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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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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字洪遠,陳郡長平人,咸和初為庾亮都督府司馬,後為丹陽尹,遷尚書,穆帝時拜太常卿吏部尚書,有集十卷。 △上言奔赴山陵不須限制 司徒西曹屬王濛以周年為限,不及者除名,付之鄉論。臣以為名教興於義厚、忠孝發于自然,不嚴而著,不肅而成者也。舊禮,國有大諱,外任不得離部,冗散之人,發哀公巷,初無課限,有不奔之制。案永平初,先帝稱宣帝遺詔,乃不得令子弟詣陵,唯蕩陰奔赴多不建,乃始為其制,以篤一時。顧觀人情,未有肅愧,徒興簡默,正足以彰至道之不弘,表臣子之不義,宜遵前代,聞凶行喪,三日而已。(《通典》八十,成帝崩,尚書殷融上言。) △奏並襄陽郡縣 襄陽石城,疆場之地,對接荒寇,諸荒殘寄治縣,民戶家少,可併合之。(□□□□□□咸康八年,尚書殷融奏。) △顯贈刁協議 王敦惡逆,罪不容誅,則協之善亦不容賞。若以忠非良圖,謀事失算,以此為責者,蓋在於譏議之間耳。即兇殘之誅以為國刑,將何以沮勸乎!當敦專逼之時,慶賞威刑專自己出。是以元帝慮深崇本,以協為比,事由國計,蓋不為私。昔孔甯、儀行父從君于昏,楚複其位者,君之黨故也。況協之比君,在於義順。且中興四佐,位為朝首。于時事窮計屈,奉命違寇,非為逃刑。謂宜顯贈,以明忠義。(《晉書·刁協傳》) △奔赴山陵議 據周魯有喪,而魯人不吊,孔子所答曾子,當謂國內卿大夫耳,非如今日見在方外者也。(《通典》八十) △後父不應拜後議 天性之至,父子之道,人倫之序,君臣之義。性因至親,故情禮無二。義緣序立,故尊嚴無上。易曰,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禮義生焉。故資父事君,教之至也。以貴而臣其所尊,故子爵不加于父也。夫以帝皇之尊,猶無臣妾父母之義,況後從尊於帝,而令父母執臣妾乎?而鄭玄複雲,公朝與歸寧,別有二制。尊卑迭用,拜謁更施,亦末詳斯議,為何所據。(《御覽》一百三十五) △議 自頃多難,國度屢空,匹夫有重{爾蟲}之勞,武士有執戈之勳。(《御覽》三百五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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