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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部雜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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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逍遙遊》:堯讓天下于許由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於光也,不亦難乎。」 《養生主》指窮於為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 人間世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又〉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 大宗師,「古之真人,入水不濡,入火不熱。」 《秋水篇》:「至德者,火弗能熱,水弗就溺。」 《外物篇》:「木與木相摩則然,金與火相守則流。陰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又〉利害相摩,生火甚多,眾人焚和,月固不勝火,於是乎有僓,然而道盡。 《天下篇》:「火不熱。」 《列子·周穆王篇》:「陽氣壯,則夢涉大火而燔焫。」〈又〉將陰夢火。 《湯問篇》:「火浣之布,浣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 《子華子·陽城胥渠問篇》:「陽氣為火,火勝故冬至之日燥;陰氣為水,水勝故夏至之日濕。火則上炎,水則下注。」 《戰國策》:淳於髡曰:「王求士於髡,若挹水於河,而取火於燧也。」 《孫子軍爭篇》:「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 《火攻篇》:「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則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 《韓子》:「丈人之慎火也,塗其隙;白圭之行堤也,塞其穴。故丈人無火難,白圭無水患。」 呂子《期賢篇》:「今夫爚蟬者,務在乎明其火,振其樹而已。火不明,雖振其樹何益?明火不獨在乎,火在於暗。當今之時,世暗甚矣。人主有能明其德者,天下之士其歸之也,若蟬之走明火也。」 《史記·魏世家》:蘇代謂魏王曰:「以地事秦,譬猶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漢書·賈誼傳》:「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火未及燃,因謂之安。」方今之執,何以異此? 《百官公卿表》:「大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注〉《漢儀注》:「別火獄令官,主治改火事。」 《食貨志》:「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 《高五王傳》:灌嬰在滎陽,聞魏勃本教齊王反,既誅呂氏,罷齊兵,使使召責問魏勃,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丈人,後救火乎?」 《易林》:「從風放火,荻芝俱死。」 《淮南子·原道訓》:「得道者入火不焦,入水不濡。」〈又〉火逾然而消逾亟。 《俶真訓》:「巫山之上,順風縱火,膏夏紫芝,與蕭艾俱死。」 《天文訓》:「明者,吐氣者也。是故火曰外景。」〈又〉火上蕁,水下流。〈又〉「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又〉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執衡而治夏,其神為熒惑,其獸朱鳥,其音征,其日丙丁。〈又〉日冬至,則水從之,日夏至,則火從之。故五月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陰勝。陽氣為火,陰氣為水,水勝故夏至濕,火勝故冬至燥,燥故炭輕,濕故炭重。 《覽冥訓》:「若夫以火能焦木也,因使銷金,則道行矣。」〈又〉乞火不若取燧。 《謬稱訓》「聖人之養民也,非求用也,性不能已。若火之自熱,水之自寒,夫有何修焉。」及恃其力,賴其功,若失火舟中 《主術訓》:使人主執正持平,如從繩准高下,則群臣以邪來者,猶以卵投石,以火投水。〈又〉火熱而水滅之,金剛而火消之。 《汜論訓》:「老槐生火,久血為磷。」〈又〉炎帝於火而死,為灶。 《齊俗訓》:灼者不能救火,身體有所痛也。 《詮言訓》:「大寒,地坼冰凝,火弗為衰其暑;大熱,鑠石流金,火弗為益其烈。」 《兵略訓》:「若以水滅火,若以湯沃雪,何往而不遂,何之而不用?」