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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萬三百一十 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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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紙·死 餓 死 【史記】 《楚世家》: 太公曰:楚靈王方會諸侯于申,誅齊慶封,作章華台,求周九鼎之時,志小天下。及餓死于申亥之家,為天下笑。操行之不得,悲夫! 【鄭氏譚綺】 餓死者,謂之殍。 【孔平仲雜記】 龔勝一出涉世雖歸老矣。而逼于王莽徵召,年七十九,竟以餓死。 餒而死 【劉向說苑】 齊景公出而見歹堇,謂晏子曰:此何死?對曰:餒而死。公曰:噫,寡人之無德也亦甚矣!晏子曰:君之德著而不彰,何為無德?景公曰:何謂也?對曰:君之德及後宮與台榭之玩,君之鷹食以菽粟,君之宮內自樂延及後宮之族,何為其無德也?顧臣有請於君,由君之意自樂之心,推與百姓同之,則何歹堇之有? 日奏餒死 【新唐書】 《韓全誨傳》: 昭帝召李茂貞等曰:十六宅諸王日奏餒死者十三。王公主、夫人皆間日食,今以將竭,奈何?皆不敢對。有衛士十余人,叩左銀台門遮全誨,罵曰:破一州餓死者十萬,徒以軍容數人耳。韓全誨詣茂貞叩頭訴,茂貞謝曰:士伍亦何知?複訴於帝,帝不許。 民免饑死 【名臣言行錄】 建安大饑盜發,浦城崇安大震,晦庵先生請于府,貸粟散給,民免饑死。 不食而死 【東漢書】 《陳龜傳》: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複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並涼民庶鹹為舉哀,弔祭其墓。 【悅生隨抄】 初李氏隨孟昶至京師,太祖數命肩輿入宮,謂之曰:母善自愛,無戚戚懷鄉土,異日當送母歸。李氏曰:使妾安往?太祖曰:歸蜀爾。李氏曰:妾家本太原,償得歸老並土,妾之願也。時晉陽未平,太祖聞其言,大喜曰:俟平劉鈞,即如毋願,因厚加賜賚。及昶卒,不哭,以酒酹地曰:汝不能死社稷,貪生以至今日,吾所以忍死者,以汝在爾。今汝既死,吾何生為?因不食,數日卒。太祖聞而傷之,賜贈加等。 【契丹志】 聖宗統和四年,先是宋克雲朔寰應四州,命楊業、潘美遷四川之民于許汝,以所部護送。契丹邀擊之。楊業力戰,自日中至暮,手刃數百人。馬重傷不能進,遂為契丹所擒。業太息曰:主上遇我甚厚,何面目求活於虜中?乃不食,三日而死。 饑飽欲死 【西漢書】 《東方朔傳》: 侏儒飽欲死,臣朔饑欲死。 抱戈凍死 【新唐書】 《李傳》: 討吳元濟之亂,遣使見裴度,告師期。元和十一年十月已卯,師夜起,會大雨雪天晦,凜風偃旗裂膚,馬皆縮栗,士抱戈凍死於道十一二。乘雪夜至蔡州,克其城。 義不避死 【資治通鑒】 《外紀》: 趙簡子之中牟宰佛畔,置鼎於庭,曰:與我者受邑,不從者烹。田基曰:義死不避斧钅戊之誅,義窮不受軒冕之服,無義而生,不仁而富,不如有義而烹。褰衣將就鼎,佛止之。簡子屠中牟。論有功者以田基為始,基曰:一人舉而萬人俯首,知者不為也。賞一人以慚萬夫,義者不取也。負其毋南徙于楚。楚王高其義,以為司馬。 義在效死 【續後漢書】 《龐德傳》: 曹操素聞其驍勇,拜立義將軍,封關門亭侯,邑三百戶。音衛開等以宛叛。德所領與曹仁共攻拔宛,斬音衛開,遂南屯樊拒關羽。樊下諸將以德兄桑在漢中,頗疑之。德常曰:我受國恩,義在效死,我欲身自擊羽,今年不殺羽,羽當殺我。後親與羽交戰,射羽中額。時德常乘白馬,羽軍謂之白馬將軍,皆憚之。仁使德屯樊北十裡,會天霖雨十餘日,漢水暴溢,樊下平地五六丈。德與諸將避水上堤。羽乘船攻之,以大船四面射堤上,德被甲持弓,箭不虛發。將軍董衡部曲將董超等欲降,德皆收斬之,自平旦力戰至日過中,羽攻益急,矢盡短兵接戰,德謂督將成何曰:吾聞良將不怯死以苟免,烈士不毀節以求生。今日我死日也。戰益怒,氣愈壯,而水浸盛,吏士皆降,德與麾下將一人。伍伯二人,彎弓傳矢,乘小船欲還仁營,水盛船覆夫弓矢,獨抱船覆水中,為羽所得,立而不跪。羽謂曰:卿兄在漢中,我欲以卿為將,不早降何為?德罵羽曰:豎子何謂降也?魏王帶甲百萬,威振天下,汝劉備庸才爾,豈能敵我邪?我寧為國家鬼,不為賊將也。遂為羽所殺。操聞之,為之流涕,封其二子為列侯。 義與俱死 【晉書】 《戰記》: 姚泓時部將趙玄與晉將毛德祖戰于柏穀,以眾寡而敗,被瘡十餘,據地大呼。玄司馬騫鑒冒刃抱玄而泣。玄曰:吾瘡已重,君宜速去。鑒曰:若將軍不濟,當與俱死。去將安之,皆死於陣。 冤死 【有官高抬貴手】 程公逸,東坡外祖,眉山人,攝錄事參軍。眉山尉有得盜蘆服根者,所持刀誤中主人。尉幸賞以劫聞,獄據受賕,掠成之。太守將慮囚,囚坐廡下泣涕,衣盡濕。公適過之,知其冤,咋謂盜曰:汝冤盍自言,吾為汝直之。盜果稱冤,移獄,竟殺盜,公坐誅囚,罷歸不及月,尉掾皆暴卒。後三十餘年,公盡見盜拜廢下曰:尉掾未服,待公而決,前此地府欲召公暫對,我叩頭爭之,曰不可以我故死公,是以至今。公壽盡今日,我為公擔荷而往,暫對即主生人天,子孫壽祿,朱紫盈門矣,公具語家人沐浴就寢而卒。 孝婦冤死 【有官高抬貴手】 孟賞,仕郡為戶曹吏,上虞有寡婦至孝養姑,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光懷猜忌,乃誣婦厭苦供養,加鴆其母,列訟縣庭。郡不加尋察,遂結竟其罪。賞無知枉狀,備言之于太守,太守不為理。嘗哀泣外門,因謝病去,婦竟冤死。自是郡中連旱二年,禱請無所獲。後太守殷丹到官,訪問其故,賞詣府具陳寡婦冤誣之事。因曰:昔東海孝婦感天致旱,於公一言,甘澤時降,宜戮訟者以謝冤魂,庶幽枉獲申,時雨可期。丹從之,即刑訟女,而祭婦墓,天應澍雨,穀稼以登。 稱父屈死 【高齋漫錄】 蔡懋,為馮公京之婿。馮薨於位,泰陵車駕臨奠,懋糸衰至雜于馮氏子弟間,厲聲呼曰:陛下,臣父屈死。上驚諤,問之,乃懋。自是知持正之冤,而借其死。 憂撓致死 【宋史】 《楊願傳》: 願守宣城,表弟王炎調蘄水令。過之,醉中謂願曰:嘗于呂丞相處得公頃歲所通書,其間頗及秦丞相之短,尚記憶否?願聞之。色如死灰,遂留炎不聽去。會願移守金陵,宴監司大合樂,守卒皆怠,炎即青溪得客丹以行,願憂撓而卒。 為貶憤死 【玉泉子聞見錄】 李瓚,故丞相閔之子,自桂州失律,貶昭州司戶,後量移衡州刺史,為給事中柳韜所疏,貶焉。韜始與瓚相善,瓚先得路而棄韜馬,瓚既重為所貶,性雅躁憤而且死。鄭舍之穀,恩之子也。命筆與書曰:受恩未報苦極,累十點。筆落而卒。 寐覺驚死 【陶朱新錄】 通判監酒趙詩者,昔在學校嘗因同齋熟寐,與眾戲以香燭花果楮鏹之類,設供於臥榻之前,而潛伺之。寢者既覺,見之曰:我已死耶。噓唏不已,少頃複寐,久不復起。共視之,真死矣。乃撤供設之物,竟不敢言其所以於人,豈乍覺此驚散神鬼,遂不復還斡也耶。事有不可知者,賈先存善雲。 寧不愧死 【宋史】 《忠義傳》: 薑才被執,憤憤不已,阿術怒剮之揚州,才臨刑,夏貴出其傍,才切齒曰:若見我,寧不愧死邪。 杯酒辱死 【李昌齡樂善錄】 昔邵陵王綸鎮郢脈,吳規為之客。適張纘出鎮湘東,綸餞於郊,規亦與坐。時纘方貴,意輕規。忽舉杯屬規曰:吳規,奉慶汝今日得與此宴。規大怒,即起歸。其子翁孺聞之,為之氣結而卒。規悼兒憤纘俄亦不起,其妻不勝悲怨,尋亦殞命。時人為之語曰:張纘一杯酒,殺吳氏三人。此則辱而死之也。 