六律,調五音,通八風。

  《漢書》曰: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定十二律。

  又曰:漢家言律曆者,本張蒼,蒼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究律曆。

  又曰:京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

  劉向別錄曰:鄒子在燕,燕有穀,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子居之,吹律而溫氣至,今名黍穀,〔事具地部穀篇。〕

  《論衡》曰:孔子吹律,自知殷苗裔。

  楊泉《物理論》曰:聽清濁五聲之和,然後制為鐘律,取弘農宜陽縣金門山竹為管。

  晉諸公贊曰:世祖時,以荀勖所造律,得周時玉律,以校正同,荀勖奏曰:中所出禦府銅管律二十五具,其三具與杜夔左延年法同。

  【表】周王襃上新定鐘錶曰:萬物生象,始乎筭數,天道運行,基乎步術,量有輕重,平以權衡,音有清濁,協乎律呂,是以周發聽聲,候春冬之生殺,師曠吹律,知晉楚之衰亡,數始黃鐘,琯終仲呂,還宮變徵,參天兩地,三分損益,累黍相乘,四時發斂,忽微斯測,皇帝治曆明時,推元受命,八音七始之奏,五聲六律之和,斟酌繁簡,分析節度,推之以升斛,正之以權衡,稽之以古今,覈之以經傳。

  周庾信為晉陽公上玉律表曰:臣聞三才既立,君臣之道已陳,六位時成,禮樂之功斯正,故以葉和日月,測度陰陽,悅豫兆民,儀形萬國者也,伏見敕旨,刊正音律,平章曆象,奏黃鐘而歌大呂,變孤竹而舞雲門,莫不器取疏通,聲從安樂,四分既明,三微是定,是以聞鐘於洛浦,即辨聲乖,聽鐸於邯鄲,先知響韻,二分二至,行於司曆之官,九變九成,被於和樂之職,足以動天地,感鬼神,化被風俗,平分寒暑,豈直吟嘯谿穀,回翔鸞鳳而已哉,是知零陵廟前徒尋舜管,始平城下空論周天,臣聞上制其禮,下習其儀,君定其法,臣行其事,謹造玉律一具,並玉秤尺鬥合等,始得成功,至於分粟累黍,量茲數籥,實以仰稟聖規,參詳神思,所冀節移陰管,無勞河內之灰,氣動陽鐘,不待金門之竹,而琬琰事輕,般倕慮淺,不足展采成均,增輝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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