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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總部總論二(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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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全書·天度》 「日月所會是為辰。」注雲:「一歲日月十二會,所會為辰,十一月辰在星紀,十二月辰在元枵」之類是也。然此特在天之位耳。若以地而言之,則南面而立,其前後左右,亦有四方十二辰之位焉。但在地之位,一定不易,而在天之象,運轉不停。惟天之鶉火,加於地之午位,乃與地合,而得天運之正耳。 問「天道左旋,日月星辰右轉。」曰:「自疏家有此說,人皆守定。某看天上日月星不曾右轉,只是隨天轉,天行健,這個物事極是轉得速。且如今日日與月星都在這度上。明日旋一轉,天卻過了一度。日遲些,便欠了一度;月又遲些,又欠了十三度。如歲星須一轉爭了三十度。要看歷數子細,只是《璿璣玉衡疏》中載王蕃」《渾天說》一段極精密,便是說一個現成天地了。其說曰:「天之形狀似鳥卵,地居其中,天包地外,猶殼之裹黃,圓如彈丸,故曰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此其大率也。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宿斜而迥轉也。 問:「或以為天是一日一周,日則不及一度,非天過一度也。」曰:「此說不是。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更是如此,則日日一般,卻如何紀歲?把甚麼時節做定限?若以為天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趲來趲去,將次午時便打三更矣。」因取《禮記月令疏》指其中說「早晚不同」,及「更行一度」兩處,曰:「此說得甚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說。蓋非不曉,但習而不察,更不去子細檢點。而今若就天裡看時,只是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蔡季通嘗有言:『論日月則在天裡,論天則在太虛空裡。若去太虛空裡觀那天,自是日月滾得不在舊時處了』。」又曰:「天無體,只二十八宿便是天體。日月皆從角起,天亦從角起。日則一日運一周,依舊只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則一年便與日會。蔡仲默《天說》亦雲:『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 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餘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日者,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此說也分明。 或言:「嵩山本不當天之中,為是天形欹側,遂當其中耳?」曰:「嵩山不是天之中,乃是地之中。黃道赤道皆在嵩山之南,南極北極,天之樞紐。只是此處不動,如磨臍然。此是天之中至極處,如人之臍帶也。」 天一日周地一遭,更過一度,日即至其所,趕不上一度,月不及十三度。天一日過一度,至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及日矣,與日一般,是為「一期。」 「天。日月星皆是左旋,只有遲速。天行較急,一日一夜繞地一週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又進過一度。日行稍遲,一日一夜繞地恰一周,而於天為退一度,至一年方與天相值在恰好處,是謂一年一周天。 月行又遲,一日一夜繞地不能匝,而于天常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二十九日半強,恰與天相值在」恰好處,是謂「一月一周天。」月只是受日光,月質常圓,不曾闕,如圓球只有一面受日光。望日,日在酉,月在卯,正相對受光為盛。天積氣上而勁,只中間空為日月來往。地在天中不甚大,四邊空,有時月在天中央,日在地中央,則光從四旁上受於月,其中昏暗,便是地影。望以後,日與月行便差背向一畔,相去漸漸遠,其受光而不正。至朔行又相遇,日與月正緊相合,日便蝕,無光。月或從上過,或從下過,亦不受光。星亦是受日光,但小耳。北辰中央一星甚小,謝氏謂「天之機」亦略有意,但不似《天之樞》較切。 曆家言「天左旋,日月星辰右行」,非也。其實天左旋,日月星辰亦皆左旋,但天之行疾於日,天一日一周更攙過一度,日一日一周恰無贏縮,以月受日光為可見月之望,正是日在地中,月在天中,所以日光到月,四畔更無虧欠,惟中心有少黶翳處,是地有影蔽者爾。及日月各在東西,則日光到月者止及其半,故為上弦。又減其半,則為下弦。逐夜增減,皆以此推。地在天中,不為甚大,只將日月行度折算可知。天包乎地,其氣極緊。試登極高處驗之,可見形氣相催,緊束而成體,但中間氣稍寬,所以容得許多品物。若一例如此氣緊,則人與物皆消磨矣。 《渾儀》可取,蓋天不可用。試令蓋天者做一樣子,如何做?只似個雨傘,不知如何與地相附著。若渾天,須做得個渾天來。 有能說蓋天者,欲令作一蓋天儀,不知可否?或雲「似傘樣」,如此則四旁須有漏風處,故不若渾天之可為儀也。〈以上語類〉 《天經》之說,今日所論,乃中其病,然亦未盡。彼論之失,正坐以天形為可低昂反復耳。不知天形一定,其間隨人所望,固有少不同處,而其南北高下,自有定位,政使人能入於彈圓之下以望之。南極雖高,而北極之在北方,只有更高於南極,決不至反入地下,而移過南方也。蓋圖雖古所創,然終不似天體。孰若一大圓象,鑽穴為星,而虛其當隱之規,以為甕口,乃設短軸於北極之外,以綴而運之,又設短柱於南極之北,以承甕口。遂自甕口設四柱小梯,以入其中,而於梯末架空北入,以為《地平》,使可仰窺而不失渾體耶?古人未有此法,著其說以示後人,亦不為無補也。〈答蔡伯靜〉 《星室》之說,俟更詳看。但雲「天繞地左旋,一日一周」,此句下恐欠一兩字。說地處卻似亦說得有病。蓋天繞地一周了,更過一度。日之繞地,比天雖退,然卻一日只一周而無餘也。〈答蔡仲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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