罪非殊死 【西漢博聞】 《光武紀》: 光武詔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注雲:殊死,謂斬刑殊絕也。 《左傳》日斬其木而弗殊。一切謂權時非久制也。 貶新州死 【唐新纂】 路岩貶新州,死于楊收死之榻,見《通鑒》。劉摯貶新州,死于蔡確死之室,見《王鞏雜記》。二事甚類,可駭也。 終為情死 【世說新語】 王長史登茅山,大慟,笑曰:琅邪王伯輿終當為情死。 必以賄死 【通鑒】 《周外紀》: 景王十七年,晉叔魚之生,甚母視之,曰是虎目而豕喙,鳶肩而牛腹,溪壑可盈,是不可饜也,必以賄死。遂不視。 且圖賒死 【資治通鑒】 則天聖曆元年,狄仁傑上疏,以為朝廷議者,皆罪契丹突厥所脅從之人,言其跡雖不同,心則無別,誠以山東近緣軍機,調發傷重,家悉破,或至逃亡,重以官典侵漁。因事而起,枷杖之下痛切肌膚,事迫情危,不循禮義,愁苦之地,不樂其生,有利則歸,且圖賒死。此乃君子之愧辱,小人之常行也。 苟求賒死 【資治通鑒】 則天長壽元年,侍御史周矩上疏曰:推效之吏,皆相矜以虐。泥耳籠頭,枷研楔轂,指鷹簽爪,懸發薰耳,號曰獄持。或累日節食,連宵緩問,畫夜遙撼,使不得眠,號曰宿囚。此等既非木石,且救目前,苟求賒死。高宗上元二年,左千牛將軍長安趙環,尚高祖女常樂公主,生女為周王顯妃,公主頗為上所厚。天后惡之。辛已,妃坐廢幽閉於內侍,省食料,給生者防人候其突煙而已,數日煙不出,開視死腐矣。環自定州刺史貶括州剌史,令公主隨之官,仍絕其朝謁。 專死不勇 【西漢書】 《韓王信傳》: 漢六年秋,匈奴胃頓大入圍信,信數使使求和解,漢疑信數間使有二心,間私也。上賜信書責讓之。曰專死不勇,專生不任。李奇曰:言為將軍齋必死之意,不得為勇,齋必生之心,不任軍事,傳曰期死,非勇也必生,非任也。寇攻馬邑,君王力不足以堅守乎?安危存亡之地,此二者,朕所以責于君王。 祈 死 【左傳】 成公十七年,晉範文子友自鄢陵,使其祝宗祈死,注祝,大祝。宗,宗人,皆上祭祀祈禱者,使為範文祈死。六月戊辰士燮卒。曰:君驕侈而克敵,是天益其疾也,難將作矣,愛我者惟祝我使我速死。無及于難,範氏之福也。 【國語】 晉範文子謂其宗祝,君驕泰而有烈夫,以德勝者,猶懼失之,而況驕泰乎!君多私,今以勝歸。私必昭,昭私,難必作,吾恐及焉。凡吾宗祝為我祈死,先難為免。七年夏,文子卒。 【謝應芳辨惑編】 《國語》雲:範文子祈死,柳子非之曰:死之長短而在宗祝,則誰不擇良宗祝而祈壽焉。文子祈死而得,亦妄之大者。 【敬齋泛說】 祈死者二人,曰晉大夫范武子士會之子文子燮、魯大夫叔孫穆子豹之子昭子女若。說者以為自裁,恐不然,今俚俗少不如意,形言願死者多矣。左氏所載二人蓋此類,但既言之後,適謝世耳。 觸柱求死 【北盟錄】 宋靖康中,虜寇逼近,宰相張邦昌對二太子哀號擗踴,以身投地,絕而復蘇,虜執酋命,終莫能回。度非口舌可爭,則以首觸柱求死。不能,又緣甲士防虜盡夜監守,雖欲引繩揮刃,赴井蹈河,皆不可得。豈謂城中之人相與逃死,乃嫁大禍於一身,變出不圖,死安足惜。 挽兵乞死 【北史】 《楊昱傳》: 楊仲宣遇害,仲宣子年九歲,牽挽兵人曰:欲害諸尊,乞先就死,兵以刀斫斷其臂,猶請死不止,遂先殺之。 乞一快死 【類說】 元載於萬年縣佛堂中謁主官,乞一快死。主者曰:相公今日受貲子污泥,不怪也,乃脫穢襪塞其口而終。 桓子請死 【左傳】 宣公十二年,晉師救鄭。楚人懼五之入晉軍也,逐疾進師,車馳卒奔,乘晉軍。桓子不知所為,鼓於軍中曰:先濟者有賞,中軍下軍爭舟,舟中之指可掬也,晉之余師不能軍。宵濟,亦終夜有聲,晉師歸,桓子請死。晉侯欲許之,士貞子諫曰:不可,城濮之役,晉師三日,文公猶有憂色,左右曰:有喜而憂,如有憂而喜乎?公曰:得臣猶在,憂未歇也,困獸猶鬥,況國相乎?及楚殺子玉,公喜而後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是晉再克而楚再敗也。楚是以再世不競,今天或者大警晉也。而又殺林父以重楚勝,其無乃久不競乎。林父之事君,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社稷之衛也,若之何殺之。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焉,何損於明。晉侯使複其位。 伏道請死 【新唐書李晟傳】 晟平朱訛之亂,複長安,戎服見帝三橋,再拜頓首賀已,即跪陳備爪牙臣不能破賊,致乘輿再狩,乃臣不任職之咎,敢請死。伏道左。帝為掩涕,命給事中齊映起之,使就位。 投刺請死 【續世說】 石晉高祖時,張彥澤貪殘不法,刑部郎中李濤伏閣極論彥澤之罪,語甚切至,彥澤削一階,降爵一級。及契丹入京師。彥澤恣行殺戮,士民不寒而。濤時為中書舍人,謂人曰:吾與其逃於溝瀆而不免,不若往見之。乃投刺謁彥澤曰:上疏請殺大尉人李濤,謹來請死。彥澤欣然接之,謂濤曰:舍人今日懼乎?曰:濤今日之懼,亦猶足下昔年之懼也,向使高祖用濤之言,事安至此。彥澤大笑,命酒飲之。濤引滿而去,旁若無人。 抗辭請死 【資治通鑒周世宗紀】 初唐,使者孫晟鍾謨從帝至大樑,帝待之甚厚,每朝會班於中書省官之後。時召見,飲以醇酒,問以唐事。晟但言唐王畏陛下神武,事陛下無二心。及得唐蠟書,多謗毀之言,帝大怒,召晟責以所對不實。晟正色抗辭,請死而已。問以唐虛實,默不對。帝命都承旨曹翰送晟於右軍巡院,更以帝意問之,翰與之飲酒數行,從容問之,晟終不言,翰乃謂曰:有敕賜於公死,晟神色怡然,索袍笏,整衣冠,南向拜曰:臣謹以死報國,乃就刑。並從者百餘人皆殺之,貶謨耀州司馬。既而帝憐晟忠節,悔殺之,召謨拜衛尉少卿。 叩頭請死 【楊內翰談宛】 《武幹篇》: 董遵誨父宗本嘗為隨州將。太祖征時,往依宗本,令與遵誨遊,嘗共臂鷹逐免,少不如意,為遵誨所辱。太祖遂辭去,宗本固留厚給遣之。即位之初,訪求遵誨,遵誨欲自殺,其妻止之曰:等死亦未晚耳,萬乘之主,豈念舊惡?將因禍致福,豈可測哉?遵誨感其言,幅巾見於便殿,叩頭請死。上笑曰:「汝昔日豪蕩太過,方將任汝事。即命左右掖起,賜官帶、設食案,賜食上前。語及舊故歡笑,以為通遠軍使。 慟哭請死 【宋史·張邦昌傳】 邦昌既請元祐太后來垂簾聽政,禦內東門小殿,邦昌以大宰退處內東門資善堂,尋遣使奉乘輿服禦物至東京,既而邦時亦至,伏地慟哭,請死。康王撫慰之。王即位,封邦昌同安郡王。 自拘當死 【通鑒·周外紀】 襄王十六年,晉文公之理李離過聽殺人,自拘當死。大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有罪傳其下而畏死,非義也!公曰:寡人亦有罪邪。離曰:臣受印之日,君命曰:必以仁義輔政,寧過於生,無失於殺。臣受命不稱,壅惠蔽恩,君何過之有?君以所私害公,殺無罪而生當死,二者非所以教于國也。遂伏劍而死。 賜 死 【史記·蔡澤傳】 澤曰:白起率數萬之師以與楚戰。一戰,舉鄢郢以燒夷陵;再戰,南並蜀漢,又越韓魏而攻強趙,北坑馬服,誅屠四十余萬之眾,盡之于長平之下,流血成川,沸聲若雷,遂入圍邯鄲,使秦有帝業。楚趙天下之強國,而秦之仇敵也。自是之後,楚趙皆懾伏,不敢攻秦者,白起之勢也。身所服者七十餘城,功已成矣,而遂賜劍死於社郵。 【續後漢書·劉封傳】 昭烈怒封不救關羽,又陵孟達使叛,諸葛亮慮封剛猛,易世之後,終難制禦,勸昭烈因此除之,於是賜封死。封歎曰:恨不用孟子度之言。昭烈為之流涕。 【唐書柏耆傳】 雲:王承宗以常山叛,耆以書幹裴度諸奉使鎮州,自處士受拾遺,說承宗質,二男,獻兩郡,太和初遷諫議。李同捷叛,耆入滄州取同捷。赴京師,諸將害耆邀功,爭上表論列,文宗不獲已,貶循州司戶判官。沈亞之貶廬州南康尉。內官馬國亮又譖耆受同捷先所王稷女,及奴婢珍寶,再流愛州,尋賜死。 【刑法志】 京師決死,蒞以禦史金吾,在外則上佐,余皆判官蒞之,五品以上罪論死,乘車就刑。