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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


  §第二十三章 你的誠摯的

  打和文福結婚後,我就沒有年輕時的照片,我把那些照片全扔了。可你父親保存了這本相冊。他給我拍了好多好多照片。瞧瞧有多重啊!

  相冊開頭是他認識的一些美國飛行員的照片。然後是一些女人,不是女朋友。我認為只不過是你父親碰到我以前認識的女孩子。我不知道他幹嗎還把這些照片放進相冊,可我從來不問。也許他給這些姑娘起過美國名字,於是她們給他照片作為回報。就像這一張:「你的誠摯的真誠的潘娣。」潘娣是個什麼樣的名字呢?她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拼。我的英語也不怎麼好,但我知道在一句話裡要麼用誠摯的,要麼用真誠的,不能同時用兩個。不管怎麼說,你也看得出,她不怎麼漂亮。

  翻到這頁來,我的照片就從這兒開始。有時我想,我的整個一生就是從這兒開始的。

  看這張照片,這一張,還有這一張。瞧,我曾經年輕過。你不知道你母親也有年輕的時候?這就是你父親經常看的一張,他說我又年輕又漂亮。甚至當我開始出現白髮時,你父親說我看上去還是跟從前一模一樣。在夢中,我看上去總是和這些照片一樣,又年輕又漂亮。直到前不久還是這樣。

  但是去年在我過生日的時候,我夢見你父親沒有真的死去。他就住在一個偏遠的角落裡,只是忘了告訴我。開頭我很生氣,他怎麼能讓我白白擔心呢?但隨後我就忘了生氣了,我高興極了。我準備去看他。然後我朝鏡子裡望望,哎呀,怎麼回事啊?你怎麼變得這麼老了?我的另一半回過來望著我說,「這是你的錯,是你忘了。」於是我一下子覺得自己老了。我一下子意識到人家都是這麼看我的,我比我想像的要老,已經七十五歲了。

  不管怎麼說,在1946年,我還是年輕的,也是漂亮的。

  看這張,我在微笑,我在眨眼。這張照片拍得不是那麼好,但它有特殊的意義。我從文福家逃出來一個月左右,你父親拍了這張照片。那天,我們在公園裡一面散步,一面爭論。這是因為小俞的母親想把我和淡若送出上海去。她在天津有熟人,這些好人會把我藏起來,直到我辦好離婚手續。

  你父親說,「別去,別去。」

  而我說,「怎麼能不去呢?叫我們上哪去呀?」

  「你們倆和我住一起。」他說。

  這句話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和花生及其他婦女住在這屋子裡不是很開心。你以為她們是共產黨就不吵架了?沒那回事。可我沒告訴吉米。

  他要我跟他住一起,我說,「我們怎麼能幹那種事呢?」我讓他和我爭了兩個鐘頭。如果有人提出把你肩頭的擔子接去,你必須弄清楚他是認真的,不是出於客氣或同情。客氣和同情是不能持久的。

  在我明白了你父親確實是認真的以後,他拍了這張照片。

  呵,我不知道你父親幹嗎把這張照片放進相冊。我跟他說過好多次了,叫他拿走,這張照片照得不怎麼樣。幹嗎拍我穿著睡衣,頭髮亂蓬蓬的樣子?可你父親說這是他的得意之作。「雯妮和太陽一起醒了。」他老愛說這句話。每天早晨我一覺醒來,他已經起床了,看著我,說這句話。他還唱一首歌給我聽。「你就是我的陽光。」每天早晨,要唱好多遍。

  也許我把這些告訴你不大合適。但我現在要跟你講講你父親的一些事情。怎麼說好呢?他是真心愛我的。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我和他住在一起後,從一開頭,他就從來沒有強迫過我。他不要求什麼,他很溫和。他知道我對性有點怕。

  所以開頭幾個晚上,他親吻我的額頭,他撫摸我的頭髮,他跟我說話,一遍又一遍地告訴我他愛我,直到我感到像在夢中快樂地漂浮一般。一星期後,我跟他說我已經準備好了,我心甘情願地把自己獻給他,讓他也感到幸福。當然,我沒這麼說,可我心裡是這麼想的。我閉上眼睛,等著羞怯的情感產生。可他沒有馬上跳到我身上來。相反,他像平時那樣,吻我的手,我的臉,我的前額。他不停地親吻我的前額,不停地撫摸我的後背,直到我忘了所有的恐懼,直到我重新在夢中漂浮起來。突然,我意識到他在做什麼了,只不過跟以前不一樣,而是一種完全不同的感覺。我睜開眼睛。我高興地哭了,望著他的臉。他也望著我的臉,他也同樣高興地哭了。過後,他還是緊緊地把我抱住,恐怕我離開。

