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吳曉樂 >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 上頁 下頁 |
| 五五 |
|
|
|
我升上小學一年級,一年級的語文對我而言有些太容易。一日,老師把五年級的語文課本忘在講臺上,要我拿到她的休息室。我邊走邊讀了起來,走到老師面前捨不得放手,老師很驚異,要我念給她聽。我念了一小段,有幾個字不認識,我跳過去,算是念完了。 當晚,老師打電話給母親,問母親有沒有栽培我日後參加跳級考試的心意,母親很委婉地拒絕了。這通電話的存在,我到高中才知道,知情的當下很埋怨母親,怎麼不讓我跳級?這樣我的升學進程會比一般人快。母親罵我:「童年已經很短了,只有笨蛋才急著快跳。」 這是母親心底的痛處,她的求學時光太短了,小學六年不足以消化她滿腦子的求知欲。 對於才藝,母親的見解也很獨樹一幟,她問我:「對音樂有興趣嗎?」我搖頭。「對資優數學有興趣嗎?」我又搖頭。母親問我:「對什麼有興趣?」我說:「畫畫。」母親把我送去學畫畫,上課前我往往很期待。繪畫沒有成為我的專長,倒是成了我紓壓的管道。 母親從不因成績而讚美我,倒是常常因為我的日常行止而把我痛揍一頓。我上小學時是個脾氣乖張、跋扈的小孩,老是欺侮老師和同儕,母親時常為此處罰我,她很生氣地告訴我:「一個人成績好但品行惡劣,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大腦有東西的人,做起壞事來會更可惡。」 每一次我帶回考卷,母親看也不看上頭的分數,只問我:「裡面的概念你都厘清了嗎?」我點頭,考得再糟她也處之泰然,我若猶豫半晌,再好的成績她也不高興。她認為,考試的意義在於檢驗你的學習情況,考好考壞都是珍貴的信息,目的是要我們清楚自己的知與不知。母親也不逼我們寫多餘的習題。她很明白,逼急了我們就會抄答案,這不僅浪費了出題者的苦心,也是浪費我們的時間。 在此,容我說兩個插曲。我初三念重點班,一晚我念得睡著了,醒來時理化作業尚未完成,到了學校,心中很掙扎,要不要抄鄰座同學的答案,想到母親的話,我又不敢。老師看我題目沒寫完,數我少寫了五個大題,狠打了我五個大板。返家時,左手疼痛腫脹——這是重點班的潛規則,不打右手,右手是要寫題目的。母親看到我發紫的左手,很難過,問我緣由,我據實以告,母親一時間也亂了分寸,歎了一口氣,難過得挑不到話說,我猜她心中有些埋怨重點班的作風,但她最後選擇不說。 我讀高中時,又發生了一模一樣的事情,我又念到睡著了,醒來時數學考卷尚未訂正好,我硬著頭皮去跟數學老師商量,再寬限一天。我告訴她:「你要我早交,我只能抄。但我尊重你的題目,我不想抄。」數學老師答應了我,我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了。 六七年後,我和這位數學老師聯絡上,她告訴我,我們那次的「商量」,對她的教學生涯影響重大。這是她在明星高中任教的第一年,心中忐忑。她起初很掙扎,怕給我開了一道方便門,會對其他同學有失公允,好在我只遲交過這麼一次。 不過,我的前例令她反思了一下制定規矩的意義,到底是要學生達成「定期交作業」的目標呢,還是要參酌一下學生各個不同的狀態?聞言,我很難為情,想不到我的要求原來造成老師如此大的心理負擔;我也很感激,教育說穿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一個班級四十幾個人,這麼懸殊的師生比之中,那位老師努力做到了這點,某個瞬間,教育成了我們兩個人之間的事。 這並不容易。 在「她是老師,我是學生」的架構之下,她跨越了這條界線,化作學生,化作我,理解我的出發點,又回去站在老師的立場上,允許了我的決定。許多老師認為此舉是降低格調,我倒覺得這樣的舉動昇華了教育的本質,我很感謝數學老師的坦白。 ※ 母親特殊的一點,在於她對「玩樂」「放鬆」很重視。我初二、初三喜歡打一款戰略遊戲《星海爭霸》,一天玩一到兩個小時不等。久違的父親再次出場,他砸爛我的鍵盤,轉頭和母親大吵一架,怪她縱容小孩:「瞧,現在她不再是前十名了。」 母親立場不變,她告訴父親:「在學校上了整天的課,回家放鬆一個小時能有多壞?」 不過,她事後跟我約法三章:「你可以玩計算機,我不阻撓你,只要完成學習就可以玩。你打遊戲時千萬要盡興,可是你讀書時一定要專心,不要再想遊戲的事情。」 臺灣家長普遍有個不安,覺得自己的小孩玩太多了,坐在書桌邊的時間太短了。他們鼓勵小孩讀書,不鼓勵讀書以外的事項。造成的後果是:小孩讀書的時候想著玩,是以書讀得七零八落,等到該玩的時候,又想起未完成的作業、未備妥的考試,玩起來又充滿罪惡感。 我只要觀察到學生的讀書計劃安排得太緊張,就會鼓勵他們插入一些休閒娛樂。學生們起初很質疑,他們覺得要讀好書,就得延長坐在書桌前的時間,哪有縮短的道理。在我的堅持下,他們半信半疑地進行短程的出走,做什麼都好,總之就是離開書桌,給自己半天的假。回來的時候,他們神清氣爽,念起書來特別甘願。 平衡「玩」與「讀書」的界限很難,很多家長不願做這課題,就想了一個很取巧的方式:儘量壓縮小孩玩樂的時間。 ※ 在母親強調自由、尊重的方針之下,我的求學之路非常順遂,在沒有補習的情況下,考上了很好的高中,三年後又考出很漂亮的成績。可惜的是,我考大學的成績太理想了,母親第一次放棄了她的原則,干預我的選擇。她不要我填外文系,要我填法律系。我們家因為不諳法律吃過虧,我的母親第一次,把她對於未知事物的恐懼以及對於某些職業的幻想,投射在我身上,這成了我們親子關係最大的傷口。 我認真讀書就是為了進外文系,沒想到卻進了法律系。第一年進去,我就後悔了。我讀得很痛苦,眾多專有名詞,眾多來自不同國度的衡量標準,我完全被擋在個案之外,不得其門而入。 每一次上完課,回到宿舍,我坐在椅子上,眼前一片灰暗。我的法科成績不壞,但叫我讀法律書籍很痛苦;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我的選修科目,諸如歷史、女性主義、西洋文學與藝術,等等,讀起來很愉快,成績的反饋亦很可觀。 我跟母親說:「這場比賽,在我奮力跑到終點時,才發現盡頭一片荒蕪。」 母親很懊悔,不停地表示,倘若時光倒流,她絕不干預我的決定。 我跟母親之間有個裂縫,「法律系」這三個字成了咒語,不能在我面前提起。 大學畢業後,我做出一個決定:我不要參與律師考試。我對這個職業沒有歸屬感,黑白袍子裡頭沒有我的尺寸。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後,當下最直觀的念頭是:我的人生毀了,一百多個學分泡湯了。我註定要被人瞧不起了。 念法律系又不參加司法考試,在這圈子內,不是太光彩。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