大理正蒞之,或賜死於家。 【資治通鑒後唐明宗紀】 天成二年,任園請致仕居磁州,壬申契丹來請修好,遣使報之。冬十月乙酉,帝發洛陽,將如汴州,丁亥至榮陽,《九域志》: 榮陽縣在鄭州西六十裡,東至大樑一百四十裡。民間訛言帝欲自擊吳,又雲:欲制置東方諸侯,宣武節度使檢校侍中未守殷疑懼,判官高密孫晟勸守殷反,高密,漢古縣,隨亂廢。唐武德三年置於義城堡,六年移就故夷安城,即高密古縣也,屬密州,《九域志》在州東北一百二十裡。 《考異》曰:《江南錄》作孫縣,今從王溥《周世宗實錄》,晟承正翻。守殷遂乘城拒守,帝遣宣徽使範延光往諭之。延光曰:不早擊這,則汴城堅矣,願得五百騎與俱。帝從之。延光幕發未明行二百里,抵大樑城下,與汴人戰,汴人大驚。戊子帝至京水,京水在榮陽之東,索水之西。遣禦營使石敬塘將親兵倍道繼之,或謂安重誨曰:失職在外之人,乘賊未破,或能為患,不如除之。重誨以為然,奏遣使賜任園死,端明殿學士趙鳳哭謂重誨曰:任園義士,安肯為逆,公濫刑如此,何以為贊國使者?至磁州,園聚其族,酣飲,然後死,神情不撓。 【陸遊南唐書】 《鐘謨傳》: 初李德明被誅,唐鎬預其事,至是鎬懼鐘謨修怨,不自安。會鎬以納賄聞,謨面誥其狀,鎬愈懼,信州刺史張巒入為天威軍都虞侯,謨素與之善,每屏人共語,或至中夜,又嘗請使巒帥帳下兵巡都城。鎬廉得之,因密言謨往來兩國,挾周人以脅制朝廷,今與典兵者交結,為請令辶水徼輦下,其包藏殆不可測,謨微問之,念無以為奇貨,會弘冀卒。後主以母弟當立,而謨嘗以元宗愛子從善同使周,相與親厚,乃言後主器輕忌放,無人君之度,因盛稱從善才,不知元宗建儲之意已決,更以此忤,乃暴其交結張巒等罪,貶國子司業,又貶著著作佐郎,安置饒州,遣中使領侍衛軍十人,即日督促乘驛而去。謨時方補風眩,在途賦詩十章,語皆悽愴,巒出為宣州副使,建降元年正月,元宗問太祖受周禪,乃遣使如饒州,賜謨死。問曰:卿昔與孫忌便周,忌死而卿獨生還,何也?謨頓旨伏罪,遂縊殺之。 【李元剛厚德錄】 賈丈公昌朝為中丞,劉年西元孫陷西虜,或誣公降,議收其族。昌朝言事未可知,乃不果收。及在相位,元孫自西夏歸,議賜死,昌朝獨曰:自古將帥被執歸不死。元孫得不死,判大名府,河決商湖,中書議歸之六塔,昌朝力爭之不已,其後河果不止塞,振救瀕河水災之民,全活其眾。 公主賜死 【新唐書·房玄齡傳】 玄齡子遺直、遺愛。遺愛尚高陽公主。高宗時,出遺直汴州刺史,遺愛房州刺史。主又誣遺直罪,帝敕長孫無忌鞫治,乃得主與遺愛反狀,遺愛伏誅,主賜死遺直以先功免,貶銅陵尉。 誣奏賜死 【唐】 劉泊,字思道,褚遂良誣奏洎曰:正當輔少主伊霍事。帝惑之,賜死。 割恩賜死 【事類合壁】 祿山亂,明皇幸蜀,至馬嵬驛,將士饑疲,皆憤怒。陳玄禮以禍由國忠,軍士以槍揭其首。上出驛門慰勞,令收隊,軍士不應。上使高力士問之,玄禮對曰:國忠謀反,貴妃不宜供奉。願陛下割恩正法,賜貴妃死。上乃命力士引貴妃于佛堂縊殺之,輿屍置驛庭,召玄禮等入視之。注:縊,絞也。 賜贓官死 【舊唐書刑法志】 會昌元年九月,庫部郎知制誥紇子泉等奏准刑部奏:犯贓官五品已上,合抵死刑。請准獄官今賜死於家者,伏請永為定式。從之。 坐贓賜死 【資治通鑒】 《後周紀》: 萊州刺史葉仁魯,帝之故吏也,坐贓絹萬五千疋,錢千糸昏,賜死。帝遣中使賜以酒食,曰:汝自抵國法,吾無如之何。當存恤汝母。仁魯感泣。 賜死懲眾 【資治通鑒】 《周世宗紀》: 左羽林大將軍孟漢卿,生納稿稅場官擾民,多取耗餘,賜死。有司奏漢卿罪不至死,上曰:朕知之,欲以懲眾耳。 剔喉驗死 【新唐書】 《路岩傳》: 岩封魏國公,坐罪貶新州刺史,至江陵免官,流儋州,籍入其家。岩體貌偉麗,美須髯,至江陵兩髯皆白。捕誅邊咸郭籌等。崖至新州詔賜死,剔取喉上有司。或言岩嘗密請三品以上得罪誅殛,剔取喉驗甚已死,俄而自及。勇於就死 【續後漢書】 《孔融傳》: 曹操令路粹枉奏融,下獄棄市妻子皆被戮。初女年七歲,男年九歲,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奕棋,融被收而不動。左右曰:父執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毀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遺肉汁,男渴而飲之。女曰:今日之禍,豈得久活,何賴知肉味乎?兄號哭而止。或言於曹操,遂盡殺之,及收至,女謂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見父毋,豈非至願?乃延頸就刑,顏色不變,莫不傷之。 洗沐就死 【唐書·文藝傳】 宋之問、冉祖雍並坐罪賜死。之問得詔,震汗,東西步不引決。祖雍請使者曰:之問有妻子,幸聽訣。使者許之。而之問荒悸不能處家事,祖雍怒曰:與公俱負國家,當死,奈何遲回邪?乃飲食洗沐就死。 再拜就死 【新唐書】 《烈女傳》: 高湣女,名妹妹。父彥昭事李正已,及納拒命,質其妻子使守漢陽。建中二年,摯城歸河南都統劉玄佐,納屠其家,時女七歲母李憐其幼,請免死為婢,許之。女不肯,曰母兄皆不免,何賴而生?母兄將被刑,遍拜四方。女問故,答曰:神可祈也。女曰:我家以忠義誅,神尚何知而拜之?問父所在,西向哭再拜就死。德宗駭歎,詔太常諡曰湣。諸儒爭為之諫,彥昭從玄救寧陵,複汴州累功授穎川刺史,朝廷錄其忠,居州二十年不徙,卒,贈陝州都督。 談笑就死 【宋蘇東坡集】 《孔北海贊》: 世之議公者才氣各有高庳,然皆以臨難不懼,談笑就死為雄。 無須濫死 【類對群書事苑】 漢靈帝崩,袁紹為中軍校尉,勒兵斬中常寺趙忠,捕宦者無少長悉斬之。以至無須而濫死者眾。 多須濫死 【類對群書事苑】 冉閔為石鑒大將軍,閔因鑒令趙人曰:斬一胡者,進位一級。一日之中,斬首萬數,閔躬牽趙人誅諸胡羯死者二十余萬,于時高鼻多須有濫死者。 驍勇宥死 【宋史】 《田紹斌傳》: 紹斌嘗盜官馬,貿直盡償博進。事發,獄具有司,引見講武殿,紹斌稱死罪。太祖知其驍勇,欲宥之,執于門下,遣內侍私謂之曰:爾今死有餘責。紹斌曰:若恩貸臣死,當盡節以報,俄複引見,釋之,且密賜白金。 功臣子貸死 【新唐書】 《襄陽公王傳》: 有李元本者,得私待主,以功臣子貸死,流象州。功臣恕死 【唐呂和叔集】 《功臣恕死議》: 昔衛蒯聵以竊國之詐,盟其陪臣服冕乘軒三死無與,近代惑者因為口號,於是乎有功臣恕死之典。考諸古訓,其異端歟,稽諸時事,其亂本歟,何者?有國之柄,莫大乎刑賞;人生有欲,不可以不制;天討有罪,不可以不刑。蓋刑者,聖王恃以佐道德而齊天下者也。功濟乎物,不可以不賞;賞勸乎功,不可以不信。蓋信者,聖王所以一號令而惇天下者也。然則恕死之典,棄信而廢刑,何以言之?夫立功者自八元十亂之後,非盡能賢,或有起屠販壟畝行陣之間,乘帝王應天順人之勢,用力無幾,遂貪天功,超騰風雲,各得變化。率勞怙寵,屈強自負,僭冒無厭,見利忌義是宜崇威峻法,大為之防,而反丹書鐵券,許以不死,其功大者可以五作亂而十犯上,孰不以暴為無傷乎?且人群之言如渙汗不反,既與之要天地誓河山,卒倉忽反一旦失馭,有黥韓之罪,神怒人怨,不得已而誅,是棄信也。若恣行兇險,隳突憲網,或奸鋒將發,釁逼宗社,乃念斯言之玷,忍而不誅,是廢刑也。向者才得其塵涓之效螢燭之助,而信棄刑廢,將焉用之,使賢而有功,驚寵懼滿,自居無過之地,何恕死為?使愚而有功。已小人不幸,又告以無死,是增驕而啟奸,適所曰賞之過也。雖恕之死,其能免乎?夫其賢如太公,忠如伊尹,唯君知臣,可以勿貳。而遽宥以死罪,是疑其不終,非所以待之以誠,而盡君子之心也。若乃猾如狗,盜,庸如黥徒,未有罪面先恕之死,是不許其慕生廉恥。自周名節,非所以導之以德,聳之以禍福,使得遷善遠罪,保勳全名,剖符傳變,與國終始,恩斯勤斯,是亦極矣。