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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部雜錄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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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家訓》:「日為陽精,月為陰精,星為萬物之精,儒家所安也。星有墜落,乃為石矣。」精若是石,不得有光,性又質重,何所系屬?一星之徑,大者百里,一宿首尾,相去數萬,百里之物,數萬相連,闊狹從斜,常不盈縮。又星與日月,形色同爾,但以大小為其等差。然而日月又當石也,石既牢密,烏兔焉容?石在氣中,豈能獨運?日月星辰?若皆是氣,氣體輕浮,當與天合。往來環轉,不得錯違。其間遲疾,理宜一等。何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各有度數,移動不均,寧當氣墜,忽變為石? 《隋書·禮志》:「乾象輦,羽葆圓蓋,畫日月五星二十八宿。」 《酉陽雜俎》:舊說野狐名紫狐,夜擊尾火出將為怪,必戴髑髏拜北斗。髑髏不墜,則化為人矣。何諷于書中得一發卷規四寸許,如環而無端。方士曰:「此名脈望,蠹魚三食神仙字,則化為此。」夜從規中望,星星立降。燕公常讀其《夫子學堂碑頌》頭自「帝車」至「太甲」四句悉不解。訪之一公,一公言:「北斗建午,七曜在南方。有是之祥,無位聖人當出。」華蓋已下。卒不可悉。 《杜陽雜編》:「大軫國貢重明枕、神錦衾、碧麥、紫米。雲其國在海東南三萬里,當軫宿之位,故曰大軫國。」《因話錄》「秘書省內有落星石。」 《嘉話錄》:「五星惡浮圖佛像」,今人家多圖畫五星,雜於佛事,或謂之「禳災,真不知也。」 《雲仙雜記》:「人能盡數天星,則遍知棋勢。」 《續博物志·律曆志》雲:「角一十二度,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鬥二十六,牛八,女十二,虛十,危十七,營室十六,壁九,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二,參九,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七,張十八,翼十八,軫十七。」此三百五度二十八宿之度也。 醜為星紀,初鬥十二度,終於婺女七度。子為元枵,初婺女八度,終於危十五度。亥為娵觜。初危十六度,終於奎四度。戌為降婁。初奎五度,終於胃六度。酉為大樑。初胃七度,終於畢十一度。申為實沈。初畢十二度,終於井十五度。未為鶉首。初井十六度,終於柳八度。 午為鶉火。初柳九度,終於張十七度。巳為鶉尾。初張十八度,終於軫十一度。辰為壽星。初軫十二度,終於氐四度。卯為大火,初氐五度,終於尾九度。寅為析木,初尾十度,終於鬥十一度。 八分二十八宿,為十二次。《晉灼》曰:「太歲在四仲,則歲行三宿;太歲在四孟四季,則歲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歲而周天。」是歲星年行一次也。 二十八宿,為其有二十八星當度,故立以為宿,推測者多變。如畢有十七度、半觜半度,星既不當度,自不當用為宿星。度皆以赤道為法。黃道則有邪有直,與赤道不等。 《月令》曰:「椒是玉衡星精,服之身輕。」 《尚書故實》某經雲:「佛教上屬鬼宿。」蓋鬼神之事,鬼暗則佛教衰矣。吳先生嘗稱有《靈鬼錄》,佛乃一靈鬼耳。 《兼明書》鄭康成雲:「北斗天皇大帝,其精生人。凡稱皇者,皆得天皇之氣。」又雲:「五帝者,仰合五帝座星也。」鄭康成以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為五帝六人,而雲五帝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 《化書》「伏虺者,必役五星之精。苟役不至,虺何以伏。」樂府古題星名,據《天文志》所載也。 《北夢瑣言》:黃籙壇場,辰星備位。顧雲博士為高燕公草齋詞雲:「天靜則星辰可摘。」