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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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淵,統從子,大興中為博士。 △王式事議 繼父嘗同居而後別者,繼子猶制齊衰三月。案王式母之事式父,存則崇敬,妻道無愆;歿則制服,畢葬乃歸。伉儷之義,大較為舉,但不能遂居哀次,以此為失。方之繼父,恩義為崇。式為人子,慎終志篤,豈忍以母節小闕而不行服哉!是以俯仰,寧從其重,今報以周,推心乃安。觀過知仁,式近有也。昔季路服姊周而不除,仲尼抑而不貶,將君子以情恕物,謂式之所行,免於戾矣。(《通典》九十四作江泉,即江淵,唐避諱改。) △遭亂父母乖離議 流迸離隔,便令行喪,案舊事睹其例。昔宰亙致賵,《春秋》譏其豫凶事。子路赴衛,仲尼雖知必死,須使者至而哭之。然則吉凶事大,存亡應審。方今王道始通,各令尋求之理盡,乃後行喪,於禮未失。(《通典》九十八作江泉) △墓毀服議 凡所以改葬者,必由丘墓崩壞露殯,其痛一也。愚以為發墓依改葬,服緦三月。漢時有盜高廟寶器者,達理之士以為其罪輕於盜長陵之土,雖同至於敬,事實有異。愚以為墓毀更複不應比廟災而不行服也。(《通典》一百二) △招魂葬議 凡葬之言藏,所以閉藏屍柩,非為魂也。今招魂而葬,無屍而殯,或無殯而窆,各任近情以長虛事,非禮所許。宜如司徒所上,以明永制。(《通典》一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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