〈又〉炎之若火。〈又〉耀之若火電。〈又〉夫水勢勝火,章華之台燒以升勺,沃而救之,雖涸井而竭池,無奈之何也。舉壺榼盆盎而以灌之,其滅可立而待也。〈又〉己未能治也。而攻人之亂。是猶以火救火。以水應水也。何所能制。 《說山訓》:「澤,失火而林憂。」〈又〉以其所修而遊不用之鄉。譬若樹荷山上,而畜火井中。〈又〉耀蟬者,務在明其火,釣魚者,務在「芳其餌。」「明其火」者,所以耀而致之也。「芳其餌」者,所以誘而利之也。〈又〉或吹火而然,或吹火而滅,所以吹者異也。 《說林訓》:「瓦以火成,不可以得火。」〈又〉槁竹有火,弗鑽不燋。〈又〉「《握火提》人」,反先之熱。〈又〉嘗抱壺而度水者,抱而蒙火,可謂不知類矣。〈又〉粟得水濕而熱,甑得火而液。 水中有火,火中有水。〈又〉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疏之則不得,數之則弗中,正在疏數之間。〈又〉以詐應詐,以譎應譎,若披蓑而救火,毀瀆而止水。 《人間訓》:「夫爝火在縹煙之中也,一指之所能息也;塘漏若鼷穴,一撲之所能塞也。及至火之燔孟諸而炎雲台,水決九江而漸荊州,雖起三軍之眾,弗能救也。」〈又〉「禍生」而不早滅。若火之得「燥」,「水」之得濕,浸而益大。 〈又〉「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又〉今夫救火者,汲水而趨之,或以甕瓴,或以盆盂,其方圓銳橢不同,盛水各異,其於滅火均也。 《神異經》:鬼門晝日不開,至暮即有人語,有火色青。 西方深山中有人,身長尺餘,袒身捕蝦蟹,見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蝦蟹,名曰「山臊。」 荒外有大山,其中生不晝之木,晝夜火燃,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 「不晝」木火中有鼠重千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但居火中洞赤,時時出外而毛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取紡績其毛,織以為布,用之若有垢涴,以火燒之則凈也。 東海之外荒海中有山,焦炎而峙,高深莫測,蓋稟至陽之為質也。海水激浪,投其上,噏然而盡,計其晝夜,噏攝無極,若熬鼎受其灑汗耳。 《十洲記》:「炎洲在南海中,有火林山,山中有火光獸,大如鼠,毛長三四寸,或赤或白。山可三百里許,晦夜即見此山林乃是此獸光照,狀如火光相似,取其獸毛以緝為布,時人號為『火浣布』」,此是也。國人衣服垢汙,以灰汁浣之,終無潔淨。唯火燒此衣服,兩盤飯間振擺,其垢自落,潔白如雪。 《春秋繁露》,「慈石取鐵,真金取火。」 《大戴禮·曾子天圓篇》:「龜非火不兆。」 《武王踐祚篇》:「《帶之銘》曰:『火滅修容,戒慎必恭,恭則壽』。」 《勸學篇》:「珠者,陰之陽也,故勝火。」 《鹽鐵論》:「未嘗灼而不敢握火者,見其有灼也。」 桓譚《新論》:「舉火夜作,燃炭乾牆。」 《白虎通·嫁娶篇》:「嫁女之家不絕火三日,思相離也。」 《論衡·逢遇篇》:「夏時爐以炙濕,冬時扇以翣火。」 《幸偶篇》:「火燔野草,車轢所致,火所不燔,俗或喜之,名曰幸草。」〈又〉俱之火也,或爍脂燭,或燔枯草。 《率性篇》:「陽遂取火於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時,消煉五石,鑄以為器,磨礪生光,仰以向日,則火來至,此真取火之道也。今妄以刀劍之鉤月,摩拭朗白,仰以向日,亦得火焉。夫鉤月非陽遂也,所以耐取火者,摩拭之所致也。」 《偶會篇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賊妻,妻害夫,非相賊害命自然也。使火燃以水沃之,可謂水賊火。火適自滅,水適自覆,兩名各自敗,不為相賊。今男女之早夭,非水沃火之比,適自覆之類也。」 《物勢篇》:「燃炭生火,必調和壚灶。」 《說日篇》:「日中時日小,其出入時大者,猶晝日察火光小,夜察之火光大也。」〈又〉問曰:「日,火也,火在地不行,日在天,何以為行?」曰:「附天之氣行,附地之氣不行。火附地,地不行,故火不行。」〈又〉儒者曰:「日中有三足烏。」夫日者,天之火,與地之火無以異也。地火之中無生物,天火之中何故有烏?火中無生物,生物入火中,燋爛而死焉,烏安得立? 《齊世篇》:「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氣為水火也。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 《論死篇》:「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滅火複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複見;能使滅灰更為燃火。」吾乃頗疑死人能複為形。案火滅不能複燃,以況之,死人不能複為鬼明矣。〈又〉人之所以聰明知慧者,以含五常之氣也。人死,五臟腐朽,則五常無所托矣。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得有無體獨知之精?