奈何撓權亂法以罪寵人,墜信賞必罰之典,虧昭德塞違之道,恐非哲王經邦執物之制也。 判狀赦死 【仙遊雜錄】 桑道茂祖為供奉,李晟為神策小將,道茂曰:足下即貴,某三數年性命當在公手,能赦之否?晟笑曰:供奉見侮邪?道茂懷中取一紙文書,具官銜姓名,雲所犯罪愆,乃是逼迫,伏乞恩慈,判命全宥。晟笑曰:遣某道何語?道茂乞雲准狀特放,晟為書之。後朱反,道茂復舊職,晟瘦京城,收逆徒數百人置旗下就戮。道茂大呼曰:某有狀。取視之,乃昔年所書,晟驚寤釋放,以為上客。 表請減死 【舊唐書】 《喬琳傳》: 官軍收京師,當處極刑。時喬琳巳七十余,李晟憫其衰老,表請減死。上以累經重任,頃虧臣節,自受逆命,頗聞譏諧悖慢之言,背義負恩,固不可舍,命斬之。臨刑歡曰:喬琳以七月七日生,亦以此日死,豈非命與。 敕許減死 【舊唐書】 《刑法志》: 張買得救父,擊康憲致死,敕買得減死罪一等。 議獄緩死 【宋歐陽公集】 《南省試策對》: 議獄緩死,義易之明文。眚災肆赦,帝典之奧訓。 懲惡緩死 【宋薛季宣浪語集】 《代論流配劄子》: 牧馬者在鞭其後,毆羊者去其亂群,施之於民,其則不遠,先王制徒流之法,所以懲惡緩死也。 密疏原死 【唐書】 《狄仁傑傳》: 仁傑由甯州刺史轉文昌右丞,出豫州刺史。時越王兵敗,支党餘二千人論死。仁傑釋其械,密疏曰:臣欲有所陳,似為逆人申理,不言且累陛下欽恤意,表成複毀,自不能定。然此皆非本惡,詿誤至此,有詔悉謫成邊,囚出。甯州父老甯,勞曰:狄使君活汝邪!因相與哭碑下,囚齋三日,及去。至流所,亦為立碑。 紓死 【左傳】 文公十六年,初,司城蕩卒,公孫壽辭司城,請使意諸為之。既而告人曰:君無道,吾官近,懼及焉。棄官則族無所庇,子身之貳也,姑紓死焉,注:且以緩吾之死焉。雖亡子,猶不亡族。既夫人將使公田孟諸而殺之,公知之。公知之盡以寶行。 恤 死 【西漢會要】 漢法,父子俱有死事,得以喪歸。漢四年,下令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衾棺僉欠,轉送其家。八年,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木彗,歸其縣,給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長吏視葬。文帝十四年,钅並侯孫單以父邛此地都尉,力戰死事,子侯。景帝中二年,封故楚趙傅相前死事者四人,皆為列侯。武帝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 【趙德麟侯鯖錄】 明皇至蜀,每思張由江則淚下,遣使韶州祭之,兼齎貨幣以恤其家,其誥詞刻于白山屋壁下。 梵志避死 【法句·譬喻經】 時有梵志兄弟四人,各得五通,卻後七日皆當命盡。共議言五通之力,反覆天地,手捫日月,移山駐流,靡所不能,寧當不能避此死。對一人言:吾入大海中,上不出現,下不至底。無常殺,鬼安知我?一人言:吾入須彌山中,還合其表。一人言:吾當輕舉,隱虛空中。一人言:吾當藏入大市之中,無常殺,鬼趣得一人,何必求吾四人?議訖,相將辭王,今欲逃命,於是別去。七日期滿,各各命終,猶果熟落布。監白王有一梵志卒死市中,乃司曰:四人避對,一人已死,其餘三人豈得獨免?王生拂所白言近有梵志兄弟四人,各獲五通,自知命盡,皆共避之,不審今者能得脫否?佛說偈曰: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死。 求才脫死 【元史】 《姚樞傳》: 歲乙未南伐,詔樞從楊惟中即軍中求儒道釋醫蔔者,會破棗陽,主將將盡坑之。樞力辨非詔書意,他日何以覆命,乃蹙數人逃入篁竹中,脫死。拔德安,得名儒趙複,始得程頤,朱熹之書。 挺身求死 【新唐書】 《屈突通傳》: 屈突通,其先蓋昌黎徒何人,後家長安。仕隋為虎賁郎將。文帝命覆隴西牧簿得隱為二萬匹,帝怒,收太僕卿慕容悉達,監牧官吏千五百人,將悉誅死。通曰:人命至重,死不復生,陛下以至仁育四海,豈容以畜產一日而戮千五百士!帝叱之,通進頓首曰:臣願身就戮以挺眾死。帝寤曰:朕不明,乃至是,今當免。 示金纏救死 【北盟錄】 宋欽宗靖康中,粘罕兵急,令下系橋渡河。橋成,軍民爭渡。有婦女陷於游沙中,舉臂間金纏示人民,號呼求救,莫敢向邇,不移時,遂沒。 揣針蘇死 【抱樸子內篇】 《釋滯卷》: 越人揣針以蘇死。 內藥起死 【太平廣記】 董奉,候官人也。士燮為交州刺史,得毒病死,已三日。奉時在彼,乃生與藥三丸內口中,以水灌之,使人捧舉其頭,搖而消之,須臾,手足似動顏色漸還,半日乃能起坐,後四日乃能語,雲:死時奄忽如夢,見有十數烏衣人來收燮上車,去入大赤門,徑以付獄中,獄各一戶,以土從外封塞之,不復見外光。忽聞戶外人言:太一遣使來召士燮,又聞除其戶土,良久乃引出,見有車馬赤蓋三人,共坐車上,一人持節呼燮上車,將還至門而覺,燮遂活。 蕭後誓死 【北盟錄】 宣和四年,蕭後諭曰:國難至此,我親統大軍,盡死一戰,為社稷計,勝則再與卿等見。萬一失利,則我誓死於陣前。 積薪誓死 【宋史】 《陳從易傳》: 從易為彭州軍事推官,時王均盜據成都,連陷綿漢諸軍,彭人謀殺兵馬都監以應之。從易攝州事,斬其首謀者,召餘黨,曉以禍福貫之,眾皆呼悅。乃率屬將士,修嚴守械,戒其家僮,積薪舍後,曰:吾力不足以守,當死於此。賊聞其有備,不敢入境。 家亡誓死 【元史】 《列女傳》: 朱虎妻茅氏,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其家,吏錄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從,托居尼寺,尤憤不食卒。 誓與虜死 【張橫浦心傳錄】 解潛太尉貶南安,臨決之前,越一日焚香寂臥,令人來請,若有所言者,因往省之,曰:太尉平日所懷,莫有不足者否。解公遂屏左右,垂淚雲:某平生唯仗忠義,誓與虜死,以雪國恥。以不肯議和,遂為秦公斥遠。此心唯天知之。因謂之曰:無愧此心足矣,何必令人知?然人未有不知者,事有真偽遲速耳。解雲聞侍郎此言,心下豁然,某令即去矣。奄然而逝,予以謂武夫悍卒,其一念正氣,猶盤礴不下以待人決,況吾儕讀聖賢書,安可於平日不正此心?此與「朝聞道夕死」何異! 愛 死 【左傳】 文公十年,陳侯鄭伯會楚子於息。冬,遂及蔡侯,次於厥貉,將以伐宋。宋逆楚子,遂道以田孟諸,命夙駕載燧。宋公遣命,無畏扶其僕以徇,或謂子舟曰:國君不可戮也。子舟曰:當官而行,何強之有?剛亦不吐,桑亦不茹,毋縱詭隨,以謹無極。是亦非辟疆也,敢愛死以亂官乎?注言:我豈敢愛惜一身之死,以亂楚之官事乎。 不敢愛死 【左傳】 定公八年,陽虎將享季氏于蒲圃而殺之。陽虎前驅,林楚禦桓子,虞人以鈹盾夾之,陽越殿,將如蒲圃。桓子咋謂林楚曰:而先皆季氏之良也,爾以是繼之。對曰:臣聞命後,陽虎為政,曾國服焉,違之徵死,死無益於主。桓子曰:「何後之有?而能以我適孟氏乎?」對曰:「不敢愛死,懼不免主。」桓子曰:「往也。」孟氏選圍人之壯者三百人以為公期築室於門外,林楚怒,馬及衢而騁,陽越射之,不中。築者闔門,有自門間射陽越,殺之。 此將不惜死 【舊唐書】 《吐蕃傳》: 吐蕃遠至鳳翔,節度孫志直閉門拒之,吐蕃圍守數日,會鎮西節度兼禦史中丞馬領精騎千餘,自河西救。楊志烈乃引兵入城,遲明,單騎持滿,直衛賊眾,左右願從者百餘騎。奮擊大呼:賊徒披靡,無敢當者,戰疲而歸,賊眾懾其驍勇。翌日,又逼城請戰,披甲開懸門,賊乃抽退,皆曰:此將不惜死,不可當,且避之。 相與致死 【容齊隨筆】 張耳、陳餘,少時為刎頸交,其後爭權相與致死地而不厭,蓋勢利之極,其究必然。韓馥舉翼州以迎袁紹,而終以懼死。劉璋開門延劉備,坐失益州。翟讓提兵授李密,而舉族不免。