  所以這就是你父親為什麼那麼喜歡這張照片的原因。早上,我還在那兒,我就是他的陽光。

  這一頁上的這張照片是我、淡若和你父親住在一起三個月後拍的。這是屋子的前面,這是門。我身邊的那個女人是房東太太,她把樓上的兩個房間租給了我們。你父親叫她老太婆,就是「老太太」的意思。在中國,你要是管誰叫老太太,那你是非常客氣非常尊敬了。在美國,人們總是說,「嗨,老太太!瞧你走到哪兒去了!」他們不是出於尊敬,我看得出,他們臉上很凶。

  瞧這張照片,我這輩子從來沒這麼開心過。看我的眼睛,好像笑得停不下來。你父親也是這樣,整天笑容滿面。我們天天過得很快活。每天他下班回來,總要把我高高地舉起來,就像電影裡似的。淡若就跑上前去,說,「我也要舉,我也要舉。」你父親去舉他,然後說,「咳!太重囉。你怎麼會那麼重呀?」他叫淡若做個深呼吸,給他充氣,就像氣球似的。然後你父親就把他舉起來,舉得很高很高。

  這段時間,我也不擔心文福了。花生已經告訴老阿嬸和新阿嬸,說我已經和另外一個男人同居了。她們當然會告訴叔叔,而叔叔又會告訴文福。當時文福把另外一個女人弄到家裡和他住一起了,那女人已經快要生孩子了。所以我肯定文福會很快和我離婚的。連他父母親也要他這麼做。至於我父親的錢財,留下已經不夠揮霍了。文福響應政府的號召,把家裡所有的金子和證券都拿去換新紙幣了。新紙幣好像每星期都要比上一個星期貶值一半。

  我們真運氣啊。你父親用的是美元。但即使沒錢,我們也過得很開心。因為我們就是這麼開心。

  這張照片是同一天拍的。我加印了一張,放大了,寄給胡蘭。她和家國還住在哈爾濱。我寫信給她:「猜猜我們碰到誰了?猜猜我們和誰住一起?有個說英語,叫我雯妮的人。猜猜吧,下封信再告訴你,看你猜得對不對。」

  你瞧,這張照片裡,淡若和房東太太家的狗玩得正歡呢。那狗不是很像一隻羊嗎?毛髮蓬蓬松松的,耳朵小小的。長大後,它變壞了,連我的拖鞋都要咬。懊,我真生氣!房東太太把她自己的拖鞋拿來和我換。可她是有腳氣病的呀,所以我不想穿,哪怕出於客氣也不想穿。

  當然,我覺得她還是蠻不錯的。我記得有一天,屋子裡只有我和她兩個人的時候,她跟我講了她的身世。這時我才知道她嫁了個美籍華人。她丈夫拋棄了她,也拋棄了那只狗。他回美國去了,又娶了一個。他也懶得和這第一個妻子離婚,但還是給她寄錢。所以她也不在乎。

  「這是命。」她說,我覺得她已經麻木了,只好用這種非常背時的方式接受了這種生活。可她接著又告訴我,「你得當心點。不要落到我的地步。」所以你明白了吧。

  下麵這張照片好像是在春天拍的。瞧後面的樹上都開花了。我剪了個短髮,很時髦。呵,我記得這張照片。我看上去很快活,只因你父親說了句,「笑一笑。」

  實際上,在拍這張照片的時候,我很擔心。我已經用了兩根金條,雇了一個好律師,是南京路上一個有名的律師,以聰明幹練著稱。他在報紙上登了一個廣告,說我已經離婚,因為文福在昆明用槍頂住我的頭,逼我寫下「我丈夫要和我離婚」。廣告登出的那天,有兩個大漢來到律師的辦公室,把裡面的東西全都砸碎,把我的離婚書也撕了。律師很怕,也很生氣。他問我,「你丈夫是不是黑幫裡的人物?」打那以後,他就不敢再幫我了。

  我開始想,說不定我丈夫真的入了黑幫。杜阿姨也這麼想,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要問她已經晚了。

  這張照片很有趣。瞧我系著圍裙。我在我們的新居裡,是在潮州路上一套兩室的公寓裡。你父親和我已經登記為夫妻關係。上面是這樣寫的,「吉米·路易先生和夫人」。但我還是用了我自己的真名的印章,「江雯麗」,這是我的合法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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