奇險之句,施於至敬可乎。 《玉溪編事》:「南詔以十二月十六日謂之星回節,日游於避風台,命清平官賦詩。」 《聞見後錄》:或譖胡宿於上曰:「宿名當為去聲,乃以入聲稱,名尚不識,豈堪作詞臣?」上以問宿,宿曰:「臣名歸宿之宿,非星宿之宿。」譖者又曰:「果以歸宿取義,何為字拱辰也?」故後易字武平。 《易潛虛》:「眾星拱極,萬矢湊的,必不可易。」 《懶真子》二十八宿,今《韻略》所呼與世俗所呼往往不同。《韻略》宿音繡,亢音剛,氐音低,觜音訾,皆非也。何以言之?二十八宿謂之二十八舍,又謂之二十八次,次也,舍也,皆有止宿之意。今乃音「繡」,此何理?《爾雅》雲:「壽星角亢也。」注雲:「數起角亢,列宿之長,故有高亢之義。」今乃音剛,非也。《爾雅》:「天根氐也。」注雲:「角亢下系於氐」,若木之有根。其義如《周禮》「四圭有邸」,《漢書》「諸侯上邸」之邸,音低誤矣。西方白虎而觜參為虎首,故有觜之義,音訾誤矣。彼《韻略》不知,但欲異於俗,不知害於義也。學者當如其字呼之。 僕友司馬文季樸極知星,嘗雲:「《前漢·天文志》,牽牛為犧牲,其北河鼓大星上將,左右星左右將」,此說非也。 且何鼓乃牽牛也,今分為二,則失之矣。《爾雅》雲:「何鼓謂之牽牛。」注雲:「今荊楚人呼牽牛為簷鼓。」簷者何也?蓋此星狀如鼓,左右兩星若簷鼓之狀,故謂之何鼓。 何者,如何天之休之何人但見何鼓在天潢之間,故《易》謂「河」,非也; 「夜夢神官與我言,羅縷道妙角與根。提攜陬維口瀾翻,百二十刻須臾間。」右退之《記夢詩》,殊為難解。僕嘗考之,此乃言二十八宿之分野也。《爾雅》曰:「壽星,角亢也。」注雲:「數起高亢,列宿之長。」又曰:「天根,氐也。」注雲:「下系於氐,若木之有根,娵訾之口。營室,車壁也。」注雲:「營室東壁星,四方似口,故以名之。」所謂百二十刻者,蓋渾天儀之法,二十八宿從右逆行,經十二辰之舍次,每辰十二刻,故雲「百二十刻。」 「南方朱鳥。」蓋未為鶉首,午為鶉火,巳為鶉尾,天道左旋,二十八宿右轉,而朱鳥之首在西,故先曰未,次曰午,卒曰日也。然南方七宿之中,四宿為朱鳥之象。《漢書·天文志》,「柳為鳥喙,星為鳥頸,張為鳥嗉,翼為鳥翼。」或問朱鳥而獨取于鶉,何也?僕對曰:朱鳥之象,止於翼宿而不言尾,有似於鶉,故以名之。然謂之鶉尾者,嘗問元城先生,先生曰:「蓋以翼為尾雲。」故甘氏《星經》雲:「鳥之鬥竦其尾,鶉之鬥竦其翼。」以此知之。 僕嘗問元城先生:「先儒注《太玄經》,每首之下,必列二十八宿,何也?」先生曰:「周天二十八宿,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太玄經》凡七百二十九贊,乃此數也。 世言五角六張」,謂五日遇角宿,六日遇張宿,此兩日作事多不成,然一年之中不過三四日。紹興癸醜歲只三日,四月五日角,七月二十六日張,十月二十五日角,多不過四日。他皆仿此。 《夢溪筆談》:「天魁者,鬥魁第一星也。鬥魁第一星抵於戌,故曰天魁。」從魁者,鬥魁第二星也,鬥魁第二星抵於酉,故曰「從魁。」 皇祐中,禮部試《璣衡正天文之器賦》,舉人皆雜用渾象事,試官亦自不曉,第為高等。漢以前皆以北辰居天中,故謂之極星。自祖亙以璣衡考驗天極不動處,乃在極星之末,猶一度有餘。熙寧中,予受詔典領曆官,雜考星曆,以璣衡求極星。初夜在窺管中,少時複出,以此知窺管小,不能容極星遊轉,乃稍稍展窺管候之,凡曆三月,極星方游于窺管之內,常見不隱,然後知天極不動處,遠極星猶三度有餘。每極星入窺管,別畫為一圖,圖為一圓規,乃畫極星於規中。其初夜、中夜、後夜所見,各圖之,凡二百餘圖。極星方常循圓規之內,夜夜不差。 東坡《志林》:退之詩雲:「我生之辰,月宿直鬥。」乃知退之磨蠍為身宮,而僕乃以磨蠍為命,平生多得謗言,殆是同病也。 「月犯少微」,吳中高士求死不得,人之好名有甚於生者。 玉川子作《月蝕詩》雲:「歲星坐福德,官爵奉董秦。忍使黔婁生,覆口無衣巾。」 《物類相感志》:「輔星,北斗星柄第二星旁一小星,人若不見此星者,死不久。」《雜俎》中說,曾有人不見,數月而死。 「地之將動,《鉤鈐》開」鈐,即房星上垂二星。若磔開則始震盛,張大則動,漸合則止。 《後山詩話》:韓退之上尊號表曰:「析木天街,星宿清潤;北嶽醫閭,神鬼受職。」曾子《賀赦表》曰:「鉤陳太微,星緯鹹若。昆侖渤澥,濤波不驚。」世莫能輕重之也。後當有知之者。 