爾朱兆以六鎮之眾付高歡,而卒斃於歡手,紹密歡忘其所,自不足深責。孰謂玄德之長者而忍為此耶? 樂為致死 【三國志】 《孫策傳》: 策為人美姿顏,好語笑,性闊達,聽受善於用人,是以士民見者,莫不盡心樂為致死。 自致於死 【後魏書】 張預每羨古人食玉之法,乃採訪藍田,躬往攻掘,得若環璧雜器形者大小百餘。至而觀之,皆光潤可玩,預乃椎七十枚為屑,日服食之,餘多惠人。後乃聞者更求玉於故處,皆無所見,馮翊公源懷等得其玉,琢為器佩,皆鮮明可寶。預脈延年,雲有效驗,而世事寢食皆不禁節,又加之好酒損志,及疾篤,謂妻子曰:服玉若能屏居山林,排棄嗜欲,或當大得神力,而吾酒色不絕,自致於死,非藥過也,然吾屍體必當有異,勿使速殯。令後人知食服之妙。時七月中旬,長安毒熱,預停屍四宿,而體色不變。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含之,口閉。常謂之:君自雲食玉有神驗,何故不受含也?言訖,齒啟納珠,因噓屬其口,都無穢氣,舉歙於棺,堅直不傾委,死猶有遺玉屑數升,囊盛納諸棺中。 勇者致死 【宋蘇東坡策略】 使天下明知人主欲有所立,則智者願效其謀,勇者樂,致其死。 懷心樂死 【吳越春秋】 《勾踐伐吳外傳》: 越王道見晁,張腹而怒,將有戰爭之氣,即為之軾。其士卒有問于王曰:君何為敬晁蟲而為之軾,勾踐曰:吾思士卒之怒久矣,而未有稱吾意者,今晁蟲無知之物,見敵而有怒氣,故為之軾。於是軍士聞之,莫不懷心樂死,人致其命。 艾命投死 【吳趙春秋】 《勾踐陰謀傳》: 計石兒曰:夫官位財幣金賞者,君之所輕也。操鋒履刃艾音刈命投死者,士之所重也。今王易財之所輕,而責士之所重,何其殆哉? 擅殺償死 【舊唐書】 《王君操傳》: 君操父,隋大業中與鄉人李君則對兢,因被毆殺告捕。君操時年六歲,其母劉氏告縣收捕,君則棄家亡命,追訪數年,弗獲。貞觀初,君則出官自首,而君操密袖白刃刺殺之。詣刺史具自陳告,州司以其擅殺戮問雲:殺人償命,律具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對曰:亡父被殺二十餘載,聞諸典禮,父讎不可同天,早願圖之,久而未遂。常懼亡滅,不展冤情,今大恥既雪,甘從刑憲。州司據法處死,列上其狀,太宗特詔原免。 自盜抵死 【資治通監】 《後唐明宗紀》: 天成四年,西川右都押牙孟容弟為資州稅官,坐自盜抵死,觀察判官馮琢中門副使王處回為之請。孟知祥曰:雖吾弟犯法,亦不可貸,況他人乎? 【文紀】 細民之愚無知抵死,師古曰:抵,觸也,亦至也。 坑降足死 【葉邦邵和李翰蒙求】 秦將白起長平之戰,坑趙降卒四十萬人,後秦複攻趙,起稱疾不行。昭王怒,遣人遣起不得留咸陽,行至杜郵,賜劍令自裁。起曰:我何罪?良久曰:我固當死,趙降卒四十萬人。我詐而盡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殺。 殺菟坐死 【東漢書】 《梁統傳》: 統玄孫翼,以貴戚為大將軍。桓帝時起菟苑至於河南城西,經亙數十裡,移檄所在調發生菟,刻其毛以為識,人犯者,罪至刑死。嘗有西域賈胡,不知禁忌,誤殺一菟,轉相告言,坐死者十餘人。 反送死 【江湖續集】 《趙漢宗反送死詩》: 死生雖異途,昭晰本一理。崦嵫落圓景,一設非永逝。達人隨元化,生死一劇耳。生生常疑實,安知非真死。死當安吾歸,生當適吾意。 鳥羽送死 【三國志】 《魏書·弁辰傳》: 其國土地肥美,宜種五穀,及稻,曉替桑,作縑布,乘駕牛馬,嫁娶禮俗,男女有別。以大鳥羽送死,其意欲使死者飛揚。 靈鶴催死 【江少虞類苑】 王參政伯庸得疾,既委頓。是夕有靈鶴十餘只,空中嘹唳。八月二十日夜三更,月甚明,時其弟純臣差知毫州,公人來迎侯者,皆以為怪訝。須臾聞宅中慟哭,群鶴遂散,時人以謂伯庸當作仙官爾。 丹劑緩死 【王明清揮塵錄】 宋道方毅叔以醫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請,病者扶攜以就求脈。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雲:使吾母死,亦以憂去。殺此人不遇斥責。即遣人禽至廷下,符之雲:三日之內不痊,則吾當誅沒以示眾。毅叔曰:容為診之。既而曰尚可以活,處以丹劑,遂愈。田喜甚,雲:吾一時相困辱,然豈不可刷前恥乎?用太守之車,從以妓樂,酬以千緡,俾郡卒負於前,增以彩釀,道引還其家。旬日後,田母病作,呼之則全家遁去,田母遂殂。蓋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藥緩其死耳。 當適輒死 【西漢書】 《外戚傳》: 王奉先有女,年十餘歲,每當適人,所當適輒死。 無罪輒死 【新唐書】 《安祿山傳》: 李豬兒幼事安祿山謹甚,使為閹人愈親信。祿山腹大垂膝,及老愈肥,曲隱常瘡。既叛不能無患懼,至是目複盲,俄又疽疾,尤卞噪。左右給侍,無罪輒死,或掠荷辱,豬兒尤數,雖嚴壯親侍,時時遭笞靳,故二人深忌祿山。 飲泉輒死 【宋史】 《馮伸已傳》: 伸已知邕州,治舍有井,相傳不敢飲,飲輒死,伸已日汲自供,終更無恙。 射賊輒死 【宋曾鞏元豐類稿】 《尚書陳公神道碑》: 宋陳世卿改靜安軍節度推官,有益數萬人圍靜安八十日,公奮勵距敵,射其裨將一人,應手死。又射至數百人,無不輒死,盜以故不敢迫,而外兵來救乃解。 一門爭死 【續後漢書】 《孔融傳》: 山陽張儉為中常侍侯覽所怨,詔為刊章,下州郡以名捕儉,儉與融兄褒有舊,已抵褒,不遇。融年十六,儉少之而不告,融見其有窘色,謂曰:兄雖在外,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之。後事泄,國相以下密掩捕,儉得脫走,遂並收褒融送獄。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獻之,詔書竟坐褒焉。 爭相代死 【新唐書】 《列女傳》: 虞甫妻李,秦州城紀人,父瀾,永泰初為蘄令,梁宋兵興,瀾諭降劇賊數千人。剌史曹升襲賊敗之,賊疑瀾賣己,執瀾及其弟渤,兄弟爭相代死,李見父被執,亦請代父,遂皆遇害。宣慰,使李季卿聞狀,詔贈李孝昌縣君,瀾,渤並贈官。 父子俱死 【史記】 《趙世家》: 王父初以長子章為太子,後得吳娃愛之,為不出者數歲,生子何,乃廢太子章而立何為王。吳娃死,愛馳,憐故太子,欲兩王之,猶豫未決,故亂起,以至父子俱死,為天下笑,豈不痛乎! 父子爭死 【宋史】 《鄭綺傳》: 有鮑宗岩者,徽州歙人,子壽孫。宋末盜起裡中,宗岩避地山谷間,為賊所得。縛宗岩樹上,將殺。壽孫拜前,願代父死。宗岩曰:吾老矣,僅一子奉先祀,豈可殺之?吾願自死,盜兩釋之。 請代父死 【文苑英華】 《張不耀請代父死表》: 玄宗開元初臣某言:臣聞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恩,昊天罔極。臣父文成充使不了,特置嚴刑,罪小責深,不勝冤苦。街衢驚歎,長幼鹹嗟。皇天后土,實所鑒照。臣聞有理不申,枉填溝壑,臣子情切,骨肉恩深,請以微軀,代父當死。乞寬父之淺命,展愚臣之孝心,伏乞天命,俯垂矜察,臣不耀萬死,猶荷再生。臣父朝無近親,孤宦獨立,苗疏難植,根殘易危,無風而自倒,不寒而自戰。李全交,接邪作監,舞法弄權,虐甚周興,酷殊來俊,枉陷良善,以立已功。惡貫已盈,貪殘事敗,不斬顏厚,猶事糸鬥繩,不懼皇天,仍居憲府,罪輕責重,其枉寶深。但恨明時,虛編咎晦。疑伏願陛下,采興人之誦,聽左右之言,乞不濫無辜,度庶冤魂重返,即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不任酷裂之至,冒死投匭以聞。 