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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部匯考(2)


  《禮記》

  《月令》

  仲夏之月日長至,陰陽爭,死生分。

  〈陳注〉夏至日長之極,陽盡午中,而微陰眇重淵矣,此陰陽爭辨之際也。「物之感陽氣而方長者生,感陰氣而已成者死」,此死生分判之際也。〈大全〉方氏曰:「陰陽爭者,以陰方來而陽始遇,遇故爭也。仲冬亦言之者,以陽方來而與陰遇故也。陽主生,陰主死,微陰既生,則萬物向乎死矣,故死生之理於是分也。」

  又

  仲冬之月,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

  〈注〉《爭》者,陰方盛,陽欲起。

  《禮運》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疏〉陰陽,則天地也。據其氣謂之陰陽,據其形謂之天地。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二氣相交乃生,故雲「陰陽之交」也。〈大全〉陳氏曰:「人受陰陽二氣而生,此身莫非陰陽,如氣陽,血陰,脈陽體陰頭陽足陰,上體為陽,下體為陰。至於口之語默,目之寤寐,鼻息之呼吸,皆有陰陽分屬。」又曰:「鬼神,只是陰陽二氣之屈伸往來。自二氣言之,神是陽之靈,鬼是陰之靈;自一氣言之,則氣之方伸而來者,屬陽為神;氣之已屈而往者,屬陰為鬼。其實二」氣,亦只一氣耳。

  故天秉陽,垂日星。地秉陰,竅於山川。

  〈大全〉劉氏曰:「天也者,陽氣之所積,故曰秉陽焉。地也者,陰氣之所積,故曰秉陰焉。陰氣合陽於天上,則為日星,是以其光下垂焉。陽氣合陰於地下,則為山川,是以其竅上通焉。」

  又

  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睹」也。

  〈陳注〉「情之善者屬陽,惡者屬陰」,求其端於陰陽,則善惡可得而見。〈大全〉方氏曰:「陰陽者,萬物之情。以陰陽為端,則其情可探而見,故情可睹也。」

  又

  是故《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

  〈疏〉天地二形既分,而天之氣運轉為陽,地之氣運轉為陰。而制《禮》者,「貴左以象陽」,「貴右」以法陰。又因陽時而行賞,因陰時而行罰也。

  《黃帝素問》

  《金匱真言論》

  「陰中有陰,陽中有陽。」「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藏府中陰陽,則藏者為陰,府者為陽;肝心脾肺腎五藏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府皆為陽。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春病在陰,秋病在陽,皆視其所得為施針石也。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治病必求於本,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陰靜陽躁,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陽化氣,陰成形。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䐜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藏,清陽實四支,濁陰歸六府。」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陽離合論》

  岐伯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

  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天元紀大論》

  《鬼臾區》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子午之歲,上見少陰;醜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

  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木也。是謂《六元》。

  《五運行大論》

  《黃帝問》曰:「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余聞五運之數于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爾,首甲定運,餘因論之。」鬼臾區曰:「土主甲己,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水主丁壬,火主戊癸。

  子午之上,少陰主之;醜未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太陽主之」;己亥之上,厥陰主之。不合陰陽,其故何也?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可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帝曰:「論言天地者,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未知其所謂也。」岐伯曰:「所謂上下者,歲上下見陰陽之所在也。左右者,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帝曰:「何謂下?」岐伯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六微旨大論》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之也。」

  《五常政大論》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涼;地不滿東南,右熱而左溫,其故何也?」岐伯曰:「陰陽之氣,高下之理,大小之異也。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

  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是以地有高下,氣有溫涼,高者氣寒,下者氣熱,故適寒涼者脹之,溫熱者瘡,下之則脹已,汗之則瘡已,此湊理」開閉之常,大小之異耳。帝曰:其于壽夭何如?岐伯曰: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帝曰:「一州之氣,生化壽夭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高下之理,地勢使然也。崇高則陰氣治之,汙下則陽氣治之,陽勝者先天,陰勝者後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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