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鐘肇政 > 濁流 | 上頁 下頁


  這裡四面環山,有條小溪流過,形成了狹長的小臺地。臺地上有一些水田,向陽的坡面則辟為茶園,其餘都是山林。如果加上散居附近的居民,總共也有一兩百戶人家,屬於五寮員警派出所管轄之內。

  隔著臺地中心的小溪,離部落約二百公尺處有一所學校一五寮分教場。這所分教場建築在山腳下,原來也是把山的一角弄平迅蓋上的,兩楝教室成L形,把一個小型運動場圍住。教室共有五間,加上一間事務室和值夜室,倒也算得上粗具規模。雖還只是附屬于大河街河間國民學校的一個分校,但在這種山間僻地還有這麼一所教育機構,可算是很難得了。再者,當時「蕃地」是沒有國民學校之設的,不過為了給予山胞兒童一些受教育的機會,所以在「蕃地」的派出所多半附設「蕃童教育所」,由駐在員警人員兼理教育。跟這些「蕃童教育所」比較起來,這所分教場已是非常了不得的。

  我的父親是五寮分教場的主管,正當我升入中學時赴任來此,我們一家也便離開了故鄉搬到這兒,只有我一個人離家住宿在中學的寄宿舍,一年三次的休假才能回到在我還不很熟悉的山間的家,匆匆已超過了五年。中學畢業後我沒有能考取升學,賦閑在家,這才有了較多的機會接觸到這山間小村的一切。

  平心而說,剛搬來的幾年間,我每次放假回來都不免要埋怨家在這樣一個深山中的。這裡離我就讀的中學,有一段需步行兩個鐘頭的路,還有一程約需四十分鐘的由大河到桃園火車站的公共汽車旅程,最後還得乘一個半鐘頭的火車。來往既極感不便,而山中又覺太寂寞,晚間連電燈都沒有。以一個還僅知崇尚浮華初見世面的少年而言,自然不免有些怨尤了。

  然而閒散在家的期間,我的觀感已大變。我不再討厭這山村,反而喜歡了它。這固然不能否認日諺所雲:「住慣即好居家」這種說法有了某種程度的真實性,不過主要原因還是由於下面幾點:一、我年歲漸長,癖性傾於內向,喜冥想,加上幾分多愁善感的氣質,於是我不再以山居寂寞為苦;二、對父母辛勤操勞,在困乏的生活中還要積下錢來供我讀書,而我竟那麼不長進地成了個失學的落第生。對父母抱愧之余,更禁不住由衷地感到父母之愛的偉大崇高,家居何處當然就不會在意了。

  此外,我還可以舉出甚至把這地方說做人間樂園的幾個原因。例如在這時嚴厲的統制經濟下,一般人都經常在半饑餓狀態中過日子,我在中學的最後兩年多便是三餐吃稀粥過來的。而在山裡,雜糧多到不必限制,並且從附近農家分讓一些米,以我父親在村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來說,也是輕而易舉的事。因此,我三餐都能飽食。母親又養了豬和許多雞鴨,逢上什麼節日還可大打牙祭。還有,我是村中唯一的中學畢業生,除開父親和另一位教員讀過師範學校,我是僅有的受過中等教育的「知識階段」,在村民眼裡的地位,不問可知了。

  也許,在這些以外,我還必需舉出我愛山村的夜。我不曉得「愛」這個字用在這種場合是否合適,在我的觀念裡,如果要說得嚴密些,那並不能說是純粹的愛。山村之夜,任何人可想像得到,是寂寞的、淒涼的。或許,我只是愛上這份很不尋常的寂寞與淒涼也不一定。

  前面我已說過,開始時的幾年間——正當我十四、五、六歲的時候——我厭煩山村,尤其不堪山中之夜的黑暗與淒苦。可是,有一次,我回來得特別晚。我沒有再像剛入中學的一兩年間那樣,放假的「歸省許可」一出,就急急於趕回家,因此,爬到最後的、也是最高的一座山頂時,山間已給暮色罩住了。記得那是暮春時節——一次學年結束的假期【日據時期,學年結束在三月中旬】——哦,我想起來了,是我讀完四年級時,我十八歲那一年春。山中一向多霧,我站在山頭,眼前腳下的小臺地已給一抹薄紗似的暮靄罩住了。

  那種情調太美了,我失神地佇立了片刻。一種少年的感傷衝激著我,在我的腦海裡浮泛出童年夢裡的小舟。我也彷佛成了一個童話裡的人物,乘著那在虛無縹緲的雲海上載浮載沉的小舟蕩漾開去。

  「也許能找出家裡的火呢!」那是並沒有完全脫離幻境的希冀——父母、弟妹,以及故鄉一啊,多麼能給一個少年以憧憬之夢的詞——都與夢溶合而為一了,那只小舟也正是駛向故鄉的。

  忽然,我看到一盞微弱的火光。在這以前,我的發現從來沒有一種能夠與這一次的發見相比。那火光是那麼昏黃,那麼深邃,就如一顆夢裡的公主頭上的小星星一般。它向我的靈魂招引,它發出夢樣的微笑,它照亮了我空虛寂寞的心房,我覺察到我的眼裡噙滿了淚水。

  好久以後我才明白,那火是山腳下不遠處的一幢民房的火光,並不是五寮的,更不是我家的,我家還離那幢民房差不多有兩公里遠呢。然而,這事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盞透過暮靄映入我眼簾的昏黃燈光,我愛上了它,連帶地我也愛上了那山村以及屬於山村的許多事物。

  從這以後,山村裡的居民們對我有了一種嶄新的意義,他們絕大多數是平陽各地遷來懇殖的。原先的地方沒有能供給他們充裕的生活之資,不得不跑到靠勞力就能謀生的山中。他們多半以五年,最多十年的預定搬進來,求食容易,柴草滿山,生活費用特別低廉。混上十年八載,大家都能積一筆錢回鄉購置田產——這便是誘惑他們不辭勞苦而離鄉背井來到這深山裡努力工作的原因。

  然而,來的人一多,謀生便也一年比一年艱難起來。早來的人,可以掙得多一些的田產,遲來的則多半脫離不開貧窮與勞碌。但是這些人都定居下來了。有了些東西,日子能過得下去,自然無意再作歸計;沒有的呢,當然不能往別處(包括所自來的地方)再從頭幹起。如果能,那就只有搬到更裡頭更遠僻的地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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