《毛詩名物解三五曆》曰:「星者,元氣之精,蓋積氣之中有光耀者也。星,精也;月,魄也;雲,魂也。」《釋名》曰:「祭雨曰升,祭星曰布。升取其氣之升也,布取其象之布也。《書》曰:『卿士惟月,庶人惟星』。」言卿士之證,月是也;庶人之證,星是也。月之好惡,從星而已。故月之從星,則以風雨。《詩》曰:「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此之謂也。蓋役久病於外,則天下幸亂,卿士下比于民,莫肯念難,適能使難滋大而已,故是《詩》取譬如此。《詩》曰:「嘒彼小星,三五在東」,眾無知者。三心五噣,四時更見,日月夫婦之象也。 則三星以況侄娣,而小星當賤妾矣。蓋諸侯一娶九女,侄娣與嬪而八,故《詩》正以三五況之。三星以春見於東方,最先見者;五噣以冬見於東方。最後見者,賤妾之進禦於君也,猶之小星,隨此三五,先後更見於天。不見陵掩,則以夫人之惠下故也。然進禦之法,侄娣兩兩當夕,故《詩》又以參昴況之。參、昴,二星也,而又皆西方之星,其在於東,則以夕並見,而小星隨焉。夫月也,大星也,小星也,各以其分夜見於天,則夫人惠及賤妾,豈特人事而已哉!《堯典》春曰「日中星鳥」,夏曰「日永星火」,秋曰「宵中星虛」,冬曰「日短星昴。」或言星鳥,或言星火,或言星虛,或言星昴,相備也。蓋聖人南面視四星之中,言星鳥則以見四星之形也,言星火則以見四星之次也。先儒以為四方七宿,各成一形,東方成龍,西方成虎,前成鳥形,後成龜形,所謂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是也。《傳》曰:「龜與蛇交,謂之元武。」則元武七星,室壁具龜蛇之形,不獨成龜形而已。以今垂象考之,虛危前以象蛇,室壁象龜,梓慎所謂「宋、鄭其饑乎?今蛇乘龍」是也。蛇蓋虛危之星。《考工記》曰:「龍旗九斿,以象大火也;鳥旟七斿,以象鶉火也;熊旗七斿,以象伐也;龜蛇四斿,以象營室也。」四斿變言龜蛇,亦以元朔道之所在。龜蛇相成,異乎三方,不可謂之龜旐故也。《爾雅》曰:「氐,天根也。」《國語》曰:「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天根,亢也。本,氐也;駟,房也。火,心也。《爾雅》曰:「營室謂之定。」《傳》曰:「營室之中,土功其始。」說以為定,昏見而中,然後可以營建宮室,故亦謂之營室。《詩》曰:「定之方中,作于楚宮。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是也。《傳》曰:「度日出入,以知東西。 南視定北准極,以正南北。」謂之營室,又非定,取其時而已。《禮運》曰:「日星以為紀,故事可列也。」蓋以為龍見而雩,水昏見而栽,若此之類,所謂日星為紀者也。 北斗七星,輔一星,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所以運量萬物,《莊子》所謂「維鬥得之,終古不忒」者也。鬥有環域。《太玄》曰:「鬥一南而萬物盈,鬥一北而萬物虛。」言物豐于纁,夏秏於元冬,隨鬥轉從而已。《鶡冠子》曰:「鬥運於上,事立於下,鬥指一方,四寒俱威。」此之謂也。《易》曰:「豐其蔀,日中見鬥。」又曰:「豐其沛,日中見沫。」沫蓋星之激者。蒒之輔星,理或然也。孔子曰:「豐其蔀」,位不當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然則日中見鬥,尚非所宜,日中見沫,尤非所宜也。蓋三應上,非所宜應而應焉,非所宜應而應焉,此昏所以更出於四也。《詩》曰:「曾孫維主,酒醴維濡。酌以大鬥,以祈黃耇。」罍取象于雷,鬥取象於鬥,《燕禮》曰:「王燕則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 今此曾孫維主,更以大鬥酬之,則以尊事。黃耇非禮之正也。非禮之正,則亦所以為厚也。《郊特牲》曰:「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主日則明王者不敢主天,與《膳夫》《燕主》同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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