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譚恩美 > 灶神之妻 | 上頁 下頁
一〇三


  我哭了,我求他放我走。他把護照和機票放在我們旁邊的桌子上,然後拉住我的頭髮把我的頭拎起來,說,「求我,求我,說你要做我的老婆。」他揮舞著手槍。我身邊是那張放著機票的桌子,我這輩子的機會全在那兒了。我面前是手槍,我的生命馬上就會離開我。我知道他在撒謊,我要是服從了,他還會把機票拿走,他還會要我的命。

  我該怎麼辦?我軟弱,我堅強。我有希望,我有希望。我不能放棄我的希望。於是我求他。

  結果,我猜對了,他撤了謊。他說他要把我的機票拿走。他把機票放進了褲子口袋。然後他進了浴室,讓我一個人躺在地上哭。可就在這當兒,我看到了桌上的手槍。我伸出手去,用雙手緊緊地把它握住。然後我叫他出來。

  他一見我握著槍,眼睛就睜大了;然後他皺皺眉頭,嘲笑我,「你不知道怎麼開槍。」

  「我會學了殺你。」我說。

  「我是裝裝樣子的,」他說,「槍裡沒子彈。我只想嚇嚇你。」

  「既然這樣,你怕什麼?」我說,還是拿槍對著他,我的心激烈跳動著。我真想殺了他。我不想辯解,也不想監獄,或怎麼逃跑,我只想殺了他。要不是胡蘭進門把我從著魔狀態中喚醒,說不定我已經這麼做了。

  「哎喲!」她喊起來了,「怎麼回事呀?」

  「他偷了我的機票。」我說。我沒說他強姦了我,但明眼人從我的頭髮,我的被撕破的衣服,文福正在緊皮帶的樣子都看得出這一點。

  「機票在哪兒?」胡蘭問。

  「在他的褲袋裡。」我說。這時我有了主意,我對文福揮揮槍,「把褲子脫下來給胡蘭。」

  文福盯著我。我拉開扳機,想對地板開一槍,嚇嚇他。但沒想到槍響得這麼快,一下子從我手中滑脫,子彈從文福的頭上飛過,打在他身後的牆上。

  「你瘋了?」他和胡蘭兩個都叫了起來。

  「是的,」我吼道,「脫褲子。」

  我又扣動了扳機,這一次打在了地板上。他馬上脫下褲子,扔給胡蘭。胡蘭摸出機票,高高地舉起來交給我,一臉得意。

  「現在把褲子扔到窗外去。」我對胡蘭說。她猶豫了一秒鐘,然後,也許是怕我朝她開槍,很快走到我身後的窗前,打開窗子,把褲子扔出去了。

  「現在找你的髒褲子去吧!」我對文福說。他罵罵咧咧地跑到門外,聲稱我逃不了他的手心。他一走,胡蘭就哈哈大笑起來。

  胡蘭老跟我講起那天的事,直到我告訴她不要再提起。我幹嗎要回憶起來呢?我幹嗎要聽她講那天發生的事,好像只不過是個有趣的故事似的?

  「嘿,」她老是說,「還記得文福想偷你的機票的事嗎?還記得你用槍對著他,要他把機票還你嗎?但槍走火了,好可怕呀!把他嚇個半死。呵,我還能想起他的臉——他幾乎是拎著褲子從視窗跳出去的!第二天早上你已經上了飛機。你真運氣呀。」

  的確。我是運氣的。六天后,我和你父親在一起了。

  到了美國,我看到你父親和我都變了,但我們的心沒變,我們的愛情還是一如既往,但他又有了對上帝的愛。他總是講英語,可我不會。

  晚上,他把我抱在懷裡,像在上海一樣,我們多高興啊,永遠不會分開了。但我經常在夢裡哭出聲來,「他找到我了,他把我抓住了!」

  於是你父親就說,「寶貝啊,噓一噓,不要再想這個了,你現在已經在美國了。」

  所以我從來沒告訴他,也從來沒告訴任何人,我懷孕了。九個月後,或許更早些,我有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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