【溫州府志】 周樂,里安人,宋狀元坦之後,父晟通經能文,方氏據溫,拘晟置海舟上,樂隨往,事父甚謹,一日賊酋遣人沉晟于水,樂泣請曰:我有祖母,幸留父侍養,請以已代父死。不聽,樂抱父不忍舍,遂同死。 【金史】 《陳顏傳》: 顏,衛州汲縣人,世業農。父光榮季擢武舉第,調壽陽尉。未赴,值金兵敢汴。光病,圍城中,顏艱關渡河,往省其父,因扶疾北歸。光家奴謀良不可,誣光與賊殺人,光系獄榜掠不勝,因自誣伏。顏詣郡請代父死,太守徐某哀之,不敢決。適帥臣至郡,以其狀白帥曰:此真孝子也!遂並釋之。 求代父死 【宋史】 《孝義傳》: 邢神留父超逋官租,裡胥督租,與超鬥,超毆裡胥死。神留年十六,詣吏求代父死。州以聞,特詔減死,賜裡胥家萬錢,為棺斂具。 代父就死 【宋史】 《孝義傳》: 端拱初,沈之父為屯田院衙官,兇暴無賴,使酒毆平人死。正中途見父恐懼,述其故,正即號呼褫衣,就毆其屍,巡警者捕送官,獄具,怡然就死,聞者悲之。 女易父死 【孝友同風】 《列女傳》: 趙津女娟者,趙河津吏之女,趙簡子之夫人也。初,簡子南擊楚,與津吏期。簡子至,津吏醉臥不能渡。簡子欲殺之,娟懼持楫而走。簡子曰:女子走何為?對曰:津吏息女,妾父聞主君來渡不測之水,恐風波起,水神動駭,故禱祠九江三淮之神,供具備禮,禦厘受福,不勝杯酌,醉至於此。君欲殺之,妾願以鄙軀易父之死。簡子曰:非汝之罪也。娟曰:主君欲因其醉而殺之,妾恐其身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若不知罪而殺之,是殺不辜也,願醒而殺。簡子曰:善。逐不誅。 願贖父死 【東漢書】 《譙玄傳》: 時公孫述僭號於蜀,徵玄不肯起,遂受毒藥。子瑛泣血叩頭於太守曰:方今國家,東有嚴敵,兵師四出,國用軍資,或不常充足,願奉家錢千萬以贖父死。太守為請,述聽許之。玄遂隱田野,訓子勤習經書,終述之世。 抱父乞死 【南史】 《宋袁粲傳》: 齊戴僧靜分兵攻府西門,彥節與兒逾城走,粲還坐列燭自照,僧靜挺身暗往,奮刀直前,欲斬之。子最覺有異人,叫抱父乞先死,兵士人人莫不隕涕。粲曰:我不失忠臣,汝不失孝子。仍求筆作啟雲:臣義奉大宋,策名兩畢。今便歸魂墳壟,永就山丘,僧靜乃並斬之。 幼兒代父死 【元史】 《孝義傳》: 郭狗狗父甯戍大良平,宋將史太尉攻陷之,寧全家被俘。史將殺寧,狗狗年五歲,告史曰:勿殺我父,當殺我。史驚問是兒幾歲,寧曰:五歲。史曰:五歲兒能為是言,吾當全汝家,即以騎送之。 願代伯父死 【溫州府志】 王奉,永嘉人,居杜奧,幼鞠于伯父。丁未冬,大兵至,伯父為兵所執,求財不得,將殺之。奉年十五,匿業薄中,躍出紿曰:兒知痊物所。伯父遂得釋而遁。掘數穴皆無,乃告兵曰:兒實不知。恐伯父被害,故願以身代伯父死。兵怒斬之,伯父視之,則頸骨已斷,而喉尚在。捧首合頸,取修船油灰塗其瘡,以水滴口,稍能咽,七日始蘇。 願代母死 【夷堅志】 可從世居溫之北鄉清源,宋建炎間,大盜群起,遇人必殺。清源皆逃於蒙山,未幾盜至,眾多被害。間有不殺,則執而掠問珍寶所藏之處,從世母亦為所執,從世哀痛,不忍母死於盜之手,乃往盜所長揖曰:鄉人所藏珍寶,惟我可尋,母實不知,願以身代母,共汝尋之。盜乃釋其母而執從世,引尊數處,皆無所得,始知其紿己。因取箭射之,俱不中體,賊問其故,且言恐母死於非命,故設是計以代母死,賊憐其孝,遂釋之。 《元史·孝義傳》樊淵幼失父母,篤孝。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兵至欲殺其母,淵抱母號哭,以身代死,兵兩釋之。延祐間,汀州甯化賴祿孫母病,值亂,負母避南山。盜至,眾散走,祿孫守母不去,盜將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勿傷我母,寧殺我。盜駭歎不忍害。 母代子死 【能改齋漫錄】 陳升之在相位,嘗夙興未出,其傔皆集廳前。忽有大豕奔逸而去,眾升之未出,而外門又未啟,相與掩而縛之,以簀繚而藏諸密室,期以送升之至待漏,即歸而共烹也。及歸取烹,乃空簀而已,莫不驚怪,語達升之,母曰:吾兒生於辛亥,豕為亥神,今受擊而沒,豈吾兒當被災乎?是夕焚香於臂,告天曰:老妾無益於世,男兒方盡心于國,不宜輒去,願以老身代兒薄命,云云。閱十二日,升之遂丁尤。 願代女死 【內翰談苑】 陳國夫人耿氏,太宗乳母也,生秦王廷美。初宣祖總兵以燕國公主嫁軍國小校,會隊長外戍謀叛,營中無長少皆籍名當誅。太后愛其女,憂惱不知為計,耿氏曰:願代大女死。即盛飾跨驢以黃帕冒首,太祖自禦以入,留處舍內,燕國乘驢而出。太后先以厚賂抱關卒,當其出為他卒所見,猶阿誥撾走爾疾驅得免,會盡赦營中死。耿氏卒無恙。 兄弟爭死 【史記】 《衛世家》: 衛宣公為太子仍娶齊女,宣公見太子婦好,說而自取之,更為娶他女,宣公得齊女,生子壽,於朔。太子母死,宣公正夫人與朔共讒,惡太子,欲廢。宣公自以為奪太子妻,心惡太子,欲廢之,及聞其惡,大怒,乃使仍于齊,而令盜遮界上殺之。與太子白旄,而告界盜,見持白旄者殺之,且行。子朔之兄壽,太子異母弟也。知朔之惡太子,而君欲殺之,乃謂太子曰:界盜見太子白旄,即殺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壽見太子不止,乃盜其白旄先馳至界,界盜見其驗,即殺之。壽已死,而太子又至,謂盜曰:所當殺者我也。盜並殺太子,以報宣公,乃以子朔為太子。 【續後漢書】 《薑肱傳》: 肱博通五經,兼明星緯,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十餘人,諸公爭加辟命,皆不就。二弟俱以孝行著聞,名聲相次,亦不應徵聘,肱嘗與季江謁郡。夜於道遇盜,欲殺之,肱兄弟更相爭死,盜遂兩釋之。但掠奪衣資而已。 【兩漢蒙求】 汝南王琳巨尉者,年十餘歲,喪父母,因遭大亂,百姓奔逃,唯琳兄弟獨守塚廬,號泣不絕。弟季出遇赤眉,將為所捕,琳自縛請先和季死。賊矜而放遣。由是顯名鄉邑。 【孝友同風】 漢張禮遇饑年,孤養老母在堂八十餘,禮拾萊歸於路,遇賊欲殺食之。禮叩頭雲:家中有老母,朝未得食,少時歸家供訖,卻來就死,賊遂放去。弟隔牆聞之,密自走去賊所,謂賊曰:向者歸作羹者是兄。兄孝,養父母,年老辛苦羸瘦,弟肥肉多,願代兄命。禮陰去賊所。謂賊曰:禮本許殺,何得殺弟?賊見二人孝慈,皆不忍殺,更與禮米二石,鹽一角力,侍食老母,以全孝敬之道。 【三國志】 《孫奐傳》: 舒燮有罪,時太常潘滹掌荊州事,欲置之於法。奐子鄰謂滹曰:舒伯英兄弟爭死,海內義之,以為美談,仲膺又有奉國舊恩,今君殺其子弟,於事何如?注仲膺,名郡,初伯膺親友為人所殺。仲膺為報怨,事覺兄弟爭死,皆得免。 【南史】 《齊袁彖傳》: 時南郡江陵縣人苟蔣之弟胡之婦,為曾口寺沙門所淫,夜入苟家,蔣之殺沙門,為官司所檢。蔣之列家門穢行,欲告則恥,欲忍則不可,實己所殺,胡之列又如此兄弟爭死。 【宋史】 《鄭綺傳》: 綺四世孫德圭,德璋,孝友天至,晝則職幾案,夜則同衾寢。德璋素剛直,與物多迕。宋亡,俗家遂陷以死罪,當會逮楊州。德圭哀弟之見誣,乃陽謂曰:彼欲害吾也,何預爾事,我往則奸狀白,爾去得不死乎?即治行,德璋追至諸暨道中,兄弟相持,頓足哭,爭欲就死。德圭默沮其行,遂紿以無往,夜將半,間道逸去,德璋追至廣陵,德圭已死於獄。德璋間之,慟絕者數四,負骨歸葵,廬墓再期,每一悲號,烏鳥翔集不食。 【元史】 《孝義傳》: 郭道卿,至元初,閩盜起,居人竄匿。道卿與弟佐卿獨守孝子祠,不忍去,遂俱被執,盜將殺佐卿,道卿泣請代弟死,佐卿亦泣請殺,道卿固引頸請刃,盜相顧曰:汝孝門兄弟若此,吾何忍害?兩釋之。 兄弟讓死 【新唐書】 《陸南金傳》: 少卿盧崇道抵罪徒嶺南,逃還東都,陸南金居母喪,崇道偽稱吊客人而道其情,南金匿之。俄為仇人跡告。