〈又〉人之死,猶火之滅也。火滅而耀不照,人死而知不惠,二者宜同一實。論者猶謂死有知,惑也。人病且死,與火之且滅何以異?「火滅光消而燭在,人死精亡而形存。」謂人死有知,是謂火滅複有光也。 《言毒篇》: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其在人也為小人。故小人之口,為禍天下,小人皆懹毒氣,陽地小人,毒尤酷烈。故南越之人,祝誓輒效。諺曰:「眾口爍金。」口者,火也。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與火直,故雲鑠金。道口舌之爍,不言拔木焰火,必雲鑠金。金制於火,火口同類也。 《祭意篇》:「炎帝作火,死而為灶。」《說文》:「熯,蒸火也;煨,盆中火也。熛,火飛也;熲爚,火光也。」《釋名》:火,化物也,亦言煆也,物入即皆毀壞也。 《風俗通》:殿堂象東井形,刻作荷菱。荷菱,水物也,所以厭火。城門失火禍及池中魚按《百家書》,「宋城門失火,自汲池中水以沃之,魚悉露見,但就把之。」 《白澤圖》:火之精,宋無忌。 《博物志》:「積油萬石,則自然生火。晉泰始中,武庫火積油所致。」 凡水源有硫黃,其泉則溫,故雲「陰火。」 削木令圓,舉以向日,以艾於後,承其影則得火。 《抱樸子·內篇·暢元》:「火體宜熾。而有蕭丘之寒焰。」〈又〉燒死者,不可怒燧人之鑽火。 《對俗》:「脂非火種,水非魚屬。」然脂渴則火滅,水竭則魚死。 金丹,第二之丹,名曰神丹。服之百日,行度水火雜應。或問不熱之道,抱樸子曰:「立夏日,服六壬六癸之符,或行六癸之炁,或服元水之丸,或服飛霜之散。」然此用蕭丘上木皮,及五月五日日中時北行黑蛇血,故少有合之者。唯幼伯子、王仲都此二人衣以重裘,曝之夏日之中,周以十二爐之火,口不稱熱,身不流汗,蓋用此方者也。 《塞難》:「俗有聞猛風烈火之聲,而謂天之冬雷。」 釋滯不熱之火。 《仙藥》雲「母有五種,服之五年,則役使鬼神,入火不燒。」〈又〉玉,可以烏米酒及地榆酒化之為水,亦可以蔥漿消之為炲,亦可餌為丸,亦可燒以為粉。服之一年以上,入水不沾,入火不灼。 《外篇·尚博》:「典誥百家之言,與善一揆,譬操水者,器雖異而救火同焉。」 《博》喻火爍金石,而不能耀烈以起濕。〈又〉明主官人,不令出其器;忠臣居位,不敢過其量。非其才而妄授,非所堪而虛任。猶「冰碗之盛沸湯,葭莩之包烈火。」〈又〉明火熾乎暗木。〈又〉《規行矩步》。不可以救火拯溺。知止徙薪,曲突于方熾之火。重言冰之冷,火之熱,豈須自言,然後明哉。 《拾遺記》:「西海之西有浮玉山,山下有巨穴,穴中有水,其色若火,晝則通曨不明,夜則照耀穴外,雖波濤灌蕩,其光不滅,是謂火陰。」 《鄴中記》:「並州俗,冬至後百五日,為介子推斷火冷食,三日作乾粥。」今之糗是也。 《廣志》:「火洲在南海中,火燃洲,其木不死,更鮮。」 《南史·夷貊傳》:「林邑國有金山,其中生金火,夜則出飛,狀如螢火。」 《述異記》:「羊山上有燃石,其色黃而文理疏,以水沃之,便如煎沸,其上可炊,烹稍冷,即複以水沃之。南方有災火山,四月生火,十二月火滅。火滅之後,草木皆生枝條,至火生,草木葉落,如中國寒時也。取此木以為薪,燃之不燼,以其皮績之,為『火浣布』。南蠻多利火珠,大者如雞卵,光照數尺,以艾藉珠,輒有火出。」 劉勰《新論防欲篇》:「愚者之養魚鳥也,見天之寒,則內魚于溫湯之中,而棲鳥于火林之上。」〈又〉情欲之萌,如木之將蘗,火之始熒,手可掣而斷,露可滴而滅。及其熾也,結條、「淩雲,煽熛、章華」,雖窮力運斤,竭池灌火,而不能禁,其勢盛也。 《從化篇》:「火性宜熱,而有蕭丘寒炎,猶曰火熱,熱者多也。」 《因顯篇》:「夫火以吹熱生焰,鏡以瑩拂成鑒。火不吹則無外耀之光,鏡不瑩必闕內影之照,故吹成火之光,瑩為鏡之華。」人之寓代,亦須聲譽以發光華,猶火鏡假吹瑩也。 《大質篇》:「火之性也,大寒慘淒,凝冰裂地,而炎氣不為之衰,大熱暖赫,燋金爍石,而炎氣不為之熾者,何也?有自然之質,而寒暑不能移也。」 《辯施篇》:「挈缾丐水,執萑求火,而人不恡。非性好施有餘故也。」 《貴速篇》:「善齊事者,若救火拯溺,明其謀者,猶驥捷矢疾。今焚燃熛室,則飛馳灌之,湍波漂人,必奔遊拯之。若穿井而救火,則熛揚焚棟矣。方鑿舟而拯溺,則葬江魚之腹矣。」 《惜時篇》:「人之短生,猶如石火,炯然以過,唯立德貽愛為不朽也。」 《益州記》:「火井在臨邛縣卓王孫家,又名王孫井。」漢室之隆,則炎赫彌熾。桓靈之際,火勢漸微,諸葛一瞰而更盛。至景曜元年,人以燭投之即滅。其年蜀並于魏。 《地鏡圖》:「黃金之見為火。」 《水經注》:庾水南流,曆徐無山。 《開山圖》曰:「山出不灰之木,生火之石。」按注雲:「其木色黑似炭而無葉,有石赤色如丹,以一石相摩,則火發以然,無灰之木,可以終身。」 《東武城》:東南有盧水,水側有勝火木,其木經野火燒死,炭不滅。 《齊民要術》:「凡開荒山澤田,皆七月芟刈之,草乾即放火,至春而開墾。」 《養蠶法》:「屋欲四面開窗,紙糊厚為籬,屋內四角著火,初生以毛掃調火,令冷熱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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