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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苦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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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露絲的故事 我一直對媽,有一種盲目的信任,她說的什麼我都相信,即使我一點都不理解她講的意思。記得小時候,一次她跟我說,天要下雨了,因為那些亡靈一直在我們窗外遊蕩,「嗚——嗚」地叫著要想進來。她說門到半夜,鎖會自己脫落,所以我們非得檢查兩遍。她還說什麼,鬼在鏡子裡是映不出的,但鬼卻能從鏡子裡看見我,哪怕我不在房裡。 她講話的口氣是那樣的肯定,由不得我不相信。 她說如果我聽她的話,那長大後也會像她這樣,凡事都能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如果我不聽話,那就會耳朵太軟,太容易聽別人支配了。 三十年以後,媽還是試圖要我做個聽話的孩子。就在特德提出離婚的一個月以後,我與媽,在教堂裡遇見了。那是在瑪麗的葬禮上,瑪麗是個九十二歲的不可思議的中國老太太,她幾乎是中國浸禮會每一個孩子的教母。 「你怎麼越來越瘦了,」當我在媽身邊坐下時,媽心疼地對我說,「你該多吃一點。」 「我身體很好,」我作了個表示身體很壯實的微笑,「或許,那是因為我的衣服繃得太緊的緣故,所以看著顯得瘦了。」 「多吃點。」她竭力對我說,並揚揚手中一本線裝書,上面用毛筆寫著《張瑪麗中國菜烹飪法》。這書是在教堂大門口,為難民基金會籌款而出售的,每本只售伍元錢。 火風琴聲息止了,牧師清了清喉嚨,開始講道了。他屬野路子牧師,還是個小夥子,姓溫,從前常和我哥盧克一起偷過壘球卡片,後來虧得還是這位中國瑪麗,溫便進了神學院,而盧克則因為盜賣汽車音響而進了州政府監獄。 溫正在上面沉痛地說:「……此時此刻,她的嗓音依舊在我耳邊回蕩,她說:上帝令我走上正道的,因此假如我讓地獄之火燒盡,那將是一種恥辱……」 媽則在下面輕聲嘟噥了一句:「可她早已經火化成灰燼了。」一邊朝著聖壇上,嵌在鏡框裡的中國瑪麗的照片點點頭。我忙將手指按在嘴唇上「噓」一聲,就像圖書館管理員通常做的那樣,可她並不理會,依舊嘮嘮叨叨的。 「喏,看見了嗎,那一束花就是我們買的。」她指指一大束黃菊花和紅玫瑰。「要三拾肆元呢。那是假的,一直可以放下去。你那份我已先幫你墊出了,詹尼斯和馬修已把錢還我了。你有錢嗎?」 「有,特德開給我一張支票。」 這時,溫牧師要求大家低頭禱告,媽總算在這最後時刻安靜下來了,一邊用面巾紙擦著鼻子,這時,溫牧師正在動情地說:「呵,我看見她了,以她的嫺熟的中國烹飪與和藹的為人,吸引著眾多的天使。」 然後全體起立,唱讚美詩第三百三十五首。那是中國瑪麗最心愛的:「你能成為一個天使,每天在大地上……」 但我媽卻沒有跟著唱,她只是盯著我問:「為什麼他要送你一張支票?」我自顧唱著讚美詩:「陽光四射,此生充滿快慰……」 媽便自己回答了自己,極冷酷地:「他和別人在合夥搗鬼騙你吧?」 欺騙?搗鬼?特德?她所選擇的字眼,讓我發笑,還有,她的思維方式。向來沉靜、文靜,已開始謝頂的特德,即使在他情欲亢奮之時,也決不會氣急敗壞,不顧體面。 「不,決不可能。」我說。 「為什麼不?」 「我認為我們現在不要在這裡議論特德。」 「你為什麼寧可去找精神病醫生去談你的特德,而不去找你自己的親媽?」 「精神病醫生?」 「心理醫生。」她改口道,「母親是最好的心理醫師,她對你瞭解得一清二楚,」她大著嗓門說,幾乎壓倒了周圍的唱讚美詩聲。「那種心理醫師只會將你攪得越來越糊塗。」 回到家裡細細想想,她的話也有道理。最近,確實覺得自己的腦子越來越糊塗了,都成一團漿糊了。我不知該如何用英語來表示,最貼切的意思應該是「黑霧彌漫」。 事實上,這很難用英語表示。因為這種墜入五里霧中的感覺,唯中國人有。 我與好多人都談起過特德。每一種描述我以為都是真實的,至少,在我講的那個時刻。 對我的朋友薇弗萊,我則說,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愛特德愛得有多深,直到他傷害了我,我才發現,他刺痛得我有多深,恰如我愛他愛得有多深一樣。那種痛苦,猶如不上麻藥而被人肢解一樣。 「上帝!別這麼歇斯底里了,難道你有過給不上麻醉而肢解的經歷了?」薇弗萊說,「要聽我的話,乾脆就與他離了。令你如此痛心的,只是因為你花了十五年後,才發現他原來是個如此不中用的,受不起挫折的窩囊廢!聽著,我明白你現在這種心清。」 與麗娜談這事,我則認為,我最好還是與特德高了,在最初的震驚過去之後,我發現,自己已不再留戀他了。而與他在一起,我反而迷惑不解了。 麗娜則氣呼呼地對我說:「你說什麼?你洩氣了?你完全被他牽著鼻子來擺佈了,就這麼離婚算了?哼,要我是你,我就去找一個名律師,讓他出出點子,反正好好地讓特德折騰一番。」 而在我的心理諮詢醫師那裡,則一心一意地提出要找特德報仇。我一心想,先打個電話把特德叫出來,把他請到一個上等高尚的場所,如美吉咖啡館或羅刹利這樣的一流地方,在他津津有味地品嘗了第一道菜後,我便會對著他大聲說,當著那些體面的顧客的面,我要出他的醜:「沒那麼容易,特德。你這個孬種……」 就這麼向心理醫師傾訴一番後,我便覺得從沒有過的痛快。但兩周的治療後,我的心理醫師似對我已厭煩了,只見他懶洋洋地支著下巴,有氣無力地敷衍著我:「好了,我們下星期再考慮一下其他的治療措施。」 就這樣,我都不知道我該怎樣調整自己。這以後的幾星期裡,我一直在開列一張清單。 我從這間屋子踱到那間屋子,每一樣傢俱擺設,都提示著我:哪些是在我認識特德以前買的;而哪些,又是在我們結婚後買的(這大多是些傢俱);還有哪些,是友人們送我的(比如有玻璃圓罩的、現在已經不走的鐘,還有三套酒具,四隻茶壺);他自己買的,有供簽字用的平版印刷品,史多班的水晶草莓;還有一些我買的小擺件。 在我開始為書架的藏書列清單時,從中發現一封特德手寫的信,實際上是一張便條。是匆忙用圓珠筆很潦草地寫在他藥方紙上:「在標有四個X之處簽名。」下麵又是一行用鋼筆寫的:「附上支票一張,供你安家過渡之用。」 這張便條就夾在我們的離婚協議書上,與一張票面為一萬元的支票夾在一起,並是那同一支鋼筆簽的名。我心中湧起的不是感謝,而是痛苦。我又被刺痛了。 為什麼他要把這支票與離婚證件放在二起?為什麼要用兩種不同的筆?那張支票,是他後來加上去的?他在辦公室裡權衡了多少時間,才得出這筆錢的數目的?為什麼他非要用這支鋼筆來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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