詔侍御史王旭捕按,金當重法。弟趙璧自言匿崇道者我也,請死。南金固言弟自誣不情,旭怪之,趙璧曰:母未葬,妹未歸,兄能辦之,我主無益,不如死。旭敬上狀,玄宗皆宥之。 《支叔才傅》至德間,有常人王遇弟遐俱為賊執,將釋一人,兄弟相讓死。賊感其意,盡縱之。 【南史】 《孫束傳》: 宋大明五年,發三五丁,束弟薩應充行,坐違期不至,束詣郡辭列,束為家長。令弟不行,罪應百死,乞以身代薩。薩人辭列自引。太守張岱疑其不實,以兄弟各置一處,報雲聽其相代,顏色並悅,甘心赴死。束妻許人寄語屬束君當門戶,豈可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屬,竟不妻娶。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兒死複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詔特原罪,並賜帛二十疋。 請代兄死 【新唐書】 《虞世南傳》: 宇文化及已殺帝,聞殺世基,而世南抱持號訴,請代不能得,自是哀毀骨立。 《許敬宗傳》: 始虞世基與善心同遭賊害,封德儀常曰:昔吾見世基死,世南匍匐代死,善心死,許敬宗舞蹈求生。世為口實,敬宗彳缶亍憤。 《陽王琮傳》: 永昌時,行遠行芳斥雋州六道使至,行遠先就戮,行芳幼當赦,抱持請代,遂與俱死,西南人稱冤悌雲。 【南史】 《宋劉繪傳》: 隆昌中,繪兄悛坐事將見誅,繪伏關請代兄死,明帝輔政,救之乃免死。 【溫州府志】 周士威,永嘉人,與兄士行俱幼喪父母,唯外祖夏氏撫育,至長,士行業縫衣以養,至正間,方明善攄郡,居千佛寺,置柵門自衛,俾市民守之。時劉公寬率義兵斫柵入寺,明善遂逃,三日複入,罪守門者,士行與焉,士威年十九,請曰:吾兄弟皆孤,賴夏氏以存。今外祖母年八十六矣,幸兄養之,吾無能焉,兄死則皆無托矣。願以身代兄死,因悲咽不勝,獄史憐而易之,遂遇害。 乞貸兄死 【遼史】 《興宗紀》: 重熙五年,秋七月,辛醜,錄囚,耶律把八誣其弟韓哥謀殺己,有司奏當反坐。臨刑,其弟泣訴:臣惟一兄,乞貸其死。上憫而從之。 減年代死 【事文類聚】 晉王徽之為黃門侍郎,棄官東歸,與弟獻之俱病篤,術人雲:人命應終,有生人樂代者則死者可生。徽之曰:吾才位不如弟,請以餘年代之。術者曰:代死者以己年有餘,得以足亡者耳,今君與弟俱盡,何代也?未幾,獻之卒。 二息爭死 【南史】 《吳欣之傳》: 永明初,廣陵人童超之二息犯罪爭死,太守劉悛表以聞。 夫婦同死 【宋史】 《王翊傳》: 北兵至重慶,進士胡天啟負母而逃。兵欲殺其母,天啟妻張哀號,原以身代,不聽,卒殺之。天啟與其妻呼天大罵,大將奇天啟貌,欲活之。謂之日:汝從我,當共富貴。天啟愈奮罵,於是夫婦同死焉。 【金史】 《烏古孫仲端傳》: 仲端本名卜吉,字子正,承安二年策論進士,哀宗將遷歸德,召為翰林學士承旨,兼同簽大睦親府事,留守汴京。及大元兵圍汴,日久食盡,諸將不相統一。仲端自度,汴中事變不測,一日與同年汝州防禦裴滿思忠,少飲,談太學同舍事,以為笑樂。因數言人死亦易事耳,思忠曰:吾兄何故頻出此語,仲端因寫一詩示之,其詩大概謂:人生大似巢燕,或在華屋杏梁,或在村居茅茨,及秋社甫臨,皆當逝去,人生雖有富貴貧賤不同,要之終有一死耳。書畢連飲數杯,送思忠出門曰:此別終天矣。思忠去,仲端即自縊,其妻亦從死。 夫妻繼死 【孫公談圃】 俞次尚與其妻素達理性,次尚病,呼其妻曰:我將死。時次尚二子在外,妻曰:我欲先死,君俟諸子至未晚也。其妻奄然而化。次尚為文志其墓。已而諸子至,明日告曰:吾亦行矣。即薰沐趺坐而化。孫萃老嘗表其墓,次尚官至屯田郎中,湖州人,字退翁雲。 與夫同死 【資治通鑒】 唐僖宗廣明元年,十二月,已亥,黃巢下令百官□趙璋第,投名銜者複其官。左僕射于琮等扈從不及匿民間,巢搜獲皆殺之,廣德公主曰:我唐家之女,誓與於僕射俱死,執賊刃不置。賊並殺之。 【新唐書】 《列女傳》: 幸雍妻蕭張弘靜鎮幽州也,表雍在幕府,朱克融亂,雍被劫。蕭聞雖,與雍皆出左右,格之不退。雍臨刃,蕭呼曰:我與夫同死,願今日死君前,刑者斷其臂,乃殺雍。蕭意象晏然,觀者哀歡。是夕死。大和中,楊志誠具表其烈,詔贈蘭陵縣君,雍字和叔,摧進士第。 以死從夫 【元史】 《列女傳》: 李君進妻王氏,大德八年,君進卒,蔔葵將發引,王氏謂眾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因大慟嘔血死,眾斂之,與夫連柩出葬。移剌氏,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歿,割耳自誓,廬墓側,不食死。趙氏哇兒年二十,夫歿即自經死,家人同棺斂葬焉。朱克彬妻周氏,費嚴妻王氏,賈哥妻耶律氏,鄭臘兒妻康氏,陳某妻別娥娥,宋堅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劉恕妻趙氏,王思忠妻張氏,劉揖妻趙氏,徐順妻彭氏,趙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武壽妻劉氏,宋敬先妻謝氏,撒裡妻蕭氏,魏貴妻周氏,郭廠火兒妻趙氏,朱某妻丁氏,王保子妻趙氏,興州某氏妻魏氏,裴某妻董貴哥,張保董妻郝氏,高塔必也妻白氏,楊某妻盧氏,太術妻阿不察,相兀孫妻脫脫真,並以早寡,不忍獨生,以死從夫者事聞,命褒表賜錢賜諡。 願代舅死 【宋晁無咎集】 《李氏墓志銘》: 宋黃叔敖妻李氏,既得疾憊,舅亦疾病,不以已臥故忘舅之疾,問藥餌維時,聞其篤,則自力盥弁頁禱於神,願代舅死。 捨身代死 【華嚴經】 佛子菩薩摩訶薩,見有獄囚五處被縛,受諸苦毒,防衛驅逼,將之死地,欲斷其命舍閻浮提一切樂具,親戚朋友悉將永訣。置高砧上,以刀屠割,或有木槍豎貫其體,衣纏油沃,以火焚燒,如是等苦種種逼迫,菩薩見己自舍其身而代受之,如阿逸多菩薩殊勝行王菩薩。 親厚繼死 【老學庵筆記】 李公擇,孫莘老平時至於親厚,皆終於禦史中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公擇卒二日,莘老卒,先後才一日。 僕為主死 【元史】 《楊朵兒只傳》: 子不花值西軍,陣潰,遂見殺,二僕亦見執,曰:吾主既為國死,吾縱為人奴,今苟得生,他日何以見吾主於地下?不若死從吾主。欲起殺仇,仇要斬之。 亭焚爭死 【宋史】 《郝質傳》: 質字景純,汾州介休人,為路鈐轄使討貝州。文彥博至,命部城西面。河上有亭甚壯。彥博慮為賊焚,遣小校蘭千守,而質使千往他營度戰具,千辭,質曰:亭焚,吾任其責,千去而亭焚。彥博將斬千,質趨至帳下曰:千之去,質實使之,罪乃在質,願代千死。彥博壯其義,兩釋之。 願代京兆死 【西漢書】 《趙廣漢傳》: 廣漢為京兆尹,後得罪,下廷尉,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或言臣生無益縣官,願代京兆死,使得牧養小民。 請代管平死 【晉史揮塵】 《劉敏元》: 字道光,永嘉之亂,自齊西奔同縣。管平年七十餘,隨敏元而西行,及榮陽,為盜所劫,敏元已免。還謂賊曰:此公孤老餘年無幾,敏元請以身代,原諸君舍之。賊曰:此公于君何親,敏元曰:同邑人也。窮窶無子,依敏元為命,諸君若欲役之,老不堪使,若欲食之,複不如敏元,乞諸君哀也。有一賊目叱敏元曰:吾不放此公,尤不得汝乎?敏元撥劍曰:吾豈望生也。當殺汝而後死,此公窮老,神祗尚當哀矜之,吾親非骨肉,義非師友,但以見投之故,乞以身代。諸大夫慈惠皆有聽吾之色,汝何有面見面目而發斯言?顧謂諸盜長曰:夫仁義何常寧可夫,諸子上當為高皇光武帝之事,下豈失為陳項乎,當為諸君除此人,以成諸公霸王之業,前將斬之,盜長遂止之,而相謂曰:義士也。害之犯義,乃俱免之。 請代戶曹死 【資治通鑒】 唐高祖武德元年,竇建德陷景城,執戶曹河東張玄素,將殺之,縣民千餘人號泣,請代其死,曰:戶曹清慎無比,大王殺之,何以勸善,建德乃釋之。 賂民代死 【宋史】 《孝義傳》: 朱壽昌知閬州,大姓雍子良屢殺人,挾財與勢得不死,至是又殺人,而賂其裡民出就吏,獄具,壽昌覺其奸,引囚詰之曰:吾聞子良與汝錢十萬許,納汝女為婦,且婿汝子,故汝代其命,有之乎?囚色動,則又之曰:汝且死,書券抑汝女為婢,指錢為雇直,又不婿汝子,將奈何?囚悟泣涕,覆面曰:囚幾誤死,以實封,立取子良正諸法。 代大使死 【太平廣記】 天寶中,章仇兼瓊入朝,至漢州驛,墜馬身死,心上微暖,彭州刺史李先令濛陽尉馬某送藥酒至漢州,到兼瓊處所,忽然顛倒而,卒,後兼瓊乃蘇雲:地下以馬尉見代,馬氏死,便至其家,因流涕,記代章仇大使死。 不許代死 【漢制叢錄】 安帝世,河間人尹次、穎川人史玉皆坐殺人當死。次兄初及玉母軍並詣官曹求代其命。縊而物故,尚書陳忠以罪疑從輕,議活次玉,應劭複追駁之曰: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耀殺戮也。溫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長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則為炎,秋一木華,則為異。今殺無罪之初軍,面活當死之次玉,其為枯華,不亦然乎?陳忠不詳制刑之本,而信一時之仁,遂廣引八議求生之端。夫親故,賢能,功貴、勤實,豈有次玉當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必定罪,已為求生,非謂代死,可以生也。敗法亂政,悔其可追,而範曄亦論之曰:忠開父子兄弟得相代死,是則不善人多幸,而善人當代其禍,進退無所措也。 智則代死 【夷堅志】 青唐羌口角氏之孫隴投,崇寧中,歸京師,賜姓名曰趙懷德,拜節度使,封安化郡王。其孫襲爵,後入蜀,常為成都路兵馬鈐轄,天資傑橫,占大慈寺四講院屋宇並居之。歷年既多,殊為一邦患苦,寺內保福禪院西堂僧智則,嘗住持合州釣魚山,道行清高,獨與之厚善,無日不往來,人莫知其所以契合也。有游士妙於命術,談人死生禍福若神,謂趙君九月生日後必死,時方仲春,趙恐甚,邀智則語其故,禱之曰:師方外尊宿,視寂滅如夢覺,能代我一死乎?則笑曰:何足為難?但吾卻有所請,能相聽,則可耳,趙問欲何言,曰:郡王久據四院殿堂,像設日就置頹,講席由茲殆廢,吾實弗忍。倘能蔔徙外第,而還以畀群僧,吾雖死不惜。趙許諾,即日於城外小東郭建宅,舍其故居,後七日,四院僧輩集,闔府緇流,嚴備香火,迎則公齋於水陸院。食訖,升座,舉揚般若,具道所以代死之意,奄然而化。趙為主喪事,素服奉龕,焚于大智寺塔下。是歲趙無恙。明年曹庭堅待制師蜀,趙貴倨自若,肩輿騶呵,徑造聽事。曹怒曰:鈴轄於制置使有階級,安得犯軍禮。立命武卒擒赴直司,旋荷擊於獄,揭榜求其宿愆。不數日,士民交訟紛紛,得其白直共前後死亡者四百輩,悉不落名籍,而冒請糧帛,遂並捕其二子,鞠實計贓貲,父子皆斃于獄戶,距智則之死才一年。饒州安國長老子祥者,蓋嘉州人也,談此異。予謂死而可代,則臣之於君,子之于父,行之久矣,趙君與智則之事,豈其然乎? 孔璋替死 【東郡志】 《孔璋請替李邕死表》: 玄宗山東布衣臣某言:臣聞明主禦宇,舍過取能,舉材棄行,烈士抗節,勇不避死,見危致一作授命,晉用林父,豈念過乎?漢用陳平,豈念行乎?禽息殞身,豈惜一作愛生乎?北郭碎首,豈愛死乎?向若林父死,陳平棄,百里不用,晏嬰見逐,是晉無赤狄之利。漢無皇極之尊,秦不兼西戎,齊不霸東海矣,臣伏見陳州刺李邕,學成師範,文堪經國,剛毅忠烈,難不苟免,往者張易之弄權,人畏其口,而邕折其角,韋氏將勢,言出禍應,而邕挫其鋒。雖身受謫屈,終奸謀中損。然則邕有大造於我邦家也。前宋每厚遇者,豈以才重?抑嘉忠忠於國矣。今聞坐贓,醜敗厥行,且斯人所然者拯孤恤窮,救乏貝周患,積而能散,家無私聚。陛下下吏訊之,聞諸道路執法者將極加之以刑。噫,天之將喪斯文,死在朝夕,求辭聖代,臣聞生無益于國,不如殺身以明賢。臣顧朽材,輪轅無取,徒獸視禽息,雖生何為?況賢為國家之寶,社稷之衛。若喪國家之寶,失社稷之衛,哲人雲:亡國將若之何?是臣痛惜深矣。臣願以六尺之軀,甘受膏斧,以代邕死,臣之死所謂落一毛,邕之生,有足照千里,然臣與邕生平不穎,臣知有邕,邕不知有臣,是臣不逮邕明矣。夫知賢而舉,仁也,代人任患,義也;臣獲二善而死,死亦不朽,則又何求?陛下若以臣之賤不足以贖邕,雁門縫腋,有足效矣。伏惟陛下寬邕之生,速臣之死,令邕率德改行,全林父之功。使臣得明目黃泉,附北郭之跡,臣之大願畢矣。陛下若以陽和之始,雖於用斧鋮,俟天成命,敢忘伏劍,豈煩大刑。然後歸死,皇天后土,實鑒臣之心,昔吳楚七國叛,周亞夫得劇孟。以為寇不足憂矣。夫以一賢之能,敵七國之眾。伏惟陛下敷含垢之道,存棄瑕之義,遠思劇孟。近取李邕,豈惟成愷悌之澤,實亦歸天下之望,臣先君孔子曰:鄉人皆惡之未可也。況大禮之後,天地更新,拾之複論,人誰無罪,惟明主深思之。臣聞士為知已者死,且臣不為死者所知,而甘於死者,豈獨為惜邕之賢,亦成陛下矜能之德,惟明主圖之,臣璋死罪死罪。 出馬牛贖死 【東漢書】 《烏桓傳》: 烏桓約法,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賊殺者,令部落自相報不止,詣大人告之,聽出馬牛羊以贖死。入馬贖死《資治通鑒》: 唐肅宗寶應元年,初王思禮為河東節度使,資儲豐衍,贍軍之外,積米百萬斛,奏請輸五十萬斛于京師。思禮薨,管崇嗣代之,為政寬弛,信任左右,數月間耗散殆盡,惟陳腐米萬餘斛在。上聞之,以鄧景山代之,景山至,則鈞校所出入,將士輩多有隱沒,皆懼。有裨,將抵罪當死。諸將請之,不許。其弟請代兄死,亦不許。請入一馬以贖死,乃許,諸將怒曰:我輩曾不及一馬乎?遂作亂。 出金贖死 【元史】 《布魯海牙傳》: 是時奴有罪者,王得專殺,海牙知其非法而不能殺,嘗出金贖死者數十人,征討之際,錄軍籍者憚於行役,往往募人代之。爭友而死《通鑒外紀》: 宣王四十六年初,王將殺其臣杜伯而非其罪。伯之友左儒爭之于王,九複之,而王不許。王曰:汝別君而異友也。儒曰:君道友逆,則順君以誅友。友道君逆,則帥友以違君。王怒曰:易而言則生,不易則死。儒曰:士不枉義以從死,不易言以求生,臣能明君之過,以正杜伯之罪。王殺杜伯,左儒死之。 範式托死 【馬明叟實賓錄】 後漢範式,字巨卿。受業太學時,諸生長,陳平子亦同在學,與式未相見,而平子被病將亡。謂其妻曰:吾聞山陽范巨卿烈士也,可以托死,吾沒後,但以屍埋巨卿戶前,乃裂素為言以遺巨卿。既終,妻從其言,式睹書見瘞,愴然感之,哭為死友,於是護平妻子,身送喪於臨氵候。 屬友以死 【涑水記聞】 尹師魯謫官監複州酒稅,時范希文知鄧州,師魯得疾,即擅去官,詣鄧州,以後事屬希文,日往視其疾,師魯曰:疾勢複增幾分,可更得幾日。一旦遣人招希文甚遽,既至。師曾曰:誅今日必死矣,人言將死者必見鬼神,此不可信,洙並無所見,但覺氣息漸就盡耳。幾坐與希文語,久之謂希文曰:公可出,洙將逝矣。希文出至廳事,已聞其家號哭。希文竭力送其喪,及妻孥歸洛陽。 【孫威敏公遺事】 範文正公以疾請使郡,自請從穎道徐記公以死,未幾病革。公入視,且告之曰:希文忠義孝友,生固無憾矣,死又奚憾哉。死生猶夢覺,其去來在我爾。語訖而暝。其送終恤孤,罔不盡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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