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鐘肇政 > 滄溟行 | 上頁 下頁


  「你想怎麼做?」

  「就是你說的煽動吧。煽動阿四叔、阿浪哥他們那些人,起來跟拓殖會社爭,要他們降低租穀,也降低肥料的價錢,此外就是改訂租約,要他們碰到天災時,好比水災啦、旱災啦,要減租,不能硬性規定多少多少的租穀。其實這些都是合情合理,完全合乎人道的要求。」

  「嗯……他們願意嗎?」

  「這就是我要做的事。農人們都忙碌得可憐,沒有辦法互相連絡,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怎麼做,也有的人怕事,我就是要使他們團結起來,大家共同來對付拓殖會社。」

  「……」

  「還有,他們需要有人替他們講話,幫他們向對方交涉,這些都是他們做不了的事。」

  「你一個人嗎?」

  「當然不是。拓殖會社除了在赤牛埔以外,還有淮仔埔、五角林等地方的土地,尤其新店仔、梅壢一帶更多,總共有三千來甲,佃戶也有四五百家,一個人當然幹不了。」

  「哎呀,可是個大事哩。」

  「嗯,規模是不算太小啦。」

  「我想……」維棟又想了想才問:「這也不是有人請你做的吧?」

  「沒有,我自動去做的。」

  「那你是得不到任何好處的嘍。」

  「大哥,你怎麼又說起了好處呢?老實不瞞你,先前你也說有什麼好處,我差一點就不想跟你講話了的。」

  「這麼嚴重!」做哥哥的苦笑了一下才又說:「我總覺得……哎哎,我說不上來。」

  「我知道的,做事索取代價,這本來是天經地義,可是也有例外的。」

  維棟默默然點了一下頭。

  「是日本仔的什麼人講的。『人生感意氣,生死何足論』,這也正是我的心情。不過大哥,這事無關生死,請你放心,也絕對不致於連累了你。」

  維棟又點了一下頭。

  維梁受了自己的熱誠的驅使,不覺又說了一大段話,大意是說:當今日本仔純粹以統治者自居,剝削、榨取、任意宰割不必說,其他臺灣人原本應當享有的平等、自由,一概付諸闕如,連話都不能講,有苦更不能訴。這樣的政治,絕對需要改革的。那些日本仔,嘴邊掛著一視同仁,愛護臺灣人,都只是說說而已,一派謊言。在這樣的情形下,平等、自由、民主是絕不會憑空來到臺灣人頭上的,必須大家來爭取。以目前而論,要爭取到這些,恐怕還得走一段遙遠的路,甚至希望渺茫。不過有一點是確實的,不去爭取,便絕無法得到。而無法得到,臺灣人也就永遠無法過真正幸福的生活。他就是願意在這條荊棘之路上,付出一份心血,盡一份棉力的一個。

  這一番話,使得兄弟倆的位置幾乎顛倒過來了。以前,維棟是絕對高高在上的,可是如今維棟發現到,弟弟確乎比他更有思想,更有知識。事實擺在眼前,他無法不承認。他終於漸漸理解弟弟的為人了。

  唯一他覺得不可解的,是弟弟怎麼能在這短短的期間內,就變成這個樣子呢?

  自然,在書店裡當一名店員,可以看很多的書,吸收很多的知識,接觸很多的事物,那是不必懷疑的。可是僅僅兩年多三年不到,就能達到這個程度嗎?只因維棟身邊圍住了一座牆,使他無法放眼看廣大的世界,所以他才會有這個懷疑。不過在維梁這邊來說,也確實是吃了不少苦頭,然後才悟得了一些道理的。易言之,那一段歲月,正是他生命中的一頁血淚史。

  三年前的四月初,維梁獨自飄然來到臺北,投靠一個公學校時的好友的舅父家。這位舅舅在大稻埕做小生意,賣一些菜蔬水果之類,因為買賣的關係,偶爾也出入幾個日本人的住宅。這位舅舅很同情維梁的遭際,且又是故鄉有名望的陸家人,看到維梁相貌堂堂,一派斯文,所以很高興地表示願為他斡旋工作。維梁本來是抱著走一步算一步的念頭闖到臺北來的,因為他有一身在農家鍛煉過的好筋骨,所以必要時他苦工也願意幹。卻沒料到那位舅舅幫他問了平時出入的一家日本人,那麼湊巧,這個日本人有位同鄉在城內的本町開一家書店,正好要找一名店員,於是維梁北上後的第四天便順利地找到了這份小差事。書店那邊管吃管住,工作則打打掃掃,看看店門之外,偶爾也為頭家和太太跑跑腿,算得上輕鬆寫意。

  使他感到意外的是那個日本人頭家松崎,竟然是和藹可親的長者。年紀大約已五十出頭了,頭頂禿了一大塊,矮矮胖胖的,不時都掛著一張笑臉。維梁從小只知道日本仔是可怕的。從剛懂事時起,每當他不聽話,或者撒野哭叫時,母親一定用日本仔來嚇唬他。好比「日本來啦」、「要把你交給日本仔」,養成了一聽到「日本」或「日本仔」,就中了魔咒似地動也不敢動一下。在村子裡,偶爾也會有「日本仔」【注:此處為警官代名詞。】來巡視,那一身黑衣、黑褲、黑帽,加上腰邊一把閃亮的佩刀,真可以把他和一群玩伴們嚇得半死,一聽有日本仔來了,大夥馬上四散,各各找個竹叢或幹圳躲起來,不敢動彈,呼吸都窒著,不然就拼命地逃,唯恐逃得不夠快不夠遠。

  十二歲時,他進了公學校。全校九位先生之中,有五位是日本人,原本以為「日本」、「日本仔」都是黑帽黑衣褲腰間有劍的,如今他總算也明白了還有「日本人」,於是他對那些統治他們的人有了更深的認識,也不再那麼害怕他們了。不過在他的印象裡,他們就是「凶」的代名詞,先生亂打人,日本仔也亂揍人,前者打學生,後者打老百姓。他不知看過多少次日本仔打人的鏡頭,多半都是矮個子的黑帽黑衣褲有劍的,當街叫住百姓,先是「克拉!」叫一聲,繼而是「過來!」待來人挨近,巴掌就飛過去,有時是左右開弓,有時則是拳腳並用。這樣一頓之後,才怒斥:「你為什麼打赤膊走在街路上?」或者「你為什麼挑東西把擔子放在街路中心?」來人如果不連連鞠躬說不是,那就演變成下一步:「到分室來!」或者「拘留」兩天三天,或者再一場痛打猛揍,也可能罰五十錢。「日本仔打人,是毋需看日子的。」──這是民間常被提起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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