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吳念真 > 這些人,那些事 | 上頁 下頁 |
愛(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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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因為她也跟我說她的事,說她原本在親戚家學裁縫,被師傅的丈夫騙了,跟他有小孩,親戚告到家裡,她被爸爸媽媽和哥哥打個半死,她生完孩子就出來賺,因為要養小孩,也想存錢以後開裁縫店,說自己反正已經是臭人了,乾脆賺這種錢比較快……都這樣講了,要是你,你做得下去嗎?」 我聽著,沒當真,其他人知道後也說根本是糊弄;沒想到後來接連發生了兩件事,我們才知道阿春對那女的是真的很認真。 第一件事他竟然在莒光日偷溜去831,被憲兵抓到,關禁閉不打緊,還被營長趕出營部,下放到連上的公差班去打雜。我問他為什麼莒光日還敢往外跑?他說莒光日女孩休息,這樣他們才可以講話講很久、講很多。幾個月後,發生的第二件事是瘦巴巴的他竟然和一個壯碩的班長打了一架,聽說要不是被拉開的話,他差點就拿刺刀捅人家。 我帶了泡面去禁閉室看他,問他為什麼要打架?他說班長竟然當著所有人的面跟他說:「我剛剛去幹了你的女朋友!」 原先我們一直以為他會被送軍法,沒想到有長官出面說:「算了吧,一個人可以為一個所愛的人連不會贏的架都敢打,可見是我們教育成功了,不是嗎?我們不是一直教這些兵要愛國,因為愛,所以才會為國犧牲都不怕?」 軍中三年,這是我聽過所有長官們講過的最動人、最有學問的一句話。 阿春從禁閉室出來不久之後有一天跑來跟我借錢,說要送那女孩回基隆找工作,說他姑媽願意幫忙照顧她和她的孩子。我借了。沒多久,他又一身汗沖進來,說那女孩在大門口,要跟我說謝謝。我去了,老實說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好奇。 她如街頭所見的青春女子,笑意盎然,一臉自信,而且真的很像林鳳嬌。 她跟我說:「謝謝你……阿春跟你借的錢,我一定會要他記得還。」 那錢阿春不久之後就還了,還非要請我到營區外的小吃店吃碗大鹵面不可,說是那女孩交代的,「她說希望你不嫌棄,就把這碗面當她的謝意,或者……如果不嫌棄,就當作我應該給你的利息。」阿春說。 這兩個人後來怎樣我不知道,但我絕對相信,他們應該會是好父母,因為他們的爸媽欠他們的那部分,他們一定